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前世:等我先说喜欢你(1 / 1)

男友猛A,古代穿过来的 广木非青 1881 汉字|1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119章 前世:等我先说喜欢你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丢人的事情也是。

  昨天的事已经传开,并且也是传了好几个版本。

  有“何释当众抢亲”、“我脚踏两只船被捉奸”、“我被何释扛回屋里爆X”等等,后续再多淫词艳语,我说不出那个口。

  总之,何释,一开始是我的弟弟,现在已经变成了我的乾元,未来会成为我的丈夫。

  这么大的事情,老花魁自然也是知道了,她不太高兴,因为我勉强可以算作有钱,但出身不好。

  她更看重城北那家有权有势的坤泽。

  何释现在是将军最看重的人,前途不可限量,我有点配不上他了。

  方才,老花魁就把何释叫走了,她是从我房里把何释叫出去的,所以转身前狠狠剜了我一眼。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有点心虚,前日里还说何释开阔了眼界就不会再看得上我,转头就把人家的儿子拐跑了。

  唉,喜欢这东西太玄了,可能就那么一瞬间的事情,人的主意就变了,谁都拿不准。

  我无聊,下楼翻着账本算账,偶尔回应一两句客人的打趣,从清晨到晌午,从中午吃什么想到婚宴吃什么,何释一直没回来。

  我止不住腹诽,那老花魁,该他上心的时候见不着人,现在何释长大甚至于建功立业了,她倒想起来自己是母亲了。

  唉,从何释出生到现在,老花魁拢共算做过半年母亲,何释十一那年,我陪小杨去江南做生意,给了老花魁一箱首饰,让她帮忙照看何释。

  好笑不好笑,请母亲照顾孩子,竟然要请求加利诱。

  但那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从江南回来以后,何释已经算得上面黄肌瘦,大腿上多了一道横亘的疤,显然是没受到好待遇。

  那么小的孩子,那么狠心的母亲,那么长一条疤痕,像是要生生把大腿切开。

  自那往后,我再不敢把他托付给谁。

  所以,于我而言,让何释和老花魁待在一起,担心程度不亚于送他去剿匪乱。

  不行,我得找个由头去看看。

  民以食为天,天大的事也大不过吃饭,现在太阳正当头,我得去叫何释过来吃中午饭啊!

  想到这儿,我赶紧反扣账本往后院跑过去。

  路过几桌客人:

  “孟老板!匆匆地干嘛去?”

  “嗐,还用说?肯定是会情郎去咯!”

  我也丢了羞臊,回头笑说:“是啊,会情郎去,怎么,不准吗?”

  说完我扭正了头继续跑,却猝不及防撞上一堵墙,还像是包了软布的墙,撞得我鼻腔酸涩,头脑发懵。

  什么东西,九月楼什么时候买新隔断了?抬头一看,好嘛,哪里是死物,这分明是我的情郎。

  情郎问我:“你去会谁?”

  我的羞臊还没被捡回来,继续笑着,“你,我的小情郎。”

  我摸透了他的脾性,我越羞他越起劲儿,若我坦荡起来,他反倒是拿我没辙的。

  这不,太阳都晒不红的白脸皮,叫我给染成梅花了。

  楼下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拽着他往楼上走,客人们就爱看这些热闹,起哄调笑的话从来缺不了,我就全当是祝福了。

  楼上,卧房。

  我把他按坐在榻上,“怎么样?你娘跟你说什么了?”

  原本羞赧的脸色马上冷了下来,他把我拉近了,贴在我身上,“她不让我娶你,说我若执意如此,她便不认我这个儿子了。”

  从何释对我的态度来看,他是个孝顺的孩子,这对他来说,应该算令人为难的重话了吧,他还会坚持娶我吗?

  他:“说的像她认过我似的。”

  啊这...看来也不是那么孝顺。

  他仰起头来看我,他总爱这么看我。或许是他也知道,比起仰视高大的他,我还是更喜欢能抱在怀里的阿释。

  但也只是喜欢和更喜欢一点点的区别。

  他:“我不在乎她认不认我,知忆不要不认我就好。”

  说完他又低下头,臂弯锁着我的腰,脸颊蹭着我的前胸,险些要把衣襟蹭开,小孩儿撒娇已然成了猛男撒娇,我有点承受不来。

  拍着他的头,“我当然认你啊,我不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认你了?”

  他抚摸着我腰封上布料的纹理,“你认我是你的什么?”

  我:“......。”

  明白了,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他怕不是想听我叫他一声夫君。情郎我都叫了,怎么还这么不知足呢?

  商人从不做赔钱的买卖,更何况这称呼如此羞耻,我捏着他的后颈,“那你先叫我一声,礼尚往来。”

  他顿了顿,就在我以为是不好意思的时候,他却利落开口。

  “娘子。”

  好像有哪里不对,我要他叫的是夫君、相公,本来是想占他便宜的,现在怎么变成被占便宜了?这买卖亏本啊!

  他这个奸商,仍旧贪得无厌,“夫人,爱妻,知忆要哪个?”

  “你真是出去一趟长本事了,说话越来越没把门儿!”我惩罚似的稍微使力捏了他的后颈,他闷哼一声,整个人的重量乍然扑在了我身上,压得我往后踉跄了几步。

  我这也没用力啊,难道后颈在战场上受伤了?我担心,掀开他的后衣领看了看,哦,我忘了,乾元后颈是有腺体的。

  “疼啊?对不住,孟哥没有腺体,一时忘了——”

  “不是疼。”

  他再一次抬起头来,盯着我,眼角血丝明显,呼吸也变得深重,眼神里多了些什么,炽热,又内隐。

  我知道那是什么,但还没做好准备接受,作势欲躲。

  他不让,把我捞回去,“你别怕,我们还没成亲呢。”

  我觉得丢面子,“谁、谁怕了!”

  “不怕的话,知忆亲亲我吧。”

  得,又掉圈套里了。

  他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后背,“知忆你知道吗?我怕,一直都是我主动,有时候我便想着,想来知忆是不喜欢我的,可怜我罢了。”

  我:“......。”他要是这么想的才怪了,真怕我不喜欢,哪能那么大胆放肆,说亲就亲,说抱就抱。

  但他总能这样,轻描淡写地把我掌控住,即使我知道他的话里没几分实际的委屈,也仍旧很受用,一直疼他,纵他,喜欢他。

  我俯身落吻,任他得寸进尺,攻城略地。

  吻毕,我摩挲着他的眼下,“不怕,这辈子是没办法了,下辈子,我们要是还有这缘分,你一定记得,等着我先说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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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现代的小何,一直在等孟哥实现他的诺言,先说喜欢。

  他知道孟哥忘了,但他痴,守着,相信终有一天,都会被想起来的。

  主角名字都来自于诗句:

  不知忆我因何事,

  昨夜三更梦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