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二章 我爱你(1 / 1)

崩坏:起源 墨香双鱼 2 万汉字|34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章 我爱你

赖以为生的暴食能力,在此时变成了最可怕的诅咒。

暴食一如既往强悍,哪怕在世末的白芒面前,它依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代价就是洛忧要不停遭受被湮灭的痛苦。

当白芒涌过肌肤,疼痛有如岩浆般沸腾翻滚,像一头蛰伏已久的黑色恶魔从沼泽中爬出,发出尖厉长啸,张开利爪獠牙疯狂撕扯他的血肉。汗水挤开体表血液,不停从全身上下钻出,有若胶质,覆在皮肤上发出阵阵灼热。

白芒淹没身体,从头顶到胸腔都被一股冰到极致的凉意包裹,体内像是出现了无数根倒插着的针,密密麻麻布满每一寸血肉,以极高频率反复抽刺着,痛楚随之爆发,全身上下都仿若被点燃,先前的针刺感与凉意都在这股霸道至极的痛楚下消弭,皮肤、血肉、内脏、骨头甚至骨髓感受到被烈火焚烧般的炙热,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痛苦。

洛忧不愿放弃,早就开启了不灭之躯,但在世末的湮灭下,无穷无尽的细胞储量瞬间见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洛忧就像深海中的溺水者,在求生本能下抓住身边的任何东西,拼了命地压榨体内的细胞,乃至那些不属于IPS的体细胞都被强行吞噬,只为不那么快死去,能多活一秒也好。

最终,IPS干细胞被消耗殆尽,只剩下最后一个细胞,它存在于体内最深处的位置,在一个平时永远不会探索的地方,就像黑暗中的最后一点光。

一个细胞微不足道,但为了活着,洛忧仍是拼了命地将其汲取。

当最后的细胞融入暴食力量,蓦然间,洛忧看到了一抹紫色,纵然一闪而逝,却依旧清晰看到了它。

江南雨,古巷韵绸缪。油纸伞中凝怨黛,丁香花下湿清眸。幽梦一帘收。

洛忧闭上眼,眼泪滴答滴答落下,悲伤自语着:“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

霍安里森没有理解话中深意,他的声音犹若洪流,淹没一切:“万物终将凋零消逝,化作降临的泪雨。”

“轰!”毫无征兆,霍安里森的头被抓住了,只见洛忧垂死挣扎伸出手,另一只手探入怀中,取出了一样东西...

此时此刻,联军依旧在通过实时画面注视战况,当看到洛忧手中的东西,未来瞬间僵住,眼神中充斥着浓浓的惊愕,不可置信地颤声说:“什么时候...”

未来赶紧检查自己的空间袋,因为荆棘冠的不稳定性,她早就将其密封保存在空间袋中,但此时,它已经不知所踪。

蓦然间,未来回想起联军出发前,拜坦斯曾掀起漫天黑雾,说要和洛忧说“悄悄话”。

难道是那时候...

“就是这样,向着深渊前进。”在冷酷的声音中,众人蓦然发现,拜坦斯已经遁入黑雾,消失得无影无踪,唯有诡笑在战场回荡,“只有怪物才能击败神明。”

未来足足僵了两秒,当即利用后门程序强制夺取女武神的通讯权限,将自己的叫声通过扩音装置扩散出去:“洛忧!!!住手!!!!!!”

喘息声在战场上空回荡,周围一片死寂。

“你控制不了荆棘冠,只会变成一头疯狂的怪物,加速我们的灭亡!你难道想变成那种恶心的东西,让我们连和家人告别的机会都没有吗?!”未来悲哀的声音在空中回荡,沉若死水,“我们已经输了,不要再抵抗了...对方有什么要求,都答应它!它既然能灭世,一定也能创世,让它给我们创造一个世界吧!哪怕是虚假的,也好过彻底湮灭,不是吗?”

洛忧转过头,但并没有看向未来,而是在目所能及的地方俯瞰着,他的目光穿透亘古的地壳,向着地心坠去,仿若要越过这1.2万公里的距离,寻找一个不可能看到的身影。

碳基生物实在是太渺小了,声带交流的方式只能以每秒340米在空气中传播,跨越1.2万公里需要35294秒,但他们的声音在1秒不到的时间内就会快速衰变,消失在茫茫世间。

在冷酷的物理法则面前,洛忧的声音注定只能融进夕阳落日的余辉,攀附在飞鸟身上,坠入湍湍小溪的水流,弥漫在风中,飘摇在雨中,只能漫无目的地游荡,孤独等待着那个不可能听到这句话的人。

“唯...”这是注定无法被聆听的声音,“我爱你。”

“轰!”荆棘冠覆面。

从这一刻起,洛忧死了,真正意义上的死了,世上再无这个人的存在,唯有一只怪物。

荆棘冠下,鲜血浸透发丝,猩红而夭妍,血珠钻入皮肤,无穷无尽的荆棘从洛忧身体里长出,遮天蔽月,交错缠绕,组成了恐怖的巨网,挡住来自世间的一切光亮,投下延绵不绝的黑暗,最终膨胀成某种黑色原油状的组织物质。

蔓延出去的黑色器官组织无止尽地膨胀着,密密麻麻地长出了成千上万张巨口,在巨口的撕咬下,虚无的空间被咬碎,时间混乱扭动,万物悄然化作齑粉,连世末的白芒也不例外。

暴食扑向霍安里森,怪物与神明纠缠在一起,不断湮灭彼此,吞噬彼此。

白芒一如既往,寂灭一切,荆棘亦不例外,但当一处荆棘被寂灭,又会有千百处荆棘爆发,缠绕霍安里森全身,将世末白芒撕成千万片,逐一吞噬。

和狂乱的暴走不同,暴食的攻击有着极其明确的指向性,一股无法理解的力量操控着它,向着霍安里森不断前进。

“怎么...可能...”这一幕超出了未来的认知,她无法理解,洛忧的身躯和意识都已在荆棘冠下消逝,到底是什么在驾驶暴食?...

“吼!!吼!!!”嘶哑狂乱的吼声弥漫在每一处空间,世末白芒被不断吞噬,又不断复现,暴食的身躯亦是如此,在世末的白芒下湮灭又新生。

此时此刻,巨大的立方体如同泰坦般伫立,高耸入云霄,仿佛要刺破这浩渺的苍穹,裂缝后的那只眼睛正注视着一切,耀斑在眼瞳中不停流动,汇聚,一股又一股汹涌的能量犹如惊涛骇浪般喷发,无穷无尽的凶兽狂啸而出,但一切已是徒劳。

荆棘洪流铺天盖地,以不可阻挡的速度蔓延生长,穿透岩层,直扑穹顶,以暴食为中心呈放射状向外扩散,无关数量,无关质量,没有一只凶兽逃出荆棘巨网,它们的身体在痛苦的嘶吼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溶解,彻底崩坏。剥离下来的血肉瞬间开始蠕动,破碎的兽躯开始长出暴食荆棘,犹如归巢般和主体连在一起,成为了它的养分。

暴食撕咬着霍安里森,疯狂推着它撞向立方体,霍安里森想要挣脱,但所有用作挣脱的肉体都瞬间被吃掉,唯有眼睁睁看着自己撞向那道降临的裂缝,发出一种扭曲的,震慑灵魂的绝望咆哮。

一切已是徒劳,只不过徒劳者换了一方。

“轰!!”当暴食与霍安里森一同撞在立方体裂缝上时,宣泄的能量爆发而出,一瞬间便布满苍穹,引得漫天卷云九天狂舞,连周围的气体都在能流中消失殆尽,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真空,犹如黑洞般爆发出恐怖引力,将四周的断壁残垣皆数卷入其中,拧成了无数的齑粉。

联军虽然位于海岸线,但也处在波及范围内,所有人突然眼前一黑,感觉自己好像不由自主地飞了起来,随着耳边传来的呼啸爆鸣,所有人陷入了失聪失明状态,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与此同时,众人脚下的世界似乎开始颠倒,所有的感官在这一刻被摧毁,仿佛被放逐到了无尽的虚空,在汹涌的时空乱流中坠向深渊,与原本的世界彻底隔绝...

...

...

...

当莫谦再睁开眼时,抬头便可看见卷云翻滚的天空,他的脑袋上颤着绷带,周围士兵都在忙着抢救伤员,只有叶梓萧静静地坐在一旁,腿边散落了一堆刚刚用过的医疗物品。

莫谦捂着发胀的脑袋从地上爬了起来,嘶哑地问:“发生了什么?”

“看那。”叶梓萧目光遥望向天际彼端,昂了昂下巴。

莫谦呆呆地顺着叶梓萧的视线看了过去,当看清远方的一切,他如同雕像般凝固在了原地。

无数的尘埃弥漫在空气中,悄无声息地落在人的身上,在极短的时间就能积上厚厚的一层灰,连苍穹之上的云层都已经被这黄土尘埃浸染。

远方,最后的立方体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由灰烬组成的浮屠通天而起,冲破尘世桎梏,连接着大地与苍穹,仿佛是在向虚无缥缈的神明挑衅。

那里,空无一人。

沉默许久后,莫谦呆呆地问:“洛忧和咩咩呢?”

叶梓萧抽着烟,淡淡地说:“别让我说那么清楚。”

莫谦的神情恍惚,像是大梦未醒,他又问:“洛忧最后拿出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叶梓萧摇了摇头:“不知道,未来也没研究透。但让我猜,我觉得应该是和我们一样的东西。”

“和我们一样?”

“反抗者。”叶梓萧指了指头顶,仿佛是在指着1600亿光年的宇宙,打趣地说,“它和我们一样,都想活着,都选择了反抗。”

莫谦无言,周围只有同伴们走动的声音。

这时,克劳迪娅推着约翰路过,还说着悄悄话。

莫谦下意识问:“去哪?”

“回家。”约翰搂过克劳迪娅,在她的腰上亲了一口,幸福地笑着,“我们要结婚了。”

“哦...”莫谦这才发现,联军的第二批运输机已经来了,正在陆陆续续把人接走,数以千计的运输机从最后的战场起航,踏上归乡之路。

大家都在等着回家。

这时,莫谦看到约翰手上有纸笔,他就多问了一句:“你在写什么?”

约翰扬了扬笔记本,说:“写我们的故事。”

莫谦一愣:“我们的故事?”

约翰推着轮椅靠了过来,给莫谦展示着本子上的一笔一划,说:“我已经不再年轻,以后可能会忘事,但纸上的字不会忘。写下来,这样我以后就能坐在火炉旁,给新生代的孩子们讲述现在的故事。”

莫谦无奈地说:“立方体消失了,崩坏也已经终结,新生代孩子没经历过这些,对他们来说,崩坏可能就和白垩纪的陨石一样虚无缥缈。”

约翰笑着拍了拍莫谦的肩膀:“所以,到时候如果你还活着,记得来给我作证...对了,下个月婚礼,必须来啊!不来我向你宣战!”

莫谦噗嗤一笑,挥了挥手,目送这对青梅竹马离去。

乱世风雨吞噬一切,但终有人扛过风雨,厮守一生。

约翰和克劳迪娅走后,莫谦也登上了撤离专机,不知为何,时间在此刻变得如此漫长,周围的一切都变慢了,就像一场梦。

也许真正的梦境能淡忘一切,莫谦要来一副耳机,**座位,在播放器里选了一首歌,闭上眼聆听。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叶梓萧偶然瞥见莫谦听的歌,不由皱起眉头:“不是吧你,听这么老古董的歌?”

莫谦拿胳膊肘捅了一下叶梓萧,说:“别吵,放给洛忧和咩咩听的。”

“你个土嗨,什么鬼审美。”叶梓萧摘了莫谦的一只耳机,把自己的耳机塞到他耳朵里,选了一首歌,说,“给他们听,应该选这首。”

我们都有并肩走过的时光,就算各奔前程也无妨;

雨水如同樱花般缤纷洒落,将你带往触不到的彼岸;

虽然我只是一缕小小花瓣,与你天各一方;

但我不会轻易说出再见,用泪水换你彷徨;

只待一日你能归来,带我回到初识的地方;

听着这首歌,莫谦看向窗外,最后看了一眼命运的最终战场,那座岛屿仍悄然伫立在海面之上,带着肃杀,悄然遥望远去的众人,沉默噤声...

55年的乱世,这是整整一代人的岁月,此去经年,恍若春秋大梦一场。

莫谦将脸埋在了双手间,嘶哑地问:“都结束了吗?”

“结束?”叶梓萧锤了一下莫谦,视线望向窗外红黑碰撞的黄昏苍穹,高昂地说,“这不才开始吗?”

大结局(一):被遗忘者

(结局很长,会分为三个大章)

新纪元50年。

欣欣向荣的夕城有延绵起伏的群山,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暖暖的春风拂过面颊,送来一阵花儿的清香,万紫千红的花朵十分耀眼,点缀在幽绿叶丛中,一如满天繁星。

山景公园,一批小学生正在郊游,孩子们放声高歌,欢笑玩耍,有的坐在摊布上吃零食,有的在石桌爬上爬下,也有的正在林叶中开心追逐。

午后,时近黄昏,春日的阳光却依旧和煦,照耀着山涧小溪。忽然,溪水被稚嫩的欢笑声牵动,放眼望去,一群孩子已经跑到了这里,吹拂面颊的风变得格外温柔,绿叶们拖起娇嫩浴滴的花骨朵,轻轻摇曳,对他们害羞地露出了笑脸。

“小胖,二明,你们快来!一起洗洗手~”

“呼...呼...我跑不动了,我要喝口水。”

“诺诺,你小心点,不要掉下去啦!”

在诺诺的带头下,孩子们跑到小溪边,捧起一抔水泼在脸上,发出舒畅的声音,有几个顽皮的孩子甚至尖笑着打起了水仗。

就在孩子们玩闹之际,林**现了鬼鬼祟祟身影,伴随急促的呼吸声,一灰头土脸的老头钻了出来,手中还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另一个老头。

推车的老头已经是汗流浃背,他脸上的苍老皱纹是如此之深,以至于豆大的汗珠渗进去都不见踪影,他将轮椅推到河边,整个人瘫坐在地上,从溪里捧了两口水喝,这才气喘吁吁地说:“莫...莫谦...逃到这里...他们应该...找不到我们吧...”

轮椅上的老头佝偻着,皮肤暗沉如枯树皮,满是黑色的老人斑,他的双眼呆滞,视线涣散,几乎没有神采,只是低声嘟囔着:“咩咩什么时候回来?”

叶梓萧拍了拍莫谦的腿,说:“快了快了,很快就回来了。”

孩子们注意到了两个老人,诺诺带头跑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两人:“老爷爷,你的朋友怎么看着傻fufu的。”

叶梓萧这才发现旁边有孩子,他看了一眼莫谦,大大咧咧地说:“不用管他,一百多岁的老家伙,老年痴呆,连我都不认识了。”

诺诺问道:“你们是要饭的吗?”

“什么?要饭的?你以为谁都跟这个痴呆儿一样吗!”叶梓萧伸出干枯的手指,在空中比划着,时不时咧一下嘴,露出牙齿掉光,已经枯萎的牙床,“老子可是打仗的将军!”

肉嘟嘟的小胖走了过来,瓮声瓮气地说:“将军?我不信,将军们可厉害了,哪有你这样的。”

叶梓萧急眼了,把袖子一挽,露出仅剩一点皮包骨,像枯柴般的胳膊肘,说:“那咱俩比试比试!”

小胖挽起袖子走了过来:“哼!比就比!”

扳手腕开始后,两边都是呲牙咧嘴,周围还回荡着孩子们起哄的加油声。

“小胖!加油!”

“使点劲!他已经脸红了!”

“快赢了!最后一点!!加油啊!!喔!!!赢啦!!!”

随着小胖猛地一发力,叶梓萧被扳倒,他抓了抓秃顶的脑袋,试图辩解:“我今天没吃饭!不然还能输给你个毛头小子?当年我罗刹将军杀穿十字教会的时候,你们的爸妈都还没出生呢!”

“罗刹将军?”孩子们对视一眼,疑惑地问道,“什么是罗刹将军?”

叶梓萧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孩子们:“连老子的名号都没听过?历史怎么学的?我问你们,知道拜坦斯吗?”

孩子们异口同声:“知道!”

诺诺还补充道:“十字教会教皇,曾凭铁腕手段**内部异端势力,推动3次宗教改革,完成去极端化!他可厉害了~”

叶梓萧嗤笑,挥了挥手,不屑地说:“厉害个屁!当年比武大会,他跟我单挑,我啪啪两巴掌打得他眼冒金星,让他跪在地上背了100遍赤血帝国核心价值观。”

“哇!真的假的?!”诺诺睁大了眼睛,崇拜地看着叶梓萧,兴致勃勃地问,“那他现在在哪?”

“上个星期病死了,听说他死前躺床上的时候,嘴里还不停在那‘哼哼哼’。”叶梓萧想了想,言之凿凿地说,“我估计是得了猪瘟死的。”

“这样啊...”诺诺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跟同伴小声说,“你看,我说的没错吧,他在电视上总学猪叫,肯定是猪变的。”

这时,莫谦迷茫地问:“咩咩什么时候回来?”

叶梓萧搭住莫谦的手,安慰道:“快了快了,再过两天就回来了。”

诺诺闻声,指着莫谦问:“对了,他是谁?你们在这里干嘛?”

“你们居然不认识他?这可是前任大元帅!”叶梓萧似乎想到了什么气人的事,愤怒地拍了一下大腿,骂骂咧咧地说,“想当年,我大元帅莫谦,扫清六合,席卷八荒,万姓倾心,四方仰德!结果你猜怎么着?仗打完没几年,我们晚上睡觉的时候,家门口突然被军队围了,就现任大元帅干的好事!他把我和莫谦送去养老院,说是感恩英雄,让我们安享晚年,一关就是几十年!这些狗日的初代嫡系,干啥啥不行,弄权内斗倒是有一手,早知道就该给他们咔咔咔全砍了!不过也没事,什么地方关得住我们?这不是逃出来了?当年,我们搞江南大转移,在尸山血海中突围的时候,这些狗贼还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

听完叶梓萧的话,一个孩子缩头缩脑地向后退去,说:“我先走了,我妈不让我跟傻子玩。”

二明也推了一下眼镜,在诺诺耳边偷偷说:“我们快去报告老师,说这里有个疯人院跑出来的白痴。”

“呵。”叶梓萧冷笑一声,眼神变得深邃且沧桑,声音沉如大海,“我经历过你们这些孩子无法想象的事物,我曾目睹不死军旗在长安城墙熊熊燃烧,我看见龙息穿透神印在圣城上空闪耀,所有这些过往终将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一如眼泪消失在雨中。”

诺诺:“这不是《银翼杀手》的台词吗?”

二明:“银翼杀手是现在小学生必观影片,老爷爷为什么要背里面的台词?”

诺诺:“可能在爷爷眼里,看银翼杀手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二明:“诶...有什么酷的,我觉得还没葫芦娃好看。爷爷逊毙了。”

小胖:“爷爷逊毙了。”

诺诺:“爷爷逊毙了。”

叶梓萧气得嘴都歪了,一把将诺诺抓了过来,对她使出一记蜡笔小新里的钻头杀。

“啊哈哈哈哈哈!疼~”诺诺大笑着从叶梓萧的魔爪里挣脱,摸了摸小脑袋,饶有兴致地问,“对了,爷爷你刚才是不是说到长安,还有...不死军旗?什么是不死军旗?”

叶梓萧用一种看脑瘫儿童的眼神看着诺诺:“不死军你们都不知道?历史怎么读的?那可是破虏将军麾下的护国神军!没有破虏将军,就没有今天的你们!”

“破虏将军?”诺诺和小朋友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摇了摇头,说,“没听说过,历史课本上没这个人。”

叶梓萧愣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赶忙说:“哦对!不一定叫破虏将军,史书可能叫他江南猛虎,或者赤怒獠牙,本名是洛忧!”

孩子们疑惑地看着彼此,摇着头说:“没听说过。”

“什么?!”叶梓萧瞪圆了眼睛,生气地说,“一定是你们整天就知道玩,不读书,不看历史。”

诺诺插着腰哼了一声:“谁说的,我读书可好了,我还是历史课代表!”

小胖也说:“我们昨天刚考完期中考,才把历史课本复习过。”

叶梓萧感觉听了什么很搞笑的事:“那我问你们,知道百日长安吗?”

孩子们异口同声回答:“当然知道!”

诺诺补充一句:“昨天考试,最后一题还考到了。”

叶梓萧板着脸,严厉地问:“那你说说,百日长安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历史课代表诺诺上前一步,开始认真叙述,声情并茂地朗诵着:“百日长安,是赤血帝国和十字教会的第一场大型会战,标志着两国全面战争的爆发,揭开了第三次卫国战争的帷幕。它的历史意义在于,对敌人有生力量进行了极大杀伤,彻底阻止十字教会一个月灭亡赤血帝国的野心,给后方战略转移争取到相对宽裕的时间,并将战争拖入旷日经久的持久战,为日后的大反攻奠定有力基石。”

教科书般标准的答案让叶梓萧比较满意,脸色也好了一些,但却仍旧狐疑:“那你们为什么不认识破虏将军?”

诺诺无辜地说:“真没听过。”

叶梓萧急得脸色铁青,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逼视着几个孩子,沉声说:“好,你们知道百日长安,又说不知道破虏将军。那我问你们,百日长安是怎么守下来的?!”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异口同声地背起了教科书上的答案:“当然是在时任王都中央的指挥下,帝国将士顽强不屈英勇奋战守下来的。”

这时,小胖脸色变得煞白,颤声说:“糟了,我忘记写‘顽强不屈’了。”

其余孩子们蹦蹦跳跳地嘲笑道:“扣分喽!扣分喽!”

这一刻,叶梓萧的眼神呆滞了,他的视线越过孩子们,越过山涧,看向了远处繁华的都市。

那年乱世如麻,城市道路死寂无声,只能看见一辆辆被击毁的军车,装甲残骸如同延绵山脉般堆积,到处都是死尸,肢体扭曲缠绕在一起,生前在厮杀,死后也像在厮杀,发黑的血水因为长时间暴露而干涸粘稠,大多数尸体已经被乌鸦吃得只剩骨头,只有身上那件缝着赤血旗的军装可以辨认身份。

如今锦绣繁华,战火洗尽铅霜,春风吹过被击毁的装甲残骸,零件破碎,重组,拼整成琳琅穿行的私家车,将衣冠楚楚的人们带往灯红酒绿的都市。在雀鸟悦耳的啼鸣中,尸骸遍野的血水流淌,蒸发,重新滴入杯中,凝结成万家灯火的美酒。子弹射向天空,还没落地,就变成了风中摇曳的花瓣,在人们脸上留下温柔的吻。

毫无生气的死城无声躺在凄凉的大地,太阳被染着尘埃的阴霾遮蔽,远远望去,连甍接栋的高楼有的拦腰折断,有的被雨水摧残得锈迹斑斑,破旧的窗户上只剩玻璃残渣,隐约还能看见室内那些已经被霉菌腐蚀的家居,满目疮痍。

都市高楼**,午后时分,渐落的夕阳点缀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闪耀着微光的路灯似乎在透出亮光,细看却是残夕的辉映。白日喧嚣即将尘埃落定,过往的行人带着疲倦又期待的面容在路上走过,名贵跑车呼啸来去,迎接着属于这个城市的夜生活。

游击杀伤的惨烈战场,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目标,军人们在黑暗中潜伏着,宁愿皮肤被冻烂,手脚被冻残,也不愿意点火取暖,甚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不敢发出声响。他们忍受着黑暗与冰冷的折磨,只为挡住敌人疯狂的脚步,让更多的同胞能够生存下来。

年轻人放飞自我的酒吧,斑驳陆离的彩灯光在酒吧内躁动狂舞,肆意轰鸣的鼓点一下下翘动人们心脏,低沉贝斯撕挠着欲望升腾,人们忘我地在舞台上释放灵魂,彼此间贴在一起,耳鬓厮磨,一起喘息着反抗生活的拘束。

血腥鏖战的广场,遍体鳞伤的士兵衣衫褴褛,布条与伤口粘在一起,发臭发烂,他们抓起牺牲战友的枪,金刚怒目,在向敌人冲锋之际发出血怒满腔的咆哮,每倒一人,便是一声“帝国永存”。

电子荧幕屹立在广场中央,人气爆棚的选秀节目已经接近尾声,小鲜肉们化着清秀的妆容,身着昂贵华服,喷洒的香水飘散在周围,沁人心脾,他们从主持人手中接过奖杯,对所有观众欢笑高呼:“我们是世界的未来!”

旌旗**的封锁线,17岁的赤怒獠牙倒下的地方,无数的同龄孩子三两结伴,蹦蹦跳跳越过那道耗尽他一生的鸿沟。

那年大雪纷飞,乱世如麻。

如今落花青阳,锦绣繁华。

“这样吗...”叶梓萧低着头,目光呆滞,声音中听不到一丝一毫的波澜,沉如死水,“这个时代不需要我们了,大家都被遗忘了。”

空气与喉管的摩擦声响起,叶梓萧像个孩子般大哭,因为年力已衰,很快就哭得喘不上气,声嘶力竭地呐喊着:“你死得毫无意义!甚至没人记得你!没人记得你啊!!!”

这时,莫谦又嘀咕着:“咩咩什么时候回来?”

叶梓萧愤起,揪住莫谦的衣领,撕心裂肺地叫道:“够了!我不想再听这种恶心的问题!!每天都要问几百遍,你烦不烦??!!我现在告诉你!!她死了!!死了!!!明白吗?!所有人都死了!不会回来了!!就剩我们两个了!!!”

莫谦吓得浑身一颤,痴呆的大脑让他的智力只有七岁,整个人呜咽啜泣起来:“不可能的...咩咩说过她会回来...她不会骗我的...呜...”

哭声是有感染力的,孩子们不知道两个老人为什么突然就哭了,这两人一个哭得撕心裂肺,一个哭得呜咽。孩子们感到很害怕,也纷纷哭了起来,一个个坐在地上嚎啕着,哭成一片。

这么多孩子里,只有诺诺没哭,她的大眼睛盯着叶梓萧,似乎是在想什么。

突然,诺诺走上前,给了叶梓萧一个温柔的拥抱。

“爷爷,我相信你说的话,不死军是存在的,洛忧爷爷也是存在的。”诺诺抱着叶梓萧的头,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又抱着莫谦也亲了一口,温柔的笑让那双眯成一道月牙,她甜甜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所付出的一切。”

叶梓萧吸了吸通红的鼻子,在原地沉默许久,这才擦掉眼泪,淡淡地说:“付出什么?我骗你的,你还都当真了?回去以后别跟父母老师乱说,会惹人笑话的。”

诺诺笑嘻嘻地说:“哼!你现在才是骗人的!”

叶梓萧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爬爬爬,让老子一个人清净会。”

这时,草丛被拨开了,一个新面孔的孩子探出头,说:“诺诺,老师让集合了,还来了一批穿军装的人...咦,他们是谁?”

诺诺还来不及说话,叶梓萧赶紧蹦跶起来:“什么?穿军装的人?”

孩子点头:“对啊对啊,好像在找人,正往这边过来。”

叶梓萧拍了拍屁股上沾着的草,抓住莫谦的轮椅,叫道:“老不死的,他们又双叒叕来抓我们了,快逃呀!”

来不及和孩子们告别,叶梓萧已经推着莫谦抄小道逃跑了。

两分钟后,几名帝国军人来到溪水边,看到了在这里站着的孩子们,一人问道:“小朋友,刚才有没有两个老爷爷来过这里?其中一个坐着轮椅。”

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有~”

帝国军人赶忙问:“他们去哪了?”

孩子们整齐划一指着反方向:“那边~”

帝国军人招呼着同伴:“快追,别让跑了!”

军人离开后,孩子们捧腹笑成一团,成群结伴地往回走,清脆的童歌在山中回荡,融入了落日的夕阳。

大结局(二):时代记忆

今天是第三次卫国战争胜利50周年庆,一场盛大的仪式开始了。

在观众们的瞩目下,帝国领导站上王都城楼,站在前辈们曾经站过的地方,豪情万丈,踌躇满志。

曾经的风风雨雨都已落定,故人已逝,山河犹在,多少人为了这个伟大的国家呕心沥血,奋勇向前。多少人为了捍卫帝国的尊严舍生忘死,前仆后继。

这等壮丽河山,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所换来的。

环顾四海,已是太平盛世,国泰民安。

50周年庆的观众中,有一批非常特殊的群体——鹰旗老兵。

当年的鹰旗老兵,在漫长的岁月中已经逐渐凋零,曾经令世界为之战栗的百万北境雄师,如今只剩下103个人,每个都是佝偻的百岁老人,甚至有几个已经严重痴呆,目光呆滞,平时生活都无法自理,面对什么都没有反应。

鹰旗老兵们在家属的陪伴下,身着帝国军装,胸前挂满旧日荣耀的功勋章,一个个颤巍巍地坐在台下,探头探脑地注视着这场盛大仪式。

仪式开始,城楼赤血旗旁的丰功碑揭幕。

这是帝国领导层一致同意修建的丰功碑,用以纪念第三次卫国战争中,为国牺牲的两千四百六十三万又五千零一十八位帝国子民,并以此警醒后世,治不忘乱,安不忘危。

揭幕大典过后,现任帝国大元帅登楼,致辞,宣布了两项声明:

一,将鹰旗军重新纳入赤血帝国军队花名单,承认其历史地位。

二,为镇北将军罗汉**反昭雪,授予特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

致辞过后,城楼上,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在年轻军官的陪同下,一位老将军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中,竖瞳紫眸,发白如雪。

当看到鹰将时,曾经的峥嵘岁月扑面而来,鹰旗老兵们被回忆所吞没,泣不成声,也不知是谁带的头,所有鹰旗老兵爆发出了百岁老人不应有的洪亮嘶吼,齐声唱起《鹰旗世界》:

我们的铁蹄将征服全世界。

帝国的土地上,

鹰旗在飘扬,

每个角落都将回荡龙吼残响。

鹰旗,鹰旗,以我们的荣耀起誓,

世界将向我们臣服!

当龙语响彻战场,

敌人将在战争中支离破碎。

鹰旗,鹰旗,以我们的荣耀起誓,

我们的鹰旗遍布各地!

我们的军队溃敌千里!

鹰旗,鹰旗,以我们的荣耀起誓,

世界将向我们臣服!

向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鞠躬吧,

臣服于龙裔的烈火!

当《鹰旗世界》在王都城楼回响时,宪兵队陷入高度紧张。

当年的“灭鹰令”尚在,虽然帝国已经承认鹰旗军历史地位,但充斥侵略气息的《鹰旗世界》仍然隶属禁歌,禁止任何形式的传唱,更别说是在这种场合公然传唱。

宪兵们不停地冲鹰旗老兵们打手势,想让他们停下来,但换来的却是一浪高过一浪的歌声。

鹰旗老兵们一遍又一遍地唱着,连那几个严重痴呆,平时总尿裤子,连自己名字都说不清的老兵都张开了口,纵然目光依旧呆滞,却还是一边歪着头,一边跟老战友一起嘟囔着刻在骨子里的乐律。

年轻观众们好奇地看着鹰旗老兵,一个个笑着交头接耳,讨论这究竟是什么歌,为什么以前从来没听到过。

眼看情况控制不住,宪兵队传令兵很快来到城楼,紧张地向大元帅问道:“大元帅,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让他们唱吧。”大元帅无奈地笑着,他深深注视着城楼下的鹰旗老兵,感慨道,“这首歌是他们的青春,是属于他们的时代记忆。”

新纪元50年春天,梨花盛开的季节,在滚滚声浪洪流中,参与仪式的103名鹰旗老兵齐声唱着《鹰旗世界》,而为这歌声伴奏的,是一段历史,一段永不磨灭的传奇。

仪式结束后,大元帅走到冷鸢面前,对她敬了个礼,尊敬地说:“老将军,很高兴见到您。”

冷鸢并没有回礼,只是眯着眼问:“老将军?”

大元帅微笑说:“您已经***岁了。”

崩坏50年,鹰将血洒圣城,倒在无光的黑暗中,一直在冬眠仓沉睡至今,虽然身体状况仍和当年一样,但从生理年龄来说确实是***岁了。

而且,因为当年手术替换凡人器官,可以预想到,冷鸢会在接下来的时日中慢慢衰老,直至凋零,和所有人一样。

冷鸢无声地在身上摸索着,并没有摸到熟悉的东西,她看向大元帅,问:“有烟吗?”

大元帅将提前准备好的雪茄盒递了过来,打趣道:“少抽点,您可是活历史。”

冷鸢一口气点了三根雪茄,咬在口中猛吸,阔别烟草55年的肺部得到强力滋润,一时竟咳喘起来,她短促地一笑,说:“无数失败者中的一个罢了。”

大元帅会心一笑,转移了话题:“让人陪您随便走走吧,这个人,您肯定会想见一见。”

一名年轻的女军官走了进来,看上去年龄20不到,金发碧眼,明显是个外国人,但却穿着帝国军装。

当看着冷鸢时,女军官眼中满是星星,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天真,朝气蓬勃,她恭敬地对冷鸢敬了个军礼,用流利的帝国语言甜甜地说:“冷鸢将军,很高兴见到您。听父母说,我爷爷经常提起您。”

冷鸢疑惑地问:“你爷爷是谁?”

“我爷爷是联邦重工军团总司令,约翰·阿拉瑟·罗斯福。”女军官天真地笑着,“我爷爷非常喜欢帝国文化,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就叮嘱我的父母,要把我送到帝国来交流学习。所以,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哦,他啊,当年那套空中旗号,可差点把我弄死。”冷鸢微微一笑,说,“他现在在哪?”

“我还没出生就去世了,我没见过他,只见过我奶奶。”女军官想了想,遗憾地说,“不过,我奶奶在我6岁那年也去世了。听说她本来可以活很久,但她战后从女武神部队退役,对自己进行了‘去义体化’,所以衰老速度变得和普通人一样。”

冷鸢恩了一声,随口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女军官笑嘻嘻地回答:“我叫安慕希。”

当两个熟悉的音节传来时,冷鸢一愣,瞳中神色变幻,沉默许久后才无奈地一笑,打趣道:“安慕希给了你多少钱?我蒙猪出双倍。”

“啊啊啊啊!我就知道要被吐槽!这个名字是我爷爷取的,我爸妈结婚的时候,他在网上留言‘求个好听的帝国女孩名字’,有网友给他回复‘安慕希’。他觉得很不错,就定下了,后来才知道是酸奶的牌子。”安慕希做了个吐血状,“现在,战友们总给我取外号,叫我酸奶,我已经够头疼了,怎么连您也笑我呀。”

冷鸢不禁莞尔,她话锋一转,说:“好了,带我去个地方吧,我想见个人。”

...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和煦阳光穿透薄薄的云雾,落在烈士陵园里,斜斜地照在一排排冰凉的墓碑上。风寂寞地低语着,唱着古老的历史,为这里沉眠的逝者悲哀。

陵园环绕着青葱的松柏,苍劲有力,来此参观的人们缓缓地拾级而上,到处都笼罩着一股庄重的气息,令人肃然起敬。素雅圣洁的花朵代表着人们的怀念,点缀在树立的墓碑前,为这个沉眠的世界带来一缕活泼和生动。

这里埋葬着的,都是第三次卫国战争中逝去的烈士。

有的墓碑处于陵园中心,在人流最密集的地带,高昂华丽,大理石制成的墓碑上用金子刻着逝者的姓名,墓前摆放着锦簇的鲜花。

也有的墓碑沉默地躺在偏僻一角,无人问津,仅有一块石碑,以及上面刻着的几个字。

比如冷鸢面前这一块墓碑,它在一条隐蔽的小道上,坟前早已枯萎的鲜花预示着已经很久没人来这里了。

墓碑上雕刻着沧桑的十个字,已经在雨水侵蚀下模糊,却依稀还能辨认:故赤血帝国破虏将军墓。

墓碑前,一个电极头的女孩坐在这里,一听身后有动静,她转过头。

当看到冷鸢时,未来脸上并没有过多欣喜,仿佛漫长的岁月不过弹指一挥间,只是很轻快地打了个招呼:“呦,你醒啦?”

冷鸢默默地问:“洛忧在这里?”

未来摇头:“不在,墓里是他的赤伞。”

冷鸢走到墓碑前,放上一束准备好的紫色丁香花,淡淡地说:“我真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会死,我还以为自己醒来以后能看到他。”

未来晃着小脑袋说:“想听听他的故事吗?”

“不用,能猜到。”冷鸢看着墓碑,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洛唯呢?”

未来说:“去年去世,跟赤伞一起合葬了。”

冷鸢短促地一笑:“就这?我还以为会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

未来摇头:“并没有。洛忧死后,洛唯替他守了一辈子的墓,安安静静过完了一生。”

冷鸢无奈地说:“也没嫁人?不生个孩子延续一下洛家血脉?”

未来大大咧咧地笑着:“如果我的哥哥是个盖世英雄,我也很难再被其它男孩子打动。”

冷鸢点头:“也是。”

未来看着墓碑上的十个字,叹声说:“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上头不愿意纪念洛忧,甚至连墓碑都不愿意写上洛忧的名字。”

正如未来所说,墓碑上写着的是“故赤血帝国破虏将军墓”,而非“故赤血帝国破虏将军洛忧墓”。

洛忧两个字烟云过眼,一如雨中之泪。

冷鸢看着墓碑上的“破虏将军”四个字,深邃地说:“人们会纪念一个护国的英雄,但不会纪念一个思家的小孩。”

周围很安静,只有风吹过松林的声音。

寂静后,冷鸢主动打破了沉默:“你呢?这几年在干嘛?接下来准备去哪?”

未来平淡地说:“提款机没了,只能卖命工作呗。我脑子里的芯片容量即将抵达临界值,再过一段时间,上头准备删除我的一部分记忆,腾出空间,替换成最新的科研资料,到时候我应该就不记得你们了。”

冷鸢眯眼说:“不愿意的话,跟我说一声,我帮你。”

未来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大大咧咧地说:“拜托,你还以为自己是大权在握的鹰将吗?”

冷鸢愣了片刻,看着手背上的皱纹,无奈地笑着:“也是。”

这时,未来的手机响起,她接了起来:“喂。什么?加班?拜托!我已经996给你们工作了,累得跟头猪似的,还要我怎样?非得007你才满意吗?今天难得休息,你就不能...什么?半小时内不回来就扣工资?那我祝你妈今晚寿终正寝,再见。”

未来挂断电话,起身伸了个懒腰说:“你自己慢慢逛吧,我要回去加班了。”

未来走后,安慕希小心翼翼地问:“我们要不要在破虏将军墓前摆一些东西,纪念一下他。”

“他不需要你们纪念,他并不是为你们而战。结果不算完美,但洛唯一生平安,这也就够了。”冷鸢说到这里,欲言又止,她抿了抿嘴,墓碑上轻轻拍了拍,说,“下辈子再给你道歉吧,走了。”

大结局(三):归来少年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荒野通史:终》

...

离开墓园后,冷鸢想去看看普通人的生活,正巧附近有集市,安慕希就带她来到了这里。

集市总是非常热闹,琳琅满目的店铺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商品,人头攒动,车水马龙,还时不时有孩子们捏着家里给的零花钱,聚在糖铺前欢呼讨要吃糖。

集市中心有一座喷泉,此起彼伏的水雾在太阳的照耀下光影变幻,偶尔还有水珠漂浮在空气里,给行人带去一阵阵凉意。

冷鸢路过喷泉时,蓦然间,一阵清脆悦耳的歌声传来:“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这是脍炙人口的《喀秋莎》。

只见一个金发女孩抱着吉他,似乎是个街头歌手,她坐在喷泉边上的石阶,一遍又一遍地唱着喀秋莎。她的歌声非常富有感染力,仿若让人回到1945年的春天,看着梨树花儿纷飞绽放,歌颂那个乱世的爱情。

金发歌手面前,一个身着Lolita裙子的女孩站在那里,手中牵着一条导盲犬,应该是个盲人,但那双没有焦点的眼眸却是梦幻般的湛蓝色,犹如广袤的湖水,透露着令人心动的美。

金发歌手唱毕,看到了站在前方的女孩,她友好地笑着:“嗨,我叫娜娜,你喜欢我的歌吗?”

“你好,我叫米纱子。”黑衣女孩乖巧地点着头,“《喀秋莎》是我最喜欢的歌。”

娜娜欣喜地说:“天呐,这太欣慰了!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居然是我的同好。”

米纱子掩唇而笑:“我很漂亮吗?”

“那当然~你平时都不照镜子吗?”

“抱歉,我从小失明,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

“哦...该抱歉的是我,不该提起这种事...”娜娜一时语塞,感觉自己尬聊了,不知该如何继续。

米纱子似乎也性格内向,不怎么主动说话,两人就这么沉默着。

蓦然间,娜娜心中一阵悸动,不自觉地开口了:“樱花。”

米纱子:“樱花。”

“恩?”

“恩?”

娜娜有些迷茫地说:“你为什么要说樱花?”

米纱子不禁莞尔:“我听你说了樱花,不知怎么,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了。”

“哦?这可真是怪事。”娜娜眼中的笑意开始变得温柔,“你觉不觉得,我们以前或许认识?”

米纱子打趣道:“娜娜,你的勾搭方式太过时了。”

“咦,这样吗?那我换一个!”娜娜轻咳一声,故作深沉地说,“亲爱的米纱子小姐,我接下来要去酒吧驻唱,你是否愿意与我同行?我想在所有人面前,把这首《喀秋莎》献给你。”

米纱子的脸有些红,笑容却甜得像蜜糖:“比刚才好一些~”

娜娜欣喜若狂:“那走吧!我请客!”

米纱子犹豫地说:“不过...酒吧可以带狗狗进去吗?”

“当然可以!奈奈...哦,奈奈就是酒吧老板,她是我朋友!我跟她说一声就行~”娜娜这才注意到那条导盲犬,她走上前,对狗狗招了招手,“你好啊,小舔狗。”

娜娜之所以叫它小舔狗,是因为它现在正蹲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米纱子的小腿。

一看娜娜靠近米纱子,它当即不悦地叫了起来:“汪!汪!汪呜...”

娜娜赶忙收回手,尴尬地笑着:“它好像不太喜欢我。”

“咦,热村,不许凶别人。”米纱子揉了揉狗狗的头,对娜娜歉意颔首,说,“它叫热村,陪伴我11年了,我们一起长大的,它从小就保护着我。不过好奇怪,热村一般不会凶别人,今天是怎么了?”

一看热村很不开心地护在米纱子身前,娜娜打趣道:“也许我们上辈子是情敌~”

米纱子掩唇笑着:“那你们谁赢了?”

娜娜拍了拍胸口,自信地说:“绝对是我赢了!不仅上辈子赢,我这辈子也要赢!”

米纱子的笑眸眯成一道月牙:“行吧~”

情已至此,意犹未尽,再加上娜娜是个大胆的女孩,她上前一步,轻轻握住了米纱子白皙的小手,温柔地说:“我可以牵着你走吗?”

米纱子性格内向,突然被人牵着手,一时间有些紧张,不过在最初的犹豫后,她没有过多挣扎,红着脸点了点头。

娜娜欢呼雀跃地牵着米纱子的手,一路上高昂地唱着《喀秋莎》,仿佛巴不得成为所有人的焦点。

热村则是跟在后面,一脸不开心,汪呜汪呜地叫着,小舔狗无能狂怒。

两人牵着手路过水果铺,春天是最适合草莓生长的季节,这时候的草莓都已是熟透的深红色,好像一颗颗玛瑙,它们吮吸春天的甘露,脱去枯黄的冬装,一口咬下去就能看到红色的果肉,唇齿留香。

这不,***果店家把一个个又大又红的草莓装在水果盒里,摆在外面卖,吸引了不少馋嘴的小朋友。

“来,尝尝甜甜的草莓。”娜娜买了一盒草莓,给米纱子喂了一颗,随后牵住她的手,拿出手机拨通号码,用最开心的语气大喊着,“爸!我有喜欢的人了!”

两人离去后,水果铺外,一个坐着轮椅的娇小女孩伸出手,抓着身后少年的袖子,不停摇晃着:“管家哥哥,我也要吃甜甜的草莓。”

少年管家摸了摸女孩的头,无奈地笑着:“大小姐,早上不是刚吃过吗?草莓吃多了会上火的。”

女孩开始撒娇耍赖:“呜哇,不嘛,我就要吃我就要吃!”

少年管家赶忙安慰:“好好好,别哭别哭,买!我买还不行吗!”

他来到水果店前,取下挂在胳膊上的菜篮,对老板说:“老板,给我来点草莓!”

草莓买到后,少年管家当场拆了一盒,拿矿泉水冲一冲,将一颗沾着水露的草莓递到女孩嘴边,笑着说:“来喽~又大又甜的草莓~”

女孩开心得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吃着草莓,腮帮子鼓鼓的,时不时还眨一下眼。吃完一颗,她拿起盒子里的另一颗草莓,甜甜地说:“管家哥哥,我喂你吃。”

少年管家吃着草莓,发出了享受的声音,竖起大拇指陶醉地说,“能吃到大小姐亲手递的草莓,这辈子值了!”

女孩笑嘻嘻地说:“我明天还想吃。”

“好!买!想吃多少都给你买!”少年管家用西装袖子擦掉女孩唇角的果渍,温柔地说,“吃饱了吗?走喽!哥哥带你去买兔兔玩偶~”

女孩欢呼着:“喔!兔兔~我要又大又可爱的兔兔~”

少年管家推着女孩来到隔壁玩偶店,迎面跑出来一对少年少女。

“哇,终于买到这个限定版笨笨熊手链了。”少女拆掉盒子,将笨笨熊手链戴上,在少年面前晃了晃,笑着说,“好看吗?”

少年傻笑着:“好看好看!不枉我们排了这么久的队。”

少女牵起少年的手:“快走吧!跟他们约定的时间快到了。”

两人跑到喷泉边上,探头探脑寻找着,目光很快落在一伙五人众身上。

五人众也注意到了少年少女,彼此遥望着,两波人都在窃窃私语,一时不敢相认。

两波人都拿出手机,似乎是在进行交流确认,不多时,他们都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少女拉着少年走上前,打量着五人众,指着一个肌肉大汉面前,说:“你是‘施瓦辛格’!”

施瓦辛格做了一个健美先生的姿势。

少女蹦到一个大胡子老爷爷,笑着说:“你是‘只见炮台不见人’!”

只见炮台不见人摸着自己的胡须,得意洋洋地说:“德意志原产的!”

少女看向一对情侣,一个是穿牛仔衣的大男孩,另一个是温柔美丽的大姐姐,她嬉笑着说:“你是‘路人’,你是‘天使姐姐’!”

路人在天使姐姐脸上亲了一口,两人都甜笑着点了点头。

最后,少女看着另一个娇**爱的同龄女孩,开心地说:“那么,你就是我们公会的首席灵能大师,灵!”

网友面基,灵和少女欢呼抱在了一起,蹦蹦跳跳地说:“你是喵喵唯!”

灵又看向少年,笑着说:“你是猪猪忧!”

“就是我们!”喵喵唯抱着灵,欢呼雀跃起来,“哇!你原来长得这么漂亮!!!”

灵忍不住在喵喵唯脸上亲了一口:“你们也是呀!太!可!爱!了!你哥哥的眼睛还是瑰红色~说真的,猪猪忧的控伞师,是我见过全服最厉害的!”

喵喵唯捅了一下猪猪忧的肚子,牛哄哄地说:“那必须!你们是不知道,我哥那把绿伞,还是我帮他点的+15呢!新解锁的‘原谅女王’形态,可厉害了!可以变成一顶26吨重的原谅帽,啪一下盖敌人头上,见一个绿一个!”

灵撰着秀拳,兴致勃勃地说:“好啊!今天公会决战,我们一定要打赢佛脚的黄昏队,拿下第一!”

“放心吧!佛脚这个菜鸟狂战士,跟我哥插旗就没赢过!我们就还是老战术,我哥冲进去用伞子呼人,天使姐姐奶住我哥,施瓦辛格保后排,路人和炮台补输出,我和灵给大家上BUFF,其他人补缺。”喵喵唯昂首挺胸,自信地说,“这次公会战,冠军能拿一只S级公会宠物,吸血鬼萝莉,这个奖励,我们要定了!”

“那我们快去网咖吧,绿枪,六六猪,还有粗茶淡饭他们已经在等我们了,大家先上号热热身。”灵将散发捋到耳后,眼睛有意无意地看向猪猪忧,说:“对了,要喝什么?我去买。猪猪忧,你喜欢喝什么?”

猪猪忧还没说话,喵喵唯已经偷笑着贴了过来,贼头贼脑地说:“灵宝宝,你可要加快行动啊~我跟你说,有些人看上去傻头傻脑,其实桃花运可好了!上个月,陈氏集团的总裁开跑车来我们学校,在门口摆了999朵蓝色妖姬给我哥表白,吓得他那周连家都不敢回,周末在寝室躲了两天!”

“还有啊,我跟你说。上次我哥生日,大家在玩真心话大冒险,我哥玩输了,我们就要他亲一下同桌小狐狸的脸。结果你猜怎么着?快亲到的时候,小狐狸突然转过头,我哥没收住,吧唧一下亲人家嘴上了!初吻呐!~”

“还有还有!你最大的敌人在一会我们要去的网咖,就是那个前台服务生阿紫!我上次看到我哥和她在约会!手都牵上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可要抓紧啊!不能让他被其他人抢走!”

猪猪忧听得面红耳赤,气急败坏地扑了上来:“小唯!我要揍你了!”

喵喵唯松开灵,一边逃跑一边尖笑道:“啊哈哈哈哈!哥哥杀人啦!!!”

最终,在冷鸢前方三米处,喵喵唯被猪猪忧当场抓获,两个人大笑着在地上打滚嬉闹。

冷鸢沉默之际,远处传来了灵的呼喊:“猪猪忧,喵喵唯,别玩啦,公会战要开始了,我们赶紧去找好机子~”

“好好好,来啦~”喵喵唯蹦到猪猪忧背上,两腿一蹬,“驾!猪猪忧号,启动!”

“哼唧!~”猪猪忧故意学了一声猪叫,背着喵喵唯跑了过去,和大家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看着七个人结伴而走,安慕希叹了一声气,说:“哎!现在的小孩子整天沉迷打游戏,真让人担心国家的未来啊!”

冷鸢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根雪茄,然而还没抽几口,身后传来了几声咳嗽。

回过头,冷鸢看到了一个矮小的女孩。

这个小女孩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乡村特有的麻布衣,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落日晚霞的炊烟,清脆回荡的牧歌,以及一片黄金原野。

她的容貌很清秀,如樱花般的唇瓣勾起似有似无的弧度,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眼睛。

珍珠黑的眼眸,很难用语言精确描述,只能概括为“天底下最黑最漂亮的眼睛”。

小女孩对烟很敏感,不停咳嗽。

冷鸢见此也就灭掉烟,走了过去,低头看向她面前摆着的东西,那是各式各样的鲜花,想来她家里应该都是花匠。

小女孩的性格比较淡漠,没有感谢冷鸢灭烟的举动,只是看着她说:“买束花吧。”

冷鸢注视着小女孩的墨色眼眸,出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太过私人,和花也无关,小女孩就移开视线,不看冷鸢,也不说话。

眼看小女孩这么冷淡,冷鸢也没了脾气,蹲下身看着面前的花团锦簇,说:“那就买些吧。”

小女孩点头:“恩,要哪束?我给你包。”

冷鸢看了一会,指着一篮小花说:“这个看着不错,多少一朵?”

小女孩:“五毛一斤。”

“???”冷鸢露出了尼克扬的特色表情,“这也太便宜了吧?”

小女孩摸着那篮花,摘掉一些枯掉的叶子,说:“这种花叫扶苏,它会掠夺土壤里的养分,挤压其它花的生长空间,很不讨喜。但因为品相和香气还不错,扔了太可惜。所以我们拔完扶苏,都会拿来便宜处理。”

“哦。”冷鸢若有所思,她提起一篮花,垫了垫,正好一斤,就将其交给身后的安慕希,随后从兜里拿出一块钱递给小女孩,“那就买一斤吧,五毛不用找了。”

小女孩收下一元,也不顾冷鸢的意思,拿了一枚五毛硬币放到她手里,随后看向它处,等待新的客人。

这种淡漠到有些冷的小女孩,一般都是天生性格如此,除非有什么共同话题,不然她都不太愿意和你说话。

冷鸢不觉得以自己的年纪,能和十几岁的孩子有共同话题,也就离开了。

然而,起身时,冷鸢蓦然瞥见小女孩身边单独放着的一盆花,不禁倒吸冷气。

那是一朵怎样的花?花骨为墨色,仿若天生的禁锢与约束,透不进光,但它的花朵却似冰山极峰上的上无暇白花,攫夺万物风华,傲然绽开,花瓣摇曳的曲线犹若梦之海的涟漪,似要滴下剔透净水。

冷鸢不算一个有浪漫气息的人,从小喜刀兵,不喜书画,但纵使是这样的她,此时也被这朵花的绝美所吸引。

冷鸢指着这盆白花,说:“这盆多少钱,我要了。”

小女孩下意识护住白花,摇头说:“这盆不卖。”

冷鸢也不废话,直接将上头刚发的生活经费拿出来,随手抽了五六十张百元大钞递过去,强势地说:“我要了。”

五六十张百元大钞,那就是五六千,对于乡村家庭来说,这都够一个人一年的伙食费了。

小女孩盯了大钞许久,但还是坚定地护着白花,摇头说:“不卖。”

冷鸢眯着眼说:“多少钱都不卖?”

小女孩摇头:“多少钱都不卖,只送。”

冷鸢疑惑地问:“送谁?”

“送给有缘人。”小女孩轻轻捧起白花,注视着它的墨色花骨和无暇花瓣,说,“这种花是我们那里的奇花,它从发芽到绽放,需要经过413次凋零,经过29年的风吹雨打,伴随整整一代人的成长,最终才能从墨色花骨中长出纯白之花。这种花,我们不卖,只送给有缘人。”

两个微妙的数字让冷鸢眼**现了不易察觉的神色,她抿了抿嘴,问:“这种花叫什么?”

小女孩愣了一下,摇头说:“不知道,它的绽放周期太长了,很多人会将其遗忘,所以没有名字。”

冷鸢:“我帮它取个名字如何?”

小女孩:“什么?”

“墨骨。”冷鸢深深注视着小女孩手中的花,“叫它墨骨。”

小女孩呆呆看着手中的花,墨色为骨,傲然绽放,二字胜过千言万语。

小女孩愣了许久,这才乖巧地点着头说:“谢谢,很好听的名字。”

这时,冷鸢轻轻摊开了手,脸上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我能抱抱你吗?”

这句话让小女孩有些警惕,爸妈从小就叮嘱她,不要搭理陌生人,更别说是抱抱。

然而,不知为何,当小女孩看着冷鸢时,莫名在她眼中看到了难以言尽的悲伤,还有那抹近乎哀求的流连,甚至还在发颤...

就像一个做噩梦初醒的孩子。

沉默许久后,小女孩站起身,轻轻抱住了冷鸢。

冷鸢反手抱住小女孩,用脸颊贴着她的头,手指甚至在发颤,想触碰小女孩,却又不敢,仿佛害怕这是一场梦,害怕她一触即消失。

漫长的拥抱,日落沉沦,只有鲜花在风中摇曳。

最终,冷鸢松开了手,温柔地说:“谢谢你。”

离开怀抱后,小女孩捧起墨骨,递给了冷鸢。

冷鸢愣了一下,接过墨骨,打趣说:“怎么?我是你的有缘人?”

小女孩乖巧地点了点头。

这时,黄昏夕阳下,两个老者在远处呼唤:“宝宝,走喽。回家吃饭撒。”

“外婆外公在叫我,我要回家了。”小女孩将地上的花收拾到推车上,跑向两个老者。

一家人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落日的余辉中。

晚霞满天,冷鸢抱着墨骨,微笑自语着:“该走了。”

安慕希问道:“去哪?”

“我是上个时代的残渣,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了。”冷鸢轻嗅墨骨的芬芳,言语中满是道不尽的沧桑,“该走了。”

...

新纪元53年,前任赤血帝国大元帅莫谦,罗刹将军叶梓萧于隐世乡村先后病逝。

新纪元55年,赤血帝国军工总师未来在无人的夜晚对自己进行格式化,删除所有记忆与数据,变成了一台没有人格的机械。主管发现她的时候,她僵坐在椅子上,手中抱着曾经与沐夕的合影。

新纪元61年,103名鹰旗老兵中的最后一位逝世,《鹰旗世界》就此无人传唱,淹没在了时间的长河中。

新纪元74年,崩坏元年的最后一位亲历者,前赤血帝国上将,北境鹰旗总指挥,北境鹰王,天将军冷鸢逝世,寿终正寝,享年147岁。

自此,“崩坏纪元”四个字永远成为了历史。

一个时代,终于落下帷幕。

在遥远的未来,当后人拨开这段历史的面纱,会看到多少催人泪下的挽歌?又会看到多少波澜壮阔的史诗?

有道是: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

(全书完。)

完结感言

崩坏终于完结啦,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可能是复杂的思绪太多了吧。

有些读者应该知道,崩坏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书,但对之前写过的书,我没有什么感情,因为之前书的开头是编辑帮我决定的,大纲也帮我进行了修改,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不过是按照那个大纲续写而已(最骚的是还扑街了)。

所以,大家也别总问我以前写过什么书,那是我自己都不愿意看的黑历史。

但崩坏不一样,崩坏是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由我自己做主,由我自由表达思想的书,我在里面投入了全部的心血。

所以,中间被和谐过几次,我也崩溃了好久,但最后还是平平安安完结了。以后可能还会被和谐,但好歹在这个世界留下了自己的痕迹,这就够了。

不过,有一说一,别看我现在说得很感慨,写崩坏的时候,我承受的压力其实非常大,一直承受着身心双重压力。

身体上的压力就不说了,大家应该也能发现,崩坏的各种描写非常细致入微,这些都很耗脑子。

最主要的是心理上的压力,可能是因为题材的缘故吧,总是被人喷,QQ阅读的评分也只有5.0,成绩也很烂,各种意义上的扑街,不过到后来也习惯了。

当然,确实前期写得也有问题,被喷也是应该的(偷偷告诉你们,我把崩坏的开头改了很多,你们可以回去看下)。

而最大的压力在于,我自己沉浸进去了。

写到后面,不仅是剧情,还有里面那些人物,都有一种在“抗拒”我的感觉,这不是夸张,我能感觉到他们在对抗我,不愿屈服于我为他们塑造的命运,但最终,我又必须打破他们的抗拒,硬生生把他们按到我安排好的剧情上。

压力最大的就是把紫苏写死那几张。

我这么说,有人可能觉得我在煽情,夸张了,但我告诉你们,这是真的。

把紫苏写死以后,我做了整整一周的噩梦。

对电影有研究的书友应该能看出,紫苏死的那张,镜头切换是电影式的,也就是说,我在写的时候,脑海里有非常具体的画面感,我先是在脑海中生成画面,然后再将它写了出来。

在那一周的噩梦中,我不断梦到紫苏死的场景,梦到她在哭,醒来就是一身冷汗,精神恍惚,感觉自己像个刽子手,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整个人都快抑郁了。

崩坏写到后期,这种压力越来越重,好几次都想放弃,不写了,但还是在书友们的鼓励下撑了下来,写了一个自我比较满意的结局(说过结局会给超甜的糖,没骗你们吧?一大大大堆的彩蛋,你们找到了多少?O(∩_∩)O)

相信很多书友会希望我继续写黑暗的故事,继续写一个乱世,描述形形***物的风风雨雨。

但请容许我拒绝,因为压力真的太大了,写这种书容易沉浸进入,给自己很大的心理压力。

以后,我肯定还会继续写这种大格局的乱世,但下一本书,我想写一个比较轻松搞笑的故事,也算给自己放松一下。

接下来,应该会给自己一周左右的休息时间,新书大概会在下下周发,到时候会在崩坏这里更新新书通知,所以大家不要急着删除收藏哦。

下一本书,虽然风格和这本完全不同,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没有你们,我也没有动力走到今天。

最后,批评就是动力,我是一个非常虚心的人,很多人骂我,我从来没有骂回去过,都是默默把批评记在心里,用以提高自己。

所以,对那些骂我的人,在这里由衷地说一句:“你妈明天买菜必涨价,再见。”

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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