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9 章(1 / 1)

请你在黎明之前呼唤我 陈施豪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别让他知晓”,邋遢道人再次警告道。“他如果来了,我们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明白吗?”邋遢道人向傻蛋说道。

傻蛋点点头,正襟危坐着。

此刻,邋遢道人心中欣喜若狂,“我果然还是当年那个英明神武、盖世无双的邋遢,连天上的月老也比不上我咯!”

“嘿嘿,“梦回香”……和尚,当年你研制的奇药,今日总算有点用处了”。邋遢道人像是回忆着什么,沧桑的脸激起丝丝笑容。

梦魂香,一种奇特的春·药。

其一:服下此药,在亥时发作,子时结束。其他时辰不会有作用。

其二:只会对心中所爱之人有那种……只要产生过一点点爱,都会发作,爱的越深药效越猛。

其三:这是一个和尚研制。

其四:这个和尚竟然是佛宗空然,世人称为“风流和尚”。

其五:空然笑而吟诗,曰:

春夜霄云春满楼

姑娘衫裙随风走

欲仙欲醉解千愁

魂里梦里香飘柔

炊烟袅起,酒肉飘香;鲜果芬芳,一染卧龙。

桌椅摆成六合阵,桌上摆满美酒佳肴,鲜嫩野果。

“开席――入坐”

暗含邋遢道人八成内力,一声起,响彻云霄,如滚滚春雷,大雨倾盆,回荡在群山之间。

吹得山上松柏摇摇,是在起舞;惊得林间鸟雀齐鸣,是在唱歌。

傻蛋实在太饿,一屁股坐下,筷子也不用,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蛋儿,慢慢来嘛,没人跟你抢”,邋遢道人慈祥道。

“傻蛋,吃饭用筷子,我教你的诗、书、礼、易……你都丢去哪了。”正赶来的诸葛青丘拿着一个胀鼓鼓的包袱,微怒道。

大锤五指成虎爪,抓起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吞吞吐吐道:“吃……好……喝好……才真的好,……搞这些……文绉绉的,傻蛋吃”。

诸葛青丘刚坐下,傻蛋扯下一块鸡腿放到他碗里,关心问道:“青丘师傅,刚才去哪了?”

诸葛青丘见傻蛋这般做,刚才那一丝怒意,烟消云散。有点欣慰,看来自己教他的并没有忘。

连忙回应道:“帮你备了行李,不然就他俩,一个邋遢,一个粗野,会想到为你备行李吗?”

邋遢二人有些尴尬,他们还真没想到,闯荡江湖还真得带点东西。邋遢呵呵笑道:“真忘了这个,多亏小丘心思细腻。”

诸葛青丘继续道:“里面是我亲自缝纫的一套衣服和一双鞋子。

衣服是件农衣,材质是乌苓丝,我用褐树油染过,看起来很普通,冷热可以穿。

鞋子是用青风藤编制,穿在你身上应该很合适。

邋遢道人调笑:“傻蛋,以后你就别叫他青丘师傅了,叫娘亲得了,更合适。”

“咳咳,咳咳”

大锤直接被笑呛,傻蛋连忙递给他一碗酒,一口灌下,才有些好转。随后笑道:“书生,让咱们瞧瞧你那绣衣神功《锦秀山河》。”

诸葛青丘面红过耳,对着大锤怒骂道:“滚,信不信把你射成马蚂蜂窝?”。

傻蛋用诸葛青丘刚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师傅好像说粗话了”。

他才意识到,着了两人的道。看着大锤狠狠道:“傻蛋,遇到一些粗鲁的野蛮人,就别和他们讲道理,直接打。”

“哦”,傻蛋嘴上答道,心中嘀咕“不是说要以德服人吗?”

邋遢道人插一句,“吃饭吧,都快凉了”。

村长一声令,村民皆响应。

其乐融融,欢声笑语一片。

……

日落西山,卧龙村口。

少年傻蛋,在小径上走的很慢,一步三回头。

前面十米,一头黑牛嘟起牛嘴,耳朵一动一动的,看着傻蛋,似说:“快点走吧,我都等不及了。”

后方十米,是一群人,有三个领头的,老者、汉子、书生望着那远行的背影,眼中微红,似说:“快点去吧,我们会想念你的”。

很快傻蛋来到黑蛋面前,搭上牛背,天际留下一道黑痕,消失了。

片刻,邋遢道人嘀嘀咕咕,“傻蛋走了,那就再造一个蛋”。看向大锤道:“那个李丫头,今晚亥时找你有事。”

“啊,怎么办?”大锤焦急道。

邋遢道人坏笑道:“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坦然面对,嘿嘿。”

一旁诸葛清秋高歌念道:

潜龙沉渊,君子谋定而后动

飞龙在天,至人神明以雄宏

受了诸葛青丘的影响,邋遢道人恢复平静,不由唱起年轻时那首词:

江湖行(其一)

江湖行,路漫漫

侠肝义胆匡正明

义薄云天

名利与我两浮云

饮酒一壶

群雄共杯酌

惩恶徒,除奸邪

为国为民

心善若佛陀

愿意碧血祭苍穹

一曲江湖行,高歌涌入云;在这朗朗歌声中,落日停下了脚步,天边红云残淡,原来它们也不舍人间。

番外三百一十六 雪中人

十二月的长安城已经大雪纷飞,随处可见白雪皑皑,昔日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街道却也没有几个人。

或许是因为大雪的缘故,往日热闹无比的行人也纷纷闭门不出。

这也给了这座城,这座长安城留下孤独的景象。

傍晚,在这座安静而略显孤独的城门口出现了一个人,一个一身青衣的青年人。

青年人在城门口处停住脚步,抬头仰望这城墙大门上方的那三个大字,“长安城”。

许久,终于迈开脚步朝着里面走了进去。

青云客栈,长安城中有名的客栈,江湖中有名的人或一些富商权贵都喜欢来这里吃饭喝酒。

这并不是青云客栈的菜比别的地方好吃,也不是因为青云客栈的酒比别的地方好喝。

只是因为青云客栈的菜就是贵,青云客栈的酒也是贵。

有权有势的人他当然喜欢来消费高的地方吃饭喝酒,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向别人显示他们的不一样,他们的高贵,因为他们能从别人羡慕嫉妒地眼神中得到虚荣心的满足。

此时,客栈里客人并不多,只有三四桌客人,而最里面靠近角落的那一桌坐着两个人。

两个奇怪的人,一个桌边放着一把刀,另外一个桌子边上也斜放着一杆银色长枪。

桌上摆着两碟菜,两壶酒,两人却只是各喝各的酒,各吃各的菜,完全不说一句话,不说一个字,完全就好像是两个互相都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

他们也如同着其他人一样,并没有任何地方使得别人能注意到他们存在,就如同一般吃客一样地喝着酒,吃着菜。

忽然,两人手中已到嘴边的酒杯都同时停住了,目光如炬地都盯着门口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冷而狠辣的笑意。

外面雪花纷飞,屋顶道路似也被一层白雪所覆盖,仿佛也将人们所有的热情一同淹在冰冷的空气中。

从洒满积雪的道路上慢慢地走进来一个人,一个年轻人,手中紧握着一柄剑,一柄漆黑如死亡的剑。

脚步停下,目光就已盯着角落处的两人,随即迈起脚步缓缓走了过去。

走到两人五丈外就停下了脚步,也不说话,就那么冷冷的盯着两人看。

两人也是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