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6 章(1 / 1)

又逢君 寻找失落的爱情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指可数。

退一步,就算是当年他认下沈祐,将沈祐抱回燕王府。以沈祐尴尬的出身,只怕还不及在沈家长大……

沈旭和亲爹全然不同。自小就有爹娘疼爱,无忧无虑快快活活地长大。性情坦荡率直,乐观且爱笑。沈祐年少时的遗憾,都在沈旭的身上补足了。

这样的少年郎,谁能不喜爱?

……

此时,冯少君正和童氏雷小雪在绸缎庄里。

妯娌三个结伴出行,来了京城最闻名的绸缎庄,在雅间里喝着清茶,悠然闲话。沈妙和沈好姐妹两个,已经兴致勃勃地去看衣料了。

童氏轻声笑道:“儿子一日日长大,整日在外当差,想见一面都不是易事。还是姑娘好,整日伴在身边。”

“当日我知道自己有喜的时候,只盼着生个女儿才好。可惜又是个小子。”

冯少君笑着接过话茬:“喜欢女儿,以后再生一个。”

这年月,多子多福。不拘儿女,孩子越多越好。

沈家妯娌四个,当属在江南的大嫂肚子最争气,这些年接连不断地生孩子,现在已是三子一女了。

这样算来,沈家孙辈共有十个,小子有七个,姑娘只有两个。且有一个远在江南,然后就是沈妙沈好了。

雷小雪却怅然地叹了口气:“生女儿也有一桩不好。女儿越大越可爱,越遭臭小子惦记。”

冯少君扑哧一声乐了。

童氏也掩嘴笑了起来。

沈妙今年十三岁,还有两年才及笄。

方家大郎和她青梅竹马,早已被默认为是一对。李氏话里话外都想早些定下亲事,说到底,还是方大郎催得急。

也怪不得方大郎心里不踏实。崔大郎早就默默退让,可将军坊里的少年郎着实不少,悄悄恋慕沈妙的,一抓一大把。他从去年进了军营后,就死皮赖脸地催着李氏提亲。李氏实在禁不住儿子央求,私下和雷小雪也提过两回了。

“怎么?你对方大郎不满意么?”冯少君笑着打趣:“莫非还想另挑一个姑爷?”

雷小雪想了想,也笑了:“方大郎是我看着长大的,模样生得俊,习武勤勉,品性端正,对妙儿也十分上心,没什么不好。我就是舍不得闺女早早出嫁。便是定了亲事,也得多留两年再嫁人。”

雷小雪当年嫁给沈嘉,是绝对的下嫁。

这些年日子过得何其顺心。

到了沈妙这儿,雷小雪毫无攀附高门的心思……当然了,方家也是世袭的锦衣卫,门第绝不算低。方鹏这几年仕途也算平顺,如今是正四品的武将。

最好的是,沈妙嫁给方大郎,婆家就在隔邻。以后想见女儿,抬抬腿就到了。简直再好不过。

雷小雪就是心里舍不得女儿,习惯性地嘀咕方大郎几句罢了,然后又张口问冯少君:“好儿的亲事,你是怎么打算的?”

冯少君立刻道:“好儿才八岁,等及笄了再论亲事。”

得,长了一张嘴,专会取笑别人,一说到自己闺女了,还不是一样?

雷小雪笑着调侃:“方家三郎四郎,崔家三郎,还有将军坊里那堆毛头小子,瞄着好儿的可多的很。你得将好儿看紧了,别让臭小子早早拱走了。”

冯少君挑眉一笑:“谁敢来爬我家墙头,我打断他的腿。”

雷小雪:“……”

扎心了!方大郎那个臭小子,闲着无事就爱爬墙头,偷偷溜过来。

雷小雪一脸痛心疾首的模样,再次逗乐了冯少君和童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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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伴读(一)

“娘,”沈妙看了小半日,挑了一堆颜色鲜亮的衣料:“你来替我看看。这些衣料哪些好看?”

雷小雪随意瞥一眼:“既是都喜欢,全部都买下便是。”

沈妙眼眸一亮,喜滋滋地抱住雷小雪:“娘对我真好。”

十几岁的小姑娘,正是最爱俏爱美的时候。

沈好也不遑多让,挑的衣料半点不比沈妙少。而且,沈好还体贴细心地为娘亲和两位伯母都挑了些。

“娘,这是你的。二伯母皮肤白皙,穿这个颜色最好看。三伯母最喜欢胭脂色,这一块衣料是给三伯母的。”沈好眨着一双水盈盈的大眼,声音既甜又软。

冯少君和雷小雪见惯了沈好这副模样,各自一笑作罢。

童氏却是第一次领教沈好的“乖巧伶俐”,一时间,颇有些受宠若惊的喜悦,伸手将沈好搂进怀里:“好儿真乖。不过,二伯母怎么能让好儿破费。”

沈好甜甜一笑:“好儿存了好多私房银子。这是好儿送给二伯母的,二伯母只管收下。”

冯少君笑道:“是啊,好儿是个小财主,二嫂只管笑纳便是。”

就不说别人了,许氏就是最惯孩子的主。沈好年岁不大,私房却丰厚得令人咋舌。

童氏笑道:“也罢,孩子一片心意,我得领情。”笑眯眯地摸了摸沈好的包包头:“来往不来非礼也。待会儿去银楼看首饰,喜欢什么就挑什么,这是二伯母送你的回礼。”

又对沈妙笑道:“妙儿也有。”

姐妹两个相识一笑,一同谢过二伯母。

众人逛了半日,正午时在京城最有名气的酒楼里吃了午饭,下午去胭脂铺子消磨时间。直至傍晚,一行人才尽兴而归。

买回来的东西,整整放了一马车。

沈好小心翼翼地捧了两个匣子到大冯氏面前:“叔祖母,快些打开看看,这是我亲自为叔祖母挑的衣料首饰。看看喜不喜欢?”

大冯氏被哄得合不拢嘴,将沈好搂进怀里,夸了又夸,又让丫鬟去库房取了一个极精致的项圈来:“这个项圈镶嵌了十几块上好的宝石,做工精巧。也只有我们的好儿能戴得这般好看。”

那项圈上最小的宝石黄豆大小,最大的一颗是极少见的火红色,有指甲大小,被雕成了一朵花,连花蕊都纤毫毕现。说做工精巧,实在是有些轻描淡写了。

冯少君当然识货,忙笑道:“这样的好东西,婶娘留着压箱底吧!”

“这是我送给好儿的回礼,”大冯氏亲自为沈好戴上项圈,仔细打量一眼,赞不绝口:“瞧瞧好儿,小小年纪就这般玉雪可爱。长大后定是倾城之姿。”

沈好被夸得眉眼弯弯。

童氏哑然失笑。冯少君以前写家书回来,时常说起沈旭沈好兄妹。沈旭性情坦荡率直,没什么心机。沈好截然相反,心眼比蜂窝还多,且嘴甜如蜜,最会哄人。

瞧瞧今日,买衣料的银子其实是冯少君出的。买首饰的银子是她这个二伯母出的。沈好拿着衣料首饰来哄大冯氏高兴,又得了宝石项圈……

不愧是冯少君的女儿。

众人正热热闹闹地说笑,沈旭从宫中回来了。

……

冯少君这一日看似从容,实则一直惦记着儿子。沈旭一回来,冯少君立刻凝神看了过去。

沈旭眉眼舒展俊脸放光,不必任何人追问,滔滔不绝地将今日在宫中经过说了出来:“……太子殿下十分和气,太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