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2 疯
早就火急火燎的程锦年哪受得住女人这面若桃花的样子,见其病好了,自然再不会放过,想着一定要把前段时间亏着他的给补回来。
当被其满怀抱住,林木木才意识到还没想好说辞。
不过看这男人,整个长了一副好骗好欺负的样子,许是她说什么,他都会信。
“那个,接下来的几天还是不行。”
程锦年懵逼。
“为什么,你病不是都好了吗?”
而且娘也告诉过他,女人的例假一月一次,肯定不是又来了例假,但怎的这个女人还是不让他碰?
林木木只能瞎编:“那个……因为我的信仰!你们这里的人都不懂信仰是什么,但是我有信仰。我每个月必须有那么几天,要留给自己的神,在那几天,不能沾男女之事,否则就是对神的亵渎。”
程锦年:!
这女人长得像个小仙女,难道真是神仙?所以她才说有什么信仰?
不过,她为什么非要留几天给自己那个神?
“你那个神是男的吧?”
林木木一愣,差点没被逗笑。
“神不分男女,是一种信仰,看不见摸不着。”
“不行!”程锦年的态度非常坚决。
他想起第一次跟这个女人睡了以后,娘便问他,是否是个黄花大闺女,他没有见到这个女人出血,他也没敢告诉娘,他怕爹娘再整什么幺蛾子出来,可是,娘告诉过他,如果没出血,便说明这个女人以前是有过其他男人的,所以他断定这女人是在打着□□义,实则想为那个男人留出几天来。
“你在俺之前,是不是跟过其他的男人?”
林木木愕然。
早就想过,在这样闭塞落后的地方,不可能不在乎女人的贞/操,跟她睡了后,这个男人什么反应都没有,她本以为他是个不懂的,那两个老家伙应该也没好意思问。
原来,丫是知道的。
知道也好,他们总是要一别两宽的。待她一离开,这男人应该会懵逼一阵子,自然会百思不得其解。那不如给他个可供想象和猜测的理由,让其死个明白,明白了也就瞑目了,瞑目之后就会慢慢接受现实。
“是,我有过男人。”
程锦年只觉心被什么扎了一下。
“你……还在想着他?”他问得小心翼翼。
“对,我一直在想着他。”她答得毫不留情。
程锦年感觉心被穿成了筛子。
他猜测这女人跟过别的男人,但是他不知道原来她还在想着那个人,可是她已经是他的媳妇了,他怎么能再想着别人?
“那你说,俺怎么做,你才不会再想他了?”
林木木怔了一下,她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脑回路是这样的,听到自己媳妇跟过别的男人,并且现在还想着人家,是个爷们儿的话,不是应该摔门而去吗?
如果是个暴躁爷们儿,家暴她也有可能。
可是她知道,这个男人可以对她禽兽,但并不暴躁。
所以她的胆子大得很。
“那个,你这几天不要再碰我就行。”
接下来的几天不碰她,她就不会再想那个男人?
可是,她明明就是为了那个男人才不让他碰她的。
程锦年感觉五脏六腑都绞在了一起。
她还在想着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不是也还在想着她?会不会将来真的有人来将这个女人抢走?
他不能让她被别人抢走!
他想,只要这个女人有了他的儿子,便一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他。
如此一想,程锦年一把将女人直接推倒在炕上。
眼里闪出血红的颜色。
林木木心里一惊。
看来这男人被刺激大了。
不是不暴躁,是时机还未到,这男人暴躁起来,不打她,但似是要强她。
“程大年!”她只能义正言辞起来,“你要敢强迫我,我就会永远消失,让你一辈子都找不到!”
不强迫她也会消失,现在必须得先吓唬这男人一下。
果然,男人不禁吓,一下子像被点了穴,再也不敢有其他动作。
她又怎么会知道,她说出的正是男人最怕听到的话。
接下来,这男人只好在她身后悻悻地躺了下去,像以往那样紧紧地抱住了她。
几天后,终于等来了消息。
吴兰花从县城回来了!
顺便带着她的“慈母汤”走进了老程家。
只吴兰花一人回来的,听说胡跃进和他们那个脑瘫儿子还在那里接受“治疗”。
林木木用脚趾头一猜,应该“治疗”效果不错,否则他们断不会还让儿子继续留在那里,而吴兰花之所以回来,大概率是为拿钱。
张伟民那厮果然有两下子,一个自小没有接受过任何诊治和训练的脑瘫,到二十岁了,应该是什么治疗方法都不大凑效了,他还能通过各种手段将胡跃进和吴兰花给蒙骗过去,想必也是耗尽了毕生所学,对那脑瘫做了些临时抱佛脚的尝试,让其回光返照般展现了“效果”,才引得胡跃进和吴兰花深信不疑,打算倾尽家财为儿子治病。
果然听吴兰花大嗓门地说道:“那神医还真是神,就这几天的时间,你哥竟真的大有好转,不过确实是贵,两百块就这么进去了,俺跟你爹商量了下,一分钱一分货,好东西自然贵,只要有效果,能把你哥治好,花多少钱俺们都舍得。”
林木木假装不经意地问:“那神医没说,还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彻底治好呢?”
“那边说怎么也得一个月左右,到那时候,起码能像个正常人一样了,至于以后断断续续的吃药之类的那都是小钱了,而且那人还说,会教俺们一些按摩的手法,回来后俺们经常给按摩按摩,说不定都不用吃药。依俺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再有一个多月彻底治好是绝对没问题的。真是谢天谢地,没想到俺吴兰花还能有这样的命,得了你这么个闺女,儿子的病又有希望了,等着回来俺再给他娶个媳妇,给俺生个大胖孙子,那俺这辈子真的再无他求了。”
吴兰花甚至琢磨过,如果早知道儿子的病能治好,就不把捡来的这女娃给嫁出去了,要是直接给他们老胡家做了媳妇,那可真是太美了。不过又一想,要是不将其嫁出去,哪有钱去给儿子治病?所以,到头来他们还是没有福气有这么一个白嫩好看的媳妇。等着儿子病好了,找个彩礼便宜,好坏不论的女娃,这已是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结果了。
林木木用手掩了下鼻子,轻咳起来。
一个多月……张伟民那厮还真是算计的不差,正好要把这农妇吃进去的全给吐出来呢,而且只多不少。
“那您打算什么时候再去县城?”
“明天,俺这次回来就是取钱,取着就走。”
明天……
林木木心有一动。
原来,她是真的要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离开后,这里的一切都会在记忆中抹去,她不会带着毕生的污点生活下去。知道她这段艹蛋经历的只有张伟民,但是做过乞丐的人将来也没资格嘲笑她,况且他要敢提起,她定要拔了他的舌头。
而这里的人,终其一生都只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连去个县城都山高路远的地方,自然他们是走不出去的,包括那个叫“大年”的男人……
对,包括他……
就在这天的晚上,在老程家西屋的炕上,程锦年再一次看到了浅笑嫣然的女人。一见到这女人的笑脸,几天来那种锥心的委屈好似一下子就被抚慰了过来。
她心里想着那个男人又能怎样,她现在是他的媳妇,他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将那个男人忘得一干二净,尤其是在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
她说:“大年,明天我们跟我娘一起去趟县城吧?”
“去县城干啥?”
程锦年有些疑惑。
那县城他以前从来都没去过。
美人嗔道:“你们老程家娶我来,确实出了血,但那彩礼都到了我爹娘的手里,我可是连件衣服都没讨到,总不是亲生的,自然沾不到一点陪嫁的,你看我一天到晚,只这一身衣服穿着,平时换洗,就拿你们的旧衣服凑合,你就这样待自己媳妇的吗?”
程锦年听罢,愧疚得想死。
他确实没给这女人买过任何东西,他有着全百山洼最好看的媳妇,他自然希望她能高兴。人是衣服马是鞍,好看的女人就得穿好看的衣服,他是应该买给她的。镇上供销社的衣服断断没有女人穿的这身好看,所以要买,确实还是去县城更好。
可是,在他们这里,只要爹娘还活着,没有分家之前,钱都归爹娘来管的,他们老程家也不例外,有点钱也都在爹那里,何况给了吴兰花彩礼以后,爹的手里也实在是没什么钱了,即便有一点,也是死死捂住,要给小月攒着看病的。
林木木自然能参透其中的道理,便加码道:“况且,我们去县城以后,顺便见见那个神医,给他说说你弟弟的病,咱们先提前了解下情况,也好心里有点数啊,你们总不会对你弟弟的病放弃希望了吧?”
冷不丁地老程家要把她给退了,再加上老程家的那个老妇跑到西屋里对她一通嘚吧嘚,说她怎么个金尊玉贵,林木木也就理清了个七七八八。没猜错的话,老程家一开始定是认为那个什么小月的病是没得治的,所以才便宜了他们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大儿子,然后不知怎的,忽然翻转,知道亲生儿子的病能治了,自然是要想办法把钱从吴兰花的手里要回来。于是就有前段时间直接把她送入狼窝的那件扯淡的事件。
听了林木木的话,程锦年深觉为是。
有了这个理由,爹应该会同意让他们去一趟县城,至于要给这个女人买衣服的事儿,他要跟爹费一点唇舌罢了。
林木木见男人答应后,便痴痴地望住了她,她知道这个男人想要的是什么,他想让她给他生个儿子,然后给他做一辈子媳妇。
这一点,她是做不到了……
但是,在自己滚下山坡后,是这个男人将她扛回的老程家,后来也是这个男人将她从老褚家那个狼窝里救出来的。
所以……
所以她想跟这个男人最后再睡一次。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也许单纯地就是想打个分手pao吧。
疯狂过后,桥归桥,路归路,他们一定会越走越远。她的方向是平城,而这个男人,终其一生都只能留在这群山环绕,愚昧落后的百山洼。
既是终生不会再见,既是最后的疯狂,林木木便让自己彻底做了一回动物。
今夜的女人看在程锦年的眼里,千丝婉转,魅惑妖娆,一款一款的新技能不断地在他面前解着锁,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极致癫狂。他想,此时这女人就是要他的命,他也甘愿奉上,死而无憾。
只他不知道,这美人织就的陷阱,一旦沉沦,便再也爬不出来了。
就这样,被困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