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章(1 / 1)

快穿之我只想咸鱼 夏目清音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喝高了,一点意识都没有,被洗白白送回来,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封凛凛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想把他丢地铺上,又怕他秋后算账。

最后,她只好委屈自己一下,跟他一起睡在床上。

熄了灯,刘怀瑾突然翻身抱住她。

封凛凛吓了一跳:“你没醉啊?”

幸好幸好,幸好没把他丢地上。

刘怀瑾收紧手臂,喃喃的说:“只是喝的有点多……昭颜,以后跟我好好过日子……我等你到十八岁……”

封凛凛掐指一算,要是自己坚持搞事,三年之内应该可以完成任务,于是痛快答应了:“好好好,你等着吧。”

等着老娘好好收拾你。

刘怀瑾把她抱得很紧,然而确实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他感觉自己很君子。

封凛凛感觉被他抱着很热。

但是又不敢动。

洞房花烛夜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次成亲不是倒贴,刘怀瑾对她还挺上心,有事没事就是嘘寒问暖,问长问短。

婚前挺冷淡一男的,婚后变得罗里吧嗦,可能有的人吃这一套,但说实话,爱清净的封凛凛真是有点烦他,感觉他的存在感过于强烈,侵犯到了她的私人空间。

封凛凛靠这笔嫁妆都能吃上十辈子的白米饭红烧肉,不过她牢记自己搞事情的使命,决定写投给新华书局。

的名字就叫:《西游记》。

是的,没错,封凛凛又要从基层开始做起,靠着抄来的,一步一步往上爬了。

只不过,这次她没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起了个笔名:吴承恩。

接下来的情况跟前世一模一样,《西游记》横空出世,迅速俘获了大批男女老少粉丝,京城的新华书局总部派出总书编跟她签长约,封凛凛也没有露面。

她请奉老爹出马签了约。

而奉老爹经过慎重考虑,将这本书的所有盈利,全都写在了京城慈善堂的名下。

奉家人,发光发热,然而分文不取。

134 邪王悍妃(39)

又是一年新春。

戎族在向南周进岁贡的时候,应了南周的要求,把儿子送到南周京城做人质来了。

封凛凛刚听说的时候并不觉得意外。

捕梦王儿子多,送来的肯定是最不受宠的那个。

但是当她听到人质名字的时候,汗毛瞬间就竖起来了。

那个人质名叫——

千重。

是捕梦王与南周女生下的混血儿。

刘怀瑾是在饭桌上告诉她的,说完看着她:“怎么了?你脸色好像不太好。”

封凛凛镇定下来,说道:“在边境时,我好歹也承了捕梦王的情。这个叫千重的孩子,我想见一见,看看他生活上有什么困难。”

刘怀瑾说:“用不着费这个心思,有人会照顾他的衣食起居。”

封凛凛坚持己见:“让我去看看吧。”

刘怀瑾也就点点头,说道:“好,但是我这几天时间都比较紧张,叫护卫陪你去好吗?”

封凛凛求之不得。

然后,她在当天下午来到了软禁人质的府邸。

坐了没一会儿,一个小男孩穿着戎族服饰,迈着小短腿,在下人的带领下走进来了。

封凛凛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心脏再次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给紧紧攥住了。

纠缠两世,化成灰她都认识他!

那张童颜……

分明就是千重的脸!

她见过了他少年的样子,成年的样子。

如今,童年的样子也见到了。

千重这时候是六七岁,个子才到她的腰,长长的头发编成小辫子,垂在那张略显苍白的苹果脸两侧。

他的眼睛很黑,双眼皮的痕迹很深,行过礼后,他撩起眼皮看她,天生的一副多情相,然而眼底带着与年龄不符的不安与迷茫。

千重再次出现在她的世界,之前没有遇到,只是因为刘怀瑾早早的灭了戎族,她才没有跟千重打过照面。

她挤出笑脸,对千重伸手:“你就是千重吗?过来,让我好好看看。”

千重见她态度和气,说话温柔,略略放下心来,乖乖走到封凛凛身边:“王妃娘娘。”

封凛凛本想表现出善意,然而话一出口只体现出了慈祥:“小朋友真可爱,今年几岁了?”

千重说:“六岁。”

“一个人来的吗?”

“还有个仆人陪着我。”

“在这里住的习惯吗?”

千重点头:“习惯,大家对我很好的。”

“那就好。”封凛凛把他往身边拉了拉,“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千重这么有好感,一看到他,就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他。

千重乖巧的说:“这里什么也不缺,多谢王妃娘娘。”

“哎~”封凛凛说道,“我也只比你大九岁而已,不要叫娘娘,叫——姐姐吧!”

千重摇头:“这不好,于理不合。”

封凛凛说:“你要是不叫,我就给你父王打小报告,说你在这里不听话。”

千重很怕捕梦王,一听就蔫了:“姐姐,不要。”

封凛凛又欣慰,又心酸,总感觉自己在欺负小孩儿。

她不能外出太久,要是引起刘怀瑾的怀疑就不好了。

把府邸里的下人叫过来嘱咐一通,让他们好好照顾千重,封凛凛就恋恋不舍的回去了。

回到魏王府,她还惦记着千重。

刘怀瑾回来,看到她魂不守舍的,语气立马不对味了:“你去见那人质了?都跟他说了什么?”

封凛凛回过神,看到他这副酸溜溜的嘴脸,感觉他很小心眼儿:“人质只是个六岁的小孩,我还能跟他说什么?就是让他住在这里不要害怕啊。”

“没别的了?”

“是啊,还让他叫我姐姐,你以为还有什么?”

刘怀瑾松了口气,过去从背后抱着她:“一个小野人而已,不用对他那么客气。”

封凛凛暗暗翻了个白眼。

千重是她的心肝宝贝心头肉,什么小野人!

不过她没把这句话说出口,只说:“你今天回来的早。”

“是啊……”刘怀瑾沉默一会儿说道,“年后我可能要离开京城一段时间。”

“怎么又要出去?太子干的?”

“嗯,他被小人挑拨,把我当成眼中钉,肉中刺。”

这还用得着挑拨?

刘怀瑾本来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好不?

只要干掉大侄子,他和皇位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那你去哪里?什么时候走?要去多久啊?”

刘怀瑾说:“我想带你一起去。”

封凛凛一挑眉:“我就……不去了吧?你也知道,我还得写呢。”

刘怀瑾知道她写文,也知道她把利润全都捐给京城慈善堂,用的是奉相国的名义,而不是魏王妃的名义。

“也好,我也不知道要去多久,你在这里还比较稳定。”

“嗯,到时候我会给你写信的。”

刘怀瑾微笑:“好,我等你。”

这番话说完没多久,刘怀瑾就再次离开京城了。

派遣理由冠冕堂皇,皇帝让他代表皇家去东部战线劳军。

以往这都是钦差大臣的差事,而且刘怀瑾刚刚新婚,就把他派到东部那么远,明显是上头对他有意见嘛!

不过,封凛凛跟刘怀瑾不是一伙儿的,所以他越是被排挤,她就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