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叶向晚转头看去,只见一个壮硕大汉正坐在路边,见绊了人,慢腾腾把自己的腿尽力而笨拙的往回蜷了蜷。
这家大概是贩卖的奴隶太多,这个男人被挤到了最外面,十分靠近路边,又身材高大,实在没法蜷缩的太小,所以就有些挡路。
只见他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望着天,绊了人也没啥愧疚之心,好像世间万物都与自己无关似的。
倒像个哲学家,有意思。
这男人慢腾腾的模样反倒勾起了叶向晚的兴趣,“你会做啥?”
男人懒懒看了叶向晚一眼,还是那木呆呆的表情,“做饭。”
“那你的拿手菜是什么?”
“醋溜土豆丝。”
旁边卖奴隶的老板听到了,脸都黑了,赶紧上前赔笑,“这位小姐,你别听他瞎说,他以前可是咱们这里数一数二的酒楼的厨子,那家伙,啥山珍海味没见过、没做过。”
叶向晚若有所思,“数一数二?难道是之前倒闭的那家清风楼。”
老板脸色微僵,“小姐真是聪慧,正……是,正是清风楼。”
“我听说那酒楼是被他们家的厨子整垮的,不会就是这个厨子吧。”
“那不是,那不是。”老板连忙摆手,擦擦额头的汗,“您看他这样,像有那大本事的人嘛。”
“那倒也是。”这人看着三棒子打不出个屁来,怎么着也不至于把个京城酒楼翻个底朝天,不过不管他这个性格是天生的还是后养的,叶向晚觉得看着
还挺顺眼的,刚好家里也没厨子,要是可以,先把他收了也不错,厨子杂役都有了。
叶向晚微蹲**,“怎么样,跟我回家做饭愿意不?”
白大力蔫蔫的抬起眼皮子,想理不想理的看了叶向晚一眼,“随你便。”
“……”
“傻大个,你故意给我找事是不是?在我家赖了三个月了,顿顿饭量是别人的三倍,一到拉出来放风你就装的半死不活,你就吃定我了是不?我上辈子欠你丫的?!”旁边的老板气的要跳脚了。
白大力再次磨磨唧唧抬起头,有气无力吐出三个字,“那倒没。”
“……”老板感觉自己血压飙升要爆棚。
叶向晚笑着阻止老板,“好了,老板,这奴隶我买了。”
吃得多嘛,没啥,叶向晚还没见过能有人真把个家吃穷的,大不了到时候多分配他些活,看他这壮劳力的模样,也绝对是她赚了,关键是他这性格叶向晚觉得不错,佛系,随性,不给她闹幺蛾子。
满意的带着三婢一仆出了奴市,叶向晚顿时有些飘飘然,自己现在也是个像模像样的小户人家了吧!
又干脆带着几人直接杀到商业街,给几人添置些个人用品,给家里也买些日常必需品,人多力量大,几个小婢子七嘴八舌,说了很多之前叶向晚没想到需要置办的东西,那祖宅现在可以说是一穷二白,什么都缺,这下可好,全买齐了,有钱就是好啊!
只有白大力在
旁,一声不吭,只管当劳力背东西,眼睛不用干活,就呆呆的无语望天,说不上他情绪是好是坏,脑子里想的是啥,总之就是不给人添乱!
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回到祖宅,可把叶夫人给吓坏了,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听叶向晚一通解释,她这才半信半疑的接受下来。
只是对叶向晚说的生意还是有些顾虑,叶向晚一个女孩子,真能做得来大生意?
不过女儿既然初战告捷,她肯定不能当头泼冷水,于是笑意盈盈的全看女儿在那里指点江山,把屋里院外安排了个妥妥当当。
晚饭时,祖孙三代和和乐乐的坐在一桌,白大力虽然说自己最拿手的是醋溜土豆丝,但是显然其他菜做的也不错,尤其是些清淡小菜颇得老太太欢心,比平时叶向晚做的菜多吃了许多。
听叶向晚提到管家的事,老太太眼睛一亮。
原来,这叶夫人娘家本姓刘,原也是前朝贵族,到她父亲,也就是叶向晚的祖父这代算是彻底没落了,可这刘家大院以前可是气派的紧,连家里的管家都是世世代代传承了好几代了,叶向晚的祖父去世后,祖母实在无法,将家里的奴仆全部遣散,管家虽然不想走,可是也知道自己一家三口住在这里,其实是给刘家增添负担,于是也就搬走了,反倒还经常回来照顾和接济老太太。
不过自从知道叶向晚娘俩回来之后,管家一家就再没来
过了,想来老太太有人照顾,他们也就放心了。
现在既然叶向晚有请管家的心,老太太自然就想起了自己的故人。
人当然是旧的好,还知根知底,靠得住,之前的顾虑就可以打消了,叶向晚高兴,当即吩咐兰蔻明天就按照老太太给的地址去请人。
第二天一大早,叶向晚正打算睡个懒觉,就听见兰蔻杀猪般的声音一路从院子冲进了她的厢房,“小姐,不好了,不好了!”
吓得叶向晚一个激灵,坐起身来。
“怎么了,怎么了?着火了?钱丢了?老太太摔跤了?你慢慢说。”
兰蔻叉着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都不是。”
叶向晚松了口气,又想到前一晚的吩咐,“那是管家人没请到?”
“请到了,一家子可高兴了,立马就跟我回来了,现在就在大厅陪着老太太说话呢。”
叶向晚懵逼,“那到底是怎么了。”
“您听我慢慢说——”兰蔻缓过气,这才开始绘声绘色的描述起来,“我一大早按照您的吩咐去接管家一家,回来的路上,忍不住去江南轩瞧了一眼,想看看咱们的口脂卖的怎么样,谁知这一瞧,咦——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叶向晚努力耐心问道,实则内心已经被起床气充斥要爆炸。
偏偏小丫头完全没有眼色,还在兴高采烈,“江南轩的门口竟然排起了长长的队!”
“是买口脂的?”
“是也不是!”
“……”
“她们是
想买口脂,可是更多的,是去找小姐您的,想让您给她们化妆!”
“化妆?”
“您还不知道吧,您昨个给百花楼那个芍药姑娘化得妆实在是太轰动了,昨天晚上的品花会上,芍药姑娘就带着您化的妆结果被京城里的不知道什么什么大官给看上,直接把人给买下了!”
显然兰蔻太过激动,已经语无伦次了。
但是叶向晚还是听明白了,那什么品花会她也是知道的,是百花楼的日常活动,其实就是搞促销,把达官贵人们集中请来,然后姑娘们打扮的花枝招展挨个出来表演才艺,然后大家就王八看绿豆,各花入各眼,暗送秋波暗香浮动了。
只是没想到,叶向晚这给芍药化了个妆,还真就成了大功一件,竟让芍药成功赎身了,要知道,芍药顶着京城第一花魁的名声,想要赎身可是非常之难的,那身价,绝非寻常女子可比,再加上之前听说这芍药与朝中九王爷有瓜葛,敢为她赎身之人,不光得有一掷千金的财力,更得有胆大包天的权势!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对芍药来说应该算是好事一件。
“小姐,您不知道,那江南轩门口排的队伍,那老长了,全都在那里等您呢!”
“那这是好事啊,你应该喊太好了太好了啊。”叶向晚躺回床上,打着哈欠懒懒道。
兰蔻的小脸瞬间耷拉下来,“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那些女子全部是青楼里来的,个
个不正经!”
叶向晚啼笑皆非,感情这些小姐姐听说芍药在她这里化了个妆被金主赎身,就都指望着叶向晚能给她们化个妆也改变命运呢?
这就确实棘手了。
叶向晚前一天不过是想借芍药的脸做个示范,可是现在这示范的确是成功了,可是引来的尽是些青楼女子!
叶向晚越想越不对。
不禁有些懊悔!
自己随便选芍药给自己当模特的举动是不是太鲁莽了?
虽说叶向晚绝对没有看不起青楼女子的意思,在这个时代,做这个职业的女子都是迫不得已,但是她的思维并不代表这个时代的思维。
大家对待青楼女子的态度都是轻视鄙夷,连兰蔻这样的小婢子都是绝对瞧不起芍药的,那么现在叶向晚借着芍药的妆容火了,是不是就火在青楼女子中了?京城中有权有势的大家闺秀是不是反而对叶向晚戴上了有色眼镜,对她退避三舍了呢?
更严重的,以后叶向晚的美妆品牌是不是也被贴上了青楼女子专用的标志呢?
越想越心焦,叶向晚干脆睡不着了,赶紧吩咐兰蔻伺候自己洗漱吃饭,她还得去江南轩一趟,探探虚实!
江南轩门口不像兰蔻说的人山人海,估计是已经被江晓蝶劝散了,这样就好,叶向晚悄悄溜进店里,只见几个客人在看脂粉,江晓蝶一眼就看到了她,使了个眼色,带头往后厢房走去。
叶向晚颇低调的用手帕遮着脸紧跟着江晓
蝶离开,哭笑不得,她现在这就算是个“网红”了吗,生怕被人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