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又要重来(大结局)
吴放歌在北京住了大半个月,一直到前期工作做的差不多了才准备回美国去,但理查和琼就留下了,作为美方代表给小艳撑场子。齐娜和何健却雄纠纠气昂昂的回去了金乌,据说近几年,金乌的特供农场一直不给俄方投资人分红,他们是去打官司要钱的。
小艳听说了,就问吴放歌:“这又是你的主意吧。”
吴放歌笑了一下回答说:“当然。”顿了顿又补充说“十几年的心血,一场莫须有的官司就全没有了,我当然要想办法拿回来,多亏当年留了一个暗扣,不然还真麻烦。”
小艳说:“我看要不要回来都无所谓了,自从你吃了官司,那农场和酒店都被一帮子人糟蹋的不成样子了,后来又请回云柔去管理,我卡那女人也不上心,光顾着自己。”
吴放歌说:“弄的越烂越好,越烂,我的回收价格就越便宜。”
“你真阴险啊。”小艳说着,忽然又想起来,就有点惋惜地说:“可惜啊,生意能弄回来,你那个六品官儿……”
吴放歌笑道:“那个啊,没啥可惜的。在咱们国家做官太复杂了,你就拿你老爸我来说吧,上面要敷衍,同行要不结仇,老百姓呢,更不能去坑害,太累太累了。再说了,东边下雨西边亮,实话跟你说小艳,我这次回国前,青藤镇的几个家伙已经找到我,要我竞选下届了青藤镇议员呢,要是成功了,嘿嘿,再下次,我就去竞选青藤镇的市长,哈哈。”
小艳不相信地说:“不可能哦,你才过去几年啊。”
吴放歌说:“美国的体制和咱们这儿不一样,我虽然获取正式公民的身份不长,却在青藤镇投资,解决了不少当地就业的问题,而且我经常给当地的报纸写些时政文章,所以很有些人气的哦。”
“官迷!”小艳娇嗔地骂了一声。
“不过嘛。”吴放歌又说:“真要是做了青藤镇的议员或者市长啊,也挺麻烦呢,那就是为市民服务的,除了一点津贴,也没啥油水,连办公室公务车都没有一间,我还得把镇上我投资的那间快餐厅的办公室改成我的办公室才行啊,整个儿一个赔钱的买卖。”
小艳说:“赔钱的买卖你还做啊。”
吴放歌说:“做!干嘛不做。多尝试尝试不同的体制也没啥坏处嘛。”
公司筹备的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人才也不缺乏。眼镜娘若思做了公司的市场部总监,开始从各处招兵买马挖墙脚,她在这个行当混了多年,人熟面广,简直就是如鱼得水。小艳则自嘲就是个签字机。吴放歌却说:“这就是手下有个一流团队的好处,一流的团队是不用管的。你只要确保这些人是忠心耿耿的就行了。”
“那也不容易啊。”小艳一听这个就苦着个脸。
吴放歌笑着鼓励她说:“没事没事,你尽管去做,要是真赔了,咱们在美国不是还有块地呐吗,人家那儿可不存在七十年租期一说,那时候你就和我去美国种地呗。”
小艳说:“算了吧,那儿有妮子和你男耕女织,没我什么事儿啊。而且我也不会种地。”
每次话一说到这个节骨眼儿上,那就是一个死结,怎么也解不开。两人都不愿意捅破那层窗户纸,但心里一个比一个赛过明镜似的。
林婷新婚燕尔,但终于在十几天后抽了个空子,单独一个人溜了出来,把那个凤凰男老公甩在了家里,跑来和吴放歌私会。不料何健和齐娜从金乌回来了,吴放歌就约了何健一起去香山爬鬼见愁,早早的就出了门,让林婷扑了一个空。
林婷觉得挺失望的,带着一肚子的不满说:“真是的,人家难得溜出来一回,晚上还要回去的嘛。”
眼镜娘若思幸灾乐祸地说:“嘿嘿,叫你不要结婚,你偏要,这下不自由了吧。”
林婷没好气地说:“那我有什么办法,放歌又不娶我,我爸妈都盼着抱外孙呢,我也总得过自己的日子啊,真是的,我这下成了两头倒贴了,这边贴钱,那头贴心。”说着,又想起什么了,问:“对了,我这几天脱不了身,你可爽了哇,咱俩可真算是闺蜜了,情人都共享。”
若思一听,立刻苦了脸说:“别提了,小艳天天占着呢,我根本插不进去。”
林婷一听,心里一动,忙问:“他们俩?”
若思说:“lng费啊,人家父女情深,一个睡里头一个睡外头,我每天大早晨的去捉,都没什么进展……”
林婷叹道:“这也就是他了,有时候胆子比天还大,就好像没啥他不敢干的,有时候就是一根筋转不过来。当年我喊他一声叔,他还真就不敢对我下手呢。”说着,脑中闪过以往的旧事来,不由得笑了一下。
若思说:“明天放歌回美国,咱们可不能放过了他。”
林婷摇头说:“不行啊,天晓得他什么时候回来,恐怕得后半夜去了,他跟何健是老战友,一起打过仗的,今晚怕是要无醉不归了,对了,小艳呢?”
若思说:“哦,你来之前才从我这儿走,估计这会儿正在楼上看言情剧呢。”
林婷笑道:“好啊,想躲清闲,走,咱们调戏调戏她去。”
两个lng-女一拍即合,嘻嘻哈哈地出了门,上楼欺负小艳去了。
果不出林婷所料,吴放歌和何健爬了鬼见愁回来,又跑到后海去喝酒,直喝的歪歪倒倒的了,才你送我我送你的回家,一直折腾到后半夜,还好齐娜见他们许久不归,出来接他们,不然这两位送来送去的,说不定能送到天亮。
吴放歌打开房门,一股热气带着一股酒精味迎面直扑出来,看来房里是空调全开。再定睛一看,忍不住笑了出来,原来沙发床被打开了,床上七扭八歪地睡着三个衣衫不整的玉人,而且满地的酒瓶子和扑克牌,也不知道这一晚上都玩了些什么。就自言自语地说:“我说我玩的疯,还有比我疯的。”
三个醉女里,林婷看来还清醒些,她听到门响,揉着眼睛看到吴放歌,就笑道:“哎呀叔,你回来了啊,几点了?”
吴放歌看了一下腕表说:“四点多。”
林婷又笑着往床上一歪说:“才四点多啊,玩了那么久才过了一个多小时嘛……”
吴放歌笑道:“是凌晨四点。”
“什么!”林婷一听,立刻跟踩了弹簧似地跳了起来说:“哎呀不得了啦,我得回去了。”晕晕乎乎的就找鞋穿,结果一样穿了一只,还全不是自己的。
吴放歌笑道:“果然嫁人了就是不同,怕老公骂啊。”
林婷甩手说:“才管不了他,我是怕他去我爸妈那儿告状,啰嗦的很。走了走了。”她说着站了起来,披了外衣,还不忘了理一下头发,晃到吴放歌面前,在他脸颊上一亲,然后往门外便走,不出两步就是一个踉跄,吴放歌赶紧从后面一把抱住了,这一抱,林婷先自软了,说:“你若舍不得我走,我就留下。”
吴放歌笑道:“我哪里是舍不得你,就你现在这样儿,下九层楼还不得摔十八个跟头啊。”说着把她抱了起来,放到里头卧室的床上去了。
转身出来,外头还睡了俩,这可咋办啊,自己也头晕的很,恨不得立刻躺下,一琢磨又觉得自己真是笨的可以,林婷和若思的房间就在楼下,自己随便拿上一把钥匙去她们房里睡就好了嘛。若思的房间他还没有去过,关系毕竟又淡了一层,去她那里不太合适,于是吴放歌就拿了林婷的手袋,在里头找钥匙,正找着忽然听见林婷在里屋喊:“叔~我口渴。”
吴放歌只得放下手袋,去兑了一杯温热水拿进去给林婷喝,林婷喝了水,又说:“我一人睡了冷,你陪陪我嘛,反正你外头都挤满了。”
吴放歌有点犹豫,虽说他和林婷有情人关系,可现在林婷毕竟嫁人了,而且小艳就在外头,这……合适吗?
林婷看出了他犹豫,就拉了他的手说:“来嘛叔,我嫁不嫁人不都是你的人嘛,你就别假道学了,这几天晚上孤枕难眠的,没少暗地里吃醋吧。”
这倒是一句大实话,吴放歌只得笑着挠挠头说:“那我去洗个澡。”
林婷点头说:“嗯,可一定要回来哦。”
吴放歌点头应了,就又出来去洗澡。洗了澡出来,精神也好了一点,却看见外头不知道怎么搞的,小艳睡着翻了一个身,连人带被子掉到了地板上,也还没醒,若思却四仰八叉地横着占了整张沙发床,要命的是这两位谁也喊不醒。
“这可能就是命吧。”吴放歌只得连人带被子的把小艳也抱起来,想把她也弄到里屋床上去,回头再给若思那床被子来。至于自己嘛,恐怕命运使然,也就是去楼下睡的命了,好在林婷现在已经醒了,找她拿钥匙总强过自己找。
抱着小艳进了里屋,林婷见了不满地说:“叔,你怎么把她弄进来了?难不成你喜欢若思多一些?”
吴放歌说:“不是啊,她俩一个翻身掉地上了,另个横着睡,实在是把她摆不下了,沙发床只有那么大点儿嘛。我把她放下了,还得拿床被子给外头那个盖上去。”
林婷惋惜地说:“真是的,我本来都做好了被老爸老妈啰嗦的决心了。行,放下吧,那你今晚睡哪里去?别跟我说你想着外头那个。”
吴放歌放下小艳说:“我啊,想睡你房里去,你等我把钥匙给我。”
林婷点头说:“没问题,你等会把我包拿进来,我给你钥匙。”
吴放歌一见这么容易就把问题解决了,满心欢喜,转身就想去壁橱里那备用的被子,可一转身差点撞上一个人,居然是若思,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正要开口问,却见若思坏坏地笑了一声说:“抓住了!”说着就势一扑,就把吴放歌扑倒在床上,他刚要挣扎,手手脚脚的早就被按了一个结实,再定睛看时,林婷,小艳和若思一个个眼睛明亮亮绿油油的,哪里是醉了的样子?最起码不是大醉,就说:“你,你们想干什么?”
三个女人彼此看了一眼,然后同时用电影里恶少爷的语气说:“嘿嘿嘿,干什么,你说我们想干什么?”
“中计了!”吴放歌暗暗叫苦,扭头又对小艳说:“小艳,你不能跟着掺和这些事儿,我是你老爸。”
小艳看上去挺紧张的,但依然说:“我知道你是我老爸,同时你也是我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说着,眼睛一闭,吻在了他的唇上。这时若思也在他身上上下其手,并笑着说:“对呀,对付这种人就得这样,他要是再有心理障碍,我们就帮你把他弄直了!哈哈哈!”
“天呐!”吴放歌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浑身都是汗。
“原来只是一场梦啊。怪不得……这么荒唐的事情都有。”他的心砰砰直跳,周围却是静悄悄的,有虫儿的鸣叫声不时传进来,身下睡的也不是床,只是由几张椅子拼起来的玩意儿。吴放歌本能的去拿手机,口袋里却是空空的,由于一动,一阵刺痛从左腋下传来,伸手一摸,居然缠着绷带。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吴放歌自言自语着,此时他的视力逐渐适应了夜里的黑暗,其实这一夜,月朗星稀,还不算是特别的黑。他发现这其实是一件会议室,很熟悉的地方,一股不详的预感从心底冉冉升起,他顾不上找鞋子穿,从‘床’上跳下来,几个箭步来到门前,推开了大门,大门外是一个操场。
“该不会是……我的天呐。”吴放歌就着月光看着看着身上的作训服,左腋下还有一滩血迹,“我又给送回来了!老天爷,你别这么玩儿我好吧”他此时彻底的意识到,自己非常悲催的又一次重生了,他又回到了八十年代末的那个晚上,只是比上次稍微晚了几个小时,现在自己已经在小前指了。
“太累心了,绕老绕去升官发财泡妞一点意思也没有,最后难以取舍就是一堆麻烦啊。”吴放歌颓废地坐到了会议室的台阶上,双手抱住了头。
慢着,如果是这个时候……那么……吴放歌的脑中忽然一亮,如果回到了这个时候,也不是什么都那么糟糕,至少……他想着,猛然间觉得人生还是充满了希望的,他从地上跳了起来,赤着脚跑过的操场,一直跑向那排军官宿舍,尽管隔了这么久,可他还清楚地记着它的位置。他敲响了那扇门。
“谁啊。”有人在里面问着。
多么熟悉声音啊,但是吴放歌没有回答,只是一直的敲,终于,他听见了里面拖鞋的声音,门打开了。卫艳,真的是卫艳,她蓬松着眼睛,披着军上衣,一见是吴放歌,就微笑着说:“是你啊,怎么了?伤口又疼了吗?”
吴放歌笑着摇摇头说:“艳姐,我回来了。”
卫艳一脸茫然,但是吴放歌不在乎,因为他知道,过不了多久她就会明白一切的。
(全书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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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结尾 吴放歌的幸福生活
珍珍这些年越发的胖了,她也懒得运动减肥啥,反正自己已经这把年纪,漂亮不漂亮的早就不在乎了。她现在更关心的是最终的职级待遇问题,只可惜老爸离休多年,自己的丈夫又是个不争气的,在官场上,只能算是混,离混好还差得远呢。所以一旦有点什么好处,就得去争去抢,哪怕是一把风,也要吹回到自己家里去。就比如这次出国考察吧,若是再派不上,以后就更困难了。
好在老爸的余威尚在,珍珍也不是吃素的,还真给排上了。于是又是办护照,兑美元什么的又忙了几天,珍珍终于如愿以偿的登上了去美国的航班。
其实美国也没什么好玩的,娱乐啥的,还不如国内,吃的也不习惯,没两天珍珍就烦了,唯一的收获是照了不少照片,总算是回去有显摆的了。
由于是卫生系统考察,总还是要有些实际内容的,于是最后一站安排了到一家公立医院考察,这家公立医院最出门的是骨科,据说让不少人从轮椅上站了起来,院长是个华裔,姓柳。只是这家医院有些偏僻,在一座小镇上,小镇的名字叫青藤镇。
珍珍虽说做过卫生员,但那时多年前在部队的时候了,此外从没有受过医学训练,一直做行政工作,因此对于这种参观既没有兴趣也看不懂,所以参观时就拉着一个要好的官太太,姓张的,一起溜出来逛街。结果发现是在没啥好逛的,小镇虽然整洁,却也仅仅是个小镇而已,就在这时,张太太忽然发现某个店里有人影晃动,好像是在打架,她是个好热闹的,就跑过去隔着玻璃门往里偷窥,却看见是个穿警服的大汉,正按倒了一个白人青年,正觉得有意思的时候,忽然另个警察一回头看见了,对她喊了声什么,表情挺严肃的。
张太太虽然是官太太,但还是懂事的,知道这儿是美国,这儿的警察可不归她老公管,于是扭头撒腿就跑,可没跑出两步就被人总后面给绊倒了。
“救命啊!”她狂喊一声,随后就被喷了一脸辣椒水儿,这才老实了,随后就被人从地上揪起来,重重地按到了汽车引擎盖儿上,手上戴了银镯子。
珍珍正和张太太边走边说话呢,忽然觉得不对劲儿,一扭头才发现张太太又去看热闹了,只是这次运气不好,让人家给按那儿了,忙跑上前想去劝解,可是那个警察,一见又跑过来一个,刷的一下就把枪拔出来了,对着她喊了一声,她也没听懂,可她毕竟当过兵,知道要是被人拿枪指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举起手来,她想也没想就把手给举起来了,人家警察小心翼翼的过来,在她身后对着她膝盖窝窝就是一脚,她啪的一下就跪地上了,弄的膝盖生疼,原本想去揉揉的,可是手又不敢放下来。结果她和张太太,外带商店里的那个白人青年,就这么全都给带到镇上警察局里去了。
到了警察局做笔录,不管是珍珍还是张太太是一句完整的英语也说不了,张太太更是眼泪横流,一是给吓的,二是因为辣椒水的效力还没有过。不过人家这儿到底是警察局,一会儿就过来一个年龄不小,但挺壮实的华裔男警察,看来还停手尊重,他先去给张太太做笔录,可是张太太哭哭啼啼的做不下去,只得又要珍珍这边来做,头一句就问:“姓名?”
珍珍一见这位说话挺和气,就跟遇见亲人似的赶紧回答:“陶珍。”
她这么一说,那个警察就是一愣,盯着她看了一阵,又问:“你不会是在云南还当过兵吧。”
珍珍也愣了,心说这位怎么知道了?美国警察再牛,也不至于牛成这样吧。可奇怪归奇怪,她还是点了点头。那个警察就笑了一下,就对她说:“你跟我来。”
珍珍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能跟着那警察去了。
那警察有一间单独的办公室,进去后关好了门,那警察把帽子挂在衣帽钩上,对珍珍说:“你随便坐吧。”
珍珍没敢坐,心想,这帮野蛮警察不会是想把我单独关起来揍吧。
那警察见她愣愣的,就笑着说:“那么紧张干嘛啊,你看看我,看看我是谁?”
珍珍心说:我能看出你可能华裔来,天晓得你是谁。虽说这样想,可还是努力地看了一回,结果还是没看出来是谁,只得茫然地摇头。
那警察往靠背椅上一坐,叹道:“你果然还是喜欢帅哥啊,像我们这种人,果真是入不了你的法眼。”
一听这话,还真像熟人,都说熟人好办事,如果真的攀上了,今天的事情可就好解决了啊,于是珍珍小心翼翼地说:“我真想不起来了,唉……我近年来记性是越来越差了,警察先生……”
那警察听了,立马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完了才说:“你不记得我了,那你是否还记得吴放歌?”
吴放歌!那怎么能忘啊!只是听说前些年吃了官司,发病失踪了。怎么?珍珍的心思又给撩动了。她又盯着那警察,十有**,这是她和吴放歌都认识的人。
可那警察不给她机会了,直接说:“算了,不让你猜了,我就是周海啊,因为不假回家把人打残废了的那个。”
他这么一说,珍珍还真想起来了,当初是有这么回事,只是她和这个周海还不太熟。难怪这儿的警察都这么野蛮,看来和这个周海不无关系。
这么想着,结果一问果然,这个周海居然跑到这里做警长来了。
有了周海在中间周旋,事情果真好办了许多,可见即便是在美国,也是熟人好办事啊。可是张太太这下得了理,又是要道歉,又是要索赔的,周海就说:“这件事首先是你不对,人家正在那儿抓毒贩子,还以为你是同伙儿呢,让你站住你还跑,没从后面开枪不错了。你看你朋友珍珍做的就好,少吃了很多苦头。”
珍珍暗暗揉了揉还有点疼的膝盖,心说:我这也算少吃?
“我哪里听得懂嘛。”张太太埋怨着,还是不肯放手。
周海笑着说:“你听不懂不是人家的错啊,不是我护短,我这几个手下全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的,咱们中国人常说,入乡随俗,既然你们来到了美国,就得尊重这里的法律。”
张太太见还在警察局,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不再说话了。可周海是了解自己同胞的,知道等会儿旅行社的人一来,张太太难免不会大嘴巴胡说,这一群情激愤的,说不定还真的给弄成国际事件了。于是就对珍珍说:“珍珍,你是不是觉得我们有点欺负华人啊。”
珍珍笑道:“有点儿,我现在膝盖还疼呢。”
周海就说:“其实华人在这个镇上还是很受尊重的,而且这一届新任的市长也是华人呢。”
“真的啊。”珍珍瞪大了眼睛说。
“是啊。”周海暧昧地笑道:“而且是你的老熟人。”
珍珍没好气地说:“我在这里最熟的人就是你了,你还不帮忙。”
周海说:“我哪里是不帮忙?我也得尊重法律。不过这个华人镇长说不定能想个双赢的办法,这家伙,鬼点子多着呢。”
珍珍又问:“那他肯帮忙不?”
周海说:“别人去不一定,你的忙他一定会帮的。”
珍珍说:“这异国他乡的,我哪里有那么大魅力。”
周海笑道:“呵呵,谁让那个人的名字叫吴放歌啊。”
“是他?!”这下珍珍果然大大的惊诧了。
不过多年后的初次见面,珍珍除了久别重逢的喜悦外,还有点失望。在怎么说也是个市长啊,真是寒酸的可以。办公室就在镇上的快餐厅里不说了,居然下午还不在,既不是开会也不是赴宴,而是在家里自己修谷仓。大家巴巴儿的去了,却看见一个中年男子,花白的头发,穿着牛仔裤,红格子粗布衬衣,正趴在谷仓顶上叮叮当当的钉木板,被周海一叫,才往脑袋上扣了一定皱皱巴巴的遮阳帽,顺着梯子爬下来。一句话,最多也就一个木匠模样,和市长根本不搭界。
吴放歌一下子没认出珍珍来,珍珍却一下子认出了他,因为他除了面容苍老了些,再有就是一头的花白头发外,基本变化不大,可珍珍相比之前,却肥了很多,是个标准的肥婆了,于是她生平第一次后悔:早先也不减了肥再出国啊。
吴放歌虽说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可是在‘警察打人’这一点上却依旧不肯让步,一来警察执法他无权直接干预,二来从程序上说警察也没做错。不过这话他只对珍珍说了,没和张太太那伙人说。
珍珍听了之后很不满意地说:“你这什么市长啊,屁用没有。”
吴放歌则说:“就是做官的屁用都没有了,老百姓自己才能过好日子嘛。”
珍珍自然是不认同这个理论,并问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吴放歌就说:“这事儿啊,只要别让你那朋友扯到民族主义的高度上去就行,你们说是考察,其实就是来美国玩儿的,占点便宜就行了,别老揪着不放。我看啊,咱们各自做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陈述利害。不管怎么说,警察也是抓错了人,道个歉啥的,我去说说还是做得到的,其他的就少来了,然后呢,我在个人掏腰包,请你们到我的庄园玩玩,吃吃饭啥的,这事就算是了结了。”
珍珍一看也就只能这样了,就和和吴放歌回去分别做工作,软硬兼施了一番,总算是摆平了。并且让张太太觉得,这是给华人镇长和警长面子,华人同胞在海外奋斗不易啊,算了算了,又都是珍珍的朋友,吃点亏就吃点亏吧。”
随后吴放歌就请大家在自己的庄园开烧烤会,大大的破费了一笔,也让大家见识到了,原来这房子前后是两重天啊,后面简直就和电影里大毒枭的宅邸一样啊。而且这个市长也够**的,在后院老老小小的藏了那么多的漂亮女人,个个面容姣好,身材火辣,据说还有个是珍珍以前战友的女儿,真是老少皆宜啊,难怪他头发花白了,中医不是说头发和肾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嘛。不过让旅游团里男同胞羡慕的是,人家到底是怎么搞的啊,那么多美人聚在一起,居然能和谐相处的跟姐妹一般,居然演什么宫斗大戏。
热闹了一夜,第二天大家都心满意足地打着酒嗝上路,因为实在玩的太疯,大家都累了,甚至连帝国主义的坏警察也懒的骂了。而珍珍却一直往车窗外看着,吴放歌带着一家老小在路旁朝着她不停的挥手,最后,客车转了一个弯,就再也看不见了。
珍珍回国后,性情大变,报名参加了健身俱乐部,没事就跳操练瑜伽,还请了私人教练减肥。因为吴放歌临别的时候对她说:“你若你还想来美国,我会给你报往返机票的,外带全程伴游。”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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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修订版之光辉岁月
自序 战争是永远不能愈合的伤
整理幼时旧物,看见一张照片,原本是黑白的,后被当时住我们楼上的大毛哥用彩笔上了色,成了‘彩照’。照片上的我带着一顶有帽檐的绒线帽,正中别着一枚五角星,手持冲锋枪(当然是玩具)俨然是一个小战士的形象。后来我发现,很多男孩子小时候都有这么一张照片,而他们幼时的玩具里,各种玩具枪占了大部分。
难怪我们的陆军是最强大的,因为我们从小就受了步兵训练。
也曾看过一些老兵的访谈,发现同为老兵,东西方对战争的观念也是完全不同的,这可能和近代的中国饱受欺凌有关系,我们在更多的时间里进行着无可奈何的战争——反侵略战争。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我们决不能不战而降,安心的做亡国奴,这是一个民族的承受底线。可虽然明白这个道理,我却依旧觉得惋惜,偌大个中国,文学界人才济济,却没有一部反战小说,或者对战争反思的小说,我们唯一反思的就是:大家快来看啊,我们当初被欺负的多惨啊。而战争对参展双方带来的创伤,却被我们忽略了。
中华民族是个伟大而善良的民族,同时在近代也饱受凌辱,所以我们很希望能够多些‘铁血’的人,铁血的领袖,铁血的将军,铁血的士兵,铁血的百姓,却偏偏忘记了,血从来都不是铁的,它是红的,失去的太多,人就会死。而在战争中或者战争后,死去往往不是最糟糕的,糟糕的是如何活下去。
在美国小说《兄弟连》的结尾部分,骁勇善战的d连兄弟退役后大多选择了建设或者教育性质的工作,似乎是为了对战争中造成破坏的一种补偿,只有极少部分的人选择留在军队成为职业军人,还有个别战士因为无法调整战时心态,不能融入和平的生活,潜入深山活生生的把自己的住处建成了一个堡垒,这些其实都可以被称作战争后遗症,同时这也是欧美军事作品的伟大之处,他更深层次的揭示了战争对人们造成的伤害,而这些,正是我们的文学作品中所欠缺的,虽然不是完全没有,但非常的少,而且层次不够深入。既然连这些都欠缺,就更不要说能拥有优秀的反战文学作品了。可以这样说,我们的军事作品都是鼓动人去杀人的,而且似乎杀人很容易,也根本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白天用机枪扫倒一大片,晚上照样吃得饱睡得稳,至于和平之后怎么办,从无表现,英勇的战士们从心态上来看,到更像杀人狂,而且是连环杀人狂,整天惦记着是不是要打仗了。
基于此,我们更需要反战文学,至少需要以战争为背景的对战争反思的文学,只有我们认真的反思了战争,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正义战士,什么‘核平台湾’‘东京大屠杀’‘灭日屠美’之类的可怕的东西才会真正的从我们的脑中被清除。
我并不是一个优秀的作家,本书也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成为中国反战、战争反思类小说的尖兵。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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