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1)

转,舍,离 得了吧 2000 汉字|3 英文 字 2个月前

区里,忽然乌苏身后我们队伍里一位年老的我不认识的面无表情的人突然有了动作。

这个人就在我身前一个的位子,我虽然不能动但看得见。

这个动作似乎也吓了乌苏一跳,周围的路人似乎也有开始尖叫的。

我左眼能看见鬼混,右眼能看见活人。

此刻我专注的用右眼看躺在地上的人,此刻却能看见了。

那个年老的我不认识的人不再跟随乌苏,而是抽动着倒在了地上。

周围的路人都吓了一跳,有的人四散尖叫着跑开。

有的胆子大的再喊:“怎么凭空冒出个死人?”

闹市区管理人员和交通的警察立刻封锁着这里,人群被停止进入和离开。

胆子大的接触地上的死人,却发现死人看得见摸不着。

似乎是有一种灵体状态,而且还在极度缓慢的消散和冒着黑气。

我似乎在哪里见过?我想起了三楼窗檐上的乌鸦和这个一模一样。

我想起了曾经乌苏说她妈妈做过的秘术,我此刻就是中了这种秘术。

所有人都在被排查,我看着原来跟在我们队伍中面无表情的人突然又变回了尸体被大家发现了。

紧接着,乌苏身后又有一个面无表情的人脸上出现了表情。随后抽动着倒在了地上,警察们又发现了一具凭空出现的尸体。

却和刚刚那具一样看得见摸不着,并且四肢同样开始四周季度缓慢的消散并且冒出了黑气。

来了越来越多的警察出现,开始排查现场所有的人。

我能看见乌苏,脸上充满了恐慌。

我想只要给时间,警察们应该能知道谁是凶手。

可惜我可能已经死了,会在不久的将来抽搐着出现随后真正的倒下。

。。。

正当我这么想着,乌苏被一位警察盘查了。

警察要求看行李箱,但被乌苏拒绝了。

三三两两的警察站在了乌苏面前,乌苏手里的行李箱也被警察抢走。

警察们打开了行李箱,我看见我的尸体从里面翻滚出来。

那是一种抽吸的感觉,我从一动不动的视角飞入了地上尸体。

疼痛感漫步全身,我捂住了自己的肩膀大喊道:“好疼。”

我明白我又能动了,原来我的身体被藏在了箱子里。

“女人控制住,立刻叫救护车。”警察喊道。

我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醒来在医院里,王晓美就在我的身边。

“那个女人。”我大喊道。

王晓美说道:“砍伤你的女人?后来失了魂疯疯癫癫的。警察查了一遍,在你爸妈的出租屋内发现的都是死人。你是怎么认识这个人的,太可怕了。”

我摇着脑袋说道:“我不知道,中邪了吧。”

我说着摸了摸眼睛,两只怎么都一样了。

“我的眼睛?”我说道。

老妈在一旁说道:“抢救完之后我们就想顺带帮你把眼睛治了,放心医生和材料都是市里最好的。”

。。。

几天之后我出了院,拿到手机的那一刻我立刻找了百晓说了这个事情。

百晓表示太爷爷说那确实是一种存在于云南的秘术,当时关我的行李箱要是被带到什么地方埋起来。或者在箱子里死了我就真没救了。至于为什么后来灵体还会出现让大家看见并且当着大家的面慢慢消散,只能说乌苏或者附身乌苏身上的老女人功夫没修炼到家。

我忽然想起了血腥玛丽的话,老女人自己也是个三脚猫。

《算裘》01

前序

我叫庞大海,是庞氏集团的现任ceo。

明天是我老爸的头七,也是我第一天走马上阵的日子。

说说我们庞氏集团吧,有七十多年的历史。

我们庞氏集团早些年是爷爷辈在市区靠卖皮草为生,皮草是指利用动物的皮毛所制成的服装。

有钱的名媛贵妇或者阔太都喜欢这些带毛的东西,乃至有点钱的小姑娘也会拿几个月工资出来赶赶潮流。

有了钱,爷爷就想着开厂子。

就这样我们庞氏集团成了当地的龙头品牌,有钱之后公司越做越大。

爷爷也放心的将担子交给了我爸,我爸是真的人才。

从小就被爷爷送去了上海学习裁缝,十八岁出国去丹麦系统学习皮草技术。

爷爷当年也是冲着丹麦是最大的皮草王国才将老爸送去学习的,就指望着老爸回来能子承父业。

我爸那个年代海归真的是特了不起的一个词,但爷爷不知道的是父亲其实一直没有遵循过爷爷的嘱咐。

其实很多事情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比如我爸去上海其实没学服装学的是艺术。

去了丹麦之后也没有扎入当地皮草行业,而是去学了丹麦油画。

但回国后的他就用了一个办法,让庞氏集团在一年内销量翻了三番。

别说海归就是与众不同,那时候消息闭塞我爸每年都会去一次丹麦。

在丹麦带十本当地的皮草服装杂志回国,那时候的服装杂志和现在的还有所不同。只有板型没有模特试穿,就那么一件件的陈列再用丹麦语备注上成分。

当时老爸就用剪刀将觉得好看的衣服剪下下来,贴在塑料小人身上。

自己用学来的油画重新画在纸上,然后交给公司的设计师让他们拷贝。

爷爷去世的那年,是带着笑容走的。

爷爷只觉得老爸在丹麦学成了最出色的皮草工艺,足够继承整个庞氏公司。

而只有老爸自己心里清楚他只会画画,并且在画展上认识了我的母亲。

说来好笑,学艺术的人或许都特别浪漫。

我妈怀着我八个月大的时候,老爸非要带着她去夏威夷。

我就是那么尴尬的在夏威夷海出生的,当时老爸为了纪念我取名庞大海。

我妈那次也因为设备简陋导致大出血,后来失去了生育能力。

我就成了家里的独苗,也是爸妈的心头肉。

随后我也一天天的长大,老爸从来没有逼过我一天。

似乎是当年爷爷对老爸太过严格了,老爸对我的要求只有一条:撒丫子的玩,干自己想干的。反正家里有钱,干什么老爸都支持你。

当然我也很听我老爸的话,从小玩到大。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几乎一样都没落下。

反正有爸爸的公司给我擦屁股,我从小就知道家里的钱是花不完的。

还记得上学的时候,同学们都称我为庞少。

我的朋友很多,但其实也很少。

一直到了大学,高考只考了不到二百的我被老爸送去了美国一所贵族野鸡大学。

到了我这个年代,海归也就只是海归了。

不再那么金贵,但有钱还是真的有钱。

那年我即将毕业,对国内的事情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