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1 / 1)

我的魔法时代 海逸小猪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的脸有些泛红,嘴角挂起一抹幸福的微笑。

这让我最是受不了,我心说姐你没追求也就算了,要不要搞得这么幸福?、

“算是我勾引他吧!”辛格的回答显然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但是我看身边卡特琳娜神色没什么变化,一直笑吟吟的坐在床边儿,红艳艳的瞳孔散发着一种奇异的美,她显然是知道事情始末的,脸上没有意外的表情。

我眨眨眼睛看着她,等着辛格往下讲。也许是这个无聊的下午,我们的话题一直很轻松,有些时候大家在一起聊天,一旦打开心扉,情绪被感染上来之后就会变得大胆一些,话题聊得开了就会有说话的欲望,也许只是当我是不懂世事的小孩子,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于是眼睛瞄向窗外开始讲。

那算是在两年前,商队抵达矮人族七君王中的斯坦王的王城黑铁城的时候,那时候舞团已经参加完皇室的大型庆典准备乘坐魔法飞艇返回格林帝国,可是舞团大娘和诸位姑娘忽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就是想去帕伊高原的兽人部落那里学习祭祀战舞,本来这个想法有些大胆,不仅旅途遥远,而且兽人部落一向分成两派,有的部落对人类亲善,有的部落对人类敌视,但是这时候商队的大管家勒伊帕斯忽然站出来说自己走的商路会经过帕伊高原,而且会和亲善人族的兽人部落进行贸易,并保证有兽人向导负责商队的安全。

于是一拍即合的两支团队在准备了两个月之后,从斯坦王的黑铁之城出发,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一路东行,才有了这次舞团之旅。作为舞团七姑娘的贴身侍女,辛格有着极大的自由权限,可以自由出入舞团。

第一次跟弗雷德大叔有交流是舞团为了抵御路途之上要经历严冬而定制皮大衣,弗雷德大叔作为资深的中级制皮师,自然是被勒伊帕斯老爷推出来,接下了舞团的这笔大单。舞团所定制的皮衣不仅仅需要保暖,还要外形设计得美观,舞团也派出了自己专用的裁缝师配合制皮师一起加工制作,辛格姐就是舞团这边的负责人,于是两人之间逐渐的有了交流。

后来商团在路过矮人国度无名小镇的交易市场的时候,辛格姐遇见了小麻烦,在酒馆的附近被醉酒的矮人纠缠,是弗雷德大叔挺身而出并解围的,这就让辛格对弗雷德大叔有了最初的好感。之后两人也是因为皮衣后续的制作而不断地接触。

至于那次勾引,辛格姐讲得有些模糊,毕竟是有些脸红的事儿。可是一旁还有卡特琳娜的补充,让我明白了大概,事实上的确算的上辛格姐的勾引,精美的皮衣制成之后,就在那间窄小的试衣间里,辛格大胆将自己脱的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只穿着一件白狐裘皮大衣走出去给弗雷德大叔看,后果当然是天雷勾地火,两个人在当晚直接滚了床单。

说这些的时候,辛格有些难为情,耳根都红了,但是卡特琳娜确是讲的绘声绘色,最后羞得辛格姐恨不得将头埋到被子里。她们说的如此香艳,我却看到的是满目的心酸,以我最近这几次对辛格姐的接触来看,辛格姐绝不会是那样喜欢勾引男人的放荡女,她更像位贤淑的邻家姐姐。

我想果果姐对于我的喜爱:是因为我酷似她曾经的弟弟景,她可以在我的身上缅怀曾经失去的那份没来得及表达的爱,她也是在述说着对景的一种思念,而我如此的依赖她,是因为我这样小小的年纪,在心底最深处依然藏有对母爱的一份留恋。这可能是一种寄托,我们相互之间,他将我看做她的亲弟弟,我感受到久违的那种仿佛母亲般的关爱。说起来,我们俩的心里都有一种欠缺。

辛格对于我的喜爱则是更纯粹的因为弗雷德大叔喜欢我,这位中年大叔是继老库鲁和库兹之后,又一位真心关系我喜欢我的人。虽然表现的并不明显,但你若真心对我好,我又怎会感觉不出来呢?辛格身上的温柔与贤淑却是与生俱来的,是刻在她骨子里的。

辛格跟果果姐不同,果果姐有魔法师的身份,她有她的骄傲,她有资格对商队里其他所有人都不屑一顾,但唯独喜欢我。辛格确是可以对任何人都表现得都温婉大方,我只是在这些人里面最小又是最需要爱护的弱者。

“难道帝都之内,就没有辛格姐心仪的男子吗?大叔自然也不是不好,总觉得辛格姐应该能找到更好的。”我如实将心里想的说出来,很不理解究竟是什么才能够让辛格降下格调如此委屈自己。

40.辛格(下)

辛格和卡特琳娜两个人听到我这样说,却显得一愣。唯有辛格独自辩解着说道:“他很好呀!而且我也该嫁人了。能找到这样一位我喜欢的,还能够如此喜欢我的人,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好了,这也许是幸运女神对我的眷顾。”

大概是看到了我的不解,卡特琳娜才想到我的年纪太小,有很多事情都不懂,于是耐心的解释给我:“你是在车队里长大的,可能不直到格林帝国的法律,这些也许将来你会在学校里学到的。格林帝国的法典里要求凡满十五岁的女性就可以结婚,凡满二十五岁而尚未婚配的帝国籍女性将获有未婚罪,帝国人口监察局会对留有超龄的未婚女性的家庭进行处罚,还会强制许配给号男,那样才是最惨呢。”

“啊!怎么会这样?若是我二十五岁娶不起老婆那就算触犯法律吗?”我额头冒出冷汗,这是什么规矩?我后来偷偷地问果果姐,才知道辛格口中所谓的号男是指在人口监察局注册的男性未婚流浪者或是贱民。

卡特琳娜被我问得张大了嘴,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辛格想了想才对我说:“卡特琳娜说的那条法律只针对女性的。另外还有一条只针对男人的,格林帝国法律要求所有男人在二十五岁前都要参军,而且至少需要服三年的兵役。否则会被没收家产,会被当做逃兵绞死的。”

“所有都要?”我指了指自己。

辛格肯定地点点头,说道:“如果你想在格林帝国生活的话,三年兵役是避不掉的。”

“打仗会死人吗?”

我问了一个比较白痴的问题,辛格颇无语的说:“当然,每年都会死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