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上面看到,还以为群星的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撤了吧,撤了吧。”
刘华与傻强招呼着大家离开。
陈永仁则从旁边走过来,递给林耀一根烟,笑着说道:“我早就跟左手说了,耀哥你肯定不喜欢这些排场,他就是不信,非要搞个盛大欢迎仪式出来。”
林耀微微摇头:“老家那边,还要再过几年苦日子,我们这边虽然过得好了,可身上流的也是炎黄血脉,要学会勤俭节约,怎么能如此铺张浪费。”
坐上为他准备的汽车,又道:“永仁,陪我坐到后边来,跟我说说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好的耀哥。”
陈永仁跟着上了车。
刀仔则拉开主驾驶的车门,对着开车的马仔勾勾手指,等到马仔下车之后坐在了驾驶位上。
刀仔一直以来,都是林耀的贴身保镖兼司机。
他的车林耀坐着放心,遇到情况也能第一时间有所反应。
至于茶壶,他则坐在了副驾驶上,看看倒车镜,又看看两旁,一副我在排查危险的模样。
“耀哥,我们去哪?”
刀仔发动汽车,头也不回的问道。
“去总部开会,另外给酒楼打个电话,让他们晚上留桌,回来第一天,我得赔兄弟们吃吃饭。”
林耀吩咐完毕,冲着陈永仁说道:“说说最近港岛发生了什么,捡重要的说。”
陈永仁回答道:“您走的这一个多月,港岛总的来说挺太平的,尤其是咱们油尖旺区,托新上任的陆sir的福,简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治安好的不能再好了。”
陆启昌上任油尖旺区的o记主管,上任第一天,就特意邀请了他们诸多老大前去谈话,说他刚上任,大家要给他面子。
o记主管的面子得给啊,谁不给就是不识抬举。
陆启昌没了面子,他们这些归o记管理的公司同样别想要面子。
所以这一个多月来,道上雷声大,雨点小,就连收卫生费都比平时小声。
治安好到不行。
“耀哥,道上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但是在私下里,却有两件事不得不提。
首先是韩琛失踪了,这个您知道,他失踪的半个月后,韩琛的老婆玛丽姐被人发现死在了通口隧道里,据说是车祸。
之前归属于韩琛的堂口,已经被倪永孝收为己用,倪家这段时间人心惶惶,很多人都说这是倪永孝的清算。”
听到陈永仁的话,林耀默默点头。
韩琛是他送走的,关于韩琛失踪的事他一清二楚。
韩琛的老婆玛丽姐,疑似是被刘建明救走了,她的死林耀有些意外,因为刘建明是个很厉害的人,他能把玛丽姐救走,按理说不该让她出事啊。
想了想,这里面一定有故事。
“倪家的事太乱,我们还是不要掺和了,你接着说第二个事吧。”
林耀压下心中的猜疑,示意陈永仁继续说下去。
陈永仁也不停顿,继续道:“第二件事说起来与我们关系不浅。”
闻声,林耀眉头一挑:“继续说。”
“五天前,旺角东街有家金店被抢了,抢走了价值几百万的金银珠宝。”
陈永仁压低声音:“那家金店是我们罩着的,每个月的卫生费从未拖欠过,现在金店老板让我们给他个说法。”
卫生费,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耀虽然一直在降低对卫生费的依赖,可想要完全摆脱是不可能的,小的们也需要这份油水。
在你的地盘上,我交了卫生费,出了问题你就要负责。
现在金店被抢了,损失了几百万,你总不能一点说法都没有吧。
你要是罩不住,我凭什么给你交。
类似金店这种地方,每个月的卫生费不是小数目,起码有几万块。
“打听清楚没有,是哪帮人做的?”
林耀阴沉着脸。
陈永仁摇摇头,回答道:“不清楚是哪帮人,只是看他们的动作,好似受过军事训练,可能是省港旗兵。”
“省港旗兵?”
林耀眯着眼睛,目光中闪烁着危险光芒,冷笑道:“鲁班面前弄大斧,找死”
365:叶国欢又出来蹦跶了
哒哒哒哒哒
视频中,一伙手持ak的悍匪,从一辆蓝色集装箱货车上跳下来,冲进了珠宝行。
他们一共有六个人,进去之后,对着天花板就是一阵扫射。
伴随着尖叫声,顾客与店员纷纷趴倒在地。
负责看店的两名持枪保安,一个想要反抗被子弹打翻在地,另一个丢下武器放弃了抵抗。
整起抢劫案续了三分十七秒,行动过程中这些人两两一队,配合密切。
行动之迅速,合作之紧密,明显受过特殊训练,绝不是临时起意的普通人。
“停!”
画面播放到众人抢劫成功,正准备撤离的时候。
一名抢匪居然抱起ak,对着大街开始了扫射。
他的动作很奇特,别人打ak都是托着打,而他是一手扣动扳机,另一只手压在枪身上。
这样的习惯,林耀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叶国欢!!
“叶国欢啊!”
林耀目光微眯,嘴角带着笑意。
哈哈哈哈
人生何处不相逢,抢他地盘上金店的家伙,居然是跟他们失散已久的叶国欢。
好久没听过他的消息了,这家伙不是逃回老家去了吗,什么时候又来的港岛,还在他的地盘上打起了他的主意。
“耀哥,您认识他?”
陈永仁没和叶国欢打过交道,不知道他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压枪。
更何况叶国欢戴着头套,不是和他特别熟悉的人,真没法一眼将他辨认出来,要不然警署悬赏的也不会是蒙面悍匪了,叶国欢的通缉令可一直没撤下过。
“认识,认识”
林耀叼着雪茄,转头看向一旁的刀仔:“算起来,这家伙还是我们的债主呢!”
他们跟随豺狼,从运钞车上抢走的两百万美金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叶国欢的。
只可惜叶国欢命不好,先是被豺狼当做弃子留在了案发现场,随后又在警方的追逐下逃进了九龙城寨。
一来二去,始终没有和他们会合过。
一晃过去这么久了,看他的样子还是在颠沛流离,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生意。
同人不同命啊,林耀这边都有上千马仔了,叶国欢却还在吃百家饭。
说起来也不怪他,讲真,叶国欢没什么脑子,只知道逞凶斗狠,根本不明白想要吃饱终究要靠头脑,靠力气吃饭是不长久的。
林耀自己都非常好奇,叶国欢对未来有过规划吗?
还是说,没钱了干一票,有钱了继续潇洒,过一天算一天的瞎折腾。
后者居多吧?
“耀哥,叶国欢在旺角人生地不熟,他怎么回来这边作案?”
看着屏幕中的叶国欢,刀仔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林耀一想还真是这样,看叶国欢一行人的动作,明显对金店内非常熟悉。
再联想到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从旺角逃了个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