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手牵手
柴今的文如今大受欢迎。
汇文很器重他,对于这点,长锦已经和他说过好几次了。
目的就是希望他能长期驻站在网站,都是老作者了,如今也算是混出头了。
再怎么说也是汇文培养出来的。
长锦:这本距离完结就剩下30万字了,真不准备在这写了?
柴今:不知道,大概休息一段时间会继续写?
长锦:现在能趁热打铁。
柴今:但是我想和杨槐出去玩上一段时间。
长锦:你觉得向成不去接杨槐手中的工作,你家那位能走?
柴今:所以长锦大大,麻烦你放我一个月的假期?
长锦:他副总的位置虽然已经稳坐了,但是他需要更多的业绩来证明他自己,你真想休息啊?
柴今:我感觉自己都快变成码字机器了。
长锦:那你的意思是要留在汇文了?
柴今思考一阵才回答他,说实在的让他放弃一个熟悉的平台,他的确也舍不得,汇文见证了他的崛起。
柴今:如果还要继续写,应该会留在汇文。
他想赶紧完结手中的文,每天杨槐上班的时间他都在码字,可以说和正常的行政班没有区别了。
洛辰昔和长锦共同催文那段时间,他从早到晚都在码字,美曰其名是陪着杨槐加班,实质上他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他的确有点累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总能听到杨槐抱怨说他怎么又瘦了,明明他们俩吃的东西一样,怎么就喂不胖他。
抱起来还是一点肉都没有。
不过看在他这么喜欢自己的份上,他就不抱怨了。
——
洛辰昔打来电话说他的书已经移交印刷厂了,不久就要上市了。
因为洛辰昔对他的书宣传力度特别大,预售的量就能证明他的销量真的不错了。
因为笔名不一样的原因,没人知道那个写都市悬疑的人是夕夕,后来他在汇文的书评区就看到那本书的影子。
柴今看到这些讨论别说多高兴了。
书正式上市那天,杨槐带柴今去了一家浪漫的西餐厅,顺便叫来了长锦和洛辰昔。
结果向成也跟着来了。
说是要支持小杰的工作,长锦给了向成一个白眼,自从摊上向成这人,他就基本没了私人空间。
像向成这么成功的男人,不应该好好忙工作吗?
一天到晚腻在他身边干嘛?
杨槐让他们出门在外不要这么高调,好歹五个人中还有一个单身女士!
可谁知向成做起了媒婆应该做的工作,他要给洛辰昔介绍对象。
这让天不怕地不怕的洛编辑连忙称不用了,让他们尽管秀,她一点受伤的感觉都没有。
调侃归调侃。
他们今天是有正事的。
“来,大家干一杯,庆祝咱们的小今的书大卖。”杨槐别提多么高兴了。
他在心里默念着:也庆祝自己终于可以把小今给吃了。
几人的情绪都很高涨。
因为不止柴今的都市悬疑《梧桐树下》大卖了,前几天有人找长锦要柴今的出版。
长锦看着柴今,有一种陪着他长大的感觉。
所以说终于苦尽甘来,最可贵的是,他还因此收获了爱情。
酒是好酒,人也是对的人,这人一高兴啊,酒就喝得多了。
不过红酒倒也没什么。
洛辰昔是第一个走的,别看她平时女汉子一个,其实酒量很差,她说自己喝多了,打了个车就奔往自己的好姐妹那里了。
杨槐想,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带一个新人了。
难怪她这么高兴!
长锦说他不想喝了,自然向成就叫来司机把他俩接回去了。
最后剩下了他俩。
——
都说假酒害人,一走出餐厅,两人就被寒风吹散了不少酒意。
杨槐主动牵上他的手,平时他都很注意这些的,但是今晚他不想在意这些了。
“小今。”
“恩?”
“小今。”
“嗯?”
“小今。”
“蒽?”
柴今忽地站住,愣愣地看着他。
“杨槐你是不是神经病犯了?”一直叫他,今天没吃药啊?
杨槐也不说话,只是对着他笑。
柴今无奈地摇摇头,看来这人是真的傻了。
但是他却把杨槐的手拽得更紧,就像是一种仪式。
牵手的仪式!
他们沿着街道走了很久,最后还是叫了出租车。
毕竟这里离两人住的地方很远啊!
出租车上,杨槐一上车就将人抱着,也不管司机有多惊讶。
柴今挣扎不了,索性让他抱着。
杨槐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小今,你还记得自己答应我的事吗?”
柴今正在烦他说话靠得太近,他这说起以前的事,突然让他心跳加速了。
柴今假装镇定,“什么事?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说着就闪躲着杨槐进一步的靠近。
杨槐抬头看了看司机,看到他正通过后视镜看着两人。
他立刻放开柴今,让他坐在自己的旁边。
但还依旧牵着他的手。
“回家我慢慢告诉你。”
柴今已经不想和他说话了,看着窗外的风景。
夜晚呐,霓虹灯下的世界,不真实却还是抵挡不了它带给人们的视觉盛宴。
路人们都在拍照,都在为这个世界惊艳。
而此刻,柴今只觉得,牵着他手的那个人,才是真的惊艳了他的整个世界。
——卧室——
大大的落地窗前,魔都的夜景一览无遗。
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这个梦幻的世界,还有面前的男人。
不过他又不着急,他享受就好了。
窗外的盆栽,冬夜里看起来也很精神。
男人说道:“小今,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因为他不相信一见钟情,他觉得一见钟情钟的是颜,所以在后来相处的时间里,他更相信对小今是,钟于他这个人,好的坏的,他全都接受。
柴今在恍惚间回答他,“没想到我这辈子栽在了一个神经病的手里。”
柴今刚说完这句话,杨槐盯着他。
算了,不管了,柴今主动环抱着他。
这对杨槐来说就是一种默认的鼓励。
——
冬天的太阳总是难能可贵的。
在完结了汇文的书以后,柴今就在找机会和杨槐一起出去玩。
可杨槐一直忙,晚上还折腾他。
自从杨槐尝过他的滋味以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可以说是腰酸背痛的中度患者了。
这关键吧,还是他自己答应的。
这不是挖坑给了自己嘛!
看到如此好天气,自然是要出去溜达的。
冬日虽有暖阳,但温度并不会因此就变得高一些,除非是正午。
穿上厚厚的衣服,柴今就出门了。
“哥哥。”软软糯糯的声音传来。
柴今刚走到广场,准备欣赏欣赏晨练的大爷大妈们,就听到这样两个字。
心都快萌化了。
柴今一回头,“墨墨,好久不见,长高了不少。”柴今将他抱在怀里,左看看又看看。
墨墨个子虽然长高了,可那张脸吧,还是能把人萌到心都化了。
“墨墨,你的小爸爸呢?”柴今还是记得墨墨是两个男人带着的。
他以为这小孩子又和他的两个爸爸走散了。
还好遇见的都是他。
真是有缘。
墨墨转头,对柴今说:“爸爸在这呀,我们不是说好一起玩的吗?你怎么不来找我呀?”一张小脸上,写满了委屈。
好像柴今做了什么天大的错事。
“哥哥搬家了呀,再说哥哥也不知道宝宝住在哪,怎么来找你呢。”柴今将人放下,耐心地给他解释。
男孩抿着唇想了想,好像也是。
“那哥哥今天带我去玩吧!”墨墨拉着他的手,使劲摇晃。
柴今看着墨墨家那两位爸爸,不错,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们真的舍得将这么可爱的孩子交给他吗?
“走啦,哥哥,爸爸们今天要去约会,我才不要做电灯泡。”说着拉着柴今就要走。
柴今对两位爸爸尴尬一笑,说着留个电话,晚上就把孩子送回来,这才离开。
墨墨和柴今走远了,两位爸爸还一直看着。
“辰,走啦,别担心,墨墨很喜欢他,那孩子也挺好,咱们就如墨墨说的,去约会吧!”站在辰身边的男子搂着辰的肩膀。
两位爸爸的确该放放假了。
阳光照在柴今身上,暖暖的,就像他手中牵着的小手,暖暖的。
说实在的,他也不知道去哪,不知不觉就走到杨槐公司楼下了。
而杨槐,正送了客户,站在公司门口,就看到他的心上人,带着一个可爱的孩子,满脸笑意。
在暖阳中向他走来。
时间正好,人也正好,连老天爷也如此眷顾他们。
向成向他们走去。
小今,遇见你,真幸运。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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