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解锁(1 / 1)

那个想要标记A的O 两百斤道长 2740 汉字|4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137章 解锁

  见到周思夏的时候,劳沃德的老院长正在办公室喝下午茶。

  他抬头望向那张年轻而熟悉的面容,难以置信又目瞪口呆地望了几秒,取下老花镜擦了擦,又戴上眯起眼细看一番,才敢上前相认。

  思夏看到他如今换了西装革履的行头,倒是一点不惊讶,率先打了招呼:“午安,院长先生。”

  “哎……”院长叹了老长一声,终于如梦方醒地说了点有意思的话,“怎么就来了?今天是周一吧,没在公学上课?”

  “以后彻底搬到外面住了,今天回来取点东西。”思夏回答得客气且冷淡,答过之后便径直往自己原本住的房间走。

  院长紧跟在他身后,絮絮问道:“昨天那笔钱是怎么回事?”

  “我说过了,是我拉来的捐助款,捐助人是领养走吴优的洛尹川先生。”思夏缓下脚步,转头看向院长,“您对他的印象应该很深刻吧?”

  院长依旧是眯着眼睛皱巴着五官:“对啊,毕竟是名人……而且,托他的福,这几年劳沃德的名气越来越响,捐助物资很够用,还有人来做志愿者。这些事,你不也很清楚吗?”

  “是。我很清楚。”思夏看着对方一头雾水的模样,不动声色地转回头,继续快步前进,走得耳旁带风。

  院长是看着他长大的,对他这脾性也是见怪不怪了,加上昨日收了一笔巨款,便继续跟上去,要同他多说两句:“你以前那间单人宿舍被撤掉床,改成了个放杂物的小仓库,不过你的东西我们都收进箱子放在那边,从没动过。”

  思夏一听,走得更急了:“仓库带锁吗?最近有人去过吗?”

  “带锁。”院长边说,边从外套内袋里摸出了钥匙,稀里哗啦地从里头挑出一把,“放杂物的地方,一周打扫一次,平时没人去。”

  思夏眼看小仓库快到了,将那枚钥匙取下,把剩下的一大串还到院长手里,同时在细碎的声响中言简意赅道:“我想自己一人待二十分钟,请您让人不要靠近。”

  等周围闲杂人等被清空,思夏闪身进了小仓库,把门反锁了起来。

  窗被纸箱遮住了,仓库照明只剩顶上的一盏荧光灯。灯是他离开劳沃德前用过一段时间的,用至今年,已然白中泛了绿,光线落到墙上,有了森然的意味。

  思夏的目光在环绕的纸箱和杂物中掠过,很快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只。

  划开密封的胶带,他将内中一些杂物取出,放到较为干净的一处地面上,一样一样地清点。

  其实里头基本没有太多他的东西了,有的都是当初林晚遗留的物件。同学录,照片,日记本……还有一只她来时就一只抱着的小熊。

  同学录上的圆珠笔痕迹已经在修正带处晕开,照片也已褪色。日记本是上了锁的,过去他用蛮力将整个胶装页推出来一页页读过,内中大多是女孩子细腻敏感的小心思和充满粉红泡泡的幻想,并没什么有利于他寻找林晚死亡真相的线索。

  至于那只小熊,是林晚妈妈送给林晚的礼物,她从家中带到这儿,一直不肯丢弃,每晚都要抱着入睡,所以两年前它就已经很破烂,眼睛松脱,外套褴褛,脑袋上还破了两个洞,手指头伸进去可以戳到柔软的棉花。可为了保持它“本来面目”,林晚没有给它做新衣服,没有给它换更黑更亮的扣子做眼睛,只任他一天天“苍老”下去。

  如今闲置在箱中,小熊大约是被压久了,那棉花也争先恐后地跑出来。

  思夏把小熊抓起来,将那棉花一点点推回去,然而手伸到那破洞里头,突然触到了一枚冰凉的金属片。

  他心下一动,用手指把金属片勾了出来——赫然是把小小的钥匙。

  拿钥匙对准日记本的锁孔一拧,锁舌毫无悬念地弹开,思夏一掀封面,就见那硬纸封上写满了人名,名字后面还挂着爱心。

  “邱宁❤”。

  这个人思夏有印象,她是隔壁班的一个身材高挑的Beta,也是他常逛的二手书店的老板的女儿。林晚葬礼的时候她也到场了,是哭得最伤心的那几人之一。

  思夏忍不住叹了口气,手上把脱落的那叠胶装页给翻过去,检查那封底。他想,那里也许还写了些别的东西。

  封底果然没让他失望,最上方写了表白地点四个大字,底下写了好多地点,有的被划掉了,有的还留着,“南山”却是被蓝色荧光笔重重圈了起来,底下还有一行小字:“约到啦!今天一定要表白成功!”

  这行字像是一记重拳,直直打在思夏的心窝上。

  经年横亘在他心头的问题,如今终于有了解释。

  原来晚晚那天是去南山赴约,想借机表白。怪不得她不让他跟着,怪不得她掐着点悄悄离开孤儿院,怪不得她步履蹒跚,浑身无力也要往南山去……

  以那样的身体状况,要迅速躲开一辆亡命司机的车,是很艰难了。

  洛尹川虽有心动手,但终究是并未动手。只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要她那日不能得偿所愿。

  可怜她为暗恋已久的邱宁做了许久准备,满心欢喜地等了数天,却在最有可能表白成功的那天,接二连三地遭遇发情期、被迫和不爱的人发生了关系,她努力熬过这些可怕的事,却在目标近在咫尺时失去了生命。

  思夏紧紧抱着怀里那只熊,它经过主人的恬淡气息的日夜浸染,如今仍旧有恬淡的信息素气味依附其上,连带着音容笑貌一道重现在了思夏的心里。

  万箭攒心的苦楚逼得他红了眼眶。

  对不起。是哥哥无能,无知,没有办法顾全你,没有想方设法保护好你,没有办法去杀一个已经死透的人给你报仇。

  哥哥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曾经想要伤害过你的人不能称心如意。

  在原地坐了十分钟后,思夏整理好情绪,将东西打包好,放进自己带来的背包中。

  然后他将脖子里挂着的恶魔之眼取下来,随便找了房间角落一个未封上的箱子,将之丢了进去,然后背起包,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离开了劳沃德。

  只是他并没有打的回公学,而是坐上公交车,直奔南山。

  白天的南山依旧人满为患。不过山顶没了夜景,人一下就少了许多,连卖锁的大叔都拿了杯姜茶坐在放锁的大箱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缩着喝茶休息,两只泛黄的眼珠在独身的思夏身上转了转就溜开了,丝毫没有站起来的欲望。

  思夏也不理他,径自走到挂满了锁的十字网墙前,开始一排排寻找。

  他原本记得那把锁的大概位置,如今却发觉几天不见锁又多了百十来把,寻起来更困难了。

  他飞快翻开一把把大锁,看过上面各种各样的名字,连续翻了四五十个,手上的热量全都被金属锁给吸走了,冻得僵硬,再接着翻都像是惯性。

  将手放到嘴边呵了两口气,他接着翻,手失了准头,翻到一把型号中等的锁,正当他要抛开那把时,目光突然被上面的字给吸引住了。

  字是用金色油漆笔写的,一共三行,在密密麻麻的黑色中尤为特别。

  邱宁。

  爱过。

  林晚。

  字迹端正娟秀,字周边勾出了美丽的框线,右下角还画了一朵金色的百合,做得相当精心。

  他翻回去看背面日期,是在林晚葬礼之后。

  思夏倒吸了一口凉气,麻木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的字,心境比方才更悲凉。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

  若在两年前,这三行字或许并不能影响他的悲喜,可他现在完全能想象出,邱宁一个人在南山上等到天黑,等到春夜里下了急雨,不得已匆匆离去。葬礼之后,她又一个人爬上山,在情侣环绕的山顶,在锁上一笔一划地写好那些字,郑重挂墙上的心情。

  他也能想象出,林晚虽然浑身酸痛乏力,但因要去见邱宁,就暂且忘记了那些不快,忽视了身心上的痛苦。

  死前最后一瞬,她心里浮现的,大约不是恨,而是遗憾。

  一生的遗憾,一世的错过。

  假如林晚有灵魂,而他能给林晚带一句话的话,可能他会说:晚晚啊,你知道吗,你喜欢的那个人,她当时也有在喜欢你。

  他仰头看了眼灰蓝色的天空,湿润的眼睛被高处的风吹到干涩,才重新低头,放手,接着去寻找他自己的那一把。

  如此又找了两分钟,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那把锁。它蒙了斑斑点点的污渍,是昨夜雪中带的灰尘,只有笔迹还是新的。

  他带不走十五号,带不走酒红色的羽绒服,带不走订婚戒指,带不走恶魔之眼,带不走柴犬公仔。

  他能带的,只有一枚从洛璨衣服上掉下来的扣子,还有这么一把锁。

  将锁扔进背包里,他最后看了一眼锁墙,摇了摇头。

  一把锁扣上只要几十块,解锁却要白付门票的两百多走一趟。这世上除了他,谁还会来拿一把已经没有意义的锁?

  【作者有话说:1.醉过……爱过……两句出自胡适的诗。2.恶魔之眼有护身符的含义。3.百合就是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