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1 / 1)

我把男友送上手术台 小懒虫 2633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110章

  陈曼妮想让自己回去,叶蕴宁就不让对方如愿,她将所有陌生来电设为拒接电话,坚决拒绝对方骚扰自己。

  不管她们打什么主意,总需要自己配合,只要她不出现,她们就得乖乖等着。

  将陈曼妮等人抛在脑后,叶蕴宁珍惜好不容易得来的假期,等傅淮一天拍摄结束了,俩人兴致勃勃地将周围逛遍。

  拍摄地点虽然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生活设施等落后,但没有被破坏原始风貌,因此环境优美,是一处寻幽探秘的好去处。

  除了摄制组,外地也有慕名而来的登山探险者,偶尔能见到村子外面来的陌生人。

  这天的天气不符合导演拍摄场面的情境要求,所以剧组暂时停工一天。傅淮也没有了拍摄任务,难得有了一天的假期。

  听村里的人说,在山里某处有一个自然而生的瀑布,算是村里难得的一景,他们计划去那里观瀑布,顺便带上吃的东西野炊。

  摄制组租了村里的房子,叶蕴宁也借住在离摄制组不远的村民家,当然也付了不菲的报酬。

  她出钱让房东夫妻给自己准备了一个篮子,篮子里是可以供野炊的食物,等准备好了俩人向山里出发。

  傅淮接过叶蕴宁手中的篮子,虚虚地揽着她:“我打听过了,瀑布离这里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我们不着急慢点走,别累着了。”

  叶蕴宁自然不惧山路,不过她很喜欢男友的细心体贴,当下回以一笑。

  俩人边走边聊着天,缓慢悠然的前行。

  忽然,有人在后面叫他们:“傅先生,叶姐姐!”

  清脆清甜的嗓音,干净得像山里的清泉,还蕴含着某种说不出的生命力。

  叶蕴宁二人闻声停下,回过头一看,就见到一个背着背篓的少女欢快活泼地朝这边跑来。

  她正青春年少,年纪不会超过二十岁,虽然长得有点黑,但肌肤饱满充满活力,勃勃的生机旺盛得似乎要从她的皮肤下溢出来。

  而且仔细一看,她的五官无不长得恰到好处,精致无比,竟是一个十分耐看的小美人。

  更吸引人的是她的眼睛,像小鹿的眼眸似的充满灵气,偏偏还洋溢着满满的热情,像是能将人灼伤。

  叶蕴宁认识她,女孩叫蓝秀秀,是她借住房子的邻居,是一个不怕生自然熟的女孩。

  她似乎对他们这些村子外的人充满了好奇,常常会在摄制组附近徘徊,还会拉着他们问外面是怎么样的?

  此刻她跑到进前才站住,有些羞怯地扫了傅淮一眼,侧首对着叶蕴宁道:“叶姐姐你们要去哪呢?我对山里熟,我可以给你们带路。”她热心地道。

  叶蕴宁拒绝:“不用了,你去忙吧,我们知道路!”

  蓝秀秀眨了下眼,脆声道:“那好,我先去摘野菜了,叶姐姐你要是遇到麻烦了,记得大声叫我,我肯定能听到的。”

  她说得娇憨又自信,看上去非常可爱。

  说着她对叶蕴宁挥了挥手,眼眸偷偷瞟了傅淮一眼,似乎有点怕他,没有打招呼就跑远了。

  傅淮不以为意地拉了拉叶蕴宁:“我们走吧!”

  “好。”

  叶蕴宁握住了他的手,刚要走就转头看向后方,拧眉道:“又有人来了,看样子像是城里人,来爬山的。”

  傅淮跟着看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登山服背着登山包的男人,悠然地朝这边走。

  傅淮道:“看样子是,不过怎么一个人?”

  一个人在野外登上爬高,还是有点危险的。

  “艺高人胆大吧!”叶蕴宁不以为意地应了一句,转身继续朝目的地走。

  他们不再关注旁人,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盘旁人,终于赶在中午饭点前赶到了瀑布前。

  这挂瀑布高悬在一座高高的山崖下,几乎是周围最高的山峰了,水珠奔泄而下,如银河倒悬,还未靠近就感觉到一股?????凉意。

  沐浴在瀑布的水汽下,四周的草木花果似乎都格外翠绿茂盛些,看得人心旷神怡。

  跋涉的疲累似乎一扫而空,一阵清凉沁人心脾,顿时神清气爽。

  “大自然真是神奇,果然是好地方!”傅淮赞叹出声。

  叶蕴宁在仙侠世界不知看过多少如仙界般的秘境山林,此地不过平平,但是大概是因为身边的人意义不一样的缘故,她竟也觉得这里美丽异常。

  当下俩人选了个地方放下篮子,边品尝食物,边欣赏眼前的风景。

  这天他们过得轻松惬意,直到不得不离开了才起身返回村里。

  叶蕴宁是好几天以后,才偶然听到村民说蓝秀秀房间里藏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是外来者,并不是村里的人。

  孟振宇只觉得太阳穴一阵剧烈的抽痛,痛得他忍不住□□出声,身子颤抖地缩成一团。

  好痛,头好痛!

  “你怎么样了?”清冽如泉水的声音响起。

  一道身影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孟振宇感觉一只手温柔地扶起他的脑袋,然后一样东西塞到了他嘴边,顿时下意识地启唇将它咽了下去。

  熟悉的苦味在嘴里蔓延,像极了在昏迷中感受到的苦涩,他现在才明白那是‘药’的味道

  接着那只手轻柔地按摩着他的太阳穴,在那轻柔地力道下,他的头疼莫名地缓解了。

  终于,孟振宇睁开了眼睛,他茫然地眨了眨眼,让眼睛适应光线。

  渐渐的,他的视野变得清晰,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担忧地望着自己的面容。

  她的眼眸是那么的清澈,像是一捧琉璃透彻见底;她的面容像是上帝精心雕刻而成,无一不精致,恰到好处;她的鼻子小巧挺翘,嘴唇红润,甚至那不这么白皙的脸庞,都透出别样的生机勃勃,像是一轮散发暖光的小太阳。

  孟振宇胸膛下的心脏跳动了下,他迷茫地道:“对不起,我认识你吗?抱歉,我的脑子好像出问题了,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女孩,也就是蓝秀秀顿时有些慌张,她睁大了眼:“天啊,那要怎么办?我是送你去医院,还是叫救护车,......,老天爷,我该怎么办?”

  她急得团团转不知所措的样子,在孟振宇看来实在是可爱,他一时都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而是忙着安慰她:“别慌,我没事,只是一时想不起来。要不然,你跟我说说看情况,比如我是谁,你又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的......,还有你叫什么,.....,跟我是什么关系??”男人温声问道。

  蓝秀秀冷静下来,她乖乖地道:“我叫蓝秀秀,蓝天的蓝,秀丽的秀。这里是靠山村,我不知道你是谁,.......,”她舔了舔唇,解释道,“我是在山脚下割野菜的时候发现你的,你那时已经昏迷不醒了,我也不知道你伤在哪里,怎么叫你都叫不醒。”

  “天快黑了,我怕你呆在外面会被野兽吃了,所以想办法将你背回家,然后找了药给你吃。”她庆幸地双手合掌,微笑道,“还好你醒了,一定是菩萨保佑。”

  孟振宇听到自己是她背回家,满脸吃惊,当然心里还有满满的感动。

  “是你一个人把我背回来的吗?天啊,你一个女孩子背着我一个大男人,一定非常辛苦,”他心疼地道,“谢谢你秀秀,谢谢你救了我。”

  虽然他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可是内心却奇异地并没有这么焦虑忧心,看着女孩纯真无邪的面容,心似乎一下子安宁下来。

  看着男人俊秀的脸庞,真挚的谢意,蓝不好意思地别开了脸,呐呐道:“不用谢。”

  蓝秀秀一个人住,她的父母都在很远的外地打工,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了。她先前陪着自己奶奶,但是奶奶走了,她就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子里。

  因此哪怕收留一个失忆的男人,也不需要担心家人反对。

  孟振宇就这么住了下来,他身上还有伤,目前只能躺着不动。

  山村里没有大夫,蓝秀秀懂得一些草药知识,因此她每天都不辞辛苦地上山采药,然后熬好端给孟振宇喝。

  每次看着女孩精疲力尽地从山上下来,明明很累却笑得灿烂,孟振宇都觉得自己的心在疼。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傻,这么善良的女孩呢,不但救了他收留他,还不辞辛苦地照顾他?

  孟振宇好像看到自己的心在沉沦,虽然没有记忆,可是不妨碍他为这样美好的女孩动心。

  他想上天让自己失忆被蓝秀秀救,是不是一场注定的缘分呢?

  顺从地喝下蓝秀秀端上来的药,孟振宇道:“辛苦你了秀秀,谢谢。”

  蓝秀秀摇眼眸里有一丝羞涩,摇头:“不用谢,我一点也不辛苦。对了,我去过你摔下来的地方,可是周围什么东西也没有。”

  她担忧地看着男人:“怎么办?没有找到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出现在那里,还摔了下来,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男人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蓝秀秀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