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1 / 1)

阴阳神脉 画栋庄园 7650 汉字|3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三百一十五章

大结局

虚无浩瀚的星空当中,悬浮着一座石台,石台不知用何种材料构成,一层层浑厚的玄气不停地散发出来。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杨俊还有洪正神态恭敬地站在莲座上面,在他们的对面端坐着一位青袍中年人,赤脚散发,脸部坚毅俊朗,长得跟杨俊很相像。

“父亲!”

“主人!”

杨俊跟洪恭恭敬敬地跪下对着中年人磕了三个头。

中年人微微睁开眸子,眼中闪过一丝如同刀锋一般的光芒,整个空中都瞬间凝固起来,中年人的神态举止之间都已经跟这片虚空凝聚成一体,是这里的神灵。

此人,就是杨俊的父亲,昔日赤帝部落赤虎族的族长,杨顶天!

杨顶天微微一笑,微微一抬手,一股柔和的力道将跪倒在地的杨俊还有洪给扶了起来。

“长大了!好好,很有为父当年的样子。真是不错,这般年纪就达到了四星级斗魂高手的境界,想我当年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达到了二星级斗魂境界。洪,真是多亏了你,我要好好谢谢你!”

杨顶天说完,径直站起身来,对着洪躬身行一礼。

“主人,施、施不得啊!”

洪慌忙扶住杨顶天,一时之间,两人心中感慨万千。

“想当年,我们最后一次分手的时候,一别已经有二十一年了吧,你的白头发可是比以前多了!”

“是啊!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洪不解地问道。

“当年恶来那个卑鄙小人趁我练功之际下毒害我,你我二人躲过那场追杀之后,我就来到血兽域当中继续修行,历经一番奇遇,在修炼上也算是有了一些成绩。三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这里发现了远古魔界的一头血兽——远古魔龙。这畜生乃是魔界有名的凶神,我发现它的时候,刚刚闭关出来,正要去带领妖魔鬼三界危害人间,被我拦截下来,激战三天三夜,后来被我封印于此。”

杨俊听了大惊,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他也是能看出来,这魔龙至少是修炼了十万年,相当于人类斗虚高手,父亲能够将它封印,看来是已经达到了斗虚巅峰。

“怪不得,妖魔鬼三界迟迟不敢来侵犯人间,原来是父亲将他们的头领给封印了起来,但为何不干脆将它杀了,永除后患!”

杨俊不解地问道。

杨顶天听了这番话之后,别有意味地看着杨俊,道:“要杀这魔龙,必须要具备阴阳神力方可。”

“何谓阴阳神力?”

“阴阳神力诞生于阴阳神脉当中!”

“父亲是说我!”

“不错,为父正等着你来,助我斩杀这魔龙!只要这魔龙一死,妖魔鬼三界就会群龙无首,土崩瓦解。”

似乎是父子两人的一番对话让这魔龙给听到了,从封印当中隐隐传来一丝不安的情绪。

“那么我该如何做?”

杨俊问道。

“我们斩杀魔龙之后,妖魔鬼三界必然会因为选头领的问题而闹内讧,在这之前需要将你的师傅还有天月宫的宫主叶无痕救出来,然后让他们两人趁机捣毁妖魔鬼三界,这样,人间才会永保太平!当然,我也会派人帮你,而我这里也有礼物要送给你!”

杨顶天说完,随手一挥,一个黑色的物块悬浮在杨俊面前,仔细一看,这黑色的物块,通体散发着深邃黝黑的光芒,隐隐之间竟然跟魔龙身上的气息相仿。

“这是魔龙体内的一部分固态骨髓,内中蕴含着庞大的玄气精华,如果能吸收的话,对你的好处自然不会少,这里面还包含着一套天龙神掌,是我们杨家的不传之秘,威力不比你的盘古战斧弱!”

杨俊面色一喜,将固态骨髓装入乾坤金刚镯当中。

“洪,你照顾我儿子二十多年,我也有礼物送给你!”

杨顶天说完,和蔼的目光打量着旁边的魇,同时,双手缓缓抬起,一道看上去虚幻的灵魂缓缓融入魇的体内,但是魇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丝毫的变化。

“这是我收了魔龙的一缕灵魂体,内中蕴含着极强的生命力,以至于能够起死回生,将它融入魇的体内,相当于魇又有了一条命!”

“多谢主人!”

洪大喜道。

“好了,你们先回去吧,半个月之后出发!”

说完,杨顶天微微闭上双眸,一道黑光从眉心当中射出,杨俊还有洪感到眼前一阵变幻之后,又回到了入口的地方,而何老依然等在那里。

跟着何老返回住处,杨俊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从乾坤金刚镯当中将父亲给他的那块固态骨髓拿出来,开始吸收里面的蕴藏的魔龙玄气。

而此时,上官伶知道杨俊即日就要解救地魔兽还有叶无痕的时候,也是抓紧时间修炼,丝毫不敢懈怠。

在外面他们这些人可以算作是高手,但是在这里发现,斗魂高手并不稀罕,只有达到斗玄境界,才能算作是真正巅峰的高手。

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杨俊已经闭关出来,当上官伶见到杨俊的那一瞬间,忍不住心头一惊。

“你已经晋升斗玄境界了?”

上官伶惊呼道。

杨俊微笑着点点头,同时伸出手来在空中轻轻一握,顿时周围的虚空跟着塌陷下一大片,隐隐之间还带有一阵龙吟之声。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当中,杨俊不仅在玄气修为上达到了斗玄高手的境界,而且将杨顶天给他的天龙神掌也领悟的差不多。

上官伶更是惊恐地后退两步。

而此时,正巧何老带领两名枯瘦如柴的黑衣老者走了过来,在见到杨俊的时候,何老包括那两名老者都是震惊不小,没想到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杨俊已经晋升斗玄境界。

“少主人的天赋的确是无人能及!”

何老冲着杨俊拱了拱手,感慨道。

杨俊一笑,视线落在何老身后的那两名枯瘦老者身上,杨俊记得这两人就是半个月前在塔底下见到的那两人,以如今杨俊的修为在看两人,就能够清楚地看出这他们的势力均是二星级斗玄高手。

在这两人身后还跟着十余名黑袍人,每个人身上的玄气波动都不弱,在八星级斗魂境界左右。

“这是去红花殿还有解救叶无痕的地图!”

何老随手一挥,一阵泛着黄色的地图飘到杨俊面前。

杨俊一把接过,展开一看,上面画着红圈的地方,赫然写着三个字,“红花殿!”

“出发!”

杨俊一挥手,将近二十多人,轻飘飘地落在何老事先准备好的几只飞行血兽背上,巨翅狠狠地一排,一阵狂风刮过,飞沙走石之间,飞行血兽已经消失在天际。

杨俊带领这一干强者按照地图上的路线,经过十几天的飞行,先是到了红花殿。

红花殿殿主是一位四星级的斗玄高手,跟杨顶天是同一个时代的强者,为人阴厉,经过一番厮杀之后,杨俊终于救出自己的师傅,更重要的是帮助师傅破除了体内的封印,又经过了半个月的磨合之后,恢复了巅峰状态,九星级斗玄高手。

“呵呵,小家伙你果然是没有让为师失望!”

地魔兽笑呵呵地对杨俊道。

而此时,站在旁边的那两名枯瘦老者心中也是很惊讶,万万没有想到杨俊居然还有个巅峰级斗玄高手的师傅。

“如果徒儿能够早点来,师傅也就不用受这些痛苦!”

杨俊心中升起一阵内疚。

地魔兽一笑道:“能够破除封印还是值得的,现如今这里的事情已经解决,我们还是赶紧去救叶无痕吧!”

一提到叶无痕,杨俊眼眸微眯,自己老早之情就曾经许诺,要替小月救出父亲,如今时机终于是成熟了。

“出发!”

杨俊身形化为一道残影,如同大鹏一般稳稳地落在一头飞行血兽背上,地魔兽还有洪上官伶等随后跟上。

叶无痕被囚禁在鬼雾迷都的大阴幽冥鬼塔的下面,经过十几天的飞行,最后在消耗掉一枚阴阳穿梭符的前提下,才来到鬼雾迷都。

这里的一切还是那么的熟悉,想当年杨俊是个毛头小伙的时候,就曾经来这里历练过一番,如今再次来到,心中的感慨颇多。

杨俊对于这里的路很熟,在他的带领下,众人一路杀了许多骷髅鬼怪,一路杀到大阴幽冥鬼塔的下面,这座塔以前地魔兽曾经带杨俊来过这里。

镇守这座塔的就是鬼雾迷都的统治者,鬼王。

在面对四名斗玄高手的强攻下,鬼王难以支撑,最后被灭,杨俊等人成功救出被囚禁的叶无痕。

“早知道在当年老夫就应该把你给杀掉!”

鬼王在临死之前对着杨俊咆哮道。

成功救出叶无痕,叶无痕感念杨俊的相救之恩,同时憎恨妖魔鬼三界,答应跟地魔兽一起带人趁机荡平妖魔鬼三界。

安排好这一切之后,杨俊带人返回血兽域,刚刚回来就感到血兽域当中弥漫着一股恐怖的威压,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这魔龙居然脱离了封印。

杨俊等人闻此消息,匆忙进入高塔内的虚空当中,此时,父亲还有魔龙已经激斗在一起,魔龙的一声声咆哮在虚空当中回荡,震的人耳膜生痛。

“哈哈,来的可真是时候!”

杨俊大笑一声,跟上官伶一起朝着太古魔龙爆掠而去。

若是,杨顶天自己的话,可以封印太古魔龙,但是却难以将其杀死,但是如今在加上杨俊的阴阳神力,还有上官伶从旁相助,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将魔龙给杀死。

而伴随着魔龙的死亡,妖魔鬼得知消息之后,乱成一团,叶无痕还有地魔兽两人趁机荡平三界。

在完成这一切的使命之后,叶无痕又重新成为天月宫的宫主。

而杨俊则是带领上官伶还有小月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小子,让你抱的两大美女同时归,艳福不浅啊!”

小月戏谑地道。

杨俊眼珠一转,双手猛然搂住二女那纤细的腰肢,大笑而去......

一点完结后感

这本书是画栋写的第一本书,在此画栋郑重的感谢,陪伴画栋走下来的每一个读者大大,是你们的每一个点击,以及每个收藏,支持着画栋一路走下去。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其实作为我们网络写手来讲真的很不容易,以为这个扑街的写手做例子。

我这本书没有上架,更没有买断,只是每个月拿几百块钱的全勤奖而已,其间还有扣去一部分税,每天还不能断更,码字到深夜,甚至在键盘面前睡着了是很正常的事情。

码字码到手抽筋的现象,相信很多写手都遇见这个问题。

而且白天上班的时候也是在绞尽脑汁地思考着情节。

如此,纵使一个月下来,只能在网站上拿到几百块钱,但是我们一直在默默的坚持,或许有人会成我们为网文界的炮灰。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旧在坚持。

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我们在坚持!

读者骂的时候,我们在坚持!

断电的时候,我们在网吧乱糟糟的环境当中坚持!

不为什么!

只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梦想!

接下来,弄点写作素材,供大家分享。

我们写小说,其实最大的目的是自己爽

自己写得爽了,还要读者看得爽,读者看得爽了,就会掏钱看书,有钱给作者,作者自然就爽了。

因此,我们创作的最终目的是自己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要先让读者爽。

当然了,那些希望能够写出惊世文章,希望名留千古视钱财如粪土的清高作者,请马上离开这个群。。因为你们永远只考虑作者爽,不考虑读者爽。

话归正题,什么样的创作才能让读者感觉到爽呢?

单靠文笔,肯定不行,单靠情节呢?

网络小说,情节第一,更新第二,由此可见情节的重要性。

但由于写的人太多,情节难免和别人重复了,重复的情节有吸引力吗?那肯定没有。

现在更新的小说每天好几万本,剧情创新的难度之高可想而知,而且最要命的是,大家模仿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早上你刚想出一个好的情节,下午在别人的文章里面就出现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现在的电视剧电影,其实都是很老套很老套的故事桥段

但就是这些老套的故事,观众读者大部分看过类似的故事,却是收到了非常好的效益。

追根究底,这些老套的情节,却是由一个个有血有肉有个性的角色,撑起来的。

是的,也许你一辈子看过无数本书,你能记住所有的剧情吗?不能。

但你可以记住其中的某一个人物角色。

一部小说,情节好不好暂且不说,如果看完这本书,却记不住里面的某个角色,那么,这本书有前途吗?

说这么多,只是要向大家说明一件事情,如果你能够善于利用老套的情节,塑造出一个或者几个有独特个性的人物,让读者能够认同欣赏,甚至代入到人物的命运之中,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成功了。

如何塑造这样的人物呢?那就是今天的主题:用性格突出角色,用角色吸引读者

目前网络小说的人物和情节创作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以角色塑造为主,剧情桥段都是为了突出角色性格而服务的

另一种是以情节推动作品,角色的性格不怎么清楚,书的主题和情节的架构是核心

后者是当下很多小说采用的,情节快,爽,新意很多,但是人物面谱化严重

就好像我写的作品里面,所有的主角差不多都是一个面谱,

好在那时候写书的人少,我的情节算是比较好一点,所以成功了。

两者的优劣暂且不说,也说不清楚。

但是我希望大家在创作的时候,适当考虑安排一些情节,来突出角色性格。

一个角色的性格是如何凸显的?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专门为角色设计的对话、口气、台词、口头禅

二、特异行为动作表情

三、在某些事情里面,有着让人感觉到惊奇的处事方法

大家回去可以想一想,你的人物,是否都可以制作出一个人物卡出来,通过这个人物卡,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物的外貌、形象、性格、脾气、习惯等等特征性的东西呢?

很多新人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前面的主角是一个样,到中间是一个样,到后面又是一个样。

事实上这样写其实没有错,高手也是这样写的,但问题在于,高手在处理角色的时候,是顺理成章,前后响应,一个人的性格转变,是有征兆有原因的,而不是突然变化的。

在高手的创作手法里面,这个写法叫做:用情节突出性格,用性格突出角色

记得经常看到那种平凡的主角,不知道为什么吸引了大批的MM和他发生性关系的小说。

相信在座的也有人这样写。问题在于,凭什么美女就要和你的主角发生关系?

这就是要用到: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这个写作方式了。

不管作者给出的理由是否完全合乎现实情理,但是起码作者给出了理由,哪怕是歪理,也可以让读者接受。

我们在创作的时候要注意一点,人物的性格塑造,发生变化的时候,一定要给个说法,或者用某个情节来推动性格的转变。

一个老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穷凶极恶的杀人狂?因为他老婆被坏人给轮了,疯掉了,儿子被坏人车撞死了,老爸被扔河里,老妈瘫在床上。

你说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变成杀人狂?

这就是用故事情节来合理塑造人物性格的一个典范

呵呵你不要说话听他讲我要好多的问题要问他

我们不要用哪种大量的形容词,来塑造人物角色的形象,因为现在的人不喜欢看你刻意堆砌来的形容词。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人物形象的塑造。

1、强化印象法:反复用某几个特点的词汇,动作,表情,口头禅,不断的提出来,强化读者的印象

这点在金庸的很多作品里面可以看到:喜欢喝酒的令狐冲,傻傻的郭靖,精灵古怪的黄蓉

大家可以去查一下,作者反复多次的去形容去塑造这样的人物

真正用来形容他们外貌的描述,反而很少。

2、情节突显性格,我们可能永远不会记住南京老太曾经是怎么样一个人,但我们永远记住她的事迹

在南京徐老太这个事情上,她的做法,突出的表现了她的性格和内心。

其次是很多军文里面,为了兄弟挡刀的情节,也是为了突显人物性格而描述的。

3、场景代入气氛,气氛强化人物心情

这个相对就难了,大家在创作的时候,如果有兴趣可以玩一玩,但是不要每一个场景都要写出气氛,那是没人看的。

这个最明显的代表作是覆雨翻云里面的浪翻云,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用场景,酒,月,小舟,把一个绝世高手的落寞活生生的描绘出来

这有点像是华丽的辞藻没有直接推到一个美女来得强

4、旁人的品评,强化读者印象

这个就是现在的广告用的方法了,广告其实一点用没有,但是一直播放,就会给读者带来深刻的印象

作者在设定角色性格时,最好给角色设置一个到两个突出的地方,然后在以后经常从不同人口中提到。

甲说:主角是个傻逼

乙说:是吗?

丙说:是的,我也感觉主角是傻逼

乙:原来主角就是傻逼

在这里,我建议作者,查查看你们的角色,有没有一个独特的性格特征呢?

假设你设置了主角的额头有伤疤,不时的提到这个伤疤,或直接描写,或间接叙述。那么这个主角是不是会像脑白金一样,深入到读者的印象里面了?

接下来要说说开头人物的出场人数,

曾经有一个作者拿新书给我看,开头三万字,三十三个人物的名字,总出场人数七十多,包括没有名字的

试问:主角是哪根葱啊?女主角是哪根蒜啊?

也许作者的创作能力强,能够把主角突显出来。

但请问一下,是五六个人的名字里面记一个名字容易呢?还是三十个人名里面记一个容易?

写作初期,一次性不要设定太多角色。最好在开篇将角色人数限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一开始就写很大场景,很多人物,读者看得累,作者也写的累。

其次,主角不能太晚出场,最晚三章,三章后读者还看不到主角,其实你已经失败了。

因为读者已经习惯了你这几章写的角色,你却又突然跑出主角来,这让读者如何接受?

这点在那些喜欢家破人亡的作品里面,经常可以看到

写一下老爸老妈儿子多么和谐的家庭,然后坏人来了,破坏了这个家庭。

问题是,这么一个桥段,是否应该用最宝贵的开头三章来写呢?能否变成主角性格蜕变的线索,是否可以减少描写呢?

在这个高速快节奏的社会,没几个人有耐心看你慢慢的才把主角弄出来。

三章之内,最好是让主角出场,并且安排一个可以表现主角性格的小**。

这样子,读者接受这个主角,是不是比你三章后再出现强多了?

至于多主角。。。我只能说自求多福了,黄易写《大唐双龙传》这本书差点写哭,以他的笔力写得如此,新手……嘿嘿

总的来说就一句话:

主角登场要快,要尽快安排突显某个特征性性格的情节桥段,不断的重复强调这些特征性性格,强化这个性格在读者脑海里的印象。不时安排一些情节,作为主角性格的变化,不时安排一些配角,强化主角存在感。

两个问题:

1,你说强化主角性格可以像广告那样轮番轰炸,广告是大家不得不看,不知道书里会不会引起读者反感?

2很喜欢金大虾的射雕英雄专,那主角出场也很晚,可是百看都不严啊!

我们看书,都是从开头看的,没有任何一个读者会从中间开始看,哪怕他看了感觉有兴趣,也会从头开始。

也就是说,在开头,我们要让读者记住一些东西

那么,你想让读者记住什么?

第一:主角

第二:主线

第三:伏笔

第四:开场

个人以为,这四个东西,是我们需要让读者记忆的

先说主角:在开头,我们想要让读者记住主角,让读者在读者的心理产生代入感

当读者对你的人物产生了代入感,他才会继续追看下去

可是呢,很多作者,开场弄几十个人上百人

几十个人物名称出现,试问一下:你能否从好几个人名里面,找到谁是主角?

如果开场出场人物,有姓名的超过五个,试问,读者会不会有代入感障碍?

如果作者给主角弄了几十个形容词,身高马大,鼻若悬胆,目如朗星,帅得惊天动地

试问:读者能否从这些形容词里面,找出主角特有的特征?

所以说,如果想让读者记住主角的样子,请记住两点:

第一,死跑龙套的尽量少

第二,专门点出主角最特异性的特征即可,别整一大堆形容词

第二:主线,第三伏笔

想要让读者记住你的主线和伏笔,那么,开头的细节和场景,就不能太多,否则会把你要交代的东西冲淡

主线,也不能交代太多,点出重点的就好了,你后面有的是机会,交代清楚一切。

所以说,开头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背景的人,其实都是很悲惨的,因为你写的这些,把重要的淹没了,反而让读者无法读到你的重点

请记住,不管你文章写得好不好,最好是前三章,读者闭上眼睛就已经有了主要人物的脸谱。有了一点稍微清晰的主线,还有你埋伏在开头的伏笔

这样的文章,是不是比开场三章几十个人名,大量的背景,详细的细节的小说好呢?

而在七成以上的新人作者里面,他们都是详细刻画大场景,人物多到令人发指。。。

第四:开场,开场决定着小说的吸引力,好的开场可以让作者马上就获得一群忠实读者

开场,就是在介绍了主要人物伏笔后的第一个矛盾冲突,比如家破人亡,比如被人欺凌,比如资质测试之类的

开场呢,最好写的就是对比,很多人用很鲜明的对比来刻画开场矛盾,特别是凡人流,他们利用主角平凡但坚韧的特性,来对比别人资质好却懒散的特性

这样子对比下来,我们对人物的印象,就出现了,闭上眼睛还可以勾勒出人物的形象。

当我们闭上眼睛可以勾勒出一个人物形象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了代入感了,这种代入感,会让我们愿意天天等更新,愿意花钱看小说

其实我们想让读者记住的东西还很多,但是总的来说,还是以刻画主角鲜明特色,以及增强主角代入感为主。至于其他的东西,完全可以丢在后面的东西补充。

只有读者对你的作品有了期待,他们才会持续追看。

你想让读者记住的东西,就是告诉他们:这些东西能否让你们期待呢?如果可以,那么你就成功了。

今天这个话题,不止可以应用在文章的开头,而是任何地方都可以。

只要我们有在考虑,把什么东西写出来,让读者记住,让他们喜欢这个东西,那么,你写的小说,就是一部很棒的小说。

现在网络小说,以情节和速度取胜,读者呢,一天看一万字根本不会感觉过瘾

单纯的情节,一万字作者要写四五个小时。

如果是那种喜欢描写细节,喜欢华丽文采的,一个小时一千字就很多了

一边是大量文字需求,一边是细节越来越难写

有个作者曾经写了三千个字,花了五个小时,平心而言,这三千个字写得很好,文笔文采都很不错,细节描绘得栩栩如生,画面感十足

发到网站上,读者一说:我等了五个小时就看你这些形容词?

以该作者的创作速度,五个小时一万二根本不在话下

所以说,细节描写,相对的性价比比较差,同样的时间,我们可以写出至少是三倍以上数字的章节了

而其中的误区在于,既然性价比这么差,那……干脆别写了?

这肯定是不行的

有一句话,可以解决这个误区

好钢,用在刀刃上。

在这里,想给那些想通篇都写出心理细节,战斗细节,人物外貌细节,场景细节,背景细节的作者说一句:整篇都是细节,那么,你这本书根本就没办法看。

倒不如在某些重要的地方突出细节,反而更容易让读者记住

我记得很清楚,古龙写李寻欢的时候,总是突出他的手,写楚留香,总是写他摸鼻子

不停的强调某个细节,强化这个细节在读者脑子里的印象,其效果,远远高于那种星眉剑目,鼻若悬胆,眼睛射出凌厉目光,令人浑身一震,想要趴到在地,这样的描写

请记住:能够让读者记住的细节,才是真正的细节。

写一大堆东西,具体描述很精彩,结果人家记不住,这叫什么细节?

好了,就先说这些吧!

总之第一本小说,当中的漏洞及纰漏出现不少,画栋回头看看,真是有种颜面遁走的感觉,但是一想,如果没有这种感觉的话,就证明画栋没有成长起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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