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同床共枕(1 / 1)

我的爱人是个神经病 虾君 3009 汉字|4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70章 同床共枕

  下班回家的路上,杨槐路过花店,在店员的介绍下,他买了一束玫瑰花。

  这也不怨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因为他说是买给爱人的,那玫瑰当然是最适合的了。

  只不过爱人是柴今,就不知道合不合适了。

  心情美丽与否和周遭的环境有关。

  他希望小今有他的陪伴能够更加的开心。

  谁知他回家就看到一个在床上睡得像头猪的心上人。

  电脑是开着的,做视频的软件也没关。

  这是做了多久的视频?

  杨槐看了看电脑上还没修改完的视频,是小今针对他提出的建议进行的进一步修改,所以这是太困直接睡着了?

  柴今侧了侧身子,呢喃着“和我无关”这样的话语,然后再度睡过去。

  杨槐俯下身在他耳边轻轻说:“再让你睡半个小时。”

  梦里的男人挠了挠耳朵,说了俩字:别闹!

  杨槐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捣鼓着小今没完成的视频。

  电脑的F盘里,杨槐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文件夹。

  文件名为:神经病的日常发病行为;

  因为他记得小今曾经说他有病就去治,不能弃疗。

  就是这句话,让他觉得这个文件里的东西肯定和他有关系。

  于是,杨槐就真的打开看了。

  聊天记录截图。

  为什么小今会专门截图存档?

  杨槐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于是就一直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所以等柴今从梦里醒来的时候,杨槐的每一分专注的表情都被他看在眼里。

  “你竟然偷看!”柴今翻身跃起就趴在他背上勒住了对方的脖子。

  杨槐咳嗽了好几声后,有气无力地说着“是上天注定不怪我”这样的话。

  他说话的音调听起来真的很难受的样子,柴今不相信自己下手力气会这样大的。

  于是松了一道,继续盘问着。

  谁知道就是松了这么一点点的力道,柴今就被他抓住手臂一拉,变成了坐在他的腿上。

  柴今暗自叫不好,怎么轻易就上当了。

  “小今,你是不是早就喜欢我了?”

  柴今坐在腿上,动也不对,不动也不对。

  “难道不是你对小爷我一见钟情吗?”

  两人对视着,呼吸近在咫尺。

  “是我。”

  是他一见钟情,不过他也感谢自己的一见钟情。

  “放开我。”

  柴今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就从他手里逃脱了。

  杨槐摸摸自己的腿,还是温热的,嘿嘿,感觉不错。

  “饿了没?”

  说着杨槐起身要去做饭。

  他感觉他们的时间就剩下了做饭吃饭睡觉,上班下班,然后就没了。

  柴今趁他起身间隙,“嗖”地一下霸占了座椅,然后快速叉掉界面。

  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是爱人了,可他还是没有习惯这个身份。

  大概是,还没有更加亲密的关系?

  关掉界面出现的就是做视频的软件的界面了。

  柴今还记得他正在找图片。

  然后他就睡着了?

  他没有完成的视频已经做完了,柴今预览后他简直想把杨槐扔进厕所。

  风格全变了就算了,还全都是他的照片。

  杨槐端着一杯热茶,靠在门边。

  “怎么样,我的小今就是好看,怎么看都是我赚了。”

  柴今怒瞪,但他又真的没法生气,因为照片,真的很帅!

  好吧,饶过你了,看在你把我拍得这么帅的份上。

  ——

  十一月的天气,到处都是萧瑟的。

  以往繁盛的绿叶,随着生命的流逝,一年四季都在追逐自己的影子。

  楼下卖水果的老大爷,早就已经开始互相揉搓双手取暖了。

  街边的烧烤摊散发出的香味,充斥着整条街道。

  饭后散步是他和小今一天中交流的固定时间。

  他们并排着走着。

  时间还早,不远处的公园里,早就传出了大爷大妈们广场舞音乐。

  大爷大妈们真是一种神奇的人,他们不畏寒冷,不畏风雨,每天早晚,不变的时间,不变的地点,不变的音乐,都能看到他们的灵魂舞蹈。

  柴今是很佩服这些老年人的。

  他们能把自己的业务爱好,跳出比赛,这个地方,都已经进行过两次广场舞大赛了。

  看着一位位满脸皱纹的老年人卖力的展示自己,这也算是生命中的另一种活力了。

  在一大群广场舞中央,有时也能看到像他们一样年龄般美女或是帅哥混在人群里。

  每个人热爱不同,柴今也会跳舞,只是平时他都懒得动。

  走过人群,杨槐带着他走进一条无人寂静的小道。

  ——

  抬头就能看到没有星星的天空,但要是平视这个城市,这条街道也是一处不错的观赏街道。

  无人时,杨槐会主动握住心上人的手,向所有普通情侣那般,说说一天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或者吐槽自己遇见的奇葩事。

  男人在一起,总是会有说不完的话题。

  游戏、时事、还有他们共同的爱好,软件和码字。

  “小今,在家会想我吗?”杨槐将心上人冰冷的手放在自己的兜里,然后一起握着。

  “会。”柴今摸着下巴深沉说出下一句,“例如我肚子饿了,会想到你做的好吃的。”

  杨槐差点吐血,小今你说两句好听的也不行吗?

  何德何能他就变成了厨男?还是专属的……

  不过当他将小今的手捂得暖和了一点时,他才想起,他本来就是想要先抓住对方的胃,这是不是说明他成功了?

  不过因此他也知道心上人的手脚到了冬天就会变得冰凉。

  看来以后还得让小今养成睡前烫脚的习惯。

  而且还这么瘦,一看就不耐寒。

  养了这么久了,也没见把他养出什么好习惯。

  倒是熬夜这个习惯越来越严重了。

  一个全新的环境很容易影响一个人的习惯养成,杨槐想要柴今养成好习惯,那也得他也是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些是他这个行业没办法养成什么早睡这个习惯,但是早起这个习惯他还是有的。

  上班的时候,只要不是碰到项目开发期,他基本都会午睡。

  但是柴今是没有这个习惯的。

  他要是累了,肯定打两把游戏练练精神然后继续嗨,至于嗨了些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做兼职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这样过也是一天,在家闲着也是一天。

  但是兼职一天他可以接触各种不同的人,可以得到收入。

  而他整天闲在家接触的人只有他自己,还有他的电脑,隔着网线的虚拟网友。

  23岁以前他没什么朋友,23岁以后他依旧没有什么朋友。

  但是他有杨槐了,有他就足够。

  ——

  两人在安静的街道上走了许久,路上原本稀疏的人群,现在就剩下三两个了。

  路灯拉长了他们的身影,光线延长着他们的背影,最后紧紧靠在一起,唇齿相依。

  簌簌落下的梧桐叶,黑夜敛去了它们的光芒,此刻并不是那么的金灿无比,反倒增添了一份安静和寂然。

  微微吹过的寒风,能吹走人们身上的暖意,但却吹不走正在拥吻的温度。

  这是杨槐第一次亲他。

  在柴今仰起头看他的那一秒,他就亲了下去。

  唇瓣有些凉,就像他的手指那般,他想要驱走这份凉意,只有更加的投入。

  他们身旁没有车辆驶过,没有人群,只有来自大自然的敬意。

  柴今有那么一瞬间的懵,他被杨槐亲了,这是他的初吻。

  他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但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

  他真温暖。

  这是他最直接的感受了,就像那天他迫切地想要让他拥抱那样,现在他也迫切地需要这个男人将自己所有的温度都用来温暖他。

  两人都没有经验,但都是大男人,就算没有经验亲得不熟练,也没有半点尴尬。

  柴今原本忐忑的心,就在唇齿相碰的瞬间,瞬间落地。

  他想笑,可是他已经没有力气笑了。

  原来真的是因为他们的关系没有更加亲密,所以他这么久都没有接受自己的身份。

  不过,说好的没经验呢?

  喂,流氓,你倒是放开我啊,我踹不上气了。

  直到怀里的人开始腿软,杨槐才结束这个吻。

  反应过来他才觉得自己冲动了,他答应小今的。

  绝对不做对方不高兴的事。

  杨槐有些脸红,但灯光实在太微弱了,柴今并没有看出来。

  但是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杨槐好像不高兴?

  黑暗中都能看到他板着一张脸?

  Wtf?

  亲了小爷还不高兴了?

  不高兴的难道不应该是他吗?

  是小爷不好亲还是你亲的不爽快啊?

  “哥,以后我能叫你名字吗?”柴今喘着气,好不容易恢复力气。

  在称呼上,杨槐从来没有要求,小今不管怎么叫他,他都是乐意的。

  “恩。”杨槐乐意地点点头。

  “杨槐,刚才你为什么……”柴今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小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亲了。”

  “那就是有意的。”

  “小今你别生气,要不你亲回来,我不介意的。”

  滚滚滚,还想占我便宜。

  “我介意!”

  “那咋办?小今我是真的喜欢你。”

  “今晚我要搬出去。”

  听到这句话杨槐立马慌了,连握住柴今的手的力道都大了一分。

  “搬哪?”他的语气并不是很美丽。

  “不告诉你。”

  ——

  回到家柴今的耳朵已经被冻得通红了,他用被杨槐捂得暖暖的双手温暖着耳朵。

  杨槐回来就一直站在门边不动。

  柴今让他倒杯热水他也不动。

  这人到底抽什么风?

  亲了我就成这样了?

  还是说亲我的感受不佳,想要重新来一次?

  “杨槐,你再站在门边不动,今晚就别想和我睡了。”

  咦?什么?能睡一起?

  不是说要搬走吗?

  杨槐怔怔地看着他,一言不发,只是那双眼睛里,全都是想要确认的目光。

  “我搬到你房间。”

  说完柴今就不好意思了,自己去倒了杯热水压压惊。

  这个傻子。

  热水刚倒好,就被杨槐抢了,他猛地一下将柴今抱住,动作迅速,仿佛为了这一刻已经练习了好久。

  “喂,你弄疼我了。”柴今在他怀里闷闷地说。

  傻子,要是想走,早就走了,要是不能接受,你亲上来的那刻我就推开了。

  柴今终于明白,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于是,他伸出双手,紧紧地环抱着他的腰。

  彼此的心跳声,就是相爱的最好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