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中伤。”
我惊诧地看着罗建文。
在我诧异的目光里面,罗建文自嘲地笑笑说:“后来我出来之后,又帮她把另外一个人渣揍了,差点又被关进去了,最后赔钱了事的。我一点都不后悔,我觉得为她很值得,然后她很感动,嫁给韩国的长腿欧巴了。”
这样悲情的事情,被罗建文这样说出来,哪怕再淡的语气,我也听到了伤感的意味。
罗建文却似乎挺满意他营造出来的氛围,他继续说:“每一个很渣的现在,都有一个难忘的过去。所以黄思敏说的,你不能全信。男人这动物,也经常爱说一套做一套的。”
我这才听明白了,罗建文是想安慰我。
有点感动,我轻声说了一声:“谢谢。”
罗建文却无所谓地摊摊手说:“我不要谢谢,只要你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跟我在一起就行。我知道你需要时间,反正我不急着结婚。”
066发生了什么事
这番话说的实在,可是我却疑惑,也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想了想,我问:“罗建文,你确定你是喜欢我?我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罗建文弹了下烟灰,换上玩世不恭的语气说:“我想试试跟女屌丝谈是什么感觉。之前没试过,现在觉得新鲜。”
我把目光投向川流不息的马路,幽幽地说:“真羡慕你们土豪,可以这样异想天开。在深圳这样繁华的城市,屌丝太多了,而我也是其中一个。当初我怀揣着梦想来到这里,妄想着生根发芽,却到最后发现哪怕再努力,也无法扎根在这里,找不到归属感,也找不到安全感。而我那些曾经让我骄傲的所谓天赋和才华,在日复一日的生活磨砺中已经渐渐隐去,终于没入人海。到最后我才发现我总是太天真,太高估自己。”
正伤春悲秋得恰到好处,罗建文忽然忍不住张嘴搅局说:“陈三三,你觉得你有啥天赋跟才华?在我看来,你就是一个有点不识好歹的傻姑娘。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掏钱买单那痛苦表情太让人深刻了,第二次见面你还直接上碎酒瓶了,就是傻,还蠢,不识好歹。”
罗建文刚才还玩世不恭的样子,现在就能损人了,这跳跃性,也是登峰造极了。
我有点自嘲地笑笑说:“以前我真的不知天高地厚地认为自己很有天赋。我读初中那阵就写了很多小说,还发表了一些,我以为我会成为作家呢。后来读高中,政治班的老师夸我口才好,夸我逻辑性强,说我大学适合读法学。后来我才知道,梦想就是一胖子,而现实瘦得惨不忍睹。而我现在就一广告公司的小助理,还是托前任的福。”
罗建文笑了笑,转而说:“地面凉,你还是把鞋子穿上吧,我去开车,送你这个文艺女青年回家。”
到楼下的时候,罗建文就站在楼下,一边抽烟一边说:“上去吧,我先看着你上去。”
把头转过来那一刻,刚才的强颜欢笑全部不见了,我扁了扁嘴,自言自语地说:“陈三三,你要敢哭出来,我就打死你,你要知道你没这个资格哭。”
我怕死,最终没哭。
开门的时候,刘婷婷正在玩电脑,连头也不抬就问我:“罗建文跟你表白了对吧?那家伙居然怕我和李洪波在你放不开手脚亲他,不让我们去现场。”
我勉强笑笑说:“我累了,先洗澡去。”
洗了澡蒙上被子好好躺在床上用生命去失眠。
没睡好,一大早就觉得昏昏沉沉。
可是手头上还有事没做完,老板又快出差回来了,我只得强忍着头晕,撑着把那些字符敲进了PPT里面。
敲完最后一个字符,我松了一口气,伸了一个懒腰,拿起杯子站起来,准备到外面去打点水喝喝。
谁知道抬起头就看到张明朗站在门口那里,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倚靠在门边上,盯着我淡淡地问:“这些天,发生了什么事?”
想到黄思敏的话,我心里面难受,把头微微转过去不看他,平静地回答:“回张总,公司一切如常,没有大事发生。”
张明朗却微微叹了一口气说:“我是问你,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刚才我看你眼睛有点红肿。”
我淡淡笑笑说:“没什么事,就是不小心摔了一下,谢谢张总关心。”
张明朗一下子没好气地嘲讽我:“那么你摔得还真是对称。”
我再轻笑说:“对的,为了摔得那么对称,我不知道摔得多用心。”
看我那么不会聊天,张明朗可能有点气结,走开之前给我丢了这么一句话。
“明天晚上,你要请我吃饭。晚上八点,我去你家楼下接你。”
067你的底线,不过是30万
不知道是因为跟张明朗约好去吃饭,还是因为我还得踏入让我噩梦的地方让我心生压力,周六这一整天,我都有点不在状态。
中午给陈正强买了饭盒送过去之后,回到出租房里面,我算是正常了一点,自我安慰说见完这次面就好好把他当上司当领导,断了别的想法。
我开始翻箱倒柜想要找一件没那么寒碜的衣服,可是品味和银子有限,找了老半天也没满意的。
刘婷婷那个重色轻友的又没回来,我连个参谋长都找不到。
最后我不得不选了白色T恤和浅灰色牛仔裤,再搭配东门花了一百多买的白色小外套。
也不知道啥心态,我又跑去洗澡洗头,吹干之后,躺在床上看着白惨惨的天花板,直到张明朗的电话打过来。
坐在车上,为了打破让人窒息的沉默,我问了句:“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张明朗盯着前方,很漂亮地拐了个弯,这才慢腾腾地说:“你又不是住在火星,想要知道,没多难。”
张明朗顿了顿,冷不丁地说了一句:“你挺适合穿白色的。”
我不再说话,把那个很少背的浅白色包包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安安静静的。
吃饭的地方,以前张明朗经常带我去,从深大小西门走出去没多久,一条街都是吃饭的地方,很多家我们都尝过,但是那时候我们最爱的是鸡煲。
周六人多,到处都是青葱的面孔和青春的身影,人声鼎沸,我们坐的是比较外面的位置,人没那么多。
但是张明朗玉树临风地坐在那里引起了挺多他那些小师妹的瞩目,对那些目光充耳不闻,上了碗筷之后,他要了两个酒杯。
以前他没有自己带酒的习惯,今天他自己带了两瓶红酒。
倒是没多大讲究,他给两个杯子都倒满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挺正常的,不聊过去,不展望未来,都一堆堆的相互客套的话。
比如我,拼命地感谢他,说他是一个好老板。
而他,大概因为故地重游念及过往也懒得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