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亲王的女儿
有人说现在不要写那种释放魔法就要念咒的,现在魔法都是瞬发了,读者们不喜欢看长篇大论的文字。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读者们还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的,不然跑来看吾网络游戏的做法,就连游戏里面的魔法还有cd时间呢,何况小说?
下面是正文
纳逊亲王是坐着直升机来的。是的,人类的直升机。技师却不是人类,是一名血狼。这不奇怪,血狼学习新事物很快,而且他们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多掌握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谋生的机会,他们甚至向人类讨教人类的各种科技的使用方法。即使一名血狼是高等血族的护卫,他也会向成为奴隶的人类讨教如何驾驶车辆飞机。
准确的说,纳逊亲王很幸运也很不幸。如果他没有带着妻子在战前到印度旅游,那么他的妻子就不会在战争初始的时候被杀,这是不幸。如果他的妻子没有被杀,亲王就不会愤怒的命令血狼横扫印度,那么也就不会拥有一个狼族军团,那么在议会里也就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这算得上幸运。
对于博伦和斯卡图并不完善的迎接宴会,亲王丝毫不放在心上,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父亲见到失散多年的女儿更重要?所以在匆匆的结束掉宴会之后,亲王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们谁见过一个叫塞拉的女子?”
“救世主?”纳逊明显的不知道这个,塞拉成了救世主?那我算什么?救世主的父亲?
“我有点不明白,你给我解释一下。[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超多好看小说]”纳逊顿时来了兴趣,自己的女儿是血族的救世主,精通血族魔法和人类科技?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惊讶和高兴的消息,惊讶的是女儿成了救世主,高兴的是,女儿居然精通魔法和人类科技,对自己的帮助可就大了不少。
“以往我们使用魔法狩猎动物,但是魔法要咏唱,会惊动很多猎物,打猎的时候很麻烦。救世主让她的人类侍从和走私商人接触,用了很小的代价换来了大量的人类军械,用来狩猎的确比以前好很多,而且最主要的是我们不再饿肚子了。”
“还有吗?”纳逊更感兴趣了,自己的女儿能量不小啊,在战时居然能找到这么多东西,而且还有一个人类士兵侍从!要知道现在在人类那边,士兵还是很吃香的职业,买什么东西都是半价。现在连远在柏林的血族议会都是点蜡烛喝兽血的,在死谷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的血族男爵都能喝上血浆用上电灯实在是令人惊奇。
“没事,有什么尽管说,即便失礼也没有什么。”亲王看随从样子就知道可能是一些比较难以启口的事情。
“哦?你也是一名父亲了吧?”亲王听到这个消息不由得开了个玩笑,血族生育能力低下并不是血族自身的问题,而是……生命太漫长了,什么事儿多了也会厌倦,尤其是夫妻生活方面。所以血族的婚姻一直都很混乱,夫人找几个情人或者丈夫勾引了别人的妻子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现在在这里,居然有三十七名血族的纯血统后裔降生,不能不说这的确是救世主才能做到的事情。
“那我可要恭喜你了,多少年了?”纳逊心情很好。换谁都会心情很好,自己的女儿这么厉害,当老爸的自然脸上也有光不是?
“你说救世主名叫塞拉?是不是大约有这么高?皮肤白白的,看上去有希腊血统和欧洲血统,金色头发和绿色眼睛的女孩子?”纳逊用手比划了一下高度问道。
“哦,对。这么多年了,她应该长大了,如果估计得没错,她现在看上去应该是和人类二十多岁差不多了。”
“当然!不单单是认识那么简单。”纳逊亲王一脸的自豪,然后说了一句话:“而且我很熟悉她,她就是萨默尔-塞拉-纳逊-妥芮朵,我的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