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狗血作者陈淑
丁俊辉早上一来片场,就被金宏兴拦截了。
丁俊辉皱着眉,甩开了金宏兴的手,“做什么?我想我们两的关系还没好到,要讲悄悄话。”
一大早就见到讨厌的人,真是一点都不开心呢。
“昨天晚上你可叫的真大声啊。”
昨晚金宏兴想找丁俊辉讨论剧本,他虽然讨厌丁俊辉,但他真的喜欢演戏,所以大部分时候,他们俩只有在讨论剧本的时候,不会吵起来。
甚至还会主动去找对方,然而他刚要敲门,就听见了一些比较羞耻的声音。
作为丁俊辉的死敌,金宏兴自然要一大早来恶心丁俊辉了。
不过昨晚他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有些后悔,就应该进去的,这样这两人可能会被吓的萎了吧。
丁俊辉眉头皱的更深了,“那又怎样,你还能把这事发到网上去吗?你可别忘了,我和沈越是有结婚证的。”
“谁又知道你和沈越的结婚证是真是假。”
这话说出来金宏兴自己都不信,谁都能看出沈越是真的喜欢丁俊辉,他们上大学的时候,丁俊辉每晚都会跟沈越煲电话粥,有时候甚至会夜不归宿。
他们两的感情,一天可以说假,两天也可以,一年也可以,可他们已经走了二十几年了,那还能说假吗。
丁俊辉被金宏兴的话逗笑了,拍了拍金宏兴的肩膀说道,“介意去看看一个脑壳。”说完,丁俊辉就走了。
金宏兴生气的踢了一下旁边的墙,这个时候却有人搭上了他的肩膀,他一下子转过了头,一看是沈越站在他后面。金宏兴明显被吓到了,他喘了几口气,有些结巴的说道,“你你你干嘛啊。”
“我劝你一句,不该惹的人别惹,不该碰的人别碰。”
沈越是笑着的,金宏兴却感觉到了沈越浓浓的杀意,他有些害怕的咽了口口水,却还要强装淡定的说,“你你你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吧。”
沈越呵了一声,凑到金宏兴耳边,小声道,“死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生不如死。”说完这一句,沈越就和丁俊辉一样,转头就走了。
金宏兴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迟迟都没有反应过来。
今天的第一场戏,就是丁俊辉的,这场戏讲的是傅岸和男三的故事线。
因为陈淑看多了总裁文,满脑子都是狗血小说,所以《识破》里也有你爱我,我却不爱你的这样的剧情。
男三喜欢这傅岸,傅岸却喜欢这向毅,可向毅却是个傻子,以为自己不喜欢傅岸。
所以今天的戏,就是男三对傅岸表达爱慕的剧情。
男三的扮演者叫陈沉,他的父母都是演员,自己小小年纪也拍过戏,有着蛮高的人气,现在才二十岁整。每次丁俊辉看到陈沉都觉得年轻真好。
陈沉也挺适合这个角色,是傅岸在路上捡来的一个孩子,比傅岸小三岁,傅岸看他可怜就把他捡了回去,傅家也不缺钱再养一个,傅岸给小孩起名叫陆生,陆是随了他母亲的姓,生就是表面意思,希望他能活下去。
两个人相依为命的一起长大,傅岸捡回陆生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温柔的人了,对陆生也是对亲弟弟那样好,他们有着十分浓厚的感情,在家里谁也分不开他们。
陆生也因为这样,对傅岸产生了强烈的爱意,可傅岸对陆生只是当成弟弟,甚至觉得陆生只是把亲情错当成爱情。
后来陆生意外发现傅岸喜欢着向毅,对向毅产生了浓厚的恨意。
可能是变态养出来的孩子,就是变态吧。在末尾陆生把向毅绑架了,拿出了要把向毅活活虐死的本事,但只有一米七多的陆生还是抵不过向毅这个将近一米九的大汉,最后被傅岸错手杀掉了。
只能说陈淑虽然没有写爱情的天赋,但在狗血上十分有天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