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4 章(1 / 1)

快穿之我只想咸鱼 夏目清音 2000 汉字|6 英文 字 2个月前

了吗?”

“啊?还给谁了?”

“我怎么知道?不过那段时间你表现得跟早恋似的,问你话你还凶我——小枫,现在能说实话了吧?你那个小对象到底是谁啊?”

封凛凛晕了。

她也想知道啊!

那戒指八成就是找到那人的关键道具,只是,这事儿在苦主脑袋里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温白宇拿胳膊肘拐了她一下,笑得很奸诈:“现在还害羞?你婚都离啦!”

“……”

妹妹离婚至于这么欢欣鼓舞兴高采烈吗?

“那个,哥,你先冷静一下,”封凛凛按住温白宇,“你好好想想那戒指长什么样。”

温白宇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据实相告了:“小枫啊,这可是你让我说的啊。”

这么说就是这家伙早看过了,还在这里装不知道。

“嗯,我现在很着急。”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温白宇信以为真,就把那戒指的形貌给描述出来了。

“那个戒指不知道是银还是铂金,款式很朴素,也没有什么镶嵌,指环里面还刻了字。”

“什么字?”封凛凛急得都要上火了,温白宇还说话大喘气。

“是一个英文名字,艾德格。”

听到这个名字,封凛凛一愣。

弄半天那个身影是歪果仁么?

哦谢特,地球这么大,恐怕夜时涧死了化成灰,她也找不到那个人。

温白宇见她一下子泄了气,不明所以:“所以这到底是谁的戒指?”

封凛凛有气无力的摆摆手:“我……我得歇歇。”

她犯了难。

系统先她一步跑路,夜时涧又时日无多,这可怎么办?

愁死人了。

她无精打采的回了医院。

夜时涧经过上午那么一犯病,吃药打针现在还没醒。

封凛凛站在病房外,担忧的看着他。

她已经给侦探社打了电话,让他们去查戒指的来历。

她真的想不到办法。

守到晚上,夜时涧终于醒了。

他比上午又憔悴了不少,初见时年轻饱满的脸颊微微凹陷下去,看得封凛凛一阵心疼。

她在外调整了一下情绪,带笑进门:“夜总。”

夜时涧也不知在想什么,被她打断,也是微微一笑:“小枫。”

轻轻的两个字,如千钧一般捶在她心上。

她摸摸他的头:“有点热啊。”

“你手太凉了,是不是出去吹风了?”

“这你都知道。”封凛凛搬着凳子坐在他身边,“你可快点好起来吧,外界传你生病之后,aut的行情很不好呢。”

夜时涧说:“原本aut好不好也是无所谓的。”

封凛凛忍不住捶了他一下:“太不负责任了吧?多少人要靠你吃饭呢!”

“就算没有我,他们也会另外找到出路。”

“你可真狠心啊。”

“只要你没事就好。”

“嗯?”

夜时涧摇头:“没什么……你好像不高兴。”

事已至此,封凛凛也不想隐瞒他了:“我想救你,但必须找到一个人。”

“谁?”

“艾德格。”

“为什么找他?”

“说实话我也不认得,我以前捡到了他的戒指,之后有关他的记忆就变得模糊起来。只要能找到他,我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你别笑啊,很灵的!”

“好,不笑。”夜时涧定定神色,“你不认得他,怎么找他?”

“我只知道他有一枚戒指,不知道是银还是铂金,款式简单,内壁有刻名字——哎对了对了,应该就像你手上的那样……”

说着说着,封凛凛愣住了。

她发现夜时涧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很柔软。

一个猜测油然而生。

她抓着他的手,把戒指从他手上取下来。

他没有反抗,很顺从。

封凛凛对着光转了转戒指,而后心里“咚”的一声。

她看到了戒指内壁的刻字——

艾德格。

她看着夜时涧,心乱如麻:“你……”

她的目标,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可是……

“你早知道是我,为什么不说!”

夜时涧的目光温柔缱绻:“是我错过你了,你已经结婚,我怎么能破坏你的家庭。”

“那你也不能瞒着我啊!”

“原本就是我对你一见钟情,如果你不爱我,我的存在只会让你烦恼。”

封凛凛气得想咬人:“现在呢!现在我已经离婚了!你还是没打算说!”

“说出来,也不能改变什么……”夜时涧慢慢握住她的手,“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可是你又让我看到了这个戒指!夜时涧!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夜时涧苦笑:“如果我还有时间,我愿意一直陪着你,直到你想出来。但是现在……就这么死了,我也不甘心。”

230 孽爱尽头(完)

说起来,这是十年前的故事了。

奇妙的缘分相遇,老套的英雄救美。

查出脑瘤之后,夜时涧颓丧离家,浑浑噩噩来到金城,正好遇到一群小混混在打劫一个放学的女孩子。

那女孩子虽然声色俱厉,但色厉内荏,大概没见过这样的情况,吓得发抖。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人都走过去了,却在无意中见到几个穿同样校服的女孩。

一个大姐模样的女生说道:“哼,早就看不惯温小枫那副大小姐的德行了!”

狗腿子附和:“正好让大松他们给她点教训!”

胆小的也开了口:“我们这样对她,万一被温家发现怎么办?”

大姐说:“她还能查到我们头上不成?”

几个女孩子捧着果汁走远。

夜时涧停下脚步,折了回去。

他拳脚功夫不行,但是心里烦闷,打人的时候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这群倒霉小混混只是想占点便宜,没想跟人拼命,见夜时涧动真格儿,而且穿的非富即贵,不敢与之争锋,只能狼狈的逃走了。

温小枫躲在角落里不敢抬头,他也没想邀功,就那么带着一身伤走出去了。

回去以后,夜时涧才发现,自己挂在脖子里的戒指不见了。

那是已经去世的母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就算死,他也得把戒指找回来。

他也不知道戒指是被谁拿走的,当时心情不好,正在跟父亲闹,不想花他的钱,他就自己去找。

也没费多大周折,他一周后就找到温小枫了。

实际上是温小枫自己跑来巷子的,她对被打劫的事还心有余悸,看到他倒是很高兴,从自己脖子上解下了一根细细的金链子,上面坠着他的戒指。

“这个还给你……还有上回,谢谢你。”

他接了戒指,要把链子还给她:“多谢你把它送回来。”

“链子不用给我了,你戴着吧,你的那根不是断掉了吗?”

“……好。”

“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夜时涧。”

“啊,我叫……”

“小枫嘛,名牌有写。”

温小枫红了脸:“我回去了。”

走没两步又转身:“我在学校没见过你,你不是金城人吧?”

“不是。”

“那我们以后还能再见面吗?”

夜时涧一笑:“你想见我?”

“……想。”

刚刚认识的姑娘,只一句话,就戳到了他的心里头。

他突然就不想死了。

他说:“那以后还可以见面。”

两人高高兴兴的分手了。

但是,就在温小枫回去的路上,她被那几个怀恨在心的小混混打了闷棍。

这一棍打得巧妙,伤到了她的大脑。

别的功能都没有受到影响,她只是记不起那少年的脸了。

这件事成了她的心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