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权召集两院或任何一院开会。如遇两院对休会时间有意见分歧时,他可使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间。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负责使法律切实执行,并委任共和国地所有官员。
第四款..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免职。
第
第一款<.和全国人大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官如行为端正,有权继续任职,并应在规定地时间得到服务报酬,此项报酬在他们继续任职期间不得减少。
第二款.括:由于本宪法、共和国法律和根据共和国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而产生的一切普通法地和衡平法的案件;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关于海事法和海事管辖权的一切案件;共和国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两个或两个以上省之间的诉讼;一省和他省公民之间的诉讼;不同省公民之间的诉讼;同省公民之间对不同省让与土地的所有权地诉讼;一省或其公民同外国或外国公民或国民之间的诉讼。
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以及一省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最高法院具有第一审管辖权。对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不论法律方面还是事实方面,最高法院具有上诉审管辖权。但须依照全国人大所规定的例外和规章。
除弹劾案外,一切犯罪由陪审团审判;此种审判应在犯罪发生地省内举行;但如犯罪不发生在任何一省之内,审判应在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的一个或几个地点举行。
第三款予其敌人以帮助和鼓励。无论何人,除根据两个证人对同一明显行为的作证或本人在公开法庭上地供认,不得被定为叛国罪。
全国人大有权宣告对叛国罪的惩罚。
第
第一款.分信任和尊重。全国人大得以一般法律规定这类法律、案卷和司法程序如何证明和具有的效力。
第二款
在任何一省被控告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他罪行的人,逃脱法网而在他省被寻获时。应根据他所逃出之省行政当局地要求将他交出,以便解送到对犯罪行为有管辖权的省。
根据一省法律须在该省服劳役或劳动的人,如逃往他省,不得因他省的法律或规章而免除此种劳役或劳动。而应根据有权得到此劳役或劳动之当事人的要求将他交出。
第三款管辖范围内组成或建立新省;未经有关省议会和全国人大的同意,也不得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省或几个省的一部分组成新省。
全国人大对于属于共和国的领土或其他财产,有权处置和制定一切必要的条例和规章。对本宪法条文不得作有损于共和国或任何一省的任何权利的解释。
第四款并应省议会或省行政长官(在省议会+的请求平定内乱。
第
全国人大在两院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根据各省三分之二省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不论哪种方式提出的修正案,经各省四分之三省议会或四分之三省制宪会议的批准,即实际成为本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效力;采用哪种批准方式,得由全国人大提出建议。但在一千八百零八年以前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和第四项;任何一省,不经其同意,不得被剥夺它在全国人大的平等投票权。
第
本宪法采用前订立的一切债务和承担的一切义务,对于实行本宪法的共和国同邦联时期一样有效。
本宪法和依本宪法所制定的共和国法律,以及根据共和国的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省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即使省的宪法和法律中有与之相抵触的内容。
上述全国人大议员和人大议员,各省省议会议员,以及共和国和各省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应宣誓或作代誓宣言拥护本宪法;但决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共和国属下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这个宪法,放弃了一个强有力的皇帝角色,而是改用了一个权力被大大削弱的总统,将大部分权力下放到了省人大,只保留了军权,大大的缓解了南方各省的猜疑之心,云南,贵州等地立刻开始响应,拥护新宪法,本来就不是很一致的南方联盟出现了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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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一统江山卷 第十节 怀大志千金买神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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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还不是最终打动南方各省大员的最终武器,北中国的特点出发,正确地制定并实行了对南中国的以和平赎买、从宽照顾为核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保证了对中国和平统一的顺利进行。
一份和平赎买协议书出现在南方各省实际控制者面前
北中国出资,购买南中国各省,购买金额有以下几个部分决定
基本补助款一百万元(这些不分省份)
经济补助款按照1898年各省财政总
经济利息,以后二十年间,每年给与1898本省财政总收入的5%,如果直接受益人过世,则由其指定继承人继续接受。
(二)
在各省大员清产核资中,执行“从宽从了”的方针
对各省大员进行清产核资是实行统一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宽”,就是对清产核资中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凡是可以从宽处理的即要从宽处理。“从了”,就是对于各省原有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敌国财产、对公欠款、抽走的资金和呆滞物资在内,根据从宽的方针,一概以呆账坏账处理。
在福利待遇上,执行宽大政策
1.~%至6%。基本原则为5%,
2.<<.解决。在福利待遇上,规定:各省核定资财的时候。本人股金在200元以下地,一概减免审核;本人股金在超过了200元但是没有达到500的。核,两广两江两湖三总督地待遇可以适当放宽,以一次性不超过2000为限。
在人事安排上实行“量才使用,适当照顾”,采取包下来的政策
对统一以后的几十万原南中国官吏,采取“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尽量发挥他们的才能。老弱病残的人员作了适当安排。
新的人事安排后,要求北中国新派人员,充分认识和估计南方人员地积极作用,要尊重南方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意见。
此项草案很快得到了响应,很快的两广总督将审核草稿提交给赵刚,行文语气俨然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