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1 / 1)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吴蚕已老 2681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五十六章

  朱霁不自觉地身子向后微微颤抖一下, 旋即克制住内心巨大而磅礴的失望。

  这失望,本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但此时此刻, 仍然能让他感到一溃千里。

  但是到底是不可一世的枭雄之子、帝王之后, 一瞬间他便又沉稳了神色, 语气平静却雷霆千钧地说:“你便是不答应, 我也有本事带你出京。”

  这是明目张胆、昭然若揭的威吓,朱霁却在沈书云脸上看不到一丝畏惧,反而状若轻松地笑了。

  “呵,自然。”

  沈书云的视线绕过朱霁, 投向了他身后屋檐上压得软软厚厚的积雪,平静而从容地说:“自然, 以世子通天的本领, 要劫掠我一个女流之辈, 即便是在守备森严的京师,也易如反掌。”

  “所以, 你不得不从。”朱霁说得依旧斩钉截铁, 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却再遮掩不住不解。

  朱霁早已经打好了腹稿,既然下定决心,开弓没有回头箭,舍生忘死地深入虎穴, 就是为了心上的佳人,如今要挥然而去, 如何能舍得下她。

  朱霁在下定决心之前, 想过无数种沈书云的应对, 或者花容失色, 或者愤慨陈词, 如往日教训他是一个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那般,已经让他十分熟稔。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沈书云可以平静到笑出声来。

  已经近乎是对他的一种嘲讽。

  “的确,我不得不从。莫说现在家世衰微,便是祖父在世时,也已经是虎落平阳的迟暮英豪罢了。当下我家中父兄,并无一人有宏图之志、抱薪之能,更何况继母继妹,早就把我视为仇敌,恨不得这般被人掠取,玷污清白之名,辱没昔日国公府的荣光。”

  朱霁眉头微皱,“在你看来,与我同赴蓟州,是这般不堪?世间秀色千万,想做我朱孔阳帐中人的女子,大有人在。更何况……”

  朱霁气势豪迈的话语,却被沈书云拦腰截断,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更何况,安王殿下恐怕早有逐鹿之心,以今上的才能,根本也不是蓟州的对手。他日安王殿下荣登大统,世子便是东宫之主,我一个没落世家的女儿,若是押对了宝,此时此刻跟着世子,说不定正有锦绣前程。”

  沈书云一字一句说得很舒缓、平静,之下却有浩瀚海浪,层层翻涌的气势,丝毫不输给朱霁。

  朱霁哑然。

  不错,这正是他心中所想。

  做他的心上人有什么不好?纵然未必会成为中宫之主,却绝对可以享有万丈荣光。荣恩公府已经被新帝摘了牌匾,所谓的世家贵女的名头,沈书云能够硬撑几日?

  还有这一家子糟心的事情。

  从里子到面子,朱霁想要对沈书云痛陈利害,让她能点头答应随他回蓟州,却意外沈书云把他心里所想,看得一清二楚。

  沈书云微微一笑,再问朱霁:“我说的对么,世子?”

  朱霁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眼神,已经平静了波澜,他沉默地默许,看向沈书云雪空下那张白如凝脂、灿若星辰的美妙容颜,忍不住露出了疑惑。

  “你既然都明白,为何不能接受呢?”

  沈书云垂目不语。

  朱霁方才还困惑的眼神里,变换了柔情的语气,细细问她:“难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为你桩桩件件,在你心里都不值一提,你依旧坚若磐石……”

  朱霁想问,难道你的心里依旧坚若磐石,一点点也没有我?

  但他问不出口,这么多日的往来,为她千千万万遍的奔赴,施以援手,无论是进犯的还是矜持的,他的深情以往,她便是块石头也应该捂热了。

  可是他并没有一点点把握。

  实际上,他觉得自己倾慕沈书云,但却时常看不透她。

  沈书云摇摇头,走过去,在朱霁面前一尺之内,莞尔一笑问:“世子是什么时候住进咱们府上的?”

  没有等朱霁回答,沈书云便想了起来:“是暮春时候,天正要热起来的时候。”

  朱霁不置可否,如今已经是腊月十五,隆冬时节,时间过得真快。

  “竟然已经快一年了,祖父也已经走了一个月了。”

  沈书云叹息一声,看向朱霁的眼神,深如潭水,然后微微一笑,皓齿如贝,在冬日里融化了朱霁内心的一切冰霜。

  “与世子这么长久的隔泉而居,世子对我也称得上一往情深。每当我撑不住的时候,唯有世子屡次施以援手。”

  朱霁无奈笑笑:“却是我心甘情愿,纵然你心里没有我,也甘之如饴。”

  沈书云却做出了一个让朱霁意外的举动,她上前一步,明眸里映出他霁月风光的俊秀,深情百转地说了一句让他毕生难忘的六个字:

  “我心中,有世子。”

  仿佛云层密布的长空,撕开一道缝隙,柔和明亮的光芒洒落进来,朱霁眸子因为这个“有”字徒然亮了。

  他是个万事势在必得的人,无论是军务还是政务,抽丝剥茧他总有办法去围猎去周旋,但这大半年在沈书云面前,那份自负都被磨去了。

  朱霁之于沈书云,是少年初次动心,在此之前,他的人生是天选之子、披荆斩棘。直到在沈书云跟前,朱霁才明白了男女两情相悦,并非努力就能成事,与世间很多靠着坚持就能获得的事情,大相径庭。

  因此这个“有”字让他意外又惊喜。

  原来自己在她心里是有一席之地的,原来她并非他所想的那般对自己只有利用怀柔。

  但是这欣喜转瞬变为了更大的困惑,既然有他……

  “那,为何……”

  为何不能迈出一步,答应他同往蓟州?

  沈书云看他困惑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

  “看来世子心悦书云,却不懂书云。这倒也是人间憾事。”

  朱霁不解,沈书云再笑:“世子于权势中周旋浮沉,心有沟壑与城府,却并不懂我一个闺阁女子的心事。难道世子以为天下所有的女儿,心中最大的事情,便是男情女爱吗?”

  这个问题,确实是朱霁不曾想过的。

  “世子以为,一个女子最大的快慰,莫过于嫁一个权势与才学俱佳的人,然后称为诰命、妃嫔、甚至皇后,便可以以此福泽后辈,光耀门楣?”

  看到朱霁犹疑的神色,沈书云继续说:“可惜,我自幼在祖父膝下,所受教养,却并非如此。”

  自衣襟里取出那块当日就想还给朱霁的丝帕,沈书云落落大方地牵起了朱霁的手,那是一双颀长秀美,却在指腹与手掌上因为历经过许多战场征伐起了薄茧的手。

  丝帕滑腻如脂,比是日的积雪还要冰凉。

  本来就应当还给他的东西,他看也不看,他想看的只有沈书云的心里话。

  “世子以为,我在沈家如今的身份尴尬,失去了祖父的庇佑,一定会生出离去之心,这时候邀我出逃,胜算比从前大。然而对我而言,无论沈家如今处境如何,父母怎样糊涂,继妹幼弟如何荒唐,我都不会离开这个家。”

  “为什么?”朱霁不解,但是想到荣恩公昔日的气度,他竟然有了一点恍然大悟的感觉,道:“因为你祖父有什么遗言,譬如……让你守住这个乌烟瘴气的家?”

  “乌烟瘴气……这个词虽然不光彩,世子却用得十分得当。”沈书云笑笑自嘲:“的确是乌烟瘴气了,但也仍然要守住。祖父一声戎马,为国赴死也慷慨无畏,但是却没有治理好自己的儿孙,这是他生前最大的憾事。我不能让他死后英名有损。”

  朱霁听后,心头一时间五味杂陈。一来,他确实生出了惭愧,没有想到沈书云对沈家还有这样一份担当,原来她将自己的前程看得小,将祖父和门楣看得重,不过二八华年的少女,却有这样顶门立户的志气。

  但她这不过是蚍蜉撼树而已,莫说沈崇,即便是将来要继承宗祧的,还有她的兄弟,如何轮得到她去为这没落的府邸去撑起什么。

  “这我倒是真的没有想到,但是这不过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罢了。”

  朱霁的语气中没有傲慢,但是沈书云却分明感受到了他的傲慢。

  “世间值得做的事情,大抵都是知其不可。安王殿下就藩之时,蓟州兵荒马乱,荒无人烟,如今兵强马壮、是不可小觑的诸侯,当初殿下开牙建府,想要夺取天下的时候,恐怕也是知其不可吧。我不过一个女流之辈,没有逐鹿天下的壮志,守住一个家,却比世子父子夺取一个国,还要举步维艰。”

  沈书云的眼神是坚贞的,却掩不住内心的落寞。

  朱霁便觉得她愚忠,与死去的荣恩公真是一脉相承,沈家上下明明没有一个人值得她牺牲自己的前程、延误婚配,但是她却还要守着这一群不值得的人。

  “若是你心里无霁,我便是用强也要带你远走。何况你心里有我,无论如何,走不走也由不得你了。”

  沈书云知道朱霁在下最后的通牒,眼神落在了朱霁手中那块丝帕之上。

  “世子不妨看看,手里拿的到底是什么?”

  作者有话说:

  我回来了,是不是小伙伴们都跑了?

  我争取一个月内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