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8 章(1 / 1)

深夜书屋 纯洁滴小龙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买来了冰柜,安置自己妻子的尸身,一开始对外界宣称自己妻子摔断了腿,不方便出门,后来又说妻子出国进修了。

  就这样,妻子的死讯被他以各种借口隐瞒了三年,一直等到妻子娘家父亲生病住院时,娘家强烈要求妻子回来见老人一面,最后,教授的谎言才被捅破。

  警察和人们冲入了教授的家,发现了冰柜里的尸体,大家一开始是怀疑教授杀了妻子藏尸意图毁灭证据。

  但教授一直坚持称自己的妻子没死,每天还会和他一起吃早餐和晚餐和自己一起睡。

  等到周围人不停地对他说告诉他,他的妻子已经死了且死了三年时,像是有一种自己心底的梦被戳破了。

  教授跪伏在自己妻子尸体旁嚎啕大哭,

  这一刻,

  他才意识到,

  自己妻子已经死了。

  后来经过警方调查,因为尸体保存比较好的原因死因得到了确认,教授被排除了谋杀的嫌疑。

  …………

  他不敢下楼梯,

  为什么不敢?

  他不懂,

  但就是不想下去。

  他默默地走到了书房,

  妻子平时都在这里创作,妻子的笔记本还放在书桌上。

  妻子一直嘲笑他,说他以前创作时,不喜欢用电脑,而是喜欢用钢笔,还曾经用钢笔给出版社和杂志快递稿子,最后让人家退了回来标注需要用邮件投稿,不接受笔稿。

  但他还是坚持用钢笔写故事,哪怕写完了再打进电脑里去,因为他觉得用钢笔写出来的文字写出来的故事,有感情,有温度,不冰冷,更鲜活。

  他的钢笔,是小时候在地摊上买的,那是自己的第一支钢笔,也一直没有坏,没有厂牌和商标,但一直能用,质量好得很。

  不过,

  自从结婚后,接手丈母娘家的食品厂,他已经很少用这支钢笔写自己的故事了。

  但他会用钢笔把自己妻子出版的书给誊抄一遍,誊抄一遍后再慢慢地细看,他享受这种感觉,也喜欢这种感觉。

  他拿起那支钢笔,

  翻开自己的空白本子,

  拿起书桌上放着的一本妻子前阵子刚出版的《我爱我家》。

  这部恐怖故事,妻子是以自家为原型进行的创作。

  腥红色的封面字体,预示着这是一本恐怖。

  翻开第一页,

  他开始照着标题开始一句话一句话地誊抄起来……

第三百四十五章 咬死了(1000张月票加更!)

  妻子的,一直很小众,因为妻子一直喜欢这种恐怖故事,其实,以前妻子是写言情的。

  比如那种《霸道总裁,小妖精你是我的不许跑!》。

  不过,

  兴许是产后忧郁症的原因吧,导致后来妻子在创作方向上开始偏向恐怖灵异。

  不过妻子的问题并不严重,性子可能比以前变得稍微清冷了一些,也变得不太愿意出门,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但对自己对孩子还是热情体贴。

  拿着钢笔,

  一个字一个字地写,

  他就这样坐着,誊抄着。

  其实,

  一开始,

  妻子对自己的这种癖好不是很理解,

  后来他解释说因为是她的书她的故事,所以自己用钢笔写下来再读,能更贴近她的内心。

  妻子很感动,

  对于作家来说,

  这种不要钱的情话多得可以清仓甩卖,但女人似乎就喜欢吃这一套。

  也因此,

  每次妻子有新作出版他抽出时间在誊抄时,

  妻子就喜欢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累的话,就靠着他,看着他誊抄,享受着这种感觉。

  笔尖,不停地在纸张上写出一个接着一个的字。

  他没有回头看,

  也没有向周围张望,

  因为他已经有了那种妻子就在自己身边陪伴自己的感觉,

  妻子就在自己身边,

  是的,

  她就在自己身边。

  客厅里,

  三具尸体,仍然静静地摆在沙发上,

  二楼,

  死者的丈夫(父亲),

  正一本正经地坐在书房里用钢笔写着字,

  这像是黑白片里的恐怖场景,

  带着一种令人难以理解却又头皮发麻的混乱逻辑,

  有点像是行为艺术,

  真正的行为艺术,本身就不应该去考究它的逻辑,而是在那纷纷乱乱之中,寻找所需要表达的内涵。

  他今天没去上班,

  中秋节之后,本就是放假,厂子里的工人经过了这几天的加班加点赶工之后也需要时间休息一下。

  而且,最繁忙的时间过去,厂子这段时间也不会那么忙了。

  丈人和丈母娘出国旅行了,因为妻子性格变冷淡的原因,很少会和他们主动去交流打电话,丈人丈母娘也很少过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至于那位当警察的大舅哥,

  他已经忙工作忙到“妻离子散”了,

  自然也没有时间来拜访串门什么的。

  一整个白天,

  他都在誊抄,

  很认真地誊抄,

  每一笔每一划,都写得极为工整,完全是全身心地在投入。

  一整个白天,

  没吃没喝,

  甚至坐在那里都没动过,

  他只是不停地写着,写着,

  写到了太阳下山,

  写到了月亮挂起,

  从白写到了黑……

  他麻木了,

  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似乎只有这种不用停顿下来的誊抄,才能让他忘却自己所不想记起来的东西,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自己想感受到的温暖与依恋。

  最神奇的是,

  钢笔,

  连墨水都没有更换,

  仿佛可以无穷无尽地写下去一样,

  这里的油墨,

  一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一直紧握着钢笔的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的那种状态。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色字体封面的恐怖故事《我爱我家》,终于誊抄完了。

  他身子后仰,伸了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的一阵脆响,肉体上的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精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了一只硕大的狗头。

  是一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了一只小阿拉斯加幼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了,这只狗只能送人了。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的动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他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他,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了,在讨食。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