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前世回忆 她知他不易,她不怪他(1 / 1)

成为逃生片主角后 萌妖 5994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93章 前世回忆 她知他不易,她不怪他

  和孟青山呈现给温芷的梦境一样, 他们俩的故事,起源于一场戏。

  那场戏依然是贵妃醉酒。

  不同的是,宋晓芸不是被顾小姐强行拉到栏杆边的。她听了戏, 被华丽的声线吸引, 主动起身, 想看看台上究竟是何许人物。

  宋晓芸走到栏杆边, 一垂眸, 便与美艳不可方物的戏子对了眼,被那双绮丽的眸子乱了心。

  戏子也对小姐一见钟情,抛了珍珠给她。

  之后的事情和温芷的经历大致相同。宋晓芸把珍珠还到了后台, 去街上游玩,于一条偏僻的巷子里, 救了被人打劫的孟青山,两人便一起散步到了湖边。

  那个夜晚,天上的月亮圆满皎洁。

  孟青山带着宋晓芸来到了湖边,两人坐在岸边的石头上,赏着铺满湖面的莲花灯。

  那时的孟青山,身上充满了温柔的少年感, 他望着点点的火光, 漆黑的眸子里仿佛映满了金红色的小星星,好看极了。

  月神和莲花灯的故事,是他讲给宋晓芸听的。

  他说完那个故事,就带她买了两盏花灯放。

  身边就是自己的意中人,宋晓芸把莲花灯放到水里,在心里许愿,希望他们以后还能经常见面,希望在青年心中自己也是特别的。

  许完愿后, 或许是做贼心虚,她侧过脸,悄悄朝孟青山看了一眼。

  恰好孟青山也在看她,惹得她羞红了脸。

  宋晓芸咳嗽了一声,“公子,你许了什么愿?”

  孟青山淡笑,“等哪天实现了,我再告诉小姐。”

  宋晓芸感觉这句话里藏着很多意思,呆了一瞬。

  时候不早了,孟青山抬眸瞧了一眼天色,和宋晓芸告了别,转身离开。青年穿着一件银白的衣裳,当他往灯火渐暗处走时,身影就像一弯逐渐隐没的月亮。

  宋晓芸站在原地,看着那弯越来越远的月亮。

  “小姐素日喜欢吃什么点心?”

  不成想,那月亮居然转过身来,又对她说了话。

  宋晓芸没听清,“公子你刚说什么?”

  灯火阑珊处,银衣的美人侧着身,笑着回望她,“我是问,小姐平时都喜欢吃什么糕饼点心。”

  宋晓芸眨眨眼睛,不知道他这个问题有什么深意,不过作为贪吃鬼,她还是诚实地开口道:“我爱吃的糕点可就多了,桃花酥、枣泥团、莲花包、梅花饼......”

  糟、糟了。

  宋晓芸说着说着,忽然意识到不对。

  她脸色一变,支支吾吾地补救,“呃,刚刚都是我随口说的,我平时没怎么花心思在吃东西上,大多时间我都忙着和世家小姐们一起赏花喝茶,对,我还喜欢绣花......”

  一阵动听的笑声从青年的喉间流泻而出。

  笑了一会儿,孟青山终于觉得不好,他抬起手放到唇边,止住了笑。他轻轻开了口,声线被笑意调和,带了几分醉酒般的微醺感,“好,我记住了。”

  那一晚,宋晓芸到入睡也没想明白他为何这么问。

  第二天,梨园春依然有孟青山的戏,宋晓芸便以回请的名义,拉着顾小姐去又看了一场。

  她选的座位还是和昨天一样,当她来到雅间时,发现桌子上除了有惯例摆的茶水和时令瓜果,还摆了几盘点心。

  宋晓芸垂下眸子,瞧着那些点心。

  桃花酥、枣泥团、莲花包、梅花饼......

  宋晓芸咬了下嘴唇,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

  是他。

  他怎么知道自己今天一定会来?

  他为什么要打听自己的喜好、事先准备?

  一场又一场戏过去了,宋晓芸却一声都没听进去,她的脑子一直被这两个问题占据着。

  直到压轴戏开场,她才回过神来,走到栏杆边往下张望,正好看到一身华服的孟青山往台子上走。

  彼时,孟青山正低头抚平袖口的细小褶皱。

  隔得这么远,他应该看不到自己的。

  宋晓芸这么想着,安心地盯着美人瞧,她的目光落在他黑色的长发上,落在他戴着的珠玉上,落在他戏服绣的花鸟上,兜兜转转,还是定格在他的眼睛上。

  孟青山的那双眼睛似乎就长在她的心头上,她怎么看都是好看的,越看越喜欢。

  正当宋晓芸肆无忌惮地欣赏着那双眼睛的时候,孟青山突然抬起了头,将她的目光揪了个正着。

  他似乎并不觉得被冒犯,反而朝她笑了一下。

  那个浅笑太耀眼了,宋晓芸连忙缩了回去。

  宋晓芸蹲在了地上,不敢再冒头,悄悄坐回了桌边。

  顾小姐正就着茶水吃着糕饼,从神色看,她似乎很满意这些点心的口味,“阿芸,你不是不看戏的嘛,怎么昨天看完戏,还上了瘾呢,你也喜欢青山公子了?”

  宋晓芸怔了一下,点了点头。

  提到孟青山,顾小姐的话匣子就打开了,“我跟你说,他的嗓子最是难得,我听了这么多人的戏,就......”

  我的喜欢和你的喜欢不一样。

  宋晓芸很想说这么一句,打断顾小姐的喋喋不休,但她还是忍住了,只从盘子里拿了一块枣泥团,塞住了自己的嘴。

  这枣泥团不知道是从哪买的,比她一贯吃的都要可口,馅料很足,咬一口满满的枣泥。

  很甜很甜。

  从那以后,宋晓芸就成了梨园春的常客,每次她去,桌子上总会摆满她爱吃的东西。

  当孟青山在台上唱戏,她就坐在雅间的桌边,一边听戏一边吃点心,等到青年得了闲,两个人便会一起做点什么。

  时间久了,宋晓芸的闺房里多了好多新东西。

  窗台上的陶瓷缸子是孟青山送的,里面养了几尾锦鲤,是两人去湖边一起用网子捞的;墙边摆着的几盆碗莲是他给的种子,她没怎么费心思就养活了,已经开了花,红的白的都有;她床底下的箱子里塞了一只纸鸢,他们一起做的,已经放过一次了......

  除了这些,最显眼的,是宋晓芸的发间多了一支步摇。

  那步摇是金子打的,做成了花枝的样子,末端弯折,缀了几颗大大小小的珍珠和一朵白玉雕的梅花,又在金枝的尾巴缀了一串流苏,整体清雅好看,特别是最大的那颗珍珠,白如新雪,灿然生光。

  那是孟青山当初抛给她的珍珠。

  这颗珍珠,算是宋晓芸和孟青山认识的开端。

  宋晓芸一直很在意这颗珍珠,想要留着,但她早把珠子还回了后台,她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要,久而久之,也就忘了。

  可忽然有一天,孟青山托人送了个盒子给她。她打开盒子,发现里面就是这支步摇。

  宋晓芸心头一动,把那支步摇戴在了头上。

  后来被孟青山夸了好看后,她就再也没换别的了。

  宋晓芸这份明目张胆的喜欢,一直没有遭遇任何挫折,她的心意得到了意中人的呵护和回应,身边的婢女和护卫听话且守口如瓶,父亲母亲似乎知道了些什么,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着她。

  这种顺风顺水,到了她议亲便停止了。

  家里给宋晓芸挑选的夫婿,是卫府的嫡长子。

  宋卫两家乃故交,来往密切,两家知根知底,是门当户对;宋晓芸和卫家少爷打小就认识,在一个书塾念过几年书,算得上青梅竹马;卫家少爷几年前就上了战场拿了军功,回来领了官职,宋晓芸的容貌和名声在世家小姐里也是拔尖的,此为郎才女貌。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桩好姻缘。

  但宋晓芸不这么觉得。

  那卫家少爷她打小就不喜欢,虽然他是个俊秀出挑的少年郎,但他的脾气太怪,太偏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为此甚至会做一些出格的事。再者,就算卫少爷是个挑不出错的好人,她也不会愿意的。

  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当宋晓芸拿着这番话去求她的父亲时,宋老爷并没有斥责她,他甚至气定神闲地呷了一口茶,才慢悠悠地开口,“你说你心有所属,属的谁,那个戏子吗?”

  “你心心念念的那个戏子,在我眼里就和猫儿狗儿没什么两样。”宋老爷发出一声嗤笑,“不光是我,所有人都是这么看的,要不然,我怎么会放任你和那个戏子混在一起,难道我不担心你的名声么?”

  “我之所以没管束你,一是知道你懂分寸,又有护卫和婢女在旁盯着,你断不会做出格的事;二是我疼你,愿意包容你的任性;最重要的是,你找戏子解闷,不会损毁你的名声,因为根本没人把戏子当人看,有哪家姑娘会因为养了一只猫,就清誉受损了的?”

  “这是个戏子,要是换成了哪个府上的公子,你和人家这么厮混,我早就把你关在家里打了。”

  看着自家女儿逐渐发白的脸色,宋老爷咳嗽一声,语气放软了些,“芸儿,你是我唯一的女儿,我一直把你当眼珠子宝贝着,怎么舍得用你的婚事去攀高枝,咱们家也不需要攀哪根高枝,我只是为你的今后着想。”

  “我知道你想和我求什么,我实话告诉你,那个叫孟青山的小子但凡是正经人家出身,哪怕是小门小户,只要他人好,只要你喜欢,我都会同意。”

  “可他是个戏子,卖唱卖笑的下贱货色,要我把你许给他,就和要我把你嫁给路边的野猫野狗没什么区别,除非我咽气了,否则你休想!”

  宋老爷越说越激动,他带着怒意说完这句“休想”,就拂了袖子,气冲冲地走出房间,回身就把门关了起来,还落了锁,叮嘱守在门口的人不许放她出来。

  宋晓芸冲到门口,拍着门板哀求,“父亲......”

  宋老爷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她的话,“你的婚事已经定下了,下个月我便送你出嫁,在此之前,你就在这闭门思过。你和那个戏子的事,你就不要再想了,他的身份不比你,你若再执着下去,就是在害他。”

  言尽于此,宋老爷也不再多说,转身走了。

  只留宋晓芸一人在房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宋晓芸在房里关了整整三日,最开始,她还有力气拍门,等过了大半日,她的胳膊酸了,嗓子也哑了,她就坐回书桌前,一声不再吭,只呆呆地注视着前方。

  她选择了绝食。

  三日以来,宋晓芸水米未进,婢女送来的吃食,怎么端来的就怎么回去,她连盘子都没碰过一下。

  她在和父亲博弈,赌他会心软,不忍心看着她身子垮掉。

  宋老爷也是个沉得住气的,熬了三日才松了口。

  第四日,婢女再次推开房间的门,端着吃食进来的时候,宋晓芸正趴在桌子上,昏昏沉沉,半梦半醒。

  宋晓芸本来就瘦,现在更是清减了许多,整个人像纸扎的,苍白干瘪,婢女去摇醒她的时候,甚至被她肩头的骨头硌到了手。

  婢女有些心疼地开口,“小姐,老爷说,他允许你给那人送封书信,看看他对这份感情是不是和你一样坚定,等你知道了他的态度,也就该彻底死心了。”

  听了这话,宋晓芸立刻急了起来。

  她挣扎着抬起上半身,艰难地张开嘴,唇上干裂的伤口被撕扯开,有些疼,“快拿纸笔给我,我现在就要写信给他,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宋晓芸很担心孟青山。

  父亲把她关起来的时候,就说她的坚持是在害孟青山,现在又主动让她问孟青山的态度,一定是他对青年做了什么,或者不是父亲,而是卫家的人。

  不知道孟青山会受到怎样的施压和刁难。

  婢女:“老爷说,小姐送信可以,得先把饭吃了。”

  宋晓芸气急了,破天荒地瞪了婢女一眼,“你是打小就跟在我身边的,难道我的话已经不好使了吗,还不快去拿纸笔来,写完了信,我自然会吃东西。”

  笔墨纸砚被呈了上来,宋晓芸伏在桌上,颤颤巍巍地握着毛笔。

  她对着一张白纸,似乎有千言万语要写,但一落笔,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饱蘸浓墨的笔尖悬在纸上,滴下了一团漆黑的墨,在纸上晕开。

  犹豫了片刻,宋晓芸终于落了笔。

  她只写了一句话。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宋晓芸写完,把笔丢在一边,她随手在房间里找了个木匣子,和折好的信纸一起递给婢女。

  “去抓一把红豆,和信一并塞进信封里,送给他。告诉他,我知他辛苦,无论他做什么决定,我都不怪他。”

  婢女拿了信便退下了,房间内又只剩宋晓芸一人。

  送来的吃食就放在书桌的桌角,怕宋晓芸吃着不适应,这次的饭食很清淡,一碗白粥,几碟小菜。

  宋晓芸没碰小菜,只端起碗,小口小口地喝着粥。没喝几口,她手里的碗就摔落在地,她一手撑着桌子,一手捂着胸口,吐在了地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晓芸才把胃里的酸水吐干净,她难受地拿着帕子擦嘴,一垂眸,看见地上的裂碗,顿时怔住了。

  那只碗正好摔成了两半。

  她看着那碎裂的碗许久,露出一个凄凉的笑来。

  信是在早上送出去的,到了傍晚,宋晓芸就收到了回信。

  婢女呈上来的依然是那只木匣子。宋晓芸接过匣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不是信纸,而是一截被撕下来的、带着裂口的、血迹斑斑的衣角。

  宋晓芸呼吸一紧。

  她认识这块布的颜色和花纹,这是孟青山的衣服。

  宋晓芸颤抖着将那片衣角拿了出来,平放在桌面上,那块布很大,上面是两行用鲜血写出的字。

  “与君相决绝,此生不复见。”

  宋晓芸直勾勾地盯着那两行血字,连自己的呼吸都感受不到了,她好像听见婢女在叫她小姐,又好像那只是她的幻听。

  等到她找回了感知,发现自己的脸颊湿了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掉眼泪。

  她眨眨眼睛,两颗泪珠便又滚了下来。

  宋晓芸连忙抬手,用袖子去擦,她吸了吸鼻子,想让自己不再哭了,可她的眼睛就像两口刚挖的井,水流源源不断地涌出来,怎么止也止不住。

  这块布上,写满了青年流过的血和受过的伤。

  她不怪孟青山。

  她不怪他。

  别人在这布上能见到两行字,但她只看见了两字,那两字由孟青山的心头血写成,密密麻麻占了整块布。

  来、世。

  宋晓芸哭着哭着,忽然就笑了。

  她抬起头,对一脸担心的婢女道:“去回父亲,说我已经想通了,我愿意嫁,别再有人为难他了。”

  半月之后,吉日良辰。

  在魏国,婚礼又称“昏礼”,故嫁娶这桩喜事通常在黄昏时分举办。

  宋卫两家结亲的日子,是宋老爷托了关系找人算出来的。这日果然是个好日子,天色极美,金粉的霞光铺满了天空,一派祥瑞之相。

  这场婚礼很是气派,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地从宋府走到卫府。鞭炮响,锣鼓奏,骏马鸣,很是热闹,惹来了不少人围观,把街道的两边都占满了。

  宋晓芸身穿凤冠霞帔,端坐在精致的花轿上,大红盖头遮掩住了她妆容精致的、面无表情的脸,也盖住了她眼底的冷漠。

  她实在无法融入这场婚礼,外面的喜庆和热闹与她无关,她只觉得烦躁。

  这股烦躁让她越来越透不过气来。

  花轿晃晃悠悠,走得很慢,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才能落地。宋晓芸不想等了,她拿下盖头,掀开花轿小窗上的帘子透气,也不管会不会有人看到她的脸。

  宋晓芸只是想吹吹风,没打算往外面看。

  可是,她忽然感受到了一道视线。

  这一刻,明明有很多好奇的旁观者透过窗子看她,无数道视线落在她的脸上,但她唯独注意到了那股视线,多么熟悉,多么特别。

  她该想到的,她出嫁之日,孟青山一定会远远地来看她一眼。

  宋晓芸转头朝视线的方向看去。

  她的目光落在了一张白色的面具上。

  孟青山站在人群的最后面,远远地望着花轿。

  他没想到宋晓芸会掀帘子,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发现。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他的眼里出现了一丝慌乱,可他摸了摸脸上的面具,又安定了下来。

  宋晓芸被他这个小动作惹得要落泪了。

  孟青山以为他戴了面具,她就会觉得他是想隐藏身份,不会往别处去想。可她早就从父亲的嘴里撬出了真相,她知道,他的容貌已经被毁掉了。

  这个原本美到令人窒息的青年,脸上多了一刀狰狞的疤,疤痕不深,却特别长,从他的左眼眼尾往下划,经过了鼻梁,一直到右边的嘴角才停住。

  是她害了他。

  她的父亲不屑于为难一个戏子,没有出手,可她那位未来夫君眼里容不下沙子。

  卫家想要对付一个戏子何其容易,卫少爷只随便往孟青山头上安了个罪名,就把他送进了牢里,日日折磨,逼他从她面前消失。

  在牢里,孟青山几乎把酷刑尝了个遍,他的脸被那些人重重划了一刀,喉咙被强行灌了烧红的炭。他的容貌和嗓音都被毁掉了,变成了丑陋的怪物。

  这时,卫家反而再没了动作,放他出去了。

  没有被逼迫,那封“信”是孟青山自愿写给她的。

  宋老爷:“如果你和他不是那么顽固,非要演不离不弃这一出,他也不会落得这个下场。”

  宋老爷也觉得孟青山实在凄惨,告诉宋晓芸这些的话的时候,他有些唏嘘,“你如果真为他着想,就乖乖嫁过去吧,否则,那个戏子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

  宋晓芸坐在花轿上,和人群之中的孟青山遥遥相望。

  这条街并没有多宽,可她觉得他好远,他们之间隔了一条名为世俗的大河,那河她穷尽一生也趟不过。

  她能做的,只是听从父亲的安排,换他的平安。

  或者,她可以和他一起死。

  花轿越走越远,很快就经过了这条街,宋晓芸再也看不到孟青山的身影了。她放下了帘子,将发间的步摇摘了下来。

  即便是成亲,她依然戴着这根步摇。

  她摩挲着步摇上雪白的珍珠,低垂眉眼笑了一下。

  那笑意里带了小小的甜蜜,仿佛她不是赴死,而是和心上人选了个特别的地方见面,她正想着要戴上他送给她的步摇赴约,还担心自己会不会去迟了。

  这场婚礼进行得很顺利。

  拜过堂后,宋晓芸便被送去了房间等待,卫少爷去前厅应酬宾客。

  等到宾客终于肯放卫少爷回去陪新娘子时,月已上柳梢,新郎官跌跌撞撞地走回房门前,透过窗纸,瞧见室内灯火彤彤,安静又温暖。

  他放轻了手脚,轻轻推开门,去看他的新娘。

  和他想象的美好场景不同,并没有一位含羞带怯的美娇娘坐在床边,等他将红盖头掀起来。

  宋晓芸褪下了嫁衣,卸了钗环,躺在床上,已经死去多时了。

  她早就变成了一具苍白冰冷的尸体。

  宋晓芸是割腕自杀的,她的左手手腕被豁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伤口十分凌乱,皮肉翻卷。那只手就搁在被子上,血洇开了好大一团,触目惊心。她的右手则握着凶器,正是那根她一直随身带着的步摇。

  她将那根步摇握得很紧很紧。

  这场共死之约,谁都没有比谁迟。

  他们两个总是这么的心有灵犀,当宋晓芸拿起步摇,对着自己的手腕狠狠扎下去时,孟青山也将点燃的火折子丢进了面前的稻草柴火堆之中。

  这里是孟青山名下的宅子。

  认识宋晓芸后,他就花所有积蓄买下了这个宅院,他想着,等他再存了些钱,把屋子里该置办的东西置办了,他就买间铺子做生意,不再唱戏了。

  他以后只唱给她一个人听。

  如今,倒不如烧了干净。

  柴房是最好的起火点,孟青山点了火,回身将房门关上,倚着门坐在了地上。

  这里到处都是枯树枝和干草,他又事先浇了酒,火马上就着了起来,散发着的浓烟里似乎都带了烈酒呛人的味儿。

  孟青山注视着眼前这片越来越盛的火光,火焰是橙红的颜色,鲜艳绮丽。他看着那片火,恍惚间好像回到了灯火通明的梨园春,回到了他和宋晓芸的初遇。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他平静地闭上了眼睛。

  火焰很快就将孟青山的身影吞噬殆尽。

  领主诞生,鬼领域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