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选美(1)(1 / 1)

在克系游戏里超神 书楼婉花 2885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23章 选美(1)

  在现实世界休息了一晚后, 林沫依照约定,和温倩文组队进入副本。

  【随机匹配中……】

  【检测到未知错误……已修正……】

  【副本载入完成。】

  林沫眨了眨眼,一回生, 二回熟,她很快就从短暂的眩晕中醒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环顾四周, 头皮猛地传来一阵刺痛,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往前跌走了几步。

  林沫瞬间意识到,自己正被人扯着头发往前拖。

  她忍住反手把施暴者摔到地上的冲动,不动声色地观察起自己的处境来。

  眼前是一间逼仄且昏暗的陋室,各种杂物堆叠在角落, 影影绰绰, 看不仔细。这些杂物成分成谜, 似乎是从垃圾堆里扒拉出来的,散发出阵阵令人反胃的酸臭味。

  屋子最右边——说是最右边, 但林沫估摸着, 也就是五六步远的距离,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坐在铺了些许灰黑色破布的门板上。大的那个紧紧搂着小的那个, 呜呜咽咽,似乎在啜泣。小的那个还是个不懂事孩子,从女人的臂膀里探出一颗脏兮兮的脑袋,懵懵懂懂地盯着林沫看。

  社会底层,穷苦人家。

  林沫的脑海里浮现出这八个字。

  她的观察仅维持了短暂的一瞬,因为下一瞬,抓着她的那个人就恶狠狠地将她扔到了地上。

  “金爷,您瞧, 人在这。”谄媚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要打要骂, 随您使唤,留口气就成。”

  另一个颇为颐气指使的声音问道:“多大岁数啦?”

  “十八。”

  “大了点。”

  “哎哟,瞧您说的。干巴巴的小丫头片子,那也不顶用啊!再说了,我这闺女命好,算命的说她旺主人家。您买下她,不吃亏!”

  “行了,头抬起来瞅瞅。”

  在这两人谈话时,林沫早就从地上一骨碌坐起来。没了辖制,她立即注意到过于低矮的房顶,还有地面微妙的虚浮感。

  从背后吹来的风中有着河流独特的水腥味,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又是在一艘船上。不过跟豪华游轮阿多尼斯号不同,这艘船显然是一户贫苦人家的“住宅”。

  至于她自己,则应该是这户人家的女儿——即将被卖出去的女儿。

  “愣着干啥?叫你抬头听到没!”林沫的便宜爹一边骂,一边伸手来掰她的脸。

  林沫不乐意被他碰到,轻轻一别,避开他粗糙又黑的手爪,然后顾自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

  房顶太低,林沫半低着头,感觉束手束脚。她扭转头颅,斜着眼打量身旁两名公然贩卖人口的罪犯。

  她的便宜爹看上去干瘦黝黑,头上毛稀疏,脸上褶皱成堆,穿着灰扑扑的短衫,身子佝偻,不像个人,倒像是枯木成精。

  他此刻正一副愣住的呆傻样,似乎对女儿居然会躲开这个事情感到万分不可思议。

  站在门帘外的“金爷”则比他要气派多了。一身合体的黑色长袍,布料似乎是锦缎,隐约流露出些微光泽,价值不凡的样子。

  奈何这人的气质实在猥琐,一双透着精光的小眼睛,没等林沫抬头,就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尤其在胸口和腿部多多流连;就算不说话也掀着嘴角,有意无意地露出自己镶嵌的大金牙,好似时刻等人来奉承。

  这德性,让锦绣罗衣也直呼扶不起。

  金爷看了林沫一会儿,突然眉头一皱,扭头质问道:“怎么一脸木木的,瞧着像是不太聪明的样子?刘癞子,你该不会拿个傻子来忽悠爷吧?”

  林沫:……

  “不是傻子,不是。”便宜爹连连摆手,随后凶巴巴地冲林沫吆喝,“装什么?快朝金爷笑一个,等捶啊!”

  林沫不知想到了什么,没有反抗,而是支愣起面颊上的肌肉,露出“委屈又不甘”的表情,干巴巴道:“我不想被卖。”

  金爷冷笑,“我看不是傻,是有毛病!”

  “你这死丫头,做什么鬼脸?”便宜爹抓起杂物堆里的木棍,扬起隔壁就要打。“我叫你做死!我叫你做死!”

  林沫:……

  很好,谢谢两位的反馈,她知道自己的演技有多糟糕了。

  想糊弄一下,融入背景人物的打算,也注定要落空了。

  林沫并没有特别失望,从上个副本的情况来看,就算不会演戏也不怎么影响她找线索。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任务提示。

  她后退一步,淡定地让来自便宜爹的木棍擦着头皮落到地面,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虽然暂时放弃扮演,但林沫也不想被他们拆穿然后疑神疑鬼,她决定主动出击,“和谐”地离开这个地方。

  于是,林沫趁男人被棍子带得趔趄的瞬间,抬手就往他背部一个肘击。

  这人挺虚的,挨了一下就在地上“哎呦哎呦”地痛呼,半天爬不起来。

  林沫捡起木棍,看向金爷。不用她多说,对方恰似踩到钢针,几乎是蹦跳着往后急退。

  “你,你给我等着!”金爷吐出这句败者名言,扭头就跑。

  林沫没把他这句话放在心上,她揣好木棍——这玩意儿还挺顺手的,然后低头在身上寻找小纸条之类的东西。

  结果这件破衣服,补丁不少,但却连个口袋也没有,更别提任务线索了。

  正当林沫琢磨着要不要去追刚才“金爷”时,屋子里的人反应过来,原本缩在角落的女人尖叫一声,跌跌撞撞地跑去扶起男人。

  林沫的便宜爹难以置信地瞪着林沫,眼睛滚圆,“小畜生,你翅膀硬了啊?你爹都敢打?造反了是不是?”

  他推开自己的婆娘,撸了两把袖子,一副要吃人的模样,“还不想卖?轮得到你做主吗?今天不打死你个赔钱货,老子就不姓刘!”

  “孩子他爹,算了,算了!”女人哭哭啼啼地去拦,被男人甩了个响亮的巴掌,趴在杂物堆里起不来身。

  男人不愿罢休,随手拎起一张板凳,照准林沫的头颅就往下砸。

  林沫真是无语,看您这小身板,连鹅都打不过吧,怎么还想打人呢?

  她不但不退,反而上前一步,一棍子抽到男人抓板凳的右手上,逼得他中途松手,把板凳摔到了墙壁上。

  之后,她顺势给了那个男人一拳,让他滚去杂物堆跟他婆娘做伴。

  男人又是一连串的“哎呦”。

  林沫走过去,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面无表情道,“我要走了。”

  言毕,她拎着木棍,头也不回地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

  林沫一掀开帘子,眉毛就忍不住拧了起来。外头正是黄昏,尿骚味和腐臭味被夕阳的余温烘暖了,愈发恶臭难闻。

  林沫屏住呼吸,压下呕吐的欲望,回头望了一眼,只见暖融融的橘红色光辉下,大片大片带篷的船只占据了河流两岸,恍惚中,犹如密密麻麻的蚁穴。

  前方,河摊上,歪歪扭扭的茅草房挤在一起,毫无美感可言。

  这种房子有一个特别的称呼,叫“滚地龙”。顾名思义,它们十分矮小,且简陋,即不防水也不保暖,除了比在天桥下多了两堵墙,真住起来,说不定还没有在天桥下自在。

  林沫若有所思,这么看来,她是来到了大约百年前的“硝烟时代”。

  副本的力量真是不可思议,居然连穿越百年都做得到。不过,已经沉没在深海里的阿多尼斯号不提,他们这些“用户”在这个时代的所作所为,会不会影响到现实呢?

  当林沫陷入“祖母悖论”里时,原本空无一人的船只和茅草房里接二连三地探出好奇的目光。等林沫回过神来,四周已经“人头济济”。

  这些“邻居”们从各种黑黢黢的洞口探出来,夕阳照在他们扒拉草帘的手腕上,那些手腕细跟宛如竹筷,除了皮就是骨。这些人——如果也能称之为人的话,就好像是从某种脱脂机器里产出的产品一样,版型如出一辙的皮包骷髅,

  唯有他们的两只眼睛,又大又圆,从眼眶里鼓起来,像两枚漆黑的灯泡。

  星星点点,一对又一对,数不清的黑亮眼睛从黑暗中浮出,沉默地凝视着林沫。惊奇、渴望、贪婪、厌恶……复杂的情绪交织成一张巨网,缠绕在看上去衣衫褴褛的年轻女孩身上。

  明明是在一片狼藉的贫民窟里,林沫却有种自己正站在镁光灯下,接受观众审视的错觉。

  她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目光从那些人身上一掠而过。和她视线相交的人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愈发肆无忌惮。

  林沫突然觉得有什么浓稠得像是浆糊一样的东西逐渐漫了上来,淹没了她的口鼻。

  喘不过气,是那些目光,它们有如实质,像一条条无法被打碎的沉重枷锁,在她裸露出来的手腕、脖颈和脸庞上一圈又一圈地勒紧。

  什么鬼?情况不太对。

  林沫努力调整呼吸频率,咬紧牙关,狠狠地甩了两下头颅,试图把自己从糟糕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她的反应惊扰了那些目光,它们像某种小动物的触手一样,飞快后退。

  等林沫再次看去时,“邻居”们眼中的恶意已然消失,剩下的只有一片空洞。

  黑漆漆的大眼珠子,空洞无物,麻木不仁。它们所点缀的人形之物,与其说是活人,不如说是一具具有机泥偶。

  这种截然相反的转换使得林沫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背上刹那间被冷汗浸透。

  她无声地反复深呼吸了几次,低下头,沿着被无数人踩出的泥泞小路朝外面疾行而去。

  ……

  刚走到大路上,一张报纸就被风刮了过来。林沫手一扬,恰好扯住报纸一角。

  报纸上,醒目的黑字写着:《诸美同游,谁当魁首?“丰市小姐”选拔,火热报名中!》

正文却只有寥寥数行字:

  欢迎参加“丰市小姐”选拔赛!

  参选人:林沫

  行程:10月9日下午5点—10月15日夜间11点

  地址:初选,洞仙公馆;终选,洛神舞厅

  任务:辅助队友或自己成为“丰市小姐”

  祝您花海夺魁!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