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
听着罗二和朴姬善的话,路川手里的动作,明显利落了很多。
朴姬善拉着路川,当先出了山洞,罗二这才大手一挥,枪支弹药除外,包括电台等一干物品,全数收了;路川得瞒着,自己的生死弟兄,罗二没必要遮掩,有今天没明天的。
当然,罗二的表演,让三个大兵,眼里星光直冒。
月色皎洁的夜晚,被打残了的罗二战队,蹒跚出发了,说是逃跑也行。
第二天中午,紧急调来的美军突击队,等到浓烈的瓦斯味散尽,冲进山洞里的时候,除了一地的罐头盒、包装袋,已经空无一人。
人手奇缺,没办法,罗二打发拐着一条腿的大灰,当了尖兵,在前面探路,自己背上林兴国,林涛搀着小张,路川背上医药包快步跟上。
原来是电台兵兼医护兵的朴姬善,拿着冲锋枪,队尾压阵。
往后瞄了一眼,心里不是个滋味,唉,出来个个欢蹦乱跳的,现在倒好,成了伤兵队了,罗二脚步稳稳地踩在山间的砾石上,带着队伍,离开了酸臭的暂居地。
崎岖的山路上,小张把自己诱敌以及脱困的经过,告知了罗二,听的罗二一脑门的冷汗。
小张为了尽快把追兵,引开罗二他们的藏身地,跑一步就是回头一枪,当然,颠簸中的枪法,不是太准确了,也没干掉几个敌人。在快速渡过汉江的时候,小张丢失了大部分子弹,被子弹打伤了胳膊,狙击步枪的准头更差了。
勉强过了汉江,小张这才发现,又有一直美军队伍,包抄了过来,里面还有一个真正的狙击手。
正是这名狙击手,把小张逼上了一个绝壁,只能原地开枪反击。用手榴弹压制住了敌人的冲锋,小张面对狙击手的威胁,还能稍微反抗一下。但是,天上呼啸而至的战机,让他没了脾气。
躲避敌机轰炸的那一刻,小张被美军狙击手,击伤了头部,扑到在绝壁的边缘。昏沉沉的小张,把身上的所有装备,还有那杆心爱的步枪,抛下了深崖,自己也翻身跃下。
没有豪言壮志,没有苦大仇深,小张跳了下去,罗二那句不作俘虏的话,他一直记着。
也许是命不该绝,也许是老天眷顾,小张掉进了一个深潭,昏迷过去。
他掉进水里的时候,大灰正趴在水潭边的石缝里,嘴里嚼着几棵草药,躲避着追杀。这聪明的畜生,还晓得给自己的伤腿,找些止血的伤药。
大灰命也不好,被人当成了野狼,追着打着要吃肉。当然,它本就是一条正宗的野狼。
熟悉小张气味的大灰,把他拖出水潭,几下拉进了远处的草丛里,躲过了上面扔下的十几颗手榴弹。
冰凉的潭水,刺激的小张睁开了眼睛,吃力地掏出急救包,给自己胡乱地包扎一下,就彻底晕倒在大灰身边。也许,是看见了大灰,让小张稍微安心了一些。
然后的事情,小张就不清楚了。
“好兄弟,活着就行,养好了伤,老子带你报仇去”,罗二欣慰地看着前面,那瘸着慢跑的大灰,也不知道,他的话是对着小张说的,还是对着大灰说的,反正,大灰是没有回头。
带着伤员,队伍的速度不快,只有用时间换距离了。
整个晚上,脚步不停的战队,斜斜翻过了两座山头,远远地避开了汉城附近。
天蒙蒙亮的时候,眼前的第三个山头,遥遥可及了;再加把劲,翻到山背面,就要找地方隐蔽了。这里,除了地上一尺高的灌木从,再没有遮蔽的地形,不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到了现在,罗二背着林兴国,手里搀着小张,身后,是疲惫不堪的林涛,路川和朴姬善,紧跟在队伍最后。要不是罗二坚持,加上他的体力强悍,队伍早早就歇下了。
路川背着医药包,钢盔已经摘下,拎在手里,她对这些伤兵是佩服得很了;难怪能把美国人打得那么惨,伤兵都能跑一晚上,那健全的士兵更能跑了。
还有那个罗二,出入汉城,简直跟在家里一样,体力更别说了,到现在还照顾着两个伤兵,脚步一点不带停顿的。当然,路川更加高兴的是,自己的哥哥,也加入了这支队伍。
战争没有对错,只有不失尊严地活下来,才是路川的想法。
罗二也是人,至多是个健壮太多的战士,满脸汗珠的他,开始喘着粗气,鼓着一口气赶路;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前面的山头上,只要翻过去,就能歇脚了。
连日的奔波,让他精神劳累不堪,忽略了右首900米外的几棵松树,低矮歪斜的松树。他的耳力,仅仅关注着300米范围内的动静。加上带着两个伤员,自己都快成了肉粽子了。
松树下的草丛里,一双锐利的眼睛,正从pu型瞄准镜里,阴沉地盯着山腰处的队伍。这个帅气的人民军军官,正是人民军第5军团的金大志中尉,他的身后,隐蔽着三名人民军战士,一声不吭地躲在树下的草丛里。
按照联司的作战计划,人民军第5军团配合志愿军,从敌人薄弱的结合部,直插南方,大张声势地快速机动,扰乱敌人的进攻部署;当然,如果敌人调集兵力围堵,也要马上调头北上,诱敌进入志愿军的包围圈。
没成想,人民军顺风水水地竟然突击到了安东附近,这才和大队敌人遭遇;零敲碎打可以,一旦碰上了美军正规军,本就不坚定的人民军,马上收缩队伍,全力北上返回,反正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了。
但是,进来容易退出难,天上敌机不停的轰炸,地面上美军的坦克、装甲车紧逼,把一个军容周正的军团,打成了游击队,不分日夜地撤退。
整洁的军装,锃亮的高腰皮靴,已经成了过去,现在的中尉,一身普通战士装扮,军装上还有几个口子,是在跑动中划烂的,现在也顾不头不顾腚了。
好容易甩开了追兵,已经缩编成排长的金大志中尉,勘察地形的时候,高兴地看见了一只野狼,在晃悠悠地往西边跑去。
狼啊,原来就不多见,碰上这么大的一只,金大志觉得自己很幸运。
趴着都半人高的大灰,让金大志口水横流。
多日没吃肉的中尉,一时兴起,举起了手里的托卡列夫svt-40半自动步枪,“叭叭”,连续几枪,终于远远地看见了血迹,打中了。
让金大志郁闷的是,挨了一枪的野狼,嗷地一声,跑得更快,身子晃动,几个快步,钻进草里没了影子。
健壮的大灰,在金大志眼里,是肥大多汁的肉块,哪容有失,必须拿在手里,马上就要到嘴的肉,还能没了?
打发一名士兵,回去通报一下,让队伍先走,自己随后赶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