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后话,暂且按下不提。
叶思媚直接带着洛之御来到了那座鬼楼。
这座鬼楼已经被特案局派人封锁起来了,拉着黄色的警戒线,任何人都不能进入。
洛之御一进入鬼楼之中,便开口道:“有巫族的气息。”
叶思媚一愣,道:“什么?你是说,这个灵域和巫族有关?”
洛之御道:“你知道巫族的天眼吧?”
叶思媚点了点头,指了指脑袋,道:“巫族的天眼,其实就是大脑之中的松果体修炼而来。”
其实,人类的大脑之中,也有松果体,所以人类如果修炼方法得当,其实也可以修炼出天眼。
因此历史上就有许多天眼的传说,古书上还有了一些历史人物开天眼的记载。
比如那位赫赫有名的二郎神,额头之上就有一只天眼。
明嘉靖三十四年《二郎宝卷》中记载二郎神杨戬有天眼,原文是这样写的:“天眼开,观十方,如同手掌。极乐开,斗牛宫,都在目前。常显化,天宫景,无边妙意。明历历,才看见,景致无边。”
意思就是,这只天眼有着神奇的能力,可以看见四海八荒,无论天上的宫殿还是地下的山川湖泊,一切景致都在眼前。
天眼也分等级,普通的天眼没有这么厉害,二郎神的天眼,应该是已经练到了顶尖的地步。
当然,这个世界没有鬼,自然也是没有仙的。
第1005章 别人做不到但我可以
二郎神杨戬,其实也只是一个修为高强的玄术师,只是他法力实在太高,又时常人前显圣,所以被人们认为是神仙罢了。
玄术师们修炼是为了飞升成仙,而飞升是前往另一个世界。
要是成了仙。就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了。
二郎神杨戬也是历史上有记载的,飞升成仙的人类大能。
但是。人类要修炼出天眼,比巫族要难得多。
巫族只要晋升到六级以上,就能自动生出天眼。
传说,天眼有沟通天地的能力。可以看破一切虚妄,也可以看到灵域,甚至打开自然形成的高级灵域,操纵灵域。
就是因为巫族的天眼太强,所以后世的人类也受其影响崇拜天眼。
譬如埃及神话里的荷鲁斯之眼;
三星堆出土文物里的眼睛崇拜,甚至连“蜀”这个字,上半部分在甲骨文中就是一只眼睛;
还有美刀背后的图案,一栋耸立的金字塔顶端,也画了一只眼睛,象征全能全知之眼。
而埃及神话中的荷鲁斯之眼,看其形象,和大脑中的松果体很像。
甚至在很多古代遗迹中出土的远古人类。额头上都有一个洞。
这是上古时期的人类,为了得到天眼,拥有强大的力量所做的手术,认为这样做就可以开发出天眼了。
但开天眼哪有这么简单?
洛之御抬起手,在虚空之中一划,一道黑色的裂缝出现。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正是那个能够污染人类精神的灵域。
“这个灵域已经存在很久了,但很少打开,有巫族之人发现了它,并且用天眼将它打开了,它的力量这才泄露了出来。污染了人类的精神。”
洛之御面色冷峻,道:“这个巫族想要扰乱人间。只有人间混乱,巫族才有再次兴起的机会。”
叶思媚眼神如同万年寒冰,道:“我绝对不会让他们得逞的。人间早就不是他们巫族可以肆意妄为的时代了!”
说完。她转身握住洛之御的手,道:“之御,能不能把这个秘境封上。”
洛之御似乎被她这个动作取悦了,轻轻一笑,道:“别人做不到,但我可以。”
叶思媚满脸惊喜。道:“那还愣着干什么呀?赶快呀!”
洛之御却没有动,他伸出食指。轻轻的点了点自己的脸颊。
叶思媚顿时会意,老脸一红。道:“要不要这么腻歪啊。”
洛之御脸上带笑,一直等着。
叶思媚没有办法,看了看四周,确定无人,便垫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轻轻的吻了一记。
洛之御满意了,脸上的笑容也透着几分满足。
他来到这栋小楼的屋顶,道:“这座灵域是巫族用天眼打开的。只要毁掉对方的天眼,灵域自然而然就会关闭。”
他的眼神霎时一冷,身上的杀气蔓延,鼓起了他的风衣。在秋风中猎猎作响。
他的双手快速地掐了一个法诀,然后朝着天空一指,道:“现!”
天空仿佛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那口子抖动了两下,骤然睁开,竟然是一只巨大的眼睛。
叶思媚也被眼前的这一幕给惊呆了。
那是一只人类的眼睛,眼珠子还在四处晃动。
这只眼睛,和花旗国钱币美刀背面上金字塔顶的那只全能之眼,几乎一模一样。
或许古代人类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吧。
这一幕残留在远古人类的记忆之中,人们羡慕这只眼睛,认为它是全能之眼,无所不能,所以世代相传,认为那是神的眼睛。
而花旗国,还把它画在了钱币之上。
那只眼睛转动了一阵,最后落在了洛之御的身上。
那一瞬间,叶思媚看到那眼睛之中竟然出现了感情。
是仇恨和怨毒。
洛之御手指之间忽然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球。
那光球只有成人拇指大小,看起来很不显眼。
洛之御手指一弹,那金色光球便朝着天空中的眼睛飞去。
那眼睛大惊失色,想要将眼睛闭上。但已经迟了。
那金色的光球极快,快到超过了光速。
当那眼睛反应过来的时候,光球已经打入了他的眼珠之中。
那眼睛里流出了殷红的血水,然后猛然一合,不见了踪迹。
叶思媚急忙问:“他死了?”
洛之御道:“他没有死,巫族之人很难杀死,他们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复活。不过他的天眼已经被我毁了,功力大减,已经没有能力兴风作浪。”
叶思媚狠狠地说:“这些巫族之人简直像蟑螂一样。”
第1006章 言情小说里都这样写
洛之御伸手抱住她,道:“既然知道他们只是蟑螂,就不必为他们多费心思。他们敢跳出来蹦跶,一脚踩死就行了。”
他牵住她的手,道:“走吧,我还要去会一会那位名叫君泽的洪荒大妖。”
而此时。在炎夏国的某栋别墅之内,光线暗淡。窗帘遮住了外面的阳光。
这屋子里的摆设很怪异。
它的主人似乎是个金字塔爱好者,到处都放着金字塔的模型,博古架上还有一只荷鲁斯之眼。
这件东西是个古董,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像是从埃及古墓里挖出来的一样,但是上面的色彩仍旧很鲜艳,似乎还晕染着一层淡淡的光芒。
一个盘腿坐在床上的人忽然惨叫一声,捂着自己的额头,从床上滚了下来,口中发出痛苦的嘶吼,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儿。
卧房的门开了,两个年轻男人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