第 414 章(1 / 1)

点金 lililicat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可以分给村民作为收留他们的报酬,他们只会带走一部分作为路上的食材,这个宣布让人们欢呼起来。猎物需要立刻处理,全村的人都出动了,在一片欢天喜地里,没有人发出疑问——

到底苗枫他们是怎么找到这么多猎物的。

其实主要还是靠麟翼的超能力——他的超级嗅觉一旦发动,是猎犬的十倍灵敏。

真是一抓一个准。

婉月很有先见之明的和肖晓一起把配菜都准备好了,就等着鲜猪肉和兔肉上案板就可以直接做菜了。

村里根本就没几户人家,在一片忙碌中,他们摆起了已经很久没有摆的长桌宴席,这在往年只有重大节日和喜庆时才会有的节目,最近十年都没有真正摆过了。

而这些猎物做长桌宴,对村里这寥寥几户人家来说,也足够了。

在这种无污染的时代,山林里的野味味道分外鲜美,只是放进锅里加一把盐,香味儿都能传很远。

平日里一入了夜就漆黑一片的山村,今晚也点亮了篝火的火光,乡老们取了肉菜,并不急着吃,而是唱着古老的歌谣,先供奉给祖先和神灵。

好像回到了原始社会,众人围着火堆分享食物,边吃边唱着歌,好似依稀寻回了一些往日早已消逝的欢乐和富足。

只有萧楠还在竹楼里,一边开小灶,一边从窗口看着下面的场景。

很多年后,这里的孩童会长大,也许他们会离开这里,也许这个村子将不复存在。人的祸心永无止境,就算再与世隔绝,只要有一丝煽动,恶欲就会如同野火般蔓延疯长。

而无尽的恶欲不断积累膨胀,则会————

招来

伏羲。

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门边探头探脑,最终他走了进来,是那个头人的小儿子,他从身后拿出了一件礼物给萧楠:

“老爷阿哥,这个给你!你待我们很好,你就是我们部落的兄弟,这是我的宝贝!”

原来那是一个兽骨做的骨笛,但是兽骨的材质极为奇特,犹如白玉般光,滑经营,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骨头,萧楠接过骨笛,拍了拍他的头道:“我吹给你听好不好?”

“这骨笛是我家里的传家,宝,是我太爷爷的太爷爷的太爷爷传下来的,总之是老祖宗的东西,阿爸给我的,不过吹不响,我怎么都吹不响!阿爸也不教我怎么吹。自从大哥死了,他就再也没吹过。”小男孩道。

萧楠笑了笑,把骨笛移到唇边。

悠扬的笛声穿透了夜空,飘到了欢声笑语的人们之中,顿时,众人都不由自主的安静下来,任由那空灵的笛声飞扬。

那是太初之始,伏羲教给蒙昧初开的凡人第一支笛曲,是最为古老的音乐。

亘古的乐声,甚至让每个人的内心都产生了涟漪,好似鲸鱼藏于深海的鸣叫,引发那种基因血脉里埋藏的久远回忆,让人悲怆欣喜又如此追忆。

苗枫聆听着那笛曲,他微微张开唇,和着笛声唱出了并无歌词的“歌”,那是人类最早和着伏羲的奏乐发出的和声,并无被赋予了各种意义的字眼,只有情感最纯粹的“声”。

那是原乡的悠久石刻记载的歌调,

悠悠天地,

只有这灵魂无比契合才能奏得出的曲,唱得出的歌。

笛声已尽,余音好似犹萦绕不绝,萧楠望向苗枫,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就如同他看着第一个应和他笛声的人类之子。

苗枫捂住自己的心口,朝着他微微颔首致意,而萧楠也朝着他颔首回礼。

那只是生命和生命之间彼此致礼。

虽然各有不同,然而总有心意灵犀一点相通之时。

只为这一刻,只为这一人,颠倒浮生,千万次,

又如何?

288 乱神

总之这一夜大家都过的很快乐。

对于这个村子来说,已经很久都没这么喜庆了。他们很快和萧楠等人变成了亲民无间的关系,在第三天萧楠离开时全村人都出来送行,并送了很远很远。

其实苗枫无非是分了点猎物给他们,而他们就轻易的满足了,其实对于这里的村民来说,只是吃饱几顿饭还是远远不够的。

他们需要的扶持太多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怎样都填不满自己的**,有时候则很轻易就满足了。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老把头这时才提醒苗枫等人道:“我们下面到的寨子,必然会进入土匪的地盘,到时候我就说你们是我的亲眷,因为我老家就在那边,是来走亲访友的,我在这边还算有点名望,只要给足了小匪帮银子,他们不会怎么为难我们。只是你们要换上本地人的衣服,穿的这么显眼可不行。”

“当然可以。”苗枫道。

“那几位小姐也得换上这里女子的衣服。”老把头道,“十三爷不怎么抛头露面,倒是不用换了。”

毕竟萧楠一天到晚都要窝在马车里。

按照老把头的要求,雷雪和芦花等人换好了当地女子的民族服饰,而且他提醒婉月等人,漂亮的女子很容易被土匪看上,她们还是最好待在马车里的好。

如果老把头知道婉月在江边时如何制止那群暴徒,他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

但为了避免事端,除了芦花和雷雪,婉月则换上了男子的衣物,用围巾来掩盖自己的容貌,若不仔细看,只会觉得她是一个个子矮一点的少年。

说也奇怪,在这山林之中,越往深处走,路反而越平坦,貌似很多路是这几十年来匪帮组织修建的,方便他们四通八达迅速到达各个村寨抢夺物资。

所以接下来的山路走得快得多,当然也更加危险,他们的车队已经显露在匪帮的视野之内了。

而这条路线,也是老把头能想到的最偏离匪帮势利圈的一条路了,再偏就是悬崖峭壁,根本无法行进。

萧楠本以为他们接下来要到达的村子会和之前的村子一样凋敝,在匪帮的掠夺下民不聊生,不想第二个村寨竟然一反常态,在密林中显得异常繁华,甚至有自己的热闹小集市。

原来当地的土司儿子就是匪帮的头目之一,因此这村寨不仅幸免于难,还成了匪帮销赃的一个小据点。

老把头的故乡也是此地,此地貌似还挺有名的,叫做金竹寨,由于他在本地也是个名人,在当地有不少亲族,故而敢从这里经过。越是这样的地方,亲族的关系反而越牢靠,因为在恶劣的条件下,只有家族众人通力合作,才能活下去,也因此分外注重亲族里的长幼尊卑。

老把头在自己的亲族里辈分不低,虽说他为了儿子搬出村寨在江口镇子讨生活,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