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章(1 / 1)

重生之华丽人生 十一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之后。喝了一口水。便把水都倒向了兔子肉上。这是为了冲洗兔子身上地血。

从后面背包内。我拿出了一根可伸缩地金属棒。把兔子穿好了之后。生起了火。便开始烤起兔肉了。几分钟之后。一股兔子肉香立刻随风飘散着。我立刻从背包里拿出一块盐块。掰下了一点之后。双手搓碎了撒在兔肉上。再把兔子放在火上翻滚转动了一会后。我就把鼻子靠近了兔肉边。使劲了嗅了一下。大赞道:“香。跟三哥相处九年时间。就这烤肉技术没白学啊!”

对着兔肉猛吹了好一会后,擘下一只兔子的后腿,就往嘴巴里送:“哎呦,好烫啊……”

话还没说完,我立刻感觉到一丝危险的气息再向我靠近,我立马将兔肉扔进背包里,往旁边一扔,然后,一个侧地滚开,站立了起来,弓着身子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戒备着四周。我看了四周毫无动静之后,躲着不出来?好,那我就逼你出来。我闭上了眼睛,用心去感受着四周的杀气,细心的听着周围的动静。

有一句古话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其实,这句话非常的片面,有时眼见未必是真,耳听未必为虚,因为,眼睛能迷惑你所看到的,而耳朵有时能听到最微弱的声音,所以,很多的时候,很多高手对战都是用耳朵来辨明对方的进攻。

“吱呀”的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树叶声被踩的声音,却让我猛地睁开了眼睛,匕首在手中舞转了一下,身子猛地跃起,扑向了一堆草丛。

我还未扑到,草丛之中便一阵骚动,一只青色身影从草丛中蹿了出来,不过,不是朝我扑来,而是闪到了一边,我一招落空了之后,立刻一个打滚靠在一棵大树站立着。

眼前这青色身影的是一只青毛狼,这种颜色的狼是很少见的,整个秦岭也很少能见到,唯有野战营这边的丛林里,能偶尔的看到一两只,这种青毛狼不单单是数量少,但可怕的是它们的攻击力异常的强悍,连老虎见了都得绕道走,在训练处也只有两只,而且,一般跟青毛狼训练的都是一些带队的队长。

看到了青毛狼的第一时间,我的心脏就有些突突的加快了跳动,左手撩起裤脚,拔出绑在大腿上的匕首,双手握紧了匕首,双眼紧紧盯着青毛狼,这头青毛狼的个头还不算很大,应该是属于青年的那种,还不算是一只成年狼,我应该还是有灭了它的能力,不过,我不能久站,这里能出现一直青毛狼,那么附近说不定还有青毛狼,要是,这只青毛狼嚎一声,那么,聚集一大帮的青毛狼来,我就有危险了。

想到这里之后,我悄悄的探出了头,看向远处的青毛狼,可是,当我望去的时候,青毛狼已经不在原地了,我立刻一愣,小心翼翼打量了一下四周,还是没有发现青毛狼,我不由的放心离开了大树,朝着背包的位子走去,可是,当我看到我背包的时候,我又楞了一下,背包被撕成了两半,那只我才咬了一口的烤兔已经被趴在一旁的青毛狼叼在口里。

狼就是狼,我一餐的兔肉被它一口就给吞掉了,怪不得古人形容狼吃食的时候,都是用“狼吞”两字。那只青毛狼偷吞完我的烤兔之后,转过头看向了我,我心里一紧,双手立刻握紧匕首,小心翼翼防备着。

突然,青毛狼趴在了地上,那一副姿态跟小狗一样,很憨厚的样子的趴在地上,口中还呜呜的对我叫唤了几声,我不由的惊讶的看向了青毛狼,似乎,它也知道我在打量它一样,立刻把左后腿移到了外面,我细眼看去,顿时,惊讶了一下,他的左后腿有着一组齿状的伤口,血液已经将它的皮毛和伤口凝结在一起了。

这时候,我心里很是复杂,青毛狼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不比华夏藏獒要差,拥有很高的兽商(只能同野兽比,所以,叫兽商。),但我怕我医好它,下场却跟东郭先生一样。在脑中思虑了好久之后,我咬了咬牙,走到被撕碎的背包前面,从里面翻出了一块纱布、消炎水和药膏,走到青毛狼的旁边,蹲了下面,伸手摸了他的脑袋一下,对着它说道,也不管它听得懂听不懂:“青毛狼啊,你运气好,我还好是信仰上帝的。”

(为什么我在这里不说,我是信仰佛教的?佛教才应该是万物平等的。我只好鄙夷的对你说,美国人不信仰上帝,那信仰谁?)

经过一番包扎之后,青毛狼的伤口被我清洗消毒上药后,已经无伤大碍了,于是,我就站了起来,将剩余的药水和药膏从新装好,拿着那勉强还能装下东西的背包,对着青毛狼说道:“畜生,希望下次你也能好运,遇上我这种好人。”

“啪”的一声,一声枪声撕破了丛林的宁静,我心中立刻一惊,立刻大呼道:“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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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集 “冤家”路窄

第五十集“冤家”路窄

几乎如原始森林一般的丛林深处,白木兰身着全套墨绿的迷彩服,快速的奔跑在丛林之中,她的**后面却紧紧的跟着好几条巨大的蟒蛇。

“啪”的一声,一条巨蟒的脑袋立刻开花,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就一命呜呼的不再动弹了,不过,她**后面还紧紧尾随着三条巨蟒。

白木兰非常狼狈的逃窜着,心里一阵火大,昨天她早早的就来到了丛林的边缘,就装备好一切的东西之后,就朝着丛林深处走去,凭着不知道多少年前跟着自己的父亲走过一次的“深刻记忆”,就朝着丛林深入。

就不要说多少年了,单单丛林九年的变化,连我这个拥有两世经历和高超记忆力的人,都无法想起原路,迷失在这丛林之中,白木兰怎么可能会记得,于是,很不意外的结果出来,白木兰用了半天的时间,就在丛林中迷路了,本来,她还可以按照原路出来的,可是,就在她准备回去的时候,一头花豹出现在她的不远处,下一瞬间的就朝她扑来,吓的她连连开枪,才击毙了花豹。

可是,运气并没有这样就结束了,当时,一头野猪正在不远处,听到了白木兰的枪声,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之后,红着眼睛就朝她冲来,谁都知道野猪皮有多厚,往往一枪打不死她,于是,白木兰又且战且退,弄死了野猪之后,准备离开这个可怕之处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迷路了,这该死的丛林东南西北几乎一个样,每棵树的枝叶都长的差不多茂密,根本就分不出那边是南,哪边是北。

于是,白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