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章(1 / 1)

罗二的朝战 俯视的馆主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7天前

过那两瓶酒,顺带收起地上的行李,回屋了。

黑边眼镜受到恐吓,憋屈地回去了。郑军有些忧虑地看着对面的罗二,“本初兄,事情难办了。”

对于郑军的斯文,罗二有些好笑,好在刚才郑军给善后,原本的隔阂也没了。

“你就叫我罗二吧,干净利落。”

“行,我也不矫情。”郑军笑了,随即垮下脸,“那家伙叫李哲明,是老干部的儿子,刚来朝鲜没几天。”

“我当兵打仗,和他没关系。”罗二无所谓。

“那可不一样,他是政治部的共青团副书记,在你档案上随便拉一笔,够你受的,最起码是个强制退伍。”郑军满脸的无奈。

“走一步算一步吧。”罗二躺在铺上,背部痒的厉害,嘴巴动动,没吭声。让郑军给自己挠痒痒,两个大男人的,算了,忍着吧。

第二天,在郑军忧虑的目光中,罗二又被叫去了。

经过晚上的聊天,罗二才知道,郑军不仅认识大力,还是铁哥们,只是分到了不同的部队,见面很少。这下好了,大水冲了龙王庙,罗二只有拱手道歉了。

在郑军不依不饶下,罗二只有拿出那两瓶甘红露,倒进饭盒,陪郑军喝了起来。

别看郑军也是侦察兵,但烟酒不禁,叼着老刀牌香烟,大口喝着酒,开始喋喋不休地讲着自己的经历。

和郑军一比,罗二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门外汉,远比不上专业出身的郑军,要不是自己感觉敏锐,怕是早死了。

于是,罗二虚心请教,把自己不懂的问题,和盘托出。

看着郑军不停地呸着烟沫子,罗二也机灵,摸出一个美式军用zp打火机,银质的外壳,一下晃花了郑军的眼睛。

再搭上两根又长又粗的雪茄,郑军的嘴已经咧到腮帮子上了。

飞快地没收了打火机和雪茄,郑军开始详细地讲着,从伪装、白天晚上的行进、潜伏、俘敌技巧,到地形、火力的勘探,洋洋洒洒,不知不觉,喝干了那两瓶酒。

这甘红露,不愧是平壤名酿,尽管是用枣、柿饼、生姜、苹果和梨等原料酿成,颜色微红,喝起来酸味和辣味配合得宜,但是酒精度极高,醇和的滋味让人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看着自己饭盒里的酒,大概有三两多,自己还没喝多少;郑军已经就着点咸菜,喝的就剩下两个空瓶子了。

后劲极大的甘红露,把郑军给放倒了。罗二收拾完残局,给郑军盖上被子,来到了门口。

夜色寒冷,罗二静静地站在木屋前,第一次喝酒,有些眩晕,但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头蒙蒙的,不用去想烦心事。

摘下脖子上的项链,轻轻捏着挂坠,摩挲着,脑海里闪现出那湛蓝的眼睛,亮晶晶的。

想什么呢。自嘲地笑着,反手把项链收进红库,让人看见了还是个麻烦。“就在附近转转吧,别惹事。”说完,罗二回屋睡觉了。

黑暗中,一个身影一闪即逝,大灰奉命逛去了。

又进了昨天的那间办公室,罗二坐在了那张小凳子上。桌子换了一张,旧的。

这次,在黑边眼镜的怒视之下,由那个中年人问话。

“罗二,高中毕业,学历不低啊。”中年人翻着档案夹。

“在北京城里,还算是可以吧。”自己在被国民党特务砸头之前,虽然笨点,但对于学习,还算是认真,只是不会变通而已。

“以前会使用火炮不?”问到重点了。

“在部队训练时,见过使用迫击炮。”

“那榴弹炮呢?”

老狐狸,拐着弯问细菌弹的事。罗二忽然觉得,黑边眼镜蛮可爱的,最起码,不会挖坑让自己跳。

闻着味的罗二,一口否决了自己会使用榴弹炮,其实他也真的不会使,顶多会拉发火绳,那是个人就会。不会使用榴弹炮,自然也就不会辨认炮弹的种类了。

再没多问,中年人点了根烟,嘬了一口,让烟雾在肺里转了个大圈,才淡淡地吐出。

“那你对美国人怎么看?”冷不丁,中年人问到。

“只要拿着**,对着我和我的战友,杀之。”罗二毫不犹豫的语气,让桌子对面两个人打了个寒战。

视人命如草芥,这六个字,同时浮现在俩人的脑海。眼前年纪小小的学生兵,来到朝鲜战场才一个多月,对于生命,平淡的还不如白开水。

中年人叹口气,这要经历怎样的战斗,才能变得如此冷漠啊。

“今天就这样吧,你先回去休息。”合上档案夹的中年人,不经意发现,黑边眼镜握笔的手,在微微发抖。

档案夹合上的一瞬间,显露出了一张相片:三具尸体,仰面躺在血泊中,上面,赫然是一对中年男女,和一个少年。

;

------------

四十七章、那飞舞的火焰

罗二出了办公室,没人告诉他是否禁闭结束,他也懒得去问,只能溜达着去禁闭室找郑军。

今天天气很好,暖暖的冬日,晒在身上热哄哄的。找到郑军,俩人找了个大青石,靠在上面赛太阳。

看着远处忙碌的人影,罗二觉得自己象北京城的老大爷,热眼看人生,眼红却又去不得。

算了,就这么晒晒太阳,啃着馒头也好。

“38军已经到了咸兴一线,三八线以南的瓮津半岛和延安半岛,也拿下了。你们352团,就在瓮津半岛一带。”眯着眼的郑军,自言自语着,没理会罗二的好奇。

“你从哪知道的?”罗二不相信。

用下巴点点远处的矿洞,“蛇有蛇道,鼠……”郑军忽然不说了。

刚才,郑军闲极无聊,说自己昨晚掏尽了所学,全部交给了罗二,非得让罗二教自己两手。他已经认定了,罗二就是个高手,还隐藏不露。

无奈的罗二,只好告诉郑军,自己就是速度快点,身子骨硬点,加上运气好点,这才能坐在这晒太阳。

等着投桃报李的郑军,失望之余,严词批判封建礼教,痛斥所谓的家学渊源。半天的唾沫,换来的是罗二的混混欲睡。

于是,郑军提出俩人比划比划,被罗二鄙视着拒绝。

但是一转脸,罗二马上热情同意了战友之间的“战术交流”;因为,他看见了郑军手上的鼻烟壶。温润碧翠的物件,放在郑军的大手上,直直让罗二眼红。

“这是我在平壤找到的,唐朝的东西,你的拿来看看。”郑军是个公平的人,要看罗二的抵押物。

在郑军的嗤笑下,罗二转身,小心摸索了半天,拿出了一个珠子,托在手心。

亮晶晶的圆球,在阳光下,微微反射着光芒,有鸽子蛋大。“这,是珍珠?”郑军大睁着眼睛,舔着嘴唇,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这么大的珍珠。

收起珠子,罗二眯了郑军一眼,“爷们,没见识,这是夜明珠。”压低声音,“晚上,有缘人可以看见这珠子闪闪发光。”

“什么有缘人,忽悠我是吧。”郑军不傻,听过夜明珠的传说。

不过,这么大的珍珠,就算不是夜明珠,也够稀罕的,郑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