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1 / 1)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雪脂蜂蜜 2000 汉字|5 英文 字 1个月前

日后准备的楠木棺材放在大厅中央,画师躺在里面早已经断了气。屋角四周还放着四盏熄灭了的长眠灯。

  结合壁画的内容和长眠灯来开,那画师分明是把大厅布置成了一间墓室。吴富商吓得屁滚尿流,报了警。JC来了之后也没查出个所以然,一致认定是服毒自杀。

  虽然胖子说这房子很干净,但墙上这些画看上去实在奇怪,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我仰着头正看得冷汗直冒,脚下突然踩到了什么,余光一瞥竟然是一盏长明灯,灯油洒了一地。

  因为没提防,再联想起发生在房子里的诡异故事,身体本能地一哆嗦,兀地失了平衡朝后面倒去。慌乱中双手在旁边一抓,抓住了一双温暖的手才不至于摔倒。

  定住身体扭头一瞧,看到了一张笑脸。很灿烂的笑脸,让人看着都不由自主想跟着一起笑,这个阳光的笑脸属于一个年轻的男人。

  一件黑白格子衬衫,墨黑色的牛仔裤。清秀的脸颊上挂着一副金色边框眼镜,一双笑得弯弯的眼睛,一头柔软的酒红色碎发。

  我愣了愣,胸口随即被惊喜淹没:“田野。”

  田野,我的前男友,N大美术学院油画系学生。早我两年毕业,分手后我们就断了联系。

  他笑着将我搀了起来:“白霖,好久不见。”

  和三年前初见时一样,我的脸腾地一烫:“你怎么会在这?”

  “画画,吴老板觉得上一位画师的壁画创意不错,雇我继续完成它们,顺便让我接待访客。你呢,来这干嘛?”

  这么诡异的画,吴富商竟然觉得创意不错?还雇人继续画?真是奇特的审美。

  田野有一双非常好看的茶色眼睛,眼眸犹如秋水一般清澈见底,丝毫藏不住眼里的情绪。这样的视线认认真真落在我脸上,让我很开心,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得将眼光转到那些壁画上。

  “我来工作,嗯,就是研究生物磁场啊什么的。”头一次觉得介绍自己的工作是件很难的事情。

  他笑:“这工作倒新鲜,记得你以前就说要做份有意思的工作。”

  这时旁边的胖子轻咳一声:“白霖,符。”

  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我应了一声,从背包里掏出一沓黄黄的鬼画符递给胖子,根本不敢细细揣摩田野的表情。

  “你先忙,我去调颜料,一会儿再聊。”田野说。

  我点点头,看着他转身进了大厅旁的房间。模特一样的背影高高瘦瘦,十分帅气。以前我就特喜欢拥着他结实的后背,现在依然有跑过去拥住他的冲动。

  “白霖,你朋友?”胖子望着田野的离开的方向,压低了声音问。

  “是啊。”

  “瞧你那花痴样,他没咱们易先生帅。”

  听他的语调怪里怪气,我冷笑一声:“人怎么能跟妖怪比,他比你帅就行。”

  “嘁。”胖子一撇嘴,“吴老板没说有人招呼我们,你的朋友别是贼。”

  “人家当然要找人看着我们。田野是画家。”

  “你能做我秦大师的助手,你的画家朋友为嘛不能做贼?还研究磁场,虚荣。”胖子一脸鄙夷。

  我白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除灵从二楼开始,胖子身穿黄色道袍,一手拿铃铛,一手扔纸钱,口里念着不知所谓的经文走在前面。我一手拿着一炷香,一手拿着DV跟在胖子身后录像,以便拿回去做领报酬的凭证。

  到了田野的画室门前,胖子抬起脚正想敲门,门忽然开了。田野拉着门把,对还抬着脚的胖子做了个请的手势。

  胖子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地走进去,从布袋里狠狠地掏了两把纸钱往屋里一洒,又掏出十几张驱邪符贴得到处都是,然后回头不怀好意地喊:“白霖,杵在外面做什么,进来熏安魂烟,做一行就要爱一行嘛。”

  死胖子,不就说田野比他帅,用得着这么小气,真是心眼比针尖还小。我只好缩着脖子溜进去,在胖子的指示下用香左熏熏,右熏熏,脸烫得几乎能烙饼。

  田野倚在门口抱着双臂只是笑,酒红色的头发在冷白的灯光的照耀下闪着暗红的光。

  将所谓的除灵仪式进行完,我和胖子在二楼挑了两间带床的房间做休息的地方。房子里除了家用电器,其他家居物品什么都有,有一间屋子是专门存放棉被和被套的。被套的式样都很难看,大红大紫,有仙鹤图案的,有寿字图案的。

  我好不容易翻出一套还算入眼的仙鹤花纹被套,抱着被子正想回房间,胖子劈手将被套夺了去,递给我一套纯白被套。

  “用这个,其他都是吴老板给自己预留的老被。”

  我不解:“什么是老被?”

  “就是陪葬的被子。”

  我吸了口冷气,这吴老板真是个怪人,不仅提前预备好棺材,连陪葬的被子都备了一屋子。

  胖子又道:“我有朋友在附近镇上,好不容易来一次我得陪他们搓两圈。你自己铺好床就睡,村里黑,别出去乱跑。”

  “白天没吓够,还要开夜车?”我真服了他。

  胖子头一仰,做大义凌然状:“宁愿吓死,也不闷死。”

  我默然。

  

11、第四章

  胖子走后没多久,有人敲门,打开,田野笑吟吟地站在门口:“你的同事怎么把你一个人留这?”

  我笑了笑:“同事而已,他没有义务照顾我。”

  见他站着没动,我往边上让了一步:“进来。”

  他走进屋,带进一缕淡淡的香味,像太阳下青草的味道。

  “想吃薯片吗?”我打开胖子的包,先翻出一些符啊,八卦镜啊什么的,然后才找到包袱最下面的零食。

  田野站在我身边,好奇地看着那些东西:“你是学哲学的无神论者,怎么做道姑了?”

  我没回答,挑出一包薯片塞给他,反问:“你不是想做大画家,为什么会帮吴老板画那种画?”

  他自嘲地叹了口气:“自由和钱财不能兼得。”

  我站起身:“我的理由和你差不多,肚皮和面子不能兼得。”

  他轻笑出声,无奈的表情,笑容却灿烂如春天的阳光。落进人眼里,心情也跟着阳光灿烂起来。

  但客套话说完,一时也没什么可以谈的,两人互相对视,笑而不语。毕竟分手两年,曾经亲密无比的我们也生分了。

  “你还记得我爱吃海苔味薯片。” 不知过了多久,他低头望着手里的薯片再次开口。额头上几缕红发软软地垂下,扫在他眼帘边上,像极了柔软暗红的紫藤嫩叶。

  “那你呢,记得我的事吗?”不假思索的,不合时宜的话脱口而出,当我想收回时已来不及,于是我只得转头将目光对准窗户。

  窗外黑成一团,墨汁似的,连月亮都没有,根本不能转移注意力。苦涩的失落感开始挣脱禁锢一波波往上泛,鼻子发酸。

  我和他没有谁对不起谁。

  大二的时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