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1 章(1 / 1)

纹阴师 啃树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张爷脱掉上衣。

  我拿着烫红的烙铁,红彤彤的,感觉到迎面扑来的热浪,心里也不淡定,说:张爷,你真的准备好了吗?这烙刑,可是古代一种特别残忍的酷刑。

  张爷说没事,光着膀子背对着我。

  噗嗤!

  一声滋滋声音,紧接着一股肉香飘逸在整个房间中,张爷面色的红晕随着剧痛迅速褪去,变得惨白无比,下一秒,他开始捂着脑袋痛苦的抱在地上。

  啊!!!

  他痛得抱头蹲下,惨叫了足足一分多钟后,汗水打湿了全身,滴答滴答的汗甚至流到鞋上。

  “烙铁痛,头也痛。”张爷重新爬起身,坐在椅子上,颤抖的喝了一杯水,沙哑痛苦的对我说:“我记起来了,我全部都记起来了.....”

  张爷的气势,徒然让我感觉变了一个人,就像是人格分裂一样,变得深邃、压迫感十足,像是整个人便了一个人,气势越发浓重。

  我说记起来什么了?

  张爷缓了缓神,瘫软的爬回椅子上,热汗淋漓,好久才开始说话,对我说:“记起了前世的全部,我这一幅刺青图的全部来由.....但是,我最先记起的,是一条鱼的记忆。”

  我古怪起来,说:鱼的记忆?难道张爷你前世是一条鱼?

  “前世?”

  张爷忽然说:“应该不是前世吧,因为那条鱼,是活在现代的,并且刚刚死不久,我记得我是一条食人鱼,凶残无比,在污浊的雨林河流里游动,很多黑人生活在那里,有一次,那些黑人抓我们,兄弟姐妹们在河流疯狂的跑,可是我很倒霉,被抓住了,其实当时,也没有什么意识和智慧,只是在拼了命的疯狂跑,还是被抓了。”

  张爷的形容比较空洞,我有些不好脑补。

  但是我的心思却不在这里,继续问道:这投胎转世,还能隔在海外那么远?然后呢,张爷你被抓了,上了餐桌?

  张爷摇头,仔细回忆了一下,说:“没有被宰,就是失去了自由,像是被运了很久,辗转过了很多人的手里,一直在鱼缸里游动,特别难受的狭小环境,苦闷,压抑....最后却被一个女人买下来,养在鱼缸里......”

  我说鱼缸?

  “对,就是鱼缸里。”他说:“并且我在鱼缸里,忽然看到了你和苗倩倩,被绑在屋子里,有个女人在磨刀,然后我被那个磨刀的女人抓起来,砍掉了头,意识就消失了。”

  我浑身猛然的一震。

  张爷,是银玫当时养在鱼缸里的那一条鱼?

  不对,是张爷有了那一条鱼的记忆,我终于知道这个铁烙里的阴灵是怎么来的了!

  不是陈叔给打进去的,而是本来就有的。

  眼前这一副烙铁,本来就是银玫的那一副阴齿改过来的,而那一副阴齿铁烙,当时注入了食人鱼的阴灵,改成桃花烙,食人鱼的阴灵还在里面。

  我听到这里,整理了下得到的信息,说:“我知道这一副桃花烙的作用了,能纹进阴灵的记忆,纹在别人的身体里,所以把那个条鱼的记忆放在烙铁里,烙在张爷您身上,你就有了鱼的记忆。”

  张爷点点头。

  他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捂着脑袋痛苦的呻吟了好一会儿,才热汗淋漓,抬头对我说:

  “也因为这一幅图,我彻底记起了我的前世,我不仅仅只有一世,我一共活了三世,眼前是第三世。”

  “转世投胎,还不仅仅一世,一共活了三世?”我忽然紧张得脑门上尽是汗,一刻不停地抹着。

  这不是离奇了,而是匪夷所思。

  难不成这个世界,真有轮回转世?真有那什么阴曹地府。

  张爷说:“不是虚假,我记得清楚,我在秦朝,是一位古代的大将军,而我第二世,在明朝,平复山河,却被反贼李自成所杀,每一次死,都有一个叫谢必安的人来到我身边,拿着生死簿,看着我的尸体,原来.....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黑白无常,让我轮回转世。”

第一百八十七章 千年之恋

  我猛然站起身,凝重说:张爷,你确定?

  张爷苦笑说:“无比的确定,这个世界,或许真的有神仙,我才能投胎转世的,他还拿着一根笔,还拿着一本生死簿,问我想什么时候投胎?”

  我一下子颓软了下来。

  本来,这一副轮回转世的刺青图,一生下来就带的桃花胎记,胎记就是刺青图,就已经十分骇人了。

  可是事态,却往更加骇人古怪的方向发展,难不成,真的有那种古代神仙?

  我沉吟了一下,说:“张爷,你也不是个普通人,您这种大佬,肯定经常接触我们阴行圈子里的,你应该知道.....这句话对我们这些阴人而言,是多么的重大,连我们自己都不信这些鬼神。”

  “多重要,我也知道。”

  张爷长叹了一口气,他站起身,然后看了看书房外彻底没有人,才回来紧闭门窗。

  他对我说:“我知道,其实吧,我本来也不信,但是前世今生发生的一幕一幕,历历在目,我不信......也得信了,这是一个很大的秘密,我希望小兄弟你把今天听到的事情,你不要和外人说。”

  我沉默,还是点点头。

  “千年之恋,三生三世。”

  张爷长长的叹息,看了看身上那一朵与生俱来的桃花烙。

  他猛然回到书桌上,抬手取笔沾墨,如古代武将,龙飞凤舞,点墨挥笔洒下一朵墨花,形若桃花,并且写下一排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字?

  我心中震惊,刹那扭头看去:

  发现他原先桌上刚刚练字,也是练习这一首诗。

  只是眼前笔锋完全不同了,之前勉强登堂入室,而眼前却是运笔飘忽快捷,锋芒毕露,蕴含杀气。

  接着,他快速的和我说起了他前世的事情。

  秦朝时,张爷家境贫寒,却天生孔武有力,八岁就能扛起两百斤的石锁,就跟着一个老武师从小练武,学了一身拳脚,骁勇无比。

  练武五载,十三岁那年,张爷被一户富裕人家,招成护卫。

  在那里,他认识了那户人家的大小姐,叫做李媛,一个帅气的年轻武师,和一个才十岁大家小姐,渐渐的诞生了爱慕的情绪,两人私定终身。

  十岁就私定终身.....

  我眼皮一抽。

  但那个时代可不是现在,古代十二三岁就成年了,古人平均寿命也才四五十岁,活到六七十岁,算是长寿,别看现在的老人经常有百岁,古人很少过百岁,张三丰那种活到一百多的,已经算是陆地神仙了。

  张爷说:“当时,她让我带她私奔,躲过家丁们的追捕,愿意跟我过苦难的生活,我有一身武艺,到哪里都饿不死我们。”

  那个时代,战国乱世,到处都在招门客,有手艺的人都不会挨饿。

  张爷摇了摇头,说:“但我意气风发的却在桃花树下,对她说,大丈夫,岂能做如此苟且窝囊之事?当开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