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入口即化 茶米七 2915 汉字|3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1章

  阳光美术生ⅹ疯批病娇学弟

  双洁,he,年下

  “我说了,你是我的。”

  “我也说了,我选择自由……”

  我不知道我在逃什么,但他好像真的像个变态,不,他就是变态,怪物,神经病,让人犯恶心。

  喧嚣嘈杂之下,这世界上所有感受消弭其中,没有细腻敏锐的感知,也迷失自己。

  卸下伪装的他,真的好可怕。

  永远抑制不住内心疯狂阴狠和那份骨子里的黑暗,而我作为猎物在他的獠牙下被大口大口吞噬,蜷缩着抵抗厌恶的污秽,你说,我在躲什么?

  我无法逃脱了

  光与暗不相逢,我与他,也只能相遇在岔路口,结束于平行路口的分叉。

  祝萧珩

  我爱你,但恨胜过于爱。

  “ 叮咚”

  h:[又抓到你了]

  啊——!!失声喉咙里发出刺耳的尖叫。

  永久缠绕着我吧,累积满屏都是爬满的蛆虫,血腥的血肉扭动,成泥酱的一条在疯狂往我的方向过来狰狞至极。

  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

  他在笑对吧,他在笑。

  全是他的影子,我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我疯了吗?对啊变得和他一样疯了。

  “哥哥,爱我吧。”可笑又讽刺。

  祝萧珩,连名字都变得陌生。

  甚至不再记得他以前的样子,时间一长很多不好的回忆都被封锁在牢笼里,只知道他好像笑起来很好看,很温柔的看着我,他也只对我这样。

  ……

  恐怖把我陷入绝境囧黑的泥潭里,恐怖到他把每一件细微的小事做的极致。

  温柔的过往丑恶的现实才是最要人命的,他怎么可以装的那么完美,又那么残忍,让谁都毛骨悚然。

  给我连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散的鞋带,给我暖手带奶茶,陪我上下课,带我想去一切想去的地方,冬天替我暖手,随时能吃到他亲手做的早饭。

  他还超懂浪漫,这是我认为他很优势的地方,真的做到只把温柔就给我。

  让别人羡慕到红眼,微笑是他每天都会对我做的事,显得他更温柔了会让我沉迷,这是他以前给我的样子。

  不过他一点都不可爱,当然,我这里说的不可爱,不是他不可爱,是他这个人不会给人可爱的感觉,无论长相,行为,性格,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感觉,第一次见他我也是这样,那时还以为我不会有机会和后续。

  也会将自己隐藏的很好,我就像傻傻的兔子,陷进他的蜜坛里,被黏固的糖液淹没,什么糖,明明是最深的毒。

  ……

  高三下旬我们在一起,有了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异地恋”,不是什么不为人知,单纯的还没公然出柜而已。

  每次放学他都会等我,高中还不怎么显,都是穿着校服在门口等对象的人,但到了大学,他简直愈发耀眼,现在的他在人群里特别高,我一米七八,他高我大半个头,浓密的眉毛五官精致,深黯的眼底里充满平静,幽幽的看着我。

  搭配一件韩式大衣特别帅,浅称,玉树临风,清新俊逸,气宇不凡,偏偏公子,帅到掉渣?哈哈哈词穷了。

  脖子上浅灰色围巾半截自然下垂,笔直修长的西装裤下锃亮的皮鞋,全身的细节,一丝不苟扣好袖子上的纽扣,拥有优越的五官,一眼望去便能找到,禁欲系可能说的就是他。

  只是有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让我看不懂。

  他的每一个地方都是无可挑剔。

  简直漫画男主角,但男主角是我的。(盒盒盒)

  看到我冷的直哆嗦,就会掀开外套大衣将我整个包裹在他怀里,埋在他胸口听他扑通扑通有力的心跳,滚烫的皮肤在我的脸颊印上温暖的印迹。

  那时候我就买想,时间过得真快啊,高中的青涩,大学的成熟,他的青春我的岁月里都有彼此。

  他很温柔啊,会给我独一无二的浪漫,吃外卖,他觉得不卫生一定要亲自下厨,而且做出来的菜超级好吃,因为我比较怕冷,专门给我织了一双棉鞋,我都快怀疑他是不是无所不能了,唱歌也好听,所以每次电话聊天他都会现唱一首,慢慢到我入睡才舍得挂掉。

  哎,我男朋友怎么这么厉害呀,真是让人苦恼。

  真想把他画下来,我对绘画我有着超强的爱好,从高中就没断过,也一直在学习绘画,算是一名普普通通又非常有个人风格的美术生,喜欢画一些我喜欢的东西,比如祝萧珩,有他吃饭的,睡觉了,看书的,吃饭的……自从和他在一起后,我的画册里便全是他了。

  当然,他也毫不逊色。

  很会制造惊喜,这是我喜欢的,就好比偶尔路过花店,店家会突然叫住我,我有些纳闷,我不做兼职呀。

  然后我就会收到一束花,和一张他的纸条,内容没有点明他但句句是他,他的告白方式真的浪漫。

  送给哥哥的一束花

  我想把哥哥永远藏起来……

  手无意识一抖,一瞬间的心颤,当时看到这两字,其实没觉得有什么。

  只是他爱人的风格吧,我这样为他解读,我觉得他这样超酷,超浪漫。

  后来,他又会在我各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插进我的生活,比如学习忙的时候一天没有联系,他会在晚上趁我妈睡着的时候到我窗边用手机投一个影子。

  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被吓了一跳,因为那个影子像一个死人的头颅,悬挂在我窗前,窗帘被风吹的一晃一晃的,隔着帘子晃动摇曳,一个人脸的轮廓般,隔着透明的玻璃看着我,格外恐怖,让我每次想起都心有余悸。

  我差点尖叫着叫我妈,我是单亲家庭,家里除了我妈就还有条狗,白菜,名字挺土,但可爱。

  所以大半夜为了不被我妈黑打,我只能抱着白菜壮胆。

  就在靠近窗帘边打算往下看的时候,突然手机铃声响了,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我差点没一口气提上来,脸色煞白,颤抖着从床上拿过手机一看,显示的是男朋友。

  祝萧珩

  !!这不是我的救星吗!真想马上出现跳到他身上。

  “喂……”我打颤的接了电话,趁着和他说话的时间壮胆往窗下一看!

  然后,一张早就死印在我脑子里的面孔出现在楼下,他的脸真的很好看,还好有这优点,不然我会直接扔拖鞋下去。

  某个熟悉的人还冲我一笑,像是想得到我的表扬。

  我内心毫不比千军万马踏过来的彻烈,尼玛的,心里八百句脏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拿个手机照亮比了个头颅一样的东西在我窗上印着想吓死谁呢。

  哭笑不得但在他和我讲他好想我,一下子把我包在外套里,想着确实有一段时间没见,一下就心软了,连刚才是谁把我吓得半死的事都给抛脑后了。

  或许这就是爱的伟大。

  我感觉我谈了场最幸福的恋爱,叫做祝萧珩,这三个字,就很幸福。

  “哥哥,你好漂亮,但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成熟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这句话他不止对我说过一次,我回答他,“我当然知道我很漂亮。”所以我忽略了这句话的最后一段,从来没有深思火的问题,我选择性的忘记忽略,不喜欢动脑子去思考,去记一些自己认为不重要的东西,这都是我被动性的一切,所以这成了我最致命的弱点。

  以前在他面前我完全像个小孩子,会向他撒娇,被他包容。

  但也会有意外,比如和朋友出去玩那次,不小心就玩过火,这完全没在我的预料之内,想着玩会儿就回去了,也不会让他多等,结果差点闹了个乌龙。

  谈男朋友的事大家都还不知道,顿时全部人都围着起起哄来,我两面为难,这样的气氛下我完全没机会开口,憋红了一张脸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眼看我那位朋友真的要半开玩笑的凑上来了,纠结得我都开口打算揭晓我有男朋友的事,突然他就来了。

  推开门一刹那全部人都愣住了,一道熟悉的身影,祝萧珩直直的朝我走来,脸上没什么表情,走近时顺带着他带进来的空气都是冷的,冷得我打了个哆嗦,一时间我竟不知道是他太冷还是风太冷。

  我没想着他居然会来,一时有些无措,怕他误会我赶忙解释说是在玩真心话大冒险,不知道他听进去没有,就说了句:失陪,然后拉着我就走了。

  祝萧珩看别人的脸色都是冷的,表面的礼貌全靠他的伪装。

  抓住我的手已经开始冒汗了,他丝毫没放开,一路上我都观察他,他紧抿着唇眼睛看着前面,什么动作也没有。

  太安静了,反而显得不正常,但好像没生气,也许是不会生气,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生气,我有时候会打趣的问,你为什么不生气?你生气吗?

  他的答案从来都是淡漠的盯着我,没有一点温度深幽幽的,没说生气也没说不生气,冷漠得毫无朝气就这样一直盯着,甚至有点诡异,我一时失语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哥哥……真的很让我失控呢。”他轻笑一声,微微歪头看我,这是他头一次这样的笑和这样对我说,低眉冷眼完全和平时的体贴温柔不沾边,让我有一种认错人的错觉,我僵了一下,感觉这一句说的很瘆人。

  是的,我被他吓到了。

  随后他的举动又打消了我所有顾虑,一如既往的暖心,抬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嘴角微微上扬对我说:“不生你气。”

  我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又毫无顾忌的依偎在他怀里,如果我回到那时候,一定会毫不犹豫得逃离这个变态。

  习惯把脸埋进他的颈窝,很有安全感,从头到尾被那份暖意笼罩,偶尔贴近会闻到他身上有淡淡的香味,不是带有刺鼻不自然香水的那种,是很清新干净的香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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