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1 / 1)

阴夫难缠 沈歌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天一起来就订了一个大房了,皇宫大酒店我觉得就很不错,这一天的行程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所以我们来约会吧。”

离泫朝着我眨了眨眼睛,我的目光飘向了他的锅里正在煮的菜肴,然后提醒了一句说道:“该翻一下了,不然就焦了。”

离泫迅速地把锅里头的鱼翻了一个身,锅中的鱼香味扑鼻而来,我觉得我真的有点饿了,毕竟今天还没有吃早餐。

实际上,我觉得离泫说出来的行程还是很吸引人的,虽说看上去就是吸引小姑娘的一套方式,但是使在我这种粗汉子身上竟然也是一样的管用。

毕竟,我啊,都长那么大个人了 ,从来就没有恋爱过,其实我是没有恋爱经验的,我也不晓得我和离泫之间是不是就属于是在谈恋爱,因为他很喜欢对我说情话,他撩拨我的时候,我也会脸红心跳。

不必感到奇怪,我不认为大男人脸红心跳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毕竟从前的我也是没有撩拨过女生的习惯,可能是我这人很懒,也不懂得讨好那些女性,我单身三十三年,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过,我认为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就是“我穷”。

约会是要钱的,我明显就没有。

真爱也是需要钱作为维持主线的,有钱饮水饱始终是爱情电影里头太过不切现实的镜头。

洗漱完毕之后 ,我开始坐在离泫他家的客厅的椅子上等吃的,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大吊钟,现在已经是中午的十二点半了,这个点家家户户都开始吃午饭了。

离泫似乎也把菜给煮好了,我坐了一会儿突然感觉就这样坐着等吃饭好像不太好,毕竟离泫一个人在里面煮饭,我又帮不上忙,如此一来我好像就是一个等饭吃的巨型宠物。

于是,我走进了厨房里打算帮离泫把菜给端出来。

我前脚踏进去厨房,后脚没有迈进去,而后就被人给从身后抱住了,我叹了一口气,我知道身后的人是谁,我感觉离泫老粘我了 ,他经常把我当作是大抱熊一样,动不动就抱我。

“煮好饭了吗?我帮你把菜给端出去,我们去吃饭吧。”我不着痕迹地推开离泫的手,离泫轻轻地在我的后脖子上偷吻了一个,然后才肯乖乖地把菜端出去。

他一共做了五个菜,三荤两素,一个丝瓜鸡蛋汤,还有一碟子的酸辣萝卜丝,色香味俱全让人见了就胃口大好。

“外观看着不错,味道应该也不错。”

给予了离泫肯定的评价之后,我的筷子夹起了一丝酸辣萝卜,放入口中细细咀嚼,吃完之后我竖起了大拇指。

味道不错,那是真实的很不错,没有虚假的赞美,那是我心里面的大实话。

“怎么样?是不是当年的味道?”离泫小心翼翼地看着我,他好像很兴奋一般,我点点头,虽说我不知道他说当年是几个时候,因为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我第一次吃他煮的饭菜罢了。

离泫对我好,我知道肯定是有原因的,毕竟以他在人间的身份想找一个好的情人一点都不难,他这般费心苦心地讨好我这个“社会三无”粗汉子,有时候认真一想,好似也是难为他了。

只是,他似乎乐在其中,他也不会计较我日常对他的那些敌意。

“你还真的是一个居家好男人,能嫁给你的女人其实能过上不错的生活,起码她就算不会做饭,也饿不死。”

我又把筷子伸向了鱼头,我最喜欢吃大鱼头里面的组织块了,很滑很好入口,吸溜一下就整个吃进了肚子里。

离泫在一旁默默地望着我,好似一副痴汉状:“爱妃,你早就是我的人了,别的女人我才不要,我只想一辈子给你做饭,好吃你就多吃啊,我以后啊,会给你煮多点补肾壮阳的菜,那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幸福美好的。”

听到他说要煮多点补肾壮阳的撑死的时候,我差点就被一条大鱼刺给卡到了,果然,离泫这个混蛋每天就是在打这个主意,不过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对他很难讨厌起来,按道理来讲,我应该避他避得远远的才对。

不过,李三爷说过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离泫若是真如他说的一般,等我许久,与我有着前世的纠葛,那我可能就是被这些乱七八糟的命运枷锁给束缚住了,逃未必有用,但我可以过好当前的生活,有好吃的就得多吃,谁能预料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既然预料不到,那就让未来要发生的一切事情,自己寻上门来算了。

吃过了午饭,离泫他有事情要先回去公司一趟,他让我直接在他的公寓里面等他,等他忙好了以后下午就开始约会。

  

我自然不会乖乖一个人在他的公寓里面等他的,这样子搞得我好像就是他包养的小姑娘不说,其次就是我觉得我身为他的专职司机,我的领导有事情要回去一趟,我理所当然就该开车送他去。

这种基本的职业道德我还是有的,毕竟这就是我的本份工作,我拿了离氏企业的工资那起码就得干好我自己该做的事情。

把离泫送到了离氏公司之后,我又是一个人坐在前台那排空荡荡的椅子上,然后自顾自地开始发呆。

 

前台的小姑娘想向我打听这几天离泫去了哪里的事情,因为离泫请假了几天,他是在我请假走了之后的第二天就接着离开了。

听这个小姑娘的语气,好似就是我一定就该知道离泫去了哪里一般。

 虽然说我确实就是知道的,离泫这个色鬼就是去我加陪我一起忽悠我妈去了,说其这件事情,我觉得我妈还挺高兴的。

不过,我觉得在公司里面八卦是不太好的行为,但是办公室里头的小姑娘似乎都有这么一个爱好,喜欢八卦上级之间的事情。

前台的小姑娘和我说,她看见了离泫进来的时候脖子处有吻痕,她认为离泫的女朋友一定是一个狂野派,我嘴角抽了抽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个小姑娘。

狂野派不狂野派我就不清楚了,因为那是我给离泫留下的印记,他早上特别疯狂地来了几次,他还约束着我,不让我释放,我实在憋不住了就开始在他的身上乱啃。

其实离泫肯定不止一处吻痕的,他啊,脱光了衣服之后,肯定有很大片面积的痕迹,当时离泫还笑骂着我是“狗”,说我喜欢咬人,我当时没有否认。

因为,我的外号本来就是叫二狗子,他又不是不知道。

【卷二】枉死城(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