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陆明笙番外(茉莉)(1 / 1)

我在小说搞救赎 落落无行 4394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69章 陆明笙番外(茉莉)

  ◎赠君茉莉,劝君莫离◎

  赠君茉莉, 劝君莫离,终成别离——陆明笙

  近来平城的雪下得愈发大了,闲来无事时便喜欢出去走走, 雪夹杂着枯枝踩在脚底下嘎吱作响,这种响声是我格外偏爱的,我兴许是病的太重了,竟能听出二人踩雪的声音。

  倒也不睁开眼睛看看这皑皑的白茫茫一片, 直教人眼眶发涩, 只或许这稀疏的树影里不知道哪个是你。——摘自陆明笙所作《初阳落雪》

  总有一日,他会将那个该死的男人, 所谓的陆家老爷, 种进脏污的土层中,自幼时亲眼见证母亲死去后,陆明笙便常常萌生出这样的念头。

  这样病态憎恶的想法, 是他未曾和任何人吐露过的,在往后年岁的折磨里愈发深深扎根于心脏里,就像缠绕在篱笆上的藤蔓,渐渐收紧。

  记忆中, 那位身穿黑色长袍, 留了一小把胡须的高大男人,名为父亲的男人,成了他二十年里的黑暗,用尽手段也无法抹去。就像蘸了墨水的笔触,甩上一张白布, 任凭如何搓洗, 也无法洗净。

  他迟早是会死的, 会长眠于花盆之中的。

  跪在这个男人面前, 脸上扬起温润笑容的陆明笙,将所有的的心思都掩盖在了心脏的角落里,不露半点山水。

  “父亲,儿子知错了。”

  跪在荆棘之上,鲜血淋漓的他,却能笑得纯良无害,伏低下只着了单薄衣裳的身子,用布满烟头烫出伤痕的手小心翼翼地掸去那个男人皮鞋面上的灰烬。

  心头的杀意和恨意,就像儿时观察蜘蛛捕猎昆虫,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自己锁在了里面。

  那是数九寒冬,流下的泪和血都能结成冰的季节,他却只穿了件单衣,被这个男人一脚踢开,仿佛是踢什么脏东西一般,而后被黑袍的家仆们扛着按在了板凳上。

  重量十分可观的木棍击打在脊背上,一下两下,直至血和冷汗渐渐凝结起来,才慢慢停下来。

  很疼,但无所谓了。

  趴伏在雪地上奄奄一息的陆明笙抬起头,半阖的眼眸看向那站在屋檐下,搂着姨太太们调笑的人,眼帘微垂,饥饿的本能驱使着他垂下脑袋,含了一大口雪。

  雪的冰凉混杂着血的腥甜,味道并不好。

  目光落到了屋檐上结出来的冰锥子,想着那些冰锥落下来,将这些令人作呕的东西洞穿,破开脑袋,白色的脑髓夹在血水里,迸射开来。

  想来会是美景。

  春香窑的日子,较之陆公馆里的日子,还要不堪脏污。

  宾客稍有不悦,便会拿烧着红星子的烟头,恶狠狠地按上人的手臂脖子,欣赏着姐儿哥儿们的神情。

  这时候更不能哭出来,因为眼泪只会让这群恶狗愈加快乐,折磨的恶念只会被放大。

  所幸看上他的是个披着文雅皮囊的畜生,并不会拿这种手段折磨他。

  这个畜生会用蹩脚的国文,讲述各种不堪入耳、恐怖如斯的故事和刑罚,试图在自己脸上看到恐惧之色。

  听到盆栽时,他的耳尖动了动,最终只是乖顺地蜷缩在了那充斥着烟味的角落里。

  那是他第一次接触可以发出子弹的武器。

  假意迎合着,手却摸上了这只牲畜的腰,卸下了冰冷的黑色的武器,对准了它的脑袋。

  原来这样的人,也是会怕死的吗?

  彼时的陆明笙,给了它一个无辜单纯的笑容。

  脑袋被砰地一声开了瓢,腥臭的液体溅了他满脸。

  耳边忽然传来锯条破开血肉骨头的悉悉索索的声响,和男人的痛呼声。

  思绪回笼的他看着自己满手的血污,和面目狰狞的男人,忽然觉得有些无趣。

  冰冷的手抚摸上了刚锯下的创面。

  “父亲,不怕,一会就好。”

  “平城,怎么可以被你拱手相让出去呢?”

  唇角微微上扬,目光流露出疼惜呵护的神采。

  可这株盆栽却好似看到了索命的罗刹一般。

  陆家的家主失踪了,这则消息迅速登上了平城各大报纸的头条,实际上传闻中失踪的人,只是被他安放在了母亲房间窗后的花园里,和母亲的坟冢紧紧挨着,密不可分。

  他自幼和寻常的孩子不太一样,对情感的感知过于迟钝了,以至于反馈别人的情绪也要冷淡上不少。

  温柔如水的母亲发现他的不同后,总是搂着他失声痛哭,那时的他不懂眼泪是什么,只知道面无表情地看向泪流满面的母亲。

  于是本就很少见到父亲,有些神志恍惚的母亲开始试图激怒他,总是毫无征兆地将他推倒在地,抑或是抢走他手中心爱的玩具,直到有一天母亲拿刀剁了管家杜爷送给自己的白兔。

  洁白柔软的兔子脖子被划拉开,雪白的毛发沾染了鲜红,分外扎眼。

  他忽然就明白了,母亲想要看到他有情感有情绪的模样,但他看着面目全非的兔子,心中却没有起半分波澜。可那是母亲的期望,所以纤长的睫毛微颤,滚下两行清泪来。

  如愿看到他泪水的母亲却笑了,抱起他柔声哄着,去了后厨给他做槐花饼。

  母亲待他无疑是极好的,总是揽着他坐在槐树下的躺椅,为他讲各种故事,包括祖父被迫害杀死的故事。

  祖父的形象,在母亲一点一滴的描述中,在他心间渐渐丰满起来。

  祖父是个英雄,他想。

  如果他成为英雄,会有人这么铭记他吗?

  但这个问题,被他藏了起来,没有问过任何人。

  可是母亲死了,死在了被凌.辱后的一个夜晚,那天院子里的槐树花已经落完了,母亲摸着他的头笑着告诉他,她要给自己做槐花饼,能不能去陆公馆外找到槐花。

  爬上树摘了一大把槐花的他回来了,却看到了浑身冰冷,温婉面容青紫吊在房梁上的母亲。

  抱着尸体的他坐在屋里,看向了窗外的电闪雷鸣和暴雨。

  是不是他不想吃槐花饼的话,母亲就不会死呢?

  大概是吧。

  只是答案,已经并不那么重要了,毕竟母亲已经死了。

  杀人杀的太多了,有时候清理陆家敌对势力的时候,恍惚的他洗着脸上的血迹,却觉得怎么也洗不干净了。

  渐渐地,杀完人之后的他开始喜欢去歌舞厅,找一个安静的角落,耳边是歌女们婉转情意绵绵的歌声。

  他的名字,何谓明笙,那便是日月笙歌才好。

  有一位大胆的歌女,坐了上来,眼中的野心昭然若示。

  可他却觉得无趣,因为里面装着的仍然有恐惧厌恶,但却被野心掩盖了而已。

  诡异的是,不过一息之间,这位名为孙姝宁的歌女通身的气息便变了。

  像是窗外的月光,柔柔地照在自己的身上,不想阳光那么炽热,不会灼伤肌肤,就这样温和地看向自己,没有任何攻击性。

  还夹带了几分格外有趣的狡黠。

  带着香气的红唇衔走了他口中的烟,还能大着胆子拒绝自己。

  令平城不少大家族闻风丧胆的玉面菩萨。

  这狡猾的狐狸,一看就是怕疼的厉害。

  彼时的他,看了眼她姣好的面容,和那双媚眼如丝眼睛深处的唾骂和嫌弃,却觉得分外有趣。

  于是自己如了她的意,坐在了子弹对准的位置。

  只是帮她挡了子弹,还是要收几分利息的,所以他带了她几次,去看自己是如何处理叛徒的。

  第一次是陆家叛逃出卖信息的家仆,子弹一根一根断开这人的手指。

  他侧头看了眼那只小狐狸的神色,每响一声她的小脸就白上一分。

  第二次是陆家昔年漏了处理的一位姨太太。

  只是这次,看着她泪盈盈的眸子,陆明笙心底轻叹一声,把人揽进了怀中,让她背对着那自己都已经习以为常的场景。

  真是个小冤家啊。

  打那以后,他再也不忍心叫她看到任何自己杀人的场景,原因无他,只要她怕的东西,自己就不想让她看到。

  自己是分外喜欢她的,包括她所写的文章。

  早在相识的第一眼,他便瞧出了她潜藏于心的傲骨,一如母亲口中的祖父,那种不畏惧迫害独属于文人的傲骨。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灯下,拿着杜爷送来的她写的文稿细细阅读。

  那文字的风格,一改平日对着自己时的温柔乖顺,批判不平之时满腔怒火,言辞犀利冷酷;同情起不幸时,言语悲切惋惜,令人读来潸然泪下。

  读过不少祖父文章的他,分外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字里行间的风骨。

  那日在雨巷时,耳边是她有力的质问,眼前却只能看到她执着伞渐行渐远的身影。

  有时候,一切或许冥冥之中早已有了定数。

  无论是她偏爱的茉莉花,还是那首唱响了整座平城的送别,都在暗示着所有的结局。

  茉莉的花语是好的,只是自己一看到离别二字,就觉得心尖不稳。

  所以明知道她喜欢茉莉,自己却在竞拍会上为她买下了那条玉兰水墨的旗袍。

  但她好像看不出自己的想法,依旧笑吟吟地换上了,仿佛自己送给她的一切,她都喜欢。

  他偶尔看着她冲自己撒娇的模样,会觉得她过于聪慧了。

  不然如何能在辞别那日,早早就为自己做好了槐花饼;在离开公馆上车前,温柔地替自己整理衣着;在踏入礼堂时,明明发现了他腰间藏着的炸弹,却能不露半点端倪。

  还穿上了他亲手送的玉兰水墨旗袍,戴上了那只玉钗。

  苦涩的眼泪混进了槐花饼的清甜里,却盖过了所有的甜味。

  决胜的战场上,他胸口不慎中了弹,自己扯住了旁边做参谋的柳恨雪,叫他取出自己左胸口袋里的照片,生怕自己的血染污了这仅有的照片。

  那时拿出照片的柳恨雪,看清照片上的人,又看了眼那紧贴着心脏位置的口袋,神色一怔,告诉他没有损坏。

  摸惯了子弹炮火的手,小心翼翼地摩挲着这张被炮火烧坏了个角的照片,抵在了唇边。

  他答应过宁儿,要替他好好看看和平年代。

  所以他必须要活下去,代替宁儿,好好看看这盛世平安。

  战后,他辞别了所有的职务,带着这张照片走遍了各大城市,游览遍山河后加入了柳恨雪带的戏剧社。

  一曲游园惊梦响彻戏台,只可惜台下摇着扇子含笑看向自己的人,再不可能坐在那个正中间的位置上了。

  唱了几年戏后,他又选择了去报社写文章,兼任了学校里的教师。

  沉寂多年的初阳先生的笔名再次启用了。

  毕竟当年宁儿说过,怎么自己文采斐然,不去做教书先生。

  案桌上的笔渐渐停了,握笔的手抚摸过花瓶里插着的几朵茉莉花。

  晚风穿过木楞窗户,拂过桌上的纸张。

  赠君茉莉,劝君莫离,终成别离。

  是《初阳落雪》这本书的序言。

  ——————

  常言风流戏子,左不过深情公子罢了——柳恨雪

  他是戏子,平城里盛名常在的柳老板,一票难求的贵妃醉酒便从他的锦绣口中吐出。

  初见那位初阳先生,娇憨的面容上带着笑,眉眼弯弯地看向自己,说是要学习自己的风情。

  可她不知晓,看遍戏园子旦角风采的他最喜好的,就是她这种不自觉的干净纯粹到了极致,无端端生出媚态的风情。

  试问有文人傲然风骨,生了美人面的先生,何人能不爱。

  便是他这所谓的风流戏子,也栽了。

  只可惜,栽的过于晚了些,甚至来不及去守护她。

  组织起初告诉他任务安排的时候,说他自私也好,没有大局观念也罢,他如何能看着那位风情过人的女子,踏入必死的局里。

  但是她答应了,只是在夜里长长地叹息一声,答应了。

  望进那双平静到仿佛已经看到自己结局的眼睛时,自己的嘴唇嗫嚅了半晌,却只能说出准备好几个字。

  她不知道,想要接她下课的岂止陆明笙一人。

  只是在看到瞧着台上唱游园惊梦眉眼弯弯的她时,看到投入陆明笙怀中巧笑嫣然的她时,看到亮堂干净的音乐教室里歌唱着离别的她时。

  能否靠近这轮明月,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最终,明月高悬于空,再也不会来到身边了。

  战斗结束后,陆明笙掏出了怀中长长的一串纸条,上面都是牺牲战士的名单,排在首位的是孙姝宁三个字。

  建好的衣冠冢前,他立于陆明笙身后,安静地撑着一把伞。

  坟冢里其实什么也没有,仅有那天爆炸时飘落到他面前的一张残缺破损的照片。

  柳恨雪看着陆明笙就这么拿着一块绣着茉莉花的帕子细细擦过墓碑上那张照片,就像一个参军的人即将要远行,家人不舍地替她整理衣领,擦去肩上的灰烬一般。

  他别开目光,鼻尖泛酸,只觉得眼泪一下便要控制不住了。

  ——————

  先生的风骨,傲然于世——于笑龄

  那日她带着课本和讲义走向音乐教室,忽而看到一位清瘦而身姿窈窕的女教师穿了身素色的旗袍,竟不自觉地跟在她身后走了许久。

  回过神的她笑了,眼眶发热,想来大抵是原先跟在先生后面走的缘故罢。

  待看到课本上印着的先生的照片时,她眼中的泪再也忍不住了,课堂上滴滴落在课本的纸张上。

  耳边是学生们的询问,问她书中的孙先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擦净泪水的她抬起头,定定地看向课本,语气温柔,脸上流露出缅怀之色。

  “先生在平城教书,是我的恩师,从不曾生过气。便是学生迟到了,她也只是课后待到教室每人了,才同她们说起尊师重道的道理。”

  “她同千千万万个战士们一样,是为我们的未来而战斗,为我们而牺牲。”

  教室里的学生们,看向照片里那个笑容温婉,握着有名的陆教授手的孙先生,听着老师动情的话语,泪光闪闪。

  多年后,一本名为《初阳落雪》的书出版了,一放上书店的架子上,便被一抢而空了。

  这本书,是将自己唱成了角儿,写成了作家,教成了教授的陆明笙所写,记叙了他和其妻子的点滴。

  另一本名为《先生》的书,由于笑龄写的,也大卖。

  里面写了许多跑空袭的趣事,动情地描述了学生视角的孙先生,令读者潸然泪下的除却孙先生,还有那位引开敌军,牺牲了的姓陈的女学生。

  最令人难以忘怀的,便是陆明笙写下的那句话和那句序言。

  “我兴许是病的太重了,竟能听出二人踩雪的声音。”

  赠君茉莉,劝君莫离。

  作者有话说:

  应该也不是,很虐吧,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