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离离
良夜温存, 短暂。
天光渗进窗帘,漫一抹在少女白皙轻透的眼皮上,很快, 眼皮微动,霓月缓缓睁眼, 发现自己依旧是被他抱在怀里,后背贴在他炽热胸口,肌肤相亲。
被窝里存在两人的温度。
耳后徐徐传来他的嗓音,微哑, 带着晨音独有的性感:“……醒了?”
霓月想转个身面对他, 却明显感觉到他的不对劲, 她一下僵住身子,又听他说:“你最好别动。”
她果然没有再动。
一只大手搭在她腰上, 力道松缓, 指尖温柔地捏了下:“你腰上的肉好软,月亮。”
霓月嗔道:“胡说,我腰上没有肉。”
他在她耳边低低地笑:“没有肉,全是骨头。”
霓月:“……”
又赖了会床,霓月猛地想到一件事,蹭地从他怀里坐下来, 云则半起身, 手肘撑在床面,托着腮问她怎么了。
霓月微咬一下唇, 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声说:“我是不是要去买药吃。”
云则立马起床:“我去给你买。”
他没有这方面经验,完全没考虑到注意事项, 然后接着保证:“之前没准备, 以后不会让你吃药了。”
霓月脸上有点燥热, 摸摸鼻子嗯一声。
半小时后,云则提着个黑色塑料袋回家,袋里有避孕药还有两盒别的东西,霓月更加不好意思,只当没看见。
吃完药,云则在厨房里准备早餐,霓月洗个了澡后到厨房找他:“吃什么?”
“抄手。”
“我的要加醋哦。”她说。
云则手里正拿着一瓶醋,唇角笑意浅浅:“知道,加过了。”
他不可能忘记她的口味和喜好。
白滚滚的抄手在沸水里翻滚着,热气往上冒,霓月站在灶台前和他聊天,小小的一间厨房里,布满人间烟火气。
纯在闲聊,聊一些漫无边际,大刀阔斧的东西,聊两人遥远的以后,她说,以后想住在可以看见江水的房子里,再养一只狗,每天下班回家一起做饭、出门散步遛狗。
要两个人一起做很多事情。
云则拿起漏勺,往碗里面舀抄手,认真地问:“想养什么狗?”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霓月和他开玩笑:“养一只和你一样聪明的狗。”
云则听得低笑,眼角微眯,摇摇头无奈地说:“那可能没有这样的狗。”
她笑骂他自恋,他说才没有,语气却是满满的宠溺。
一碗加醋的抄手递到她手边:“端稳,小心烫。”
“好。”
霓月正要接过,他却倏地将碗收回去:“算了,我给你端,你出来吃。”
霓月唇角忍不住翘起,转脚跟上他的步伐。
三天后,云则在清早就带她出门,说要去一个地方,霓月一路上问好几遍去哪里,他都不肯说,神神叨叨的。
的士停在北城江景房区。
然后,云则就那么云淡风轻地告诉她,他在这里买了一栋房子,观江景的绝佳位置,推开窗就能看到明江。
“两千多万?”
霓月眼睛瞪得如牛铃,声音微微斜上去,“你疯了吧,两千多万的房子说买就买?”
云则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嗓音低懒:“没疯,正常得很。”
如他所说,的确是观江景绝佳的房,三层复式别墅,主卧推开窗时,迎面吹来的江风清冽而寒,卷进肺里的每一个角落,霓月感慨道:“好漂亮啊!”
明江的水四季常绿,绿水长流。
云则来到她旁边,手臂搭在阳台白色护栏上,眼里是她明媚侧脸:“以后养条边牧怎么样?”
“边牧?”
“嗯。”他薄唇含着笑,笑意耀眼,“我查了下资料,狗类里边牧最聪明,和我最贴近。”
长卷的发被江风扬得凌乱,弥散在霓月漂亮一张脸上,她回头看他一眼,噗嗤一声笑出来:“我随口一说的,你还当真。”
她没想到,随口说的一句话他都会放在心上。
云则没应,只勾唇笑了笑。
江景房可以随时入住,装修精美,家居用品一应俱全,买房时,云则听中介说,前主人好像犯了事儿,火急火燎地卖房处理财产准备跑路,他也算是捡了个漏,不然正常市场价还得多出最少三百万。
两人商量着回去和老霓说一声,收拾东西直接搬过来住,离开那个连电梯都没有的破旧小区。
坐出租车回去的时候,霓月犯困,软绵绵地靠在云则肩膀上,挽着他的手臂打盹。
经过上千米长的跨江大桥时,霓月惺忪地睁眼,扫一眼车窗外静止不动的车辆:“车怎么不走了。”
司机说:“前边儿有个年轻姑娘要跳桥,为那男的打过三个孩子,钱也全花了出去,结果被甩了,现在消防员在可劲做思想工作呢。”
跳桥自杀。
霓月看一眼桥下湛绿色的明江,冬天的江水得多冷啊,她不理解:“真的有人愿意为了爱而死吗?”
根本不值得啊。
谁料,云则肩膀微微一动,他转过脸看她,长睫低垂,眸子漆黑深邃,语气格外认真地低低道:“怎么没有呢?”
……好吧。
在这件事上,她和他似乎三观不合。
堵车大半小时后,车内空调吹久了也觉得闷,霓月开窗透透气,窗刚开出一条缝,她就听到前方传来很多人的尖叫。
那个年轻的姑娘还是跳了下去。
霓月不禁想到那首在12年火遍大江南北的《江南》,里面有一句歌词:还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
原来真的有人会选择殉情,为爱而亡。
那天回去后霓月的心情不太好,云则却在心里暗慨,幸好没让她亲眼看到那个姑娘跳江,否则她的心情会更不好。
晚上,云则帮她吹头发,发现她心情还是不太好,便一边吹一边问:“等下看一部喜剧电影?”
“好。”
他每次都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陪她看电影,逗她开心。
微凉的指在她脖颈间撩起头发,云则摸到一根凉凉的东西,他低眼:“你什么时候买的项链?”
霓月从睡裙的领口里取出那根项链,扭头带着笑望他:“好看吗?”
他定睛一看。
那是一条十字架吊坠的项链,吊坠上没有镶钻,极简的风格,甚至看不出材质。
“还行。”他说了句。
霓月将十字架项链放回领口里,嘟囔一句:“我觉得好看。”
他笑着嗯一声,顺着她的话说好看。
头发太长太多,半天都吹不干,霓月看一眼手机时间,23点11分,她问:“好晚了,明天再看电影吧。”
“好,听你的。”他说。
或许是为逗她开心,云则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出了趟门,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个纸箱,同时还拎着一大堆东西。
霓月给他开门,眼睛微瞪:“你这都买的什么呀?”
话音刚落,一颗毛乎乎的小狗脑袋从纸箱里顶出来——两个多月大的小边牧,眼睛和耳朵是黑毛色,嘴巴是白色的,胖嘟嘟的一只,看着特别可爱。
小边牧吐着舌头喘着气,尾巴摇得欢畅,亲昵地霓月手背上舔了下,再奶声奶气地汪汪两声。
霓月的心都要化了,喜欢得不得了,把小狗从箱子里拎出来,抱在怀里亲了两大口:“好可爱啊。”
可爱归可爱,但是养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最值得考虑的就是两个人都去读大学后,狗怎么办?
云则给的回答是带着狗一起去。
“一起?”
“带着狗上学?”
“狗不能去学校吧?”
霓月一连三问,疑惑重多,可也还是抱着怀里的小边牧没撒手,然后听到云则说:“我不会住宿舍的,不习惯,我会在外面租房子住,所以可以带着狗。”
这个建议得到霓月认可,她很开心,并且表示大学她也不住宿舍,要和他住在一起。
霓月给小边牧取了个名字——离离。
他故意鼻边音不分地逗她:“……霓霓?”
气得霓月又拧他胳膊。
性质很恶劣,和故意叫错她的名字一样恶劣。
两天后,云则带着霓月还有离离,搬进那套漂亮的江景别墅里,老霓没有一起,说什么那个地方外出钓鱼太远太麻烦,他还是一个人住老房子自由自在些。
搬家的路上,云则恍惚觉得好久没有和老霓一起钓鱼了,也有好一阵子没见过老霓了。
入住新家很愉快。
霓月兴奋地查看每一个房间,在客厅里小跑着,离离就是个小跟屁狗,她往哪儿跑,它就往哪儿跑,汪汪汪地追在脚后跟叫。
像是提前进入婚后生活似的,美好得近乎虚幻。
离离一天吃三顿,每顿都满满一碗狗粮,一周洗一次澡,洗澡的地方就在附近的宠物店,两人会一起送离离洗澡,每天遛狗也是一起,不过一般绳子都在他手里,她负责挽着他的胳膊散步。
小狗生长速度惊人,几乎每天看着都会大一点,云则手机里存着很多她和狗的照片——她蹲在离离面前喂零食,教离离握手爬下转圈等等,她带着离离在阳光下的草地奔跑。
不止有照片,还有录音。
有一次霓月在浴室里洗澡,在哼唱《光辉岁月》,粤语唱得稀碎,一点都不标准,好在调子还是准的,清糯的声线听着很甜。
他录了一分钟的音,设为了手机铃声。
当一个推销电话打来,他的手机铃响,霓月坐在旁边听到自己唱歌的声音时,吓了一跳,后来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便满屋子追着云则打。
她在闹,他就在笑,没穿假肢的时候轻易被她扑倒,穿假肢的时候也会假意不敌,再次被推到。
晚上23点11分,云则接到宋嘉阁的电话,他站在阳台上望着江水,听宋嘉阁讲不日即将回国。
“你不是五年后毕业才回国吗?”
宋嘉阁还是一如既往混不吝的态度,吊儿郎当地才笑着回:“我想你了行不行?”
云则轻懒地笑一声,回他:“滚一边儿去。”
眼前有一只飞鸟掠过,黄喙黑翅,后颈白点。
又是一只野鸽子。
日子就在离离飞速的长大中,和霓月的欢声笑语中过去,一转眼暑假就要结束,两人开始准备去大学要带的东西——笔记本电脑,衣物,军训时要用到的防晒霜等等杂物。
听说宋嘉阁要回国,霓月也很开心:“让他来家里玩呀。”
他躺在她的腿上,他是很喜欢躺在她腿上的,闭着眼很享受的样子,懒懒地嗯一声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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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末,又是一年云则爸妈的忌日,霓月和以前一样陪他去北青墓园,同时也为妈妈带一束白菊。
霓月妈妈旁边多了一座新坟。
云则路过那座坟的时候多看一眼,墓碑上的照片上是一个六岁小女孩,照片很新,边角没有磨损的痕迹,墓也是刚有人扫过的样子,无一根杂草,上面摆放着一束白菊,和一些新鲜的水果。
他心生怜悯,弯腰,送出一束手上的白菊。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