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 / 1)

情窦迟开 维c银翘片 2626 汉字|1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30章

  由于回到家太晚,再加上喝了酒,高驰第二天直接睡过了头。

  睁眼已经快九点了,他惊得一个激灵,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冲下楼。

  到车库时,高驰发现自己的车位前停了一辆别的车。路被堵住,车开不出来。

  小区停车位有限,经常出现车子乱停乱放的现象。高驰没忍住骂了句脏话,又抬脚踹了一下挡路的车的轮胎,然后一脸阴郁地走到马路边,打算拦出租车去上班。

  在早高峰拦一辆出租车也不是件易事。高驰在原地等了五分钟,一直等不到空车,正当他准备放弃等待改为去坐地铁时,一个熟悉的人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路口处,赵斯淇正推着一辆摩托车往前走。

  清早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将他的身段勾勒得十分清瘦。高驰几乎没有犹豫地、大步走到赵斯淇旁边,顺手帮他扶了一下摩托车。

  重量骤然减轻,赵斯淇回头,神情有一丝茫然。在看清来人是谁后,他的眼睛睁大了一些。

  只听高驰问他:“你现在有空吗?”

  赵斯淇点头。

  高驰说:“帮我个忙,你能载我到爱华一路的安诚律师事务所吗?离这很近,就两公里。”

  赵斯淇一时没反应过来,“现在吗?”

  高驰说:“对,就现在,我上班要迟到了。”

  赵斯淇马上明白了,他拍拍车座后面的位置,对高驰说:“上来吧。”

  早上阳光很强,风也很大,摩托车一往前开,就有源源不断的风迎面刮来。

  高驰两眼都眯成了一道缝,睁不开。

  但是他注意到赵斯淇没有受影响,透过后视镜,赵斯淇的眼睛如常地注视前方,像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风吹日晒。

  赵斯淇骑摩托车的样子很专注,也很好看。他观察着前方和两侧往来的车辆,修长的脖颈微微弯着,形成了一道赏心悦目的弧度。有风将他深蓝色的制服吹得鼓起,勒出一截窄腰。高驰的手就搭在这一截腰上。

  高驰坐在后座,不知怎么的恍了神,他问赵斯淇:“你什么时候学的摩托车?”

  风很大,显得赵斯淇的声音很小,“大学毕业就会了。”

  高驰盯着他后颈上细碎的绒毛,说:“我记得你以前连单车都不会骑。”

  赵斯淇静默几秒,等到前方红灯亮起,他慢慢把车停稳,才说:“人是会变的。很多以前不会的东西,现在都差不多学会了。”

  高驰顺着他的话接,“还有什么是你以前不会但现在会了的?”

  赵斯淇想了一会儿,好像笑了,又好像没有。他声音轻飘飘的:“那太多了,我一时说不出来。”

  绿灯亮起,他转动油门,不一会儿便将高驰送到了事务所的门口。

  下车后,高驰冲赵斯淇笑:“今天多谢你了。要是没碰到你,我肯定迟到。”

  赵斯淇解下头盔,也淡淡地笑了一下:“小事而已。”

  高驰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好哥们之间表达感谢的意思,也是简单告别的意思。他没有多作停留,很快就离开了。

  人一走,赵斯淇嘴角的弧度就低了下来。

  他将摩托车掉了个头,却没有走,而是站在原地,透过小小的后视镜,看里面更小的背影。

  只见高驰走没几步,又倒了回来。

  赵斯淇仍留在原地没动,只是眼睛又稍微睁大了一些。

  “晚上我请你吃饭吧?”高驰说。

  赵斯淇一怔:“什么?”

  高驰以为他没听清,又说了一遍:“我说我请你吃饭,谢谢你送我来公司上班,就在今晚,行么?”

  赵斯淇摇一摇头:“不用这么客气的。”

  高驰只当他在说客套话,“你要是嫌外面吃饭麻烦就直接来我家,我们随便吃点家常菜。”

  赵斯淇有点犹豫不决。高驰见状,半开玩笑地说:“别拒绝啊,给我一个答谢的机会嘛。”

  一滴汗珠悄无声息从赵斯淇的额角滑下,他把沉重的头盔重新戴回头上,轻轻“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高驰。

  说是请赵斯淇来家里吃家常菜,但是高驰压根不会做饭。他下班后直接去酒楼打包了几个菜,又回家自己闷了一锅米饭,简单的晚餐就搞定了。

  门铃响起,高驰去开门,看到赵斯淇的那一刻,他罕见地愣了几秒。

  不同于白天穿的修身制服,赵斯淇晚上穿的是宽松的居家服,圆领T恤,棉麻长裤。高驰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具有生活气息的赵斯淇。

  “我来早了吗?”

  初来乍到,赵斯淇有些局促,他站在门口,没有马上走进玄关内,

  “没。”高驰很快回神,替赵斯淇拿了一双拖鞋,“我本来准备去对面叫你的,正巧你就来了。已经可以吃饭了。”

  赵斯淇接过拖鞋,说了声“谢谢”。

  在赵斯淇弯腰穿鞋的间隙,高驰又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几眼,发现赵斯淇似乎还洗了头,柔顺的发丝贴在脸侧,发尾还有一点未干的湿润,衬得人温和柔软,瞬间拉近了很多距离。

  跟在外面的打扮截然不同,更有人情味和烟火气了。

  坐下后,赵斯淇看着满桌的菜,扭头问高驰:“除了我们还有别人吗?”

  高驰在厨房盛饭,回道:“没有,就我们俩。”

  赵斯淇闻言,一脸愕然:“两个人吃这些菜会不会有点多了?”

  桌上共有六个打包盒,四荤两素,分量都不小。高驰端着两碗白饭从厨房回来,其中一碗放在赵斯淇面前,“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就随便打包了几个菜。你吃得下就吃,吃不完我还能放冰箱留到明天。”

  赵斯淇点点头,抬手碰了一下碗,很烫,他又缩回了手。

  “这个菜,”高驰坐在赵斯淇对面,伸手一指,“老板说是他们家的招牌,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赵斯淇面前摆的是一份排骨苦瓜煲,汤的表面浮着点点油沫,兴许是炖得时间久,空气中都飘着一缕淡淡的苦瓜味。

  赵斯淇垂眸,盯着绿油油的苦瓜,夹起了一块稍小的,面色自若地咽了下去。

  两人开始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其实主要是高驰在聊,他聊一句赵斯淇就答一句,不会多说别的。他似乎不太适应跟一个健谈的人一起吃饭。

  高驰分享了很多自己在美国的趣事,比如有一年万圣节,他和美国朋友一起参加派对,他被打扮成了蜘蛛侠的模样。又比如有一年圣诞节,他和朋友在出租房烤火鸡,结果不小心弄响了烟雾报警器。

  非常有默契的是,从重逢到现在,这么多天了,他们谁都没有提起八年前的事。无论是高考失利还是不告而别,这就像一个禁词,横亘在他们中间,没有人去触碰。

  他们就像新结识的朋友,不提一同经历的往事,只聊大学和工作。

  一边聊一边吃,不知不觉就容易吃多。

  高驰总共吃了三碗米饭,菜也是他吃得更多,这导致他现在有点撑。

  但他又是餍足的,胃部被热菜热饭填满,上班一天的劳累都消失了。

  “果然还是白米饭最好吃,汉堡和披萨都比不上这样一顿家常便饭。”高驰擦了下嘴,起身收拾残羹剩饭。

  赵斯淇在一旁帮他拿着垃圾袋,问:“美国的中餐馆很少吗?”

  高驰说:“少,而且还不正宗,又贵又难吃。不过我有几个留学生朋友会做饭,我经常去他们家蹭饭。”

  赵斯淇点一点头。他该知道的,高驰无论在哪里都不缺朋友。

  “对了,你会做饭么?”高驰侧过头,问赵斯淇。

  “会一点。”赵斯淇说。

  “一点是多少?”

  “就一些很简单的菜,比如炒土豆丝、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或者煮个面、煎个饺子,就这些。”

  高驰扬起眉毛:“这哪叫会一点?明明会很多好不好?”

  赵斯淇谦虚地笑了。他低下头,继续帮高驰收拾桌上的垃圾。

  高驰却不动了,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赵斯淇,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以后就一起搭伙吃饭吧。”

  赵斯淇动作一顿,抬头看向高驰。

  高驰说:“你看,一个人做饭不方便,也不好掌控那个量。我们俩一起吃的话还能多做一两个菜。”

  赵斯淇微微蹙眉:“可是我有时候要值晚班,不一定在家。”

  高驰立刻道:“那就你值白班的时候我们一起吃。”

  赵斯淇想了想,问:“在你家吃还是我家吃?你做饭还是我做饭?”

  “这个啊……”高驰咳一声,厚着脸皮道,“其实我不太会做饭。本来我们家都是男人下厨,但是这几年我一直在国外,没机会继承到我爸的优良厨艺,所以要做的话可能还得你来。”

  赵斯淇张了张嘴,没有马上说话。

  高驰怕他不乐意,又补充一句:“我不会做,但我可以学,我学几天说不定就会了。”

  赵斯淇摇一下头:“没事,还是我来做吧。”

  高驰顿时笑了:“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啊,以后你负责做饭,我负责买菜。你想吃什么就跟我说,我买完回来就直奔你家,怎么样?”

  赵斯淇根本无法拒绝,迎着高驰炽热又直白的视线,他只能点点头,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