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5 章(1 / 1)

影视先锋 龙升云霄 2000 汉字|4 英文 字 1个月前

国欢第一个表示支持。

“我们也没意见。”

江氏兄弟想了想,现在可不是打退堂鼓的时候。

有一就有二,众人纷纷表态,没有一个说不想干的。

环视一周后,豺狼满意的点点头,开口道:“江氏兄弟负责主攻,曹志国负责在路上爆破,我和阿良、国欢、鸡心负责策应,阿耀和刀仔开着大货车,在前方路口负责接应,大家有没有问题?”

“没有!”

众人异口同声,全都支持豺狼的提议。

林耀也没有意见,只是额外的看了眼曹志国。

之前他就看这家伙不像狠角色,没想到他居然是爆破手。

爆破手的重要性,其实还在江氏兄弟之上。

别看江氏兄弟负责主攻,看似提供了最大火力,仔细想想就知道,如果没有曹志国的爆破,将对方的护卫车辆送上天,光凭他们几个怎么跟负责押运的二三十号人打。

有了曹志国,他们就可以扬长避短,将突袭风格发挥到极致。

最理想的状态,是用爆破解决掉所有护卫车辆,他们只需要对付押款车上的人就行了。

一辆装着钞票的押款车,撑死坐五六个人,又是突然袭击,他们的成功率还是很大的。

“豺哥,这两个小兄弟只负责外围接应,用不用得到他们还是两说,总不会也要分走1500万吧?”

同意下来之后,江氏兄弟又有了疑问。

听到这话,其他人也是纷纷皱眉,毕竟他们打生打死的做下来,要是跟什么也不做的人分同样的钱,任谁都会有怨言的。

“大家放心,他们兄弟两个是干净人,不想脏了手,自然也不能分到那么多。”

“我已经跟他们说好了,不用他们动枪,只负责接应,事成后你们每人分1500万,他们兄弟两个每人三十万。”

豺狼这么一说,其他人也就不再说什么。

30万,跟1500万一比只是九牛一毛。

相比脏不脏手,他们更看重能分多少钱。

为了钱,他们什么都肯做,别说去拼命了,吃翔都行。

213:勇而无谋者不足为虑

说了下分工之后,豺狼从里屋搬来了两个箱子。

第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放的都是武器。

短枪就不说了,里面七八把,此外还有三把散弹枪,两把ak,外加一把16。

另一个箱子里,放着手榴弹与地雷。

林耀拿起一枚看了看,东西有些年头了,估计是全民皆兵时的存货,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拉响。

“大家随便挑,我们明天要打硬仗,武器不趁手是不行的。”

豺狼说着的同时,将唯一的16拿了起来,又拿了一把散弹枪。

手枪他没碰,手榴弹也没拿,只是多拿些子弹。

“我们两兄弟用散弹枪,这东西近距离比啥都好使,瞄都不用瞄,一枪下去就是一大片。”

江龙与江虎兄弟两个,一人拿了一把喷子,一把手枪,每人又带了四枚手榴弹。

其他人面面相视,林耀和刀仔无所谓,他们负责接应,又不用去跟人火拼,有两把手枪就足够了。

手枪他们都不用豺狼给的,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上,根本不和众人争抢。

最后,剩下的两把ak被叶国欢和阿良拿走了,鸡心则分到了一把喷子。

曹志国只要了手枪和地雷,并把地雷放进了他的双肩包里。

林耀从旁边看了看,曹志国的包里东西不少,除了一些简单工具以外,还有他自己制作的小玩意。

“你们两个不需要吗?”

看到林耀二人没有拿武器,豺狼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们有了。”

林耀把手枪从腰间拿出来,笑着说道:“豺哥,你这有没有防弹衣,有的话我就要两件。”

豺狼没给他好脸色:“防弹衣很难搞的,而且贵的要死,一件普通的就要八九万,怕死的话下次自备好了。”

江虎也在一旁说道:“别太迷信防弹衣,该你死了,戴着头盔,穿着防弹衣也会死,不该你死了,你往人堆里冲子弹都躲着你走。”

“是啊,防弹衣分量太重,一件起码有二三十斤,行动的时候特别不方便。我们兄弟有次跟人发财,那家伙就因为穿着防弹衣,跑的太慢被抓住了。”江龙也开口说了一句。

这也正常,现阶段的防弹衣都是老型号的硬体防弹衣,里面要插钢板的,又笨又重,一些重型防弹衣甚至能达到六十多斤。

不像后世,研发出了软体防弹衣,采用新型材料,普通防弹衣只有6一8公斤,完全可以24小时着装。

“豺哥,晚上你要跟我出去一趟,我得实际考察下地形,以免动手的时候来不及。”

分好装备之后,曹志国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豺狼听到后点点头,对着阿良吩咐道:“一会我和志国出去一趟,你负责照顾兄弟们。”

说是照顾,其实更像是监视。

在场的众人中,有一个算一个,只有阿良是豺狼的亲信。

其他人,包括鸡心在内,豺狼一个都不信任,说话中满是防备。

不信可以回想一下,从始至终,豺狼的话都说的含糊其辞,真像个公司老板。

“放心吧豺哥,我知道该怎么做。”

阿良满口答应下来,还拍了拍鸡心的肩膀。

很快,天色暗了下来。

众人留在出租屋内吃着火锅,豺狼则带着曹志国去勘察场地。

吃着吃着,叶国欢开口了:“阿耀,你和刀仔怎么想到,有1500万不赚,赚三十万?”

众人吃饭的动作一顿,就连阿良都忍不住看过来。

林耀吃了口羊肉,不以为意的说道:“肚子小,吃不了那么多。”

“怕死吧?”

叶国欢仰着头,目光中满是轻蔑。

“算是吧。”

林耀笑着应承下来,根本不接叶国欢的话。

叶国欢是个狂人,他只服有本事的,现在他初出茅庐,豺狼才能压住他。

换成十年后,大富豪跟他说话都得商量着来,驴脾气犯了谁也不好使。

因为清楚他是什么人,林耀不想多费口舌。

在他看来,叶国欢这种只会逞凶斗狠的人,是不适应这个逐渐完善的社会的。

而他依仗的从不是武力,武力只是保驾护航的工具,想发财你得动脑。

“三十万也不少了,你问问港岛市民,有几个有三十万存款的?”鸡心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看向刀仔,询问道:“刀仔,三十万如果到手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会留下二十万,剩下十万让人带回老家给我老爸。”

“我是老来子,生我的时候我爸都三十七了,这些年也没跟我享过什么福,我作为子女的,有义务让他过上好日子。”

刀仔此话一出,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尤其是江氏兄弟,他们来港岛已经七八年了,一次家也没回过,闻声后哽咽道:“我们兄弟两个,都快忘记老家的样子了,记忆里最深的就是家里的那条黄狗,它看到我们就摇尾巴,扭着身子的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看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