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章(1 / 1)

独游 酒精过敏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27天前

教育,那绝对是一项暴利行业!我一张张搜寻着手中的配方,看着它们的配料表对比着自己仅存的余款。

这个时候你会现,钱这种东西,是永远都不够用的。

我翻遍了所有的配方,现自己只买得起其中一个的所有配料。

一份硫磺、两份硝石、三份木炭,买齐这几样东西足足花了我三十枚银币,这顿时让我落入了近乎赤贫的处境中。

按照配方上的指导,我把这几样东西碾碎成粉末混掺在一起,筛除了中间的杂质,然后把它们放在一只大个的容器中,放在埃奇威尔那只奇特的魔法烤炉上加热。

我万分期待地盼望着自己的第一件炼金成果——希望这笔高昂的学费花得物有所值。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忽然想起来:刚才只顾着考虑配料的价格与钱袋的厚薄,好像反而一直忽略了自己正在炼制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重新翻出那张配方,现在配方的最上方,用漂亮的手写体写着这样一行文字:“火药,在高温作用下迅速而有规律地燃烧,产生剧烈的爆炸,是枪械弹药的必要组成部分……”嗯?等等!我好像忘记了什么……高温?爆炸!?炉子上的……火药!!??“轰!”一声惊天的巨响从我面前的容器中爆出来,耀眼的红光和炽热的火焰在我眼前蒸腾而起,瞬间就把我淹没在一片嘈杂的光芒之中。

我只觉得自己突然被什么东西裹住了一样,既看不见也听不见,甚至呼吸都觉得窒塞起来。

在我狼狈不堪无暇逃避的时候,我的魔法日记不失时机地向我传递了一条消息:“火药炼制成功,技能熟练度+10。”与此同时,另外一道熟悉的热流由内而外地流遍了我的全身。

因为这次炼金术的“意外成功”,我又获得了两百点经验,这让我立刻升上了十级。

这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的意外收获。

硝烟散去,我现自己居然毫无伤——不,这样说不够准确——和我那个总喜欢制造爆炸的炼金术老师一样,现在的我同样面目焦黑、头蓬松竖起,一副劫难过后的狼狈模样。

这时候,埃奇威尔老头正好回过头来,以他那种满不在乎的口吻仿佛嘲笑似的对我说出了他经常说的那句话:“别担心,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我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一个“小”意外!……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我迈出了成为炼金术士的第一步——不过也仅只是第一步而已,我手中的钱根本无法支撑我完成第二次炼金实验。

好在我知道不少炼金原料可以在野外收集获取,这意味着我不必一直受到无良炼金术教师的盘剥。

许多时候我甚至可以在野兽的身上找到一些炼金术的消耗品——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头山羊会随身藏着一坨油膏、又或是一只野兔走到哪都带着一把炭灰。

自从详细浏览了我手中的炼金术配方我才明白,这些热爱清洁的食草动物大概是想试着自己制造两块肥皂……我想起城西那个住满了大型蝙蝠的废弃矿洞。

那些蝙蝠似乎都有收藏矿石的癖好,其中就有不少炼金术用的着的东西。

而且我记得上次我独自去采集石英岩玉的时候,并没有把那个洞**探索完,我想现在我大概可以走得更深入一些了吧。

一个人独自深入危险的地下洞**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我觉得很有必要寻找一个同行的旅伴。

打开我的魔法冒险日记本,我现我的牛头人朋友,名字长得骇人听闻的牛百万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他的名字占了我差不多整整一页纸。

我想了想,给他送了一条魔法信息:“有时间么?我知道有个地下矿洞,要不要一起去看看?”很快,我就收到了他的回信:“在城门口等我,马上就到!”站在城门口,我远远的就看见了我的牛头人朋友,格外高大的体格使他即便是站在坎普纳维亚城外拥挤的人群中也非常显眼。

原本我还以为他是独自一人赴约的,直到他走到距离我已经不到十步远的时候,我才现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同行的伙伴。

那是一个小个子。

或许我仅仅这么说你还无法对他的身高有一个确切的概念,那么我做一个简单的比较你就会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如果我们把牛百万的身高比做一把长剑,那么那个人的高度就大约只相当于是一把小号的匕。

他甚至还没有牛百万的膝盖高,如果不是他头上漂浮着鲜艳的草绿色灵魂印记的名字,恐怕直到他们走到跟前我才能现他。

和严重缺乏平衡感的牛百万走在一起,让人很难不担心他被身旁魁梧的牛头人不小心一脚踩在头上。

我想你应该已经理解了,这个身材矮小、长着一张可爱娃娃脸的小家伙是一个侏儒。

和他们的远亲矮人族相比,侏儒族人的身材还要再矮小一些。

他们大部分也都聚居在高地山岭的地底洞**中,一般来说,他们大多是一些温和善良的人,有着一双令人惊叹的灵巧双手,可以制造出常人难以想象的精妙机械。

可如果你因此轻视他们,认为他们软弱可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聪慧的侏儒们对于魔法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可以迅速掌握常人通常需要苦学许多年的深奥魔法。

而且他们矮小的身材和灵巧的运动能力能够使他们轻易地闪避掉你倾尽全力的攻击,一个拿着匕、擅于匿踪、喜欢偷袭的侏儒游荡,绝对是你所见过的最难缠的对手之一。

不过这个侏儒既不是一个魔法师也不是一个游荡。

他穿着一身并不是很合身的土黄色紧身衣裤,背后裹着一条明显过长的灰色披风,头上戴着一顶几乎比他全身还要高的尖顶软帽,腰上挂着一把比匕大不了多少的短剑。

他身上最明显的特征,是背后反背着的那把小巧精致的三弦琴。

这件乐器向我透露了他的身份:他是一名吟游诗人。

即便不看他的装束打扮,只看他的名字你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这是一个热爱音乐与艺术的流浪旅人。

他有个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和艺术气息的名字——“降b小调夜曲”。“嗨,哥们,我还以为今天见不到你了呢。”一见到我,牛百万就咧开大嘴大叫起来。

他指着身旁的侏儒朋友对我说,“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刚才我们俩一直在山上练级。

你一喊我,我就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