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回忆中的爱情是泡沫
回忆是一件会让自己难过,又乐此不疲的事情。
尤其在醉酒和上床之后。
身侧的人睡熟了,就算是背对着自己,林知南也能听得出来。
他对陆云起太过熟悉,多年以前,喜欢甚至刻到了灵魂里。
但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也是来自陆云起。
两人的感情就像一针有毒的药剂,刺入皮肤后只留下很快能愈合的小伤口,药物却能杀人于无形。
林知南翻了个身,险些与沉睡的陆云起吻在一起。
多久没这么亲昵了?林知南不知道,他渐渐开始茫然。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交付真心的那个大男孩回来了,两人之间没有交易,没有侮辱,只是干干净净的爱情。
但林知南酒醒的很快,目光瞬间恢复了清明。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林知南重新躺平,双手捂住了干涩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才伸手摸过手机,发现已经凌晨四点。
离婚的这些年他一直是独居,早就习惯了孤身一人睡觉的方式,身旁乍多出一个人,让林知南根本睡不着。
他披了件睡袍起床,轻手轻脚地来到阳台抽烟。
“咔!”火焰划破夜的寂静,火苗燃烧出淡淡的白烟。
烟气吸入鼻腔,慢慢涌进身体,让林知南的大脑有了瞬间的放空,疲惫也少了大半。
星级酒店的夜景是一绝,拜陆云起所赐,林知南有幸观赏。
但他看得不是夜空,而是楼下空无一人静谧祥和的街道。
一声爽朗的大笑吸引了林知南的目光,他专注地看着巷子,一个女孩搀扶着一个浑身脏兮兮的男孩从巷子的阴暗处缓缓走出来,男孩低头在女孩身边耳语了什么,逗得女孩满脸通红,不轻不重给了男孩一拳,男孩笑得更加肆意──似乎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突然男孩试探地亲了亲女孩的脸,女孩没有闪躲,两人在寂静无人的街道接吻。
林知南看得入了神,直到两人消失在被晨曦洒满的大道尽头,他才想起抽第二口烟。
男孩女孩看上去穿的是中学校服,女孩梳着妹妹头,乖巧可爱,男孩好像打着耳洞,黑色的耳饰在白皙的耳垂上非常明显。
乖乖女加坏小子,这是校园言情小说的标配。
男孩虽然在和女孩开玩笑,但望向她的目光中满是倾慕和认真,女孩的表情很嫌弃,可她依然紧紧搀扶着男孩,好像害怕他再次受到伤害。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拥有过,所以才觉得格外珍惜,林知南倒希望两人可以顺利“出逃”──带着他们青涩的,懵懂的爱情逃过学业的压力,老师家长的监视和其他人的指指点点,顺着朝阳逃到远方。
“相爱的人应该在阳光下相拥亲吻,而不是像这样东躲西藏。”
林知南的脑海忽然浮现出这样一句话。
跟他说这句话的是陆云起。
那时他们还没有确定关系,陆云起某天忽然邀请林知南去看电影。
电影是个实打实的悲剧,讲的是围剿女巫的中世纪,有人发现了两名女性相爱的秘密,其中一名女性的追求者为了得到她,不惜将她的爱人污蔑为女巫,猎巫团队到达她们的住所时,两人站在庄园的门口旁若无人的拥吻。
那个时候的同性爱情也同样是不可饶恕的异端,自诩正义的猎巫人将她们围了起来。
追求者劝说喜欢的人不要承认同性恋的身份,否则两个人都会被杀死。
可是她们继续在凶神恶煞的众人中央耳鬓厮磨,互诉爱语。
独属于天使的圣光落下,照耀在两人身上,火舌缠在两人身上,瞬间吞噬了她们,照亮了嫉妒者的丑陋面容。
电影播到后半段,影院里传来了悲痛的啜泣,来看电影的大部分都是同性情侣,他们对电影所表达的情感感触更深。
就连一向不怎么正经的陆云起都表情沉重,重重抽了抽鼻子,刻意别过了头。
再回过头时,眼眶红红的。
他看清林知南的脸时,有些诧异,“你,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林知南只觉得陆云起莫名其妙。
明明只是一个被艺术化,悲剧化的商业电影,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痛哭的。
甚至在他看来,这两个人的死并不值得,她们无法唤醒社会,也无法对抗舆论,这只是不必要的牺牲,与其慷慨赴死,不如忍气吞声,苟且活着。
陆云起觉得林知南三观不正,两人的第一次“约会”不欢而散。
可是那句话林知南觉得不无道理,便记到了心里,没曾想现在竟然如此应景。
林知南对着夜空慢慢吐出一口烟气,随着轻柔的夜风,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在想来,一切早有预兆,陆云起那种光芒耀眼的人生来就站在高楼之上俯瞰众生,而自己所想的,不过是活下去这样简单又卑微的事情。
两人注定无法互相迁就。
身后忽然响起酒店拖鞋落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是陆云起起来了。
林知南没有回头,依然仰头眺望着远方慢吞吞上升的太阳。
一支烟已经抽完,烟屁股被他捻灭在烟盒,陆云起从后面环住他的腰时,仍然闻到了浓重的烟草气味。
“难得,你没有逃走。”陆云起的下巴抵在林知南的肩上,说完,把头埋进了林知南的睡袍,深深吸了一口林知南的味道。
“你真好闻。”
陆云起的声音含糊不清,带着清早特有的慵懒和软糯。
林知南“嗯”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还以为你又走了……”陆云起蹭蹭林知南的侧脸,要跟他贴贴,“你怎么不等我呢……”
陆云起觉得委屈,是林知南没想到的事情,他以为陆云起对自己有的感情只有愤恨。
可能还没睡醒吧,或者,又把自己当成了别人。林知南垂眼看看自己的手指,犹豫要不要提醒陆云起自己是谁。
不等他开口,又听陆云起喃喃地说:“……小煦,你别跟我吵架,行不行?”
林知南背脊一僵,记忆不受控制的侵袭了理智。
“小煦”是陆云起给他起的小名。
当年独属于陆云起的实习生暑假快要过去,公司开始了秋招,陆云起缠着林知南一起看投进公司的简历。
陆云起没多少社会经验,就是凑个热闹,看到好玩的人名就去骚扰专心工作的林知南。
林知南碍于陆云起是董事长儿子的身份,不厌其烦的听他跟自己分享好玩的事情。
看林知南慢慢开始不耐烦,陆云起厚脸皮地凑到他身边,十分有把握地说:“林哥你家里人一定很喜欢南方,你看,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南这个字呢,林院长肯定有他的理由。”
这个结论让林知南哭笑不得──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沾边。
他放下手里的简历,耐心的解释道:“名字是我自己改的,本来叫林安。”
陆云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林安?那确实有点土……”
“我还有个弟弟,叫林宁,”林知南谈起弟弟,笑容淡了一些,“他和你差不多年纪,有机会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陆云起没有察觉异常,便点了点头,又跑回沙发上打游戏。
没过一会儿,他又跑到办公桌旁,举着平板上的字给林知南看。
“林哥,我觉得这个字也挺适合你的。”
林知南鬼使神差的抬头,一个方方正正的“煦”字闯入他的眼眸。
他语文学的很好,不看解释都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这个字代表温暖,可是和他的人生毫无关联。
就算知道不该抱有期待,林知南还是望着陆云起的眼睛问,“为什么?”
陆云起挠挠头发,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林哥你看,这个字里面有太阳,有水,还有一个句,太阳没什么好比喻的,就是指你跟小太阳一样积极向上,水的话……可以指代公司的水纹logo,‘句’字嘛,你是搞广告工作的,广告宣传必不可少的就是交流,这么想,就能解释通了。”
林知南静静看着陆云起,最后同意了陆云起用“小煦”称呼自己的清求。
虽然他的解释狗屁不通。
林知南再次听到“小煦”这个名字时,心里空落落的。
他想,自己果然是只配生活在阴暗处的生物,只是偷了个随便起的名字,谈了段貌合神离的恋爱,就得到了钻心剜骨的惩罚。
他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林知南的睫毛颤了颤,模糊的视线在回忆中逐渐透彻。
他从陆云起的怀抱中轻而易举地挣脱开来,转身与他面对面。
被林知南推开,陆云起很意外,他本以为这么好的氛围,林知南不会自讨苦吃。
他以为林知南也和他一样对过去痛恨又留恋,想逃离,便是撕心裂肺的痛楚。
他在林知南那里看到的只有冷静和理智──好像曾经那个鲜活的,爱笑的林知南已经不存在了。
“小煦?”陆云起茫然的看着林知南,还是不愿意相信刚刚的温馨氛围只是自己的想象。
林知南的话把他的心彻底锤进了地底,他说:“陆总,麻烦您看清楚我是谁,请叫我林知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