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高飞了!!哼!达令陈,所有的一切,你都早已经计划好了!你利用我的感情,让我帮你偷出了这个东西,然后你躲在这教会里,等着我上门把这东西送来!!”
吉尔说着,她豁然转身就走!
陈道临没有立刻弯腰去捡戒指,在原地大声道:“……有一点我要告诉你的是……我给你的那个假的戒指。也是我亲手做的。你给我的那些配药剂的器具,我用牢房里的一个铁钉弄出的戒指,用了药剂染色……从外表上看,是看不出区别的。而且我在上面也加了一个小小的魔法禁制作为伪装,即便是魔法高手看了也看不出来的……希洛解不开那个戒指的禁制,所以……你不用担心。”
吉尔身子一晃,陡然停下了脚步。
她缓缓转过身来。盯着陈道临:“……我是不是还应该感谢你?感谢你做的伪装很严密,感谢你不会让我暴露?”
“我……并不想害你。你总还是要嫁给希洛的。”陈道临的语气很坦然:“这件事情,说起来是我亏欠你。”
吉尔深深的吸了口气,她忽然仰起头来,看了看天空,然后才又将眼神投向了陈道临。
“达令陈!我恨你,此时此刻,我真的非常非常的恨你!”吉尔咬了咬嘴唇:“或许对你而言,你不想伤害我,或许对你而言,你觉得你只是用那个该死的魔法利用了我一次,或许对你而言,你觉得那只是一个魔法,而且你觉得魔法的效力会消失,一切会恢复正常……”
说到这里,吉尔的声音忽然颤抖了起来,她大声喝道:“但是我依然恨你!恨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陈道临叹息。
“因为我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爱过哪个男人!!这一次……不管它是真还是假,哪怕是你用魔法弄出来的,虚幻的……但我要告诉你的是,这是我的第一次!!是我吉尔?罗林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第一次品味到爱一个人的滋味!!你这个混蛋!你可知道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哪怕是我这样的,你认为的坏女人,可我也是一个女孩子!!!——对于每一个女孩,从小到大,都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憧憬过当第一次爱情到来的时候是什么样的甜蜜子滋味!!可是你毁了这一切!你毁了这一切!!混蛋!即便这场感情是假的,它……它也是我的初恋!你明白吗!!!你毁掉的是我的初恋!!!!”
说完,吉尔掉头就走,这次再也没有回头,很快就消失在了院子外。
而陈道临,僵立在当场,面色复杂……
……
身后一双柔软的小手摸上了陈道临的脸颊。巴罗莎走到了他的身前,精灵女孩的那双大眼睛里满是关切,低声道:“达令……”
陈道临摇摇头,忽然用力揉了揉自己已经有些麻木的脸,然后他苦笑了一声,盯着巴罗莎的眼睛,语气很认真:“巴罗莎……我忽然觉得,这一次,我做的事情,真的很卑鄙!”
巴罗莎没有说话,只是投入了陈道临的怀里,然后用尽了自己全部的力气,用力的抱住他,抱得很紧很紧。单纯的精灵女孩,只用这种自己所能想到的唯一的方式来,试图给自己的爱人带来一丝温暖和安慰。
过了许久,陈道临才终于叹了口气:“希望……过几天之后,魔力散尽她恢复了正常,就会放下这一切吧。唉……”
可纵然已经褪去了宅男的软弱和平庸,但是说到底,缺乏感情经历的陈道临,却依然不知不觉的犯了一个错误。
缺乏感情经历的他,并不知道,“初恋”这种东西,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是无法释怀的。不论它是美好,或者是苦涩,不论它是真实,或者是虚幻!
他更不知道的是,当吉尔带着对自己深深的痛恨离去——这种痛恨的情绪会产生何种奇怪的变化。
很多时候,强烈的爱和强烈的恨,这两种感情之间的区别,只差一线——尤其是在刚刚爱过一个人的时候。
第三百四十四章 【胆小鬼和牺牲的勇士】
看着天边的乌云,罗斯歪了歪脑袋,随意将斗篷帽摘下。
身前身后都是那些表情麻木的宫廷侍卫,这位年轻的比利亚伯爵实在是有些气闷,忽然抬手指着天边如墨汁一般浓的乌云,扯开嗓子大声叫道:“喂!下雨了!要打雷了啊!!你们看不见嘛?魂淡!!”
一个四方脸表情 严肃的骑士飞快的策马来到他身边,冷冷道:“比利亚伯爵,您有什么吩咐么?”
罗斯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脑袋,盯着这个家伙看了好久,才冷冷道:“你难道看不出就要下雨了么?”
“下雨又怎么样。”这个骑士表情冷漠:“陛下命令是然我们日夜兼程。伯爵大人,这点风雨难道就经受不住了么?”
罗斯吞了吞口水,看着这个家伙策马离开了自己,跑到了队伍的前列去了。
妈的……被逼着做这个倒霉的使者,走这一趟苦差事已经够倒霉的了,可那个讨厌的希洛,居然还派来这么一个极品的“副使”,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一路上风餐露宿,罗斯大爷从生下来就没吃过这等苦头啊!
虽然在军队里也镀过金,但那只是走走过场啊。这几天马不停蹄的赶路,战马都跑废了二十多匹,幸好有罗兰帝国雄厚的国力做之城,从帝都出来沿途往西北都是官方的驿站可以随时更换马匹。
可马能吃得消。我罗斯大爷可吃不消啊!吃喝拉撒都在马背上过,这是要把我罗斯大爷发配到西北草原和那些异族放牧的节奏嘛?
裤裆里两边大腿内侧早已经磨出了血,加上这沿途赶路又不能停下来洗澡,伤口早和内衣黏在了一起,骑在马背上。颠簸的时候,那种滋味当真叫人欲仙欲死。
这也就算了,罗斯大爷虽然从小锦衣玉食惯了,但从骨子里也是一个狠人,关键时候能咬下牙来,一点皮肉之苦,倒也不会让罗斯大爷真的变成软蛋。
可问题是,这随行的一队人。一个赛一个都是死人脸,死板教条到了极致,尤其是那个副使,一路上和自己说的话加起来不到二十句,而且每次都板着一张脸,好像自己欠他一万金币似的。
从内心深处,罗斯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干这趟差事。好好的在帝都当自己的伯爵多好。对于政治这东西,罗斯浑然没有半点兴趣。自己家大业大,从杜维时代开始,比利亚家族就是帝国贵族阶层的豪门,即便是希洛当了皇帝,改朝换代,屠刀也落不到罗斯大爷这种人头上。
可偏偏,那个讨厌的新皇帝却选中了自己来当这个倒霉的使者,让自己跑去西北和郁金香家的那位女公爵谈判。
谈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