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番外六:Redeemer(1 / 1)

遗温 画师Meow 1 万汉字|79 英文 字 3个月前

第43章 番外六:Redeemer

  我是夏参衍, 也是夏念清。

  我生在一个安宁美丽的小镇。听说我出生那天正是天光乍破时,山花遍野,万物朝生。

  母亲说, 我是她最好生的一个。怀我时什么都能吃, 也不害喜,人家都说她有福气,都说我肯定是一个聪慧乖巧的孩子。

  可我似乎辜负了他们的期盼。

  我是一个智商有缺陷的傻子, 一个不受欢迎的小孩, 同龄人欺负排挤的对象。

  这也导致我的整个童年在回忆里几乎都是灰暗的。

  父母的不待见与疏远, 哥哥的嫌弃与冷漠, 朋友们的调笑与嘲讽, 甚至亲戚们看待异类的眼神与轻蔑的话语, 都像针像刺, 扎在年幼的我的心上,直到这颗心彻底麻木,麻木到刀枪进去也不再有痛觉。

  而在这几乎黑白两色交加的时光里, 只有爷爷奶奶和阿轸是有色彩的。他们是灯塔霓虹,照着我前行的路。哪怕前路荆棘, 别人奔跑, 只有我在爬, 他们也只会心疼我, 而不会轻视我。

  奶奶疼我, 阿轸爱我,爷爷信我。

  而在小时候我的眼里, 爷爷几乎无所不能。

  爷爷年轻时也曾走南闯北, 几乎去过所有我向往的地方。他会在月朗星稀的夜晚里一点一点的说给我听,一遍又一遍, 只要我想听,他就会说。

  我那时候笨极了,学什么都学不会。在那个青涩的小学时代,在邻居家小孩次次考试第一的年纪里,我无数次与倒数第二拉开很长的距离,遥遥被垫在谷底。

  成绩不好的小孩,连老师也是看不起的。

  爷爷却从不在乎这些,甚至能笑眯眯的安慰我说:“没关系,咱们小衍不读书也行,读书无非就是为了赚钱,以后爷爷养着你,咱不愁未来!”

  可是说完他又叹了口气,懊恼道:“那也不行,爷爷总不能陪小衍一辈子……”

  而年幼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离别。

  就是从这时开始,爷爷开始教我修表。我学的慢,记得少,他就手把手,一点一点耐心的告诉我如何拆卸组装。那精密至极的机械仪器他教了我九年,一直到他去世。

  而他去世前都在牵挂着我。

  那天他似有所感,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小衍,如果有一天觉得害怕了疲惫了,抑或是有了想保护的人,想做的事。你可以试着去找那个叫陆慎言的老师。你认识他的,他教过你小提琴……他很厉害,他会让你拿回属于你的一切。只是……小衍,万事发生,万物生长,都有其相应代价。在你做决定之前,爷爷希望你明白自己做的这一切究竟值不值得。”

  陆慎言是曾经住在我们家隔壁的一位叔叔,他教过我小提琴,是所有教我的老师里最有耐心的一位。只可惜他来去无影,似乎永远没有落脚点,没有在百花镇待多久就离开了。

  但显然,那时的我是不理解爷爷的话的。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让我去找陆慎言。

  后来恍然明白,也已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而爷爷的离开无疑是对我最大的打击。

  离开时他还紧紧抓着我的手腕,嘴里呢喃的最后一句话是:“小衍,别害怕……”

  音落,声止,我的手腕被松开,那双生着厚茧的手失去了温度。从此,所有天光都被窗外的阴云遮住,乌鹊乱飞,却再也没有鸟儿关顾我的屋檐。

  爷爷去世之后,我才知道父母原来早已离婚。只是怕爷爷知道了伤心,瞒了这么久。

  好在那时候父亲的公司还算顺利,我和阿轸就跟着父亲留在南阳,而母亲带着大哥改嫁到了辛由聂家。

  明明曾经那样相爱的父母,也终是从相敬如宾走到了相看两厌。

  不过那时的我们其实也不算太差。即使母亲改嫁了,她也仍然会每半月定时来看看奶奶还有我和阿轸,经济方面当然也从没有亏欠过我们。

  而父亲的公司渐渐开大,那段日子几乎忙的脚不沾地,有时候好几周都不一定回一次家。

  他最焦头烂额的一次,好几月连人影都见不到。我和阿轸都还小,什么都不懂,也知道怎样才能让他轻松些。

  直到他的公司正式破产,他背负了一身的债。

  夏氏破产以后父亲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了房间,关了好几天,再出来时他瘦了好多,胡子拉渣,两眼清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轸,忽然蹲下身抱着我们大声哭了起来。

  我和阿轸都不知所措,只是讷讷站着。

  他那时的压力大概是那个时候的我们无法想象的大。一个公司的破产,面对的不仅仅是巨额的债务,还有来自身边人的落井下石与嘲笑唾弃。

  但他为了我和阿轸坚持了下来。

  毕竟是巨额债务,对那时不知情的我们来说,这个家庭的压力已经大到他无法背负下去了。

  而我才是这个家真正的累赘。我心里清楚。

  所以父亲决定要把我带走时,我也没觉得多么难以接受,只是偶尔悄悄难过。

  父亲要把我送去母亲那儿之前,红着眼对我说:“衍衍,爸爸不是不要你,只是你跟着爸爸,爸爸什么都给不了你。”

  我知道的。

  我理解,我不怪他。

  哪怕后来母亲也对我说:“衍衍,妈妈和爸爸已经分开了。妈妈现在住在别的叔叔家里,你跟在妈妈身边,会让妈妈没脸面对聂叔叔。”

  我也不怪她。

  是我自己太没用。

  我不敢怨天尤人,只敢在心里唾弃自己的无能。已经十五岁的我,连最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恐怕他们把我扔到大街上我也不知道去捡东西填饱肚子。

  一个智力有损的傻子与累赘,我有什么资格怪他们?

  我以为我最终会被送到孤儿院。我知道那才是没有家和被抛弃的孩子该待的地方。

  尽管害怕,尽管失落,那又能怎样呢。

  我大概是自卑的。我不想影响母亲和大哥现在的生活,也不愿意给父亲阿轸还有奶奶造成负担。所以一开始我就傻傻给自己下定了决心,去哪都行了,哪怕把我扔掉也无所谓。

  一个不被眷爱的生命,是没有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

  而就在这时,我遇到了那个天神一样朝我伸出手的男人。

  他带着羽翼降临在我荒芜贫瘠的枯萎里。那一刻,我好像听到了白鸽的欢鸣,教堂的钟声,看到天光熠熠百花盛放。

  那永不落幕的明朗天也随着他的出现而解救我于霜天凛地间。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大概说的就是他。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除了爷爷,他是第一个会弯下腰认真和我说话的人。

  我对他的欢喜始于十五岁那年那个偶然闯入的宴会上。

  在此之前,我也从未妄想过这个披着金光的人会走进我的世界,把我从昏天暗地的黑暗里拉出来。

  他让我痛苦,也让我幸福。

  许多年后,我也曾认真想过,自己遇到他,究竟是上天对我更深一层的惩戒,还是冥冥中命运对我的眷爱与怜悯?

  我或许曾经纠结,但我心里始终明白,遇见他,爱上他,于我而言都是件幸福的事情。

  毕竟跟他走时我也有自己的小私心。我知道这样的方式过于冒险卑劣,可我也从未奢求过什么,哪怕后来注定只能与他保持情人关系,我也不后悔。

  我已经很幸运了。

  他对我那么好,小心翼翼又体贴耐心。

  他可以放下几天堆积成山的工作陪着假期时的我出去度假放松;也会在得知我喜欢玫瑰之后,玫瑰花种满整个庭院;我身体弱,一到冬天容易生病,他就替我请假,推掉我的通告在家里照顾我,别人侮辱我时他会捂住我的耳朵……那样温和的人却会为我的惊慌而怒不可遏……

  那时的我最怕雷雨天,也最喜欢雷雨天。因为这时,我可以跑进他的房间,顺理成章的钻进他的被窝,还可以偷吻他。

  我没有理由不爱上他。

  况且那份僭越的心思已经在我心底藏了那么久,能再靠近他一点,已是隐秘不已的欢喜。

  只是那时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喜欢,我连自己的喜欢都没有弄清楚,又怎么会懂他对我那独一无二的宠爱。

  而傻到那种程度的我居然在这份浓厚的爱意里无知的践踏着自己和他的爱意。

  没人教过我什么叫做亲疏有别,我只知道自己喜欢和在意的人就要尽全力挽留。

  我已经丢失了很多在意的人,我不能再失去他。

  所以我亲近他,竭尽全力讨好他,努力不给他招惹麻烦。

  他却对我说:“衍衍,你可以依赖我,但不要怕麻烦我,你这样小心翼翼也会让我很为难。”

  我有些害怕,我怕他觉得我故意疏远他,从而疏远我。

  被抛弃过一次的孩子,更会惧怕二次抛弃。

  毕竟我知道自己有多糟糕,有一些缺陷不是我乖巧温顺就能弥补的,不论我再怎么努力,不属于我的仍是不属于我。

  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他对我的好,是他的善良,是上天的恩赐。如做慈善,也是怜悯。

  我接受他的怜悯。

  我只接受他的怜悯。

  于是我慢慢为他打开心扉,我会把心底里想说的都说给他听,喜悦和他分享,难过就钻进他怀里。一边汲取他的温度和气息,一边偷偷红眼眶。

  他是唯一一个会因我的喜悦而欢喜,因我的难过而自责的人。

  我逐渐靠近他,开始尝试主动。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已经把他当成了身体的一部分,这是一种寄生虫一样的依赖。

  我决心踏入娱乐圈时,初衷曾是因为热爱。后来我却只是想让自己独立一点,不想他厌恶我,觉得我无能卑微。

  况且我明白自己不能用他的钱。他已经给了我很多。而我还有阿轸,还有爸爸和奶奶,我的家人在某些时候或许也需要我。

  我知道以他那样的性格,怕是养我一辈子也乐在其中,可我不愿意。我不想做寄生虫。

  社会底层的我,也在渴望着强大。

  哪怕只是一点点呢?我想。

  而我想错了。

  我进娱乐圈,所有的所有,还是要靠他。

  他为了我买公司,为我开传媒公司,也为我投资,为我找经纪人,还要无时无刻保护我的安全。

  我差点被人轻薄那个夜晚,被他从酒店抱出来时,我甚至颓然的想过,自己这么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

  这样的我,终究是要失去他的。

  于是我的希望重燃于他向我科普性.爱的那个中午。

  他对我说:“只有和喜欢的人才能亲吻、做.爱……相交过的两个人就要对彼此的未来负责,生生世世都会牵绊在一起。”

  我想和他牵绊在一起,我想和他……做.ai。

  于是高考失利那天晚上,我如愿以偿的这么做了。

  极致的痛苦与欢愉包裹着我,让我喘不过气来。

  在意识昏沉时,我看着他清隽迷乱的脸,居然恶劣的想,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对不对?

  二十九岁的我回想起那个时候,只觉得幼稚且愚蠢。

  那大概也是我二十九年以来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尽管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至今回想起来仍让人心悸如初。

  我开始慢慢发现他不为人知的模样。

  人前无情冷血的他,也有可爱的一面。

  他每次来我这里找我,都要抱着我眯上好一会儿,一边小声说“衍衍好软”,一边笑着仰头吻我。通常让我面红耳赤,却也心跳如擂。

  有一次他在某个宴会上喝醉了酒。听任湛说他满宴会跑着念着我的名字说要找我。本来是不想让我看到他这个模样,但喝醉酒的他太难缠,任湛没法,只好把他带到我这里来了。

  他见到我之后也让人十分哭笑不得。上一秒还站的端端正正的一个人,下一秒就跟没骨头似的往我身上倒,抱着我不肯撒手,我去给他熬醒酒汤,他就一言不发的从后面抱着我,小孩似得把下巴磕在我肩上,半眯着眼看我熬汤。

  我无奈,赶又不忍心赶,只能任他这么抱着,然后手忙脚乱的熬出了一锅不伦不类的汤。

  那汤熬出来的味道有些一言难尽,我自己尝了,我不敢给他喝,打算重新来过,谁知道他看到之后居然皱着眉很认真的问我:“衍衍为什么不给我喝?”

  我愣了愣,哄他说这个不好喝,再给他熬一碗,他不买账,耷拉着眼看着我,有点委屈。

  我心软了,只好给他装了一碗,盼着他知难而退。

  结果他面不改色一饮而尽。

  “……”

  罪过。

  还没等我说什么,他就上前来抱住我,细细密密的亲吻我。他的眼神格外清澈明亮,带着点儿朦胧的醉意,看着我轻声说:“衍衍,我累了,我们去睡觉吧。”

  我一怔,脸颊发烫。

  不过我意会错了意思,他的睡觉当真就是普通的睡觉,只是一改往常轻轻环着我的习惯,这次他抱的很紧,整个人都紧紧贴在我身上。他像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般蜷缩着高大的身体,把头埋在我颈窝里。

  我看着他疲累乖顺的模样,又心疼又无奈。他的肠胃和我一样不好,喝多了酒容易伤身体。

  不过喝醉酒的他和平常的他大相径庭,往常的他对待我过于小心翼翼,醉酒了反倒像是把自己想做的都做了。

  好像就是从这时起,我开始模模糊糊的感受到他浓厚到沉重的爱意。

  他真的很喜欢吻我抱我,包括在亲密的时候,事前事后都要抱着我和我接一个深且长的吻。

  他的目光总是追随着我,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只要我和他都在的地方,我一转头就能对上他温和的视线。

  他似乎习惯性的注视我,不管多久,也不计较我会不会回头看他。

  不过那时的我是感受不到的,我愚蠢的将之归结为他对我的关爱。

  对二十岁之前的我来说,他是我的长辈,只要崇敬尊重,并且仰望一辈子的人。

  而于现在的我来说,他是司锦卿,是我的心上人。我们有超脱世俗的爱意与眷恋,彼此都是可依靠且藏在心底一生的人。

  到底为什么不能和他在一起呢?

  说到底,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错。

  如果不是我愚蠢无知的用这种卑劣的方式和他在一起,或许就没有以后那些,也许我和他就没有那些以后。他会听从家族安排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在一起,不会为了我纠结痛苦,也不会被司家人赶尽杀绝。

  可是……可是他那么好的人,怎么能被司家人困一辈子呢。

  我不能想这些,一想头就会疼。

  我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害得他为我舍弃一切,痛苦狼狈。可有时候又忍不住想,如果我不出现,他是不是要一辈子做司家的傀儡,是不是会生生世世困在司家的牢笼里?

  那样对他太不公平。

  反正不管怎么想,似乎都留有遗憾。

  他们说我是他的情人,我不在乎。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我和他在一起还要重要。情人又如何呢,短暂的相处也敌过长久的离别。

  在他拥有真正的爱侣之前,我不介意用这样的方式陪伴他。

  能顺理成章的抱他吻他,能与他亲密无间耳鬓厮磨,是件非常幸福的事。

  我没有资格贪那个名分,就这样陪在他身边也好,多久都可以。

  然而慢慢的,我开始感受到他家族给他施加上来的压力。

  他来我这里的时间逐渐变少,每次过来都要带好多人守在公寓外。尽管他每次都解释说是怕被狗仔偷拍,影响我。

  那时的我或许是信过的。

  如果不是他带我见到司锦瑟,我大约还沉溺在那种甜美的宁静里。

  司锦瑟的话语像刀子,也似利刃,确实让我不知所措慌乱无度。

  哪怕而他紧紧捂住我的耳朵,试图把那些毒蛇般的话语挡在喧嚣外。我也开始第一次正视起了自己和他的关系。

  我害怕起来。

  我既害怕他会抛弃我,又害怕我留在他身边会让他为难。

  这种纠结一直持续到我十九岁那年的深冬。

  那年冬天我生了一场病,烧的神志不清,什么都吃不下,吃下去的东西没过多久就会被断断续续吐出来。

  我难受不已,他急得不知所措,请了好几个医生来都没法子。

  那时的我大约是又梦回小时候了,突然就回忆起了百花镇街角的馄饨,迷迷糊糊的呢喃着说要吃。

  我没想到他会半夜开着车横跨两市买到了那碗馄饨。他用保温桶装着,我梦醒时还是温热的。

  我看着那碗仍冒着热气的馄饨,突然涌上一股强烈的无力感。

  他背负着家族的压力和世俗的舆论护着我,而我什么都为他做不了。

  我想我得为他做点儿什么,付出什么代价都无所谓,他那么好,他的未来不该有我。

  我于是终于想起了十五岁那年爷爷去世前和我说的话,所以我开始暗地里疯狂寻找陆慎言的消息。

  然后二十岁那年初秋,我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他说他叫纪清冶。

  他在电话里和我说:“我可以帮你变回你以前的样子。”

  那时我想,我以前是什么样子?不一直都是这样吗?

  接着他又说:“我受陆慎言所托。”

  我信了他。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美国。我借口出差,和他约在了一家餐厅。

  他是一个十分俊美儒雅的年轻人,年龄比我小一点,气质温和出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他对我说:“很抱歉,我师父已经去世,不过他去世前曾和我提起过你。我想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

  我有些忐忑。

  爷爷只说过让我来找他,却没说过让我找他们是为什么。

  闻言,纪清冶笑了一下,缓缓道:“你身体里有一个芯片。它维持着你的生病周转。”

  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

  他似乎猜到了我的反应,温和的勾了勾唇角。

  然后他和我说了很多事。

  那些事情断断续续的,我听起来却很不真实,我也不敢相信。

  而纪清冶告诉我,我若是激活芯片,就能拿回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会记起所有的事情。

  相应的,我也会付出代价。

  “它会吞噬你的一些记忆。”

  其实我不确定这话是真是假,我甚至不知道他这个人可不可信。

  可我走投无路,哪怕冒着性命危险我也想赌上一把。为我,也为他。

  和纪清冶约定的那天我给远在欧洲出差的他打了个电话。

  他接了,笑问我在美国的工作顺不顺利。

  我默然片刻,没有回答他,而是笑着和他说:“这次我回国,您陪我去与修山看日出吧。”

  他愣了愣,说好。

  与修山上有一家表店,是他为我开的,而我是为我爷爷开的。

  这些年以来我最值得骄傲的就是这一手修表技术,只要是没有烂到彻底的表,我都能组装好。

  这似乎是一种暗示,也是一种提醒。

  毕竟表盘精密繁杂,不比别的技术简单。

  这些疑惑,都在那场手术后解开了。

  芯片激活期间我需要待在纪清冶实验室的卵仓里。

  他会划开我的身体,从我的心脏里取出芯片,然后放到某个大型激活器上激活,再以同样的方法装回我的身体。就像是机器新陈代谢,更换配件。

  手术前纪清冶反复问我,问我想好了没有,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了吗。

  我问他:“有什么代价,比我现在这样更糟糕吗?”

  他凝视我片刻,认真的说:“有。”

  我问他是什么。

  他说:“遗忘。”

  “我不清楚它会让你遗忘什么,但它一定是来自你内心深处某些十分重要的记忆。美好的,恶劣的,幸福的,痛苦的。”

  我想了好久,犹豫了好久,将遗忘记忆的种种后果都试想了一遍。想前想后,突然觉得或许遗忘也是最好的结局。

  我是说,对我来说。

  可后来我才明白:忘了痛苦不代表就会一直快乐;忘了痛苦之前的美好,也并不意味着我会变成一个真正淡薄冷血的人。

  这场并不复杂的手术持续了三天。

  其实并不是什么大手术,只是将原来的东西取出来又缝进去,无异于手心进了一根刺,只是心脏的位置会更痛一点。

  刚刚手术完时我还没有什么感觉,纪清冶说,芯片也需要适应一段时间,才会慢慢把我欠缺的一切还给我。

  起初,它只是让我渐渐想起了五岁之前的一些事情。

  我想起我小的时候很聪明,学什么都有着不一般的记忆力与天赋,智力比同龄孩子要高出几倍不止。

  可我出生那年,医生却判定我活不过七岁。

  爷爷奶奶和父母为此想尽办法都无疾而终。

  直到我五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爷爷走投无路之下机缘巧合的找到了陆慎言,才治好了我的病,还将我的寿命延伸到了四十岁。

  而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我的全部天赋。

  救我的人是陆慎言,也是我的恩师。

  五岁之前他也教过我小提琴,还教过我如何使用电脑,甚至教了我很多奇怪的东西。

  陆慎言说,我是他教过最得意的学生。

  尽管五岁之后那场手术让我失去了天赋,可直到离开石溪村之前,他也一直在教我,哪怕当时的我已经完全不再理解他的话语。

  不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往我身体里植入的芯片可以读取他曾经说过的所有内容。

  那场手术,让我忘了五岁之前的所有事,忘了自己的天赋与曾经父母的期待。

  毕竟那些年里,从来没有人提过我五岁之前是怎样的,也没人会和一个傻子说,你曾经是一个天才。

  我并没有什么不适应,内心也没起什么波澜,似乎这一切本就是理所应当。

  我甚至能感觉到芯片的周转。

  从小提琴到那些奇怪的乱码技术。都在我和他从与修山看完那场日出后正式还给了我。

  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东西,再拿回来时,除了迷茫,还有一丝不明意味的难过。

  之后我茫然了一段时间,甚至停掉了那段日子所有的工作。我想我得给自己一点时间。

  然后我逐渐清醒。看似从未沉睡,这一朝却像封印多年。

  而清醒过后的我再看这个世界,陌生的令我害怕。

  我终于能看懂这人情冷暖,也终于明白过去的自己有多么愚不可及。

  纪清冶似乎是算好了时间般给我打来了电话,术后问候过后,他突然问我:“你愿意用你的天赋来帮助我们吗?”

  我一开始不懂,后来他细细跟我解释了一遍,最后他说了一句让我心动的话:“司锦卿也是这里的一员。”

  我的呼吸一滞,怔了好久。

  却最终还是没有立刻答应他。

  直到某天我又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里的人和我说:“我诚挚的邀请你的加入。我是他们的领头。”

  他和我说了一些事情,也跟我聊了很多,最后我答应了下来。

  不久后,我借口工作飞去欧洲和纪清冶在机场汇合,也见了那个传说中的领头。我和他们签署了协议,正式加入了他们。

  那时的我居然还在沾沾自喜,我好像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走进了司锦卿背后的世界。

  录入我的个人信息时我需要给自己的行动冠一个代号。

  我突然想起有一年辛由的冬天没有下雪,阳光明媚灿烂,他在我的书页上写下的一个单词“Apiricty”。

  冬日暖阳。

  不过后来我慢慢崭露头角后他们并不喜欢叫我“Apiricty”,更多人叫我“Redeemer”。

  我开始有自己的势力和任务。我故意将自己的行程安排的很满,利用一些小手段次次都安排在自己下一次任务要到的地方。

  我逐渐变得强大,任务也得心应手起来。开始能保护我的阿轸,在背后悄悄帮助父亲还清债务。

  可即使这样,我发觉自己在面对司氏时,仍是不知所措。

  我没有家族,也无法不负责任的将他带出那个和他连着血脉的牢笼。

  可我得救他。

  这时,司锦瑟找到了我。

  她如同上一次般照样一见面便对我恶言相向,而彼时的我,已经不再把这些恶意放在心上。

  最后离开时也只是告诉她,我会想办法离开他。

  若是我身体康健,多少年我都能等他,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可我寿命短暂有限,无法在他功成身退后陪他暮雪白头。与其如此,不如现在就放手。

  他还没有非我不可,他会遇到更好的人,渐渐将我遗忘在时光一隅。

  离开他,就能救他。

  我心里明白。

  所以我想了一个糟糕透顶的方法。

  我用纪清冶在辛由的关系,找到了同样被家族束缚着的迟家小姐迟北柠。

  期间种种都是让纪清冶的一个朋友代劳的,而我像个胆小鬼,躲在幕后操控着,却不敢露面。

  于是就这样,我为我的心上人亲手挑选了一个未婚妻。

  不过他不知是因为在顾虑什么,一开始其实是拒绝的,而恰好这时,司家对他和我的压迫更深了一层,他无法,只能被迫答应,却在答应过后还要和迟北柠划出一道清晰的界限。

  我并不能预知未来他会和谁在一起,迟北柠也好,别人也好,总之绝不会是我。

  毕竟我和他分开是必然结果。

  所以我除了失落之外也不敢再有什么别的情绪,是我亲手将他推出去。

  和他分开后我如约逐渐和他疏远。

  我开始天南海北的走。利用明面上的工作关系,去做各种任务。

  也就是在这几年里,我名声大噪,短短五年内驰骋整个欧美非亚。

  慢慢的,除了国内一些内部人员知道“Apiricty”是“Redeemer”之外,没有人再在乎“Apiricty”是谁,这个代号渐渐被人遗忘。而“Redeemer”不再只是一个普通代号,慢慢变成了一个含着十足威慑力的形容词。

  我是红区的人,我非黑非白亦正亦邪,掌握过一栋楼的生死,也曾用一双手拯救过一整座城的人。

  但我救人,不杀人。

  我的残局背后总有人为我收拾妥帖。

  我知道我身前那个人叫Umbra。也知道他是谁。

  不过他大概不知道,我一直在悄悄的缩减他的任务,甚至在暗地里利用暗网人脉帮助他吞噬掠夺司家,也尽量不再让他杀人。

  领头是最先发觉的,他说,我这样不过是亡羊补牢,在做无用功,毕竟他手上沾的血早就已经很多了。

  我沉默,我知道的,我只是想尽力挽回一点。

  不过我做任务从不露面。

  整个组织,除了和我一样走南闯北的上上层核心人员,几乎没人认识我见过我。

  而我开始后知后觉的感受到芯片带来的副作用的威力。

  我逐渐觉得孤独。

  每到夜晚,当我独自坐在落地窗前时,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只知道血管里的血冰凉刺骨,几乎钻进我的每一处致命点。

  我努力想让自己想起一些开心温暖的事情,可每次,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开心事之外,很多很多曾经温暖在我生命里的记忆都找不回来了。

  我努力的去想,不停的去想,我去翻照片,看视频,甚至多次流连于故地,却总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

  我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代价,是我延长生命的代价。

  后来有一次我因为工作原因和阿轸分开了一个月,我怕她生我的气,回来后就站在校门口等她出来。而我远远看见她清瘦高挑的身影蹦蹦跳跳向我走近时,有那么一瞬间,我居然觉得她很陌生。

  陌生到等她走近了喊我“哥哥”时我才发觉眼前的姑娘是我的妹妹。

  我好像忘了一些事情。

  忘了父亲带茧的手掌和母亲温和的责备,忘了哥哥纵容的笑容和妹妹拥抱我的温度,以及他吻我时,眼中沉甸甸的几乎将我淹没的爱意。

  我努力想让自己去想,去爱,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害怕,我去问纪清冶,纪清冶说这就是代价。

  于是我开始抽烟,酗酒。

  夜晚时,酒精能刺激我的神经,能让我在混沌里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真切的感受到血管里滚动流淌着的血液。

  而尼古丁能麻痹我的感官,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减我的茫然与莫名其妙的难过情绪。

  我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被我这么一通糟蹋,终于坏了个彻底。内脏变得脆弱起来,而芯片趁虚而入,损伤了我的脏腑。

  于是二十四岁那一年,我被诊出肺纤维。

  纪清冶只好为我四处奔走去找治愈方法。不然就以我这样的状态,芯片不但无法延长我的寿命,恐怕还会反噬我的身体。

  纪清冶再回来时,带了几个当年和陆慎言一起研发芯片的人,他们讨论许久,半年后又为我进行了一次手术,说等我的肺纤维化一定程度时,芯片会自动生出防御性,直到我寿命终止。

  只是肺纤维带来的苦痛是我必须要承受的。

  而被伤惯了的人是不会怕疼的。

  但即使如此,我也并没有想过一定要活到指定的岁数。

  于是我推开了自己身边的所有人,包括司锦卿,也包括我的阿轸。

  我慢慢把自己包裹起来,妄想用强大的自控力来防御如潮水般的痛苦。

  我也是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这所谓的代价,就是我得将自己生命中所有的美好送给它。

  他们说遗忘是一种解脱。

  所以我没想到遗忘会那样痛苦。

  我所追忆的所在乎的都被冻在一个永不回溯的时空里,包括我自己。我不停的去找,不停的鲜血淋漓,却再也无法抓住手心那总是转瞬即逝的光点。

  然后,那光点也渐渐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我这一生从未这样痛苦过。

  就算是病症发作,听闻他的婚讯,被父母抛弃,被兄长妹妹辱骂,被别人凌辱贬低,也不会这样无力难受,无休无止。

  我恳求纪清冶救救我,那样冷静自持的他,最终也只能手足无措的对我说上一句:“抱歉。”

  于是我第一次尝试了自杀。

  我不是一个会轻生的人,即使不幸,却也总想在这个世界上慢慢走下去,苦也好乐也罢,只要来过走过,都好。

  可这一次,我居然会不受控的躺在浴缸里,用碎掉的玻璃割破了自己腕上的血管。鲜红的血浸满了整个浴缸,也将我洁白的衬衫染的妖冶。

  这样靡丽的美,竟是死亡带来的。

  在生命即将消亡那一刻,毫无意外的,只有即将解脱过后的轻松,却在意识昏沉的那一刻迷迷糊糊里想:昨天才答应他要照顾好自己的。

  之后是纪清冶及时发现不对,破门进来把我救了回来。

  那条疤,我至今藏在一块黑色的表带下,除了我和纪清冶,谁也不知道。

  醒来后我抓着纪清冶的手,平静的问他:“你是不是已经找到方法了?”

  他沉默。我也知道了答案。

  后来在我多次试图自杀未果后,纪清冶不得已终于拿出了最后的解药。

  他犹豫许久,最终大概实在不忍心见我这样痛苦不堪,将那瓶药给了我,却还是忍不住对我说:“它会减少你精神上的痛苦,但你的身体,会比这痛苦千万倍。”

  我自觉这世上什么都比不过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了,于是毫不犹豫的开始了长期的药物治疗。

  然后,一种由那种药衍生的恶性病毒开始侵蚀我的脏腑。

  但好多了。

  至少,至少不再那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身体上极致的苦痛代替了心理与精神上的折磨。

  后来的五年里,我的病越发严重起来。

  而我离开他之后,他的一切都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

  五年里,我看他春风得意事业有成,看他意气风发前程似锦,也看他佳人在侧眉眼盈盈。而我的病,从早期到晚期。

  我并不后悔。

  不过事已至此,也是时候功成身退了。我还得给追随了我这么久的男孩女孩们一个交代。

  于是二十七岁那年,我开了我的第一场演唱会,也是最后一场。

  而我好像只有在这种灯光照耀的舞台上才能感受到某种温馨与惬意。是来自那群我素不相识的姑娘们男孩们的爱意。他们对我的喜爱毫不掩饰,他们把那爱意铺天盖地向我笼罩。

  我既觉得幸福,又觉得自己无能。

  我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彻底消失了,你们还会记得我吗?

  我想,除了他们,也不会再有谁会再这样珍之珍重的将我藏在心里了吧。

  演唱会过后我逐渐淡出荧屏,消减行程,甚至隐藏了自己所有行踪。

  只有这样离开,才不至于让他们刻骨铭心吧。

  之后我向纪清冶提出要取出芯片。

  他惊愕许久,一向冷静的他第一次对我发了怒:“你知不知道后果?”

  我说知道。

  “你服了那个药,芯片一旦取出,那苦痛会比你想象的还要严重千万倍。”他说,“我已经找到了方法。能为你延长到五十甚至六十岁……”

  “不用了。”我平淡的打断了他,笑看着他,道,“清冶,我一生病痛,活着只会让我更加生不如死。与其如此,我更渴望解脱。”

  那种药只能缓解,却不能让我找回我的记忆。我想找回来,哪怕是用生命做筹码。

  纪清冶仍然拒绝了我,于是这件事一直拖延到了我二十八岁那一年的初春。

  我又被诊出了胃癌。

  他大约是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一连思考数日,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

  然而记忆回笼也需要一个过程。

  芯片被取出后我的器官会逐渐衰竭,病毒会侵蚀我的脏腑,胃癌会加剧。只有肺纤维化在此之前已被暂时控制。

  快的话,我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半年。

  纪清冶不忍,又不知从哪给我弄了一种药,说是能暂缓我的器官衰竭,却也维持不了多久。

  我又去医院检查了一次。毫不意外的,厚厚一沓单子、密密麻麻的病历本以及一张病危通知书。

  我如往常般消去了自己的诊疗记录,然后悄悄将那些单子尽数烧毁。

  那天艳阳高照,我原本答应了他下午要去他那里吃饭,却因为他临时有工作,我没能去赴成约。

  那天下午我坐在公寓房间里的落地窗前静静坐了好久。我住的楼层并不高,垂眸时隐约还能看见小区里银杏树翠绿的树顶。

  那天阳光明朗,温度正好,晚霞的色彩炙热柔软。

  金色的光洒在我身上,仿佛试图将我笼罩在那片麦浪色的黄昏里。

  我静默片刻,终于还是忍不住,慢慢蜷缩起身子,将脸埋在手心里,突然不受控制的大声哭了起来。

  眼泪从我的指缝中流出,咸涩的液体像失了控的暴雨。

  我明白,从我把芯片从身体里取出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和这个世界没有关系了。

  眼泪犹如南极的雪,总也流不尽。而难过像北极的海,冰寒的浪尖刀般拍打着我的肝脏。

  这些年来,我似乎从没有好好哭过一场。

  从此人间烟花璀璨,四海长明,万家灯火。于我皆是,虚妄一场。

  …………………

  最近这些日子,我又想起了很多事情。

  有哥哥的,有阿轸的,有父母亲的,有爷爷奶奶的,也有他的。

  而我曾经所拥有的一切,到如今已经不再属于我。

  我好像只曾活在某个时空的仲夏里。

  那个时空里的我曾拥有一切。有我的家乡,我的家人,我的爱人。

  我所珍重热爱的所有。

  不过后来纪清冶告诉我:当我时常忆起一些幸福与痛苦的事情时,我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了。

  我明白,期限要到了。

  我不想死在辛由,也不想死在那个空荡荡的公寓里,不想自己死去好几天才会有人发现,不想被阿轸和他看到我腐烂的尸体,不想临死还要困在这里。

  我想离我的曾经近一点,离我的幸福近一点。羽曦犊+。

  所以我告别了他们,希望能自己静悄悄死在那个已经破旧小巷里。

  这里是我儿时的理想,也是而今的我避难临终的地方。

  我对死亡并不渴望,也不向往,我只是期盼解脱,想触摸爱,想抓住流沙。

  而我大抵还是自私的。

  我向司锦卿之外的所有人隐蔽了自己的所在地,我既希望他永远别来找我,又隐隐期盼他能在我死之前过来看看我。

  因为在那尽头到来前,我不想再留遗憾。

  他真的来了。我见到他后,却又后悔了。

  他为我做了太多了,仅剩一副残躯的我又还有什么资格把他留在这里。

  然而我又不舍,我想再多陪他一会儿,于是我向纪清冶请求加大药量,用双倍的痛苦来延长我半年寿命。

  我想和他平平淡淡的在一起,就像这样,柴米油盐,家常小事,相依相偎,言笑晏晏。

  他曾在别墅后院里为我种满玫瑰,如今又在这个狭窄简陋的小院里为我种了那么小小一隅。

  我想,不管我在哪里,只要我还喜欢玫瑰,他一定都会不遗余力让我看一场花开。

  可我隐隐明白,我看不到花开了。就像我期待了那么久的南阳初雪,这些年从没有等到过一次。

  有时候还真是羡慕看到鲜花两眼发光的小朋友,而二十九岁的我已不再拥有这种热忱。

  年少种种,早就死在了洪流里。

  后来我胃口越来越差,渐渐的,吃什么也难以下咽。我想,我的生命在消逝了。

  其实我知道自己等不到来年的孟夏了,即使如此,我还在兀自期待今年的南阳初雪,玫瑰花开。

  真想再看一次霜雪初霁,云岫成诗。然而今年的冬季似乎格外荒芜短暂。也不知是在挽留我看来年春天的花开满枝,还是嘲笑我与这人间时限将至。

  我还挺想死在他怀里的,但这样太自私了。

  而他不会知道,我要离开的这个冬季,曾在熟睡的他耳边说过很多次“我爱你”。

  我也只敢在这种时候和他表明我的爱意。不然的话,现在告诉他,等我离开之后,他会受不住的。

  我想,静悄悄的离开才是我们最好的结局。

  他会遇到更好的人,会忘了我。

  就算他不肯忘了我,我也会让他忘记。

  我的朋友纪清冶是一个很优秀的催眠师。

  我让他等我死之后把司锦卿那里关于我的记忆全部清除。一定要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他答应了我。

  而我这里的一切也都已经安排好了。

  我早在很久之前就在暗网上匿名和司锦瑟交接过了。

  我告诉她,我会帮他让司锦卿离开我。

  于是我窜改了司家那边流传过来的事实,让他的手下传了错误的信息给他。

  因为我感知到自己要死了。而他不能在这里。

  我卑鄙的利用他对母亲最后的柔软把他逼了回去,然后和司锦瑟发完最后一句话,毁掉了那个暗网。将关于我的所有清的干干净净,最后把跟了我许多年承载了我所有罪恶的电脑藏在了衣柜最深处。

  他不会想到,不会知道这背后的人是我。我希望他永远不会知道。

  如你所见,半年前截断关于他的追踪信息的是我,后来在他高价运回来的诊疗机器上动手脚的是我,删除诊疗记录窜改诊疗结果的是我,最后把他逼回去的人也是我。

  我布了这个局,自以为保住了他们所有人,将自己作为唯一一颗弃子扔在了棋局外。

  离开的那天中午我平淡的吃完午饭,借口要休息让任湛不要进来打扰我。他很尊重我,立马就为我盖上毯子轻轻出去了。

  而我看着空荡荡的天空,意识逐渐削薄混沌。

  我想了很多人很多事,我想我的阿轸嘴硬心软,要是她听到我去世的消息一定会很难过的吧。其实我知道她放弃舞蹈的原因是什么,这些年她的治疗背后我都在偷偷为她安排最好的医生。不过还好,她的恢复很顺利。而我早就已经联系好了一名在业界很有威望的医生朋友,等我去世以后,他就会找到阿轸,给她做手术,她会一直健健康康的,找到自己爱的人,如同所有人一样忘了我这个不称职的哥哥。

  阿轸,其实我还是有一点点遗憾的,好想听你再喊我一声哥哥。

  我开始感到眼皮沉重,力气逐渐被什么抽空,耳边恍惚着响起了爷爷的哼唱声:“街边的小草已经发芽,又是一年春夏……”

  他最喜欢在仲夏的夜晚坐在小院里低低的唱这首歌。

  我想,他终于来了。

  年末的这场雪,来的意外又突然,在我的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又似乎是情理之中。这是上天给我的最后的温柔与怜悯,我已经感激不尽。

  我以为我的生命尽头就是这场缥缈无垠的鸿鹄大雪。

  却没想到,我还能看到天光云影,看到阳光明媚。

  我看到爷爷笑着看着我,手里拿着蒲扇悠悠晃着,眯着眼对我道:“小衍啊,你来的正是时候,今年的山花开的可好咯!”

  而爸爸妈妈和奶奶围着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笑着朝我招手:“衍衍,快过来呀,今天妈妈包了你最爱吃的玉米饺子哦!”

  又看到十七岁的哥哥抿着唇,拿着一窜红彤彤的糖葫芦,别别扭扭的走近我,和我说:“衍衍,哥哥给你买了糖葫芦,你不要生哥哥的气了,和哥哥走吧。”

  “才不要呢!”阿轸突然笑嘻嘻跑上前来抢走了他手里的糖葫芦,一边笑着躲在我身后一边说:“哥哥要和阿轸去摘星星啦!”

  对,对。我想和爷爷看山花遍野,想跟爸爸妈妈还有奶奶吃一顿家常菜,想吃哥哥送的冰糖葫芦,想和阿轸去摘星星,想给阿轸去摘月亮。

  可我总觉得有什么放不下。

  有什么牵绊着我,拉扯着我,不让我就这么离开。

  然后后退一步,似有所感般转身,对上了一双深沉的满含笑意的眼。

  没想到,我还能在此刻越过千山万水,星河光年,在这时光尽头看到那人轻拈白玫瑰,朝我笑的明朗绝冶。

  他站在初晴的明媚里,逆着仲夏的天光,朝我伸出手,轻笑着说:“衍衍,小院里的玫瑰开花了,你和我去看看好不好?”

  我讷讷看了他许久,倏地弯了眉眼。

  我于是毫不犹豫,伸手,抓住了我的人间。

  长街落尘,山川覆雪,又是一年新春。

  *

  作者有话要说:

  夏参衍的故事到此为止,而Redeemer不死不灭。

  而司锦卿大概没想到,那碗馄饨会让他彻底失去夏参衍。

  “街边的小草已经发芽,又是一年春夏。”——《流浪歌》

  《乐府诗集·卷047清商曲辞四》

  《白石郎曲》

  白石郎,临江居。前导江伯后从鱼。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