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速度
风铃还在响, 叮铃声清脆悦耳。
很难想象做兼职也能遇到云则,霓月心中再度暗暗感慨,这究竟是怎样的缘分, 奇妙诡谲,有种难言的宿命感, 非要他们相遇才行。
对于那天的记忆,霓月一直在脑海里保存清晰——深蓝色捕梦网的羽毛在轻轻晃动,风铃叮叮响,穿着白色T恤的干净少年, 摆在吧台上的那本Verity, 封皮是绿色的, 他的大手覆在上面,让她有了阅读冲动。
“好的, 请稍等。”
霓月缓过神, 埋头低脸开始在吧台处找借还册,毫无头绪,左摸一下右翻一下都,半天都没找到。
看来这兼职第一天,注定并不顺利。
倏地,一只冷白色的大手伸到霓月眼皮子底下, 她一怔, 就看见他从一堆堆叠的书本中抽出一本青丹色册子,不急不徐摆在她面前后才收回手。
册子封面没有任何字, 等霓月翻开一看,才发现是借还册, 上面一栏分别是序号, 借阅人, 借阅书籍,借阅日期,归还时期,备注。
看来他是这家店的常客。
找到笔,霓月打开笔帽放在一边准备记录,借书的人并不多,借还册也是新的,翻开第一页就有云则的借阅记录,是两个八十九天前借的书。
山水坊的借阅时长是三个月,他是卡着点来还书的,如果再早一天,他都遇不到今天的她。
登记完,霓月把书收进吧台内,准备一会拿去归位放好。
还完书的云则并没有离开,而是径直抬脚往里面走,在小说区的书架前驻足,挑了一本悬疑小说后,到阅读区的沙发上坐下开始阅读。
霓月所在的吧台,只能看到他宽宽的肩膀,蓬松清爽的头发,旁边就是落地窗,光线明亮又不被太阳直晒,适合阅读的绝佳位置。
继续蹲在吧台里收拾杂物,霓月把东西全部清理干净,无用的全部扔掉,然后做了除尘工作,有点累,但是好在书屋里空调的冷气充沛,干活也不会觉得热。
得闲后,霓月才有空细细打量观察这间书屋。
采用积层复合实木书架,附有小钢梯方便取放书籍,墙壁上钉着树形书架,枝桠般蜿蜒曲折,上面摆放着封皮漂亮的书和精致摆件,防腐的樟子松地板,颜色光亮,天花板上全是白色鹅卵石吸顶灯,看得出来在装修方面,老板花了不少钱。
有专门的阅读休息区,在书屋的一侧角落,两张白色大理石茶几,四条质量上乘的灰色布艺转角沙发,数个靠枕,还有两张空调薄毯搭在沙发扶手上。
总的来说,环境优美,设施舒适。
歇了会儿,霓月把那本Verity拿到英文小说区放好,路过阅读区时瞄了一眼,发现他阅读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三秒翻一页,眼球快速跳动。
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中午饭点到,霓月坐在吧台里拿着手机看外卖,她不能离店,老板说中饭和晚饭都只能点外卖在店里吃。
外卖眼花缭乱,不知道吃什么。
考虑到价钱,霓月不敢点贵的,只选了一份十块钱的蛋炒饭,送泡菜。
下单的时候自动定位,需要手动填门牌号,霓月站起来走出吧台,推开玻璃门到外面看门牌号,99号。
南抵路99号山水坊。
热气食人,看完门牌号,霓月赶紧拉开玻璃门进到书屋里,回吧台的时候留意到还在阅读区的云则。
那次微信的事情还没好好道歉。
抿抿唇,霓月脚尖一转,朝着阅读区的方向走去,她走到沙发里,拿着手机停在他和茶几中间,轻轻问:“午饭时间到了,我顺便帮你也点一份,你吃炒饭吗?”
翻动书页的手指一顿,云则没抬头,眸光微微凝住,声音冷淡:“不用。”
“哦。”
霓月自讨没趣,转身走两步,又折回去,平静道:“随意把你微信给别人,真的对不起,我们没必要像仇人一样,云则。”
这是第二次道歉,上次是在卫检部。
云则不为所动,脸上连一丝情绪都没有,他目光依旧停在书页上,或许是某一行,或许是某一个字,眼球却停止跳动,也没有翻页。
“无所谓。”他说。
“那你要怎么样才肯接受我的道歉?”
似乎觉得好笑,云则终于舍得抬头,单手合上书本,把书啪地一下扔在茶几上,眉梢一扬,目光玩味:“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道歉,难道我的原谅对你来说很重要?”
重要与否的回答都不恰当。
沉默片刻,霓月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一动,紧了些,她却依旧冷静,徐徐说:“我只是觉得我们这样没必要。”
“谁跟你是我们?”
“……”
他说话句句带刺,怼得人不知道怎么回答,霓月不想跟他吵架,顺着他的话说:“行,不是我们。”
云则眉头不经意一皱,转瞬展平:“别来烦我。”
人得知趣。
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霓月要是还再继续说就真的没意思,尊重他人决定,保持距离,不再打扰。
她回到吧台,给自己点了份蛋炒饭。
那时候,霓月根本不懂为什么云则会那么生气,两次道歉都给她冷冷甩脸,言语带刺,拒人千里外,一副老死不相外来的架势。
后来的她才知道,她认为是不过道个歉就能解决的小错,却折损少年一颗高傲的心,当自尊被敲打,滋生出的冷漠才最伤人。
午后的时光慵懒惬意,使人容易昏昏欲睡,霓月周身懒洋洋,店里除了云则外没有别的客人,老板说中午没人可以小睡会。
她趴在吧台里小憩半小时,醒来时阅读区空荡荡,没了人影。
门口风铃却在叮叮脆响。
-
第二天,云则来了。
第三天,云则又来。
……
他每天都来,暑假似乎除去泡书屋,没有别的安排。
只不过每天来的时间不一样,有时候很早,开门就来,她连卫生都还没做,他就已经挑了一本书在阅读区沙发上坐下了,还是老位置,靠窗,背对吧台,背对她。
连续几天后,她发现规律,他要是上午来就是骑单车,那会还不算太热,要是中午或者下午来就没骑单车,估计是坐公交或者打车。
他要是骑单车来,那她坐在吧台里就能听见自行车链条声,脚架被放下的支撑声,紧随其后就是门被拉开时的风铃声。
她闲得无聊时甚至会去计算这个过程的时间,从链条声到脚架声再到风铃声,玻璃门被人从外面拉开,他的身影出现,总共十八秒,每次都不多不少刚刚好。
当然,依旧对她冷漠,像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连认识的校友关系都算不上,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兼职店员,他是每天都会到店里来的客人,仅此而已。
书屋供给饮料茶水,他每次都会点绿茶,二十块,无限续杯,不会换别的,她给他泡好茶,端过去:“客人,您的茶。”
她叫他客人,还用敬语。
云则没什么反应,眼睑都懒得抬一下,只淡淡回她一句谢谢,一如既往的疏离冷漠。
霓月现在已经熟悉来回路线,听老霓的话,晚上回家骑车时只在亮处,不去暗的小路。
这天下班后,霓月没在山水坊附近找到共享单车,她只好先步行,去广场周围找单车。
山水坊在一条青石板巷子里,文艺气息浓郁的一条街,除了书店,还有陶艺店,手工饰品作坊,吉他店等等,还有几家清吧,也是,诗意人生怎么能没有酒呢。
天鱼广场是她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那里有百货大楼,繁盛热闹,晚上九点多她骑车经过,发现依旧会有很多人。
天鱼广场的路边就停车两排整共享单车。
在拿着手机准备扫码时,霓月突然被人重重拉住胳膊,她受惊回头,看见一张完全陌生的脸,一个瘦高的中年男人,头发稀少脸色蜡黄,驼背,小腿外扩。
“你干嘛?”
霓月皱眉冷问,想抽手时却发现胳膊被男子握得更紧,男子哭丧着脸对她说:“女儿,跟我回去吧。”
“谁是你女儿啊!”
霓月有些急了,抽胳膊的力气变大,愤然挣扎却是在无用功,眼前男子看着瘦,实际上力气却不小,牢牢抓住她不放,嘴里不停念叨:“跟我回去吧……女儿,好女儿!”
开始被用力拉扯。
霓月身形不稳,直接被拉动一大步距离,她想到那些拐卖少女的社会新闻,被贩卖到大山里,给一些不认识字的粗鲁山野男人生好几个孩子。
周围人来人往。
“我不认识这个人!”霓月开始放声尖叫,身体后仰抗拒着,疯狂挣扎想要脱困,“帮帮我——!我不认识他!”
路人欲动,想要上前阻拦。
谁知道,男子蜡黄色的脸上竟然已经全是泪水,冲她撕心裂肺地吼:“你妈在医院马上就要死了!想见你最后一面这么难吗!你还要叛逆到什么时候啊!“
想要上前的路人直接停住,脸上冲她露出鄙夷神色。
“不,不是这样的……”她摇头解释。
没有人愿意相信她,甚至还有路过的人对她进行说教:“最后一面还是要去见的,不然实在是太不孝了。”
身体被訇然一拽,她踉跄地朝前,被迫跟随男子的步伐。
胳膊处被拉拽的位置钝痛无比,火辣辣的,霓月绝望地尖叫,声音开始嘶哑:“你不是我爸爸!我妈早就死了!”
“不准说胡话,走,快和我去医院!”
“……”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矫捷高大的身影拨开围观人群冲进来,动作快到模糊,甚至没有任何人反应过来,他已经撞进所有人视线里。——恣意耀阳的少年,白T黑裤,身高腿长,长得很俊朗,只是有一双看着过于冷漠的眼。
另一只手臂霍地一紧,霓月感受到另一个人的温度,微凉,掌心温热,紧跟着她就感觉被迫往前的阻力顷刻间消失,取而代之是另外一种强安全感的力量。
她被身后人重重往回一拉。
纤瘦后背撞进炙热结实的胸膛里,淡淡柑橘香包裹住她,握着她手臂的那只大手愈发收紧,似乎带着一种愤怒的紧道感,头顶上方落下熟悉的清冷嗓音:
“她爸爸是我们的老师,你是谁?”
云则,是云则的声音啊……霓月神经一松,惊魂未定地微微张嘴喘着气。
问完话,没给男子回答的时间,云则直接重重反手扇在那男子握着霓月胳膊的手上面:“把你的手松开。”
蜡黄脸色的男子神情一滞,心虚地上下扫云则一眼,支吾两声,然后直接转身开跑,逃命般的速度,撞倒一整排单车,噼里啪啦一阵刺耳的杂响。
云则松开她的手臂,轻轻拍了她的肩膀一下,低低说:“在这里等我。”
话意里似乎有安抚的味道,她不太确定,只点了点头。
以她为起跑线,他像是箭一般射出去像疾驰而出的机车,身形灵活,长腿轻而易举避过倒在地上的那些凌乱单车。
少年奔跑的背影映进霓月盈盈水光的眼里,让她不禁想到省运会那日的场景,他似乎也是这样的速度,也是这样的引人注目。
那次是在百日,这次是在黑夜。
那次是为夺冠,这次是为了她。
有路人猛地惊醒般啊一声,重重拍一巴掌,扬声说:“我说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啊,那个是六月份省运会的百米赛短跑冠军啊!”
今时今夜——
云则奔跑的速度让路人咋舌。
可这样的速度却不是为了比赛。
作者有话说:
抱歉,晚了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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