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冰糖葫芦(1 / 1)

寡妇门前有点田 橙色羊咩 438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271章:冰糖葫芦

“那可不行,我得避嫌。”

“避嫌?”

“嗯!我相公是大将军,若是我太厉害,皇上还不得怀疑我们别有用心。”

怎么又扯到沈琮青身上了?

他发现,只要有关沈琮青的事情从她嘴里说出,他都不开心。

而且上次皇上寿宴之后,他回去让黄太医给他诊治了,黄太医说他没病,他又将他的症状都说了一遍,最后黄太医说他这是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当时他就震惊了,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不对,准确来说是喜欢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喜欢一个孩子的娘!

不可能,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他的东西,别人碰一下他都觉得脏,特别是女人。

所以他不可能喜欢白小玲,白小玲尽管长得还能看,但是在汴城之内的大家闺秀,长得好看的多了去了,他为何要喜欢白小玲?

今日他将白小玲约出来吃饭,就是想要确认一下黄太医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他今天原本心情郁闷,但是看见她的那一刻开始,变得开心。

后来他的心情一直不错,但是听到她说起沈琮青的时候,他的心情变得郁闷。

现在她就坐在他的对面,他看着她的脸,然后觉得心跳得越来越快,耳朵也越来越烫。

黄太医给他诊断以后,他询问了轩初,轩初对他说,要确认自己有没有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

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心情会突然变得很好,而且会平白无故的笑。

听到自己喜欢的人提起其它男人,就会因为嫉妒和吃醋,心情变得糟糕。

和自己喜欢的人亲密接触或者待在同一个地方,脑子里面会想一些奇怪的东西。

他,几乎每一条都中了。

而且脑子里面那种奇怪的想法,快些停下来。

赫连启感觉鼻头一热,白小玲拿了白色的帕子给他,“赫连启,你最近上火了?”

他接过帕子,捂住鼻子,“有点吧!我去处理一下。”

赫连启说完这句话,步子有些急促地出去了。

等到他再次回来的时候,菜已经上好了,他入座以后,和她一起吃饭。

他和她一起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

第一次是在柳叶村的村长家里,那时候他几乎没吃。第二次是在他的府邸,而她吃着菜,他喝着碗里的粥。其实这两次都不能真正算真正和她一起吃饭。

白小玲夹了一块红烧鲫鱼,她吃了一口,然后道:“这道红烧鲤鱼还不错,外焦里嫩,勾芡也做的很好,将我的手艺学了一个九分像。”

赫连启看着鲤鱼上面被她夹了一块,露出里面白色的鱼肉。

他的洁癖他很清楚,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就是觉得别人的筷子上面全是口水,而随着别人夹菜的动作,口水就会落到菜里,而他光是将这个动作想一想,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从之前的种种现象看来,他喜欢白小玲。

但是他不信,他应该不会喜欢白小玲这样的有夫之妇的。

他的筷子朝着那块白皙的鱼肉伸过去。

他在想,如果他真的喜欢白小玲,那么就不会嫌弃她,当他的筷子快要碰到那块白色鱼肉,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夹了另外一边的一块鱼肉。

他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他吃了一口鱼肉,道:“果然口感细腻,味道非凡。”

他在想,他还是嫌弃她,那他肯定是不喜欢她,都是黄太医和轩初在他面前胡说八道多了,所以刚才他看见她,脑子里面自动出现了一些画面。

白小玲一边吃,一边问道:“你上次说,很少有人与你一同吃饭,是不是因为皇上吃饭的时候,总是喜欢吟诗作对,所以你不喜欢?”

他洁癖严重这一点,倒是不必对她说,否则以白小玲的性子,以后指不定拿他这短处来嘲笑他。

他道:“我又不似赫连白那么有文采。”

他看向白小玲面前的一道菜,问道:“那是什么?”

“呃!糖醋排骨,要吗?”

她很自然地给他夹了一块,赫连启盯着碗里的糖醋排骨,他道:“其实我就是随便问问。”

“不喜欢?”刚才她的筷子先是放入了自己嘴里,吃了一块红烧鱼,然后又夹了一块糖醋排骨给他,那么这块糖醋排骨上

赫连启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不喜欢。”

“你还挺挑食。”她说着,将他碗里的糖醋排骨夹走,“对啦!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的事情吗?”

“什么事情?”

“前段日子我们在汴城买了一处房产,那处房产空置着没用,我便派人将那里整改了一些,种上了许多牡丹,这段日子,牡丹花开得正好,再过几天,我会邀请全汴城未出嫁的名门闺秀和未娶妻的贵家公子,举办一场大型相亲活动。”白小玲说到此处,将一份请帖推倒赫连启面前,“你到时候可以过来瞧瞧有没有适合的姑娘。”

赫连启光是想想,他都连连摇头。

他这个人,就是不合适和姑娘太过亲近。

和姑娘牵手吧!他嫌弃别人手上有汗水。

和姑娘亲吻吧!他光是想到别人嘴里的口水,都觉得脏。

其余的,更是想都不会想。

白小玲睁大了眼睛,“我只是让你过来看一眼而已,你怎么就这般了?”

“反正我不会来。”

她上下打量着他,“你该不会真的”

“不会。”

白小玲想着,他这么着急就拒绝她,难道真的是生理上有一些问题?

她凑近他,小声道:“赫连启,你看我们都是亲戚了,你要真的是身体上有问题,一定不要害羞,要告诉姐。有病咱就治,姐认识一个大夫,医术特别高明,明日”

“不是。”

“那你为何不去?”

“我嫌麻烦。再说我堂堂寿王,若是需要女人,自己挑几个漂亮的入府就行了。你见过哪个皇子王子寻找另一半需要相亲?”

白小玲想了一瞬,好像也是这个道理。

“弟,你虽说不需要通过相亲寻找另一半,但是姐在那一天需要你。”

既然相亲无法吸引赫连启,那么她就只能和他开始套近乎了。

“做什么?”

“是这样,那处房产买来也有接近一年了,我其实一直想要捐给白鹤书院,然后白鹤书院的院长,我又不认识,所以想要你去帮我当一下说客。”

“你送白鹤书院宅子,白鹤书院的院长高兴还来不及,你如何还需要我这个说客?”

他倒是认识白鹤书院的院长,白鹤书院鹤秋生原本是他的一位夫子,后来才成了白鹤书院的院长。

鹤秋生的性子古板,任何事情都严格按照书上写的来,他教出来的学生,一个个都是呆头呆脑,只知道摇头晃脑,将书上的内容直接背下来。

鹤秋生离开皇宫去了白鹤书院,很大程度上和他有关。

那时候他已经为了隐藏自己开始变得放荡不羁了,而鹤秋生又是对学生及其严格的夫子,他一次次的不听话,一次次出言顶撞鹤秋生,都让鹤秋生勃然大怒。

而因为他是皇子,皇上对他没有寄有厚望,没人管他,他们压根不在乎他能不能学识五车。鹤秋生拿他无可奈何,所以一气之下,鹤秋生辞去了朝中的职位。

所以,白小玲请他去当这个说客,他不仅不能成事,还很有可能将她的事情搞砸。

白小玲说道:“我调查了一下,白鹤书院的院长名叫鹤秋生,曾经是你的夫子。”

“嗯!你还是做了一些功夫。”

“而且他性子固执,我是想将宅院送给他,作为白鹤书院的未成年学员的分院。并且希望白鹤书院能够取消限制女子入学这一条规定。”

赫连启眉头微皱,“这恐怕有些困难,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听说前段时间礼部尚书就将一个小女孩送到白鹤书院学习了,虽说花大人为此花了很多功夫,但是也算是有了先例。”

“所以,你会帮姐的,对么?”

“有点难。”

“怎么难?”

“当初这位鹤院长,是被我气跑的。”

“咳咳”白小玲本在喝奶茶,她被奶茶呛住。

原本还想拉他这位鹤秋生院长的熟人去和他谈,这样好说话一些,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

赫连启又说道:“不过我愿意试一试。”

“你真行?”

“嗯!毕竟我了解他。不过事成之后,我能有什么好处?”

“你就开个价,我知道,亲兄弟也明算账。”

“我不是要银子,事成之后,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说来听听。”

“现在事还没成,等到事成以后,我们再说那件事情。”

“我先说好,打家劫舍的事情,我可不做。”

“放心。”两人吃了饭,便要走了。

冬月和谢珺在门口道别,他们已经说了一炷香的时间,还在道别。

白小玲道:“冬月,你待会儿不必跟着我,我要和寿王一起去街上走走。”

冬月一听,高兴得不得了,“夫人,真的吗?”

她是那么不看事的人吗?

“嗯!待会儿我直接回将军府,你晚些自己回来。”

“好。”

白小玲对谢珺道:“谢珺,照顾好冬月。”

“请放心。”

白小玲和赫连启没有坐马车,而是选择步行。

再怎么说,今日她和赫连启一起吃饭的理由是,他马上就搬进新房子住了,这样的离房酒,得送点小礼物才对。

反正明天她的鲜蔬超市三号店就要开业了,亏不了。

两人在街上慢慢走着,她问道:“你喜欢什么东西?”

“你要送我礼物?”

“嗯!要祝贺你被封为寿王,又住进了新宅子。”

“既然是你要送我礼物,你就不能悄悄将礼物准备好,然后给我一个惊喜么?”

“我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若是买错了,不称你的心意,那不是白买了。”

可是她连一面都没见过的鹤秋生,都能查到他的性子,她还就不能私下去了解一点他的喜好了?

“你不会调查么?”

白小玲停住了脚步,“赫连启,你在我身边,你直接告诉我不好么?送个礼物而已,需要花那么多功夫吗?你要不说,我就不买了。”

赫连启:

是她说过要送他礼物,现在又这么没有耐心。

其实,要说他想要什么东西。他想要的,她给不了。其余的,他都不太想要。

他指着一个走过的老伯,道:“那我要一串冰糖葫芦。”

“啊?”

“我小时候没吃过,现在就要吃一串冰糖葫芦。”

“成,给你买十串。”白小玲追着买冰糖葫芦的老伯,她喊到:“老伯,等一等。”

白小玲付了银子,“老板,来十串冰糖葫芦。”

老伯见手里的银子,他道:“姑娘,这些银子够买整束的冰糖葫芦了。”

白小玲看向赫连启,她道:“赫连启,过来搬,让你一次吃个够。”

他幽幽走了过来,“我的意思是吃一串,你买了一束,我可怎么吃得完?”

“你姐姐我财大气粗好不好!”

他还是扛过一束冰糖葫芦,然后又继续走着。

一个小女孩跑过来,她腼腆道:“叔叔,可以卖我一根冰糖葫芦么?”

赫连启现在的心情无法言喻,他堂堂寿王,现在被认作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而且还被称作叔叔,嗯!对,是叔叔,不是哥哥。

“不卖。”

小女孩听了,眼睛里的泪花闪呀闪,快要哭了。

赫连启见了小女孩这般模样,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于是问道:“小妹妹,我只是不给你卖冰糖葫芦而已,你为何要哭?”

小女孩哽咽道:“哥哥生病了,他吃不下饭,我问他想要吃什么,他说想吃冰糖葫芦。”

赫连启这才重新打量小女孩,小女孩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头发有些蓬乱,小脸有些脏,穿在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

他拔下一串冰糖葫芦给她,“来,拿回去给你哥哥吃。”

小女孩接过冰糖葫芦,她摊开手,在她小小手心里面,躺着一个铜板,“叔叔,给你铜板。”

又是叔叔!

“我不要你的铜板,你改为叫我哥哥好不好?”

小女孩紧泯着嘴唇,她摇了摇头,“不行。夫子教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这句话从一个小女孩的口中说出,她倒是觉着有些惊讶,白小玲问道:“你的夫子是谁?”

“夫子姓容,我们不可直呼夫子的姓名,这样是对夫子的大不敬。”

姓容的夫子,而且还能教出这么听话懂事的女娃,在她的脑海中冒出一个名字,她问道:“你的夫子可是容卿?”

小女孩有些惊讶,“姐姐如何知道夫子的名字?”“我认得他,他现在回了汴城?”

“嗯!夫子今早刚回来。”

“那你可能带我去见见他?”

“行。”小女孩在前面带路,白小玲和赫连启走在后面。

赫连启问道:“这个容卿是谁?我怎么没听过这么一号人物。”

白小玲压低了声音,她道:“是个看似平凡,却又处处透着神秘的一个男人。之前他在将军府,教冬来练过字。”

“他如何神秘了?”

“我也说不上,这是女人的第六感。我暗自调查过他,他所提供的一切信息又都是真的。”

几人越走越偏,最后在一处茅草屋停了下来。

没错,容卿留的地址就在这里。

小女孩推开木门,茅草屋里有十来个小孩,他们从外貌上来看,是五岁至十岁的模样。而且一个个都脏兮兮的,如果不是因为容卿正在院子中给一个小孩洗头发,她会以为自己来了乞丐窝。

容卿见了白小玲,他起身道:“沈夫人!”

“容夫子何时回来了?”

“今日早晨。”

倒是和小女孩说的一致。

“他们?”

“他们都是在之前那场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孩子,我势单力薄,但是能救一个是一个,还请沈夫人不要嘲笑。”

“容夫子做的都是善举,我怎么会嘲笑。容夫子,我来找,其实是有一件事想要与你商量。”

容卿擦了手,他问道:“何事?”

“我以后想要办学堂,想请容夫子来书院教书育人。”

容卿听了,先是高兴,然后又有些忧愁,“那当然是好事,只不过我这里的孩子们需要人照顾,我若走了,他们可如何是好?”

“容夫子不必担心,这些孩子都可以入学。”

容卿对着白小玲鞠了一躬,他道:“那我先替孩子们谢谢沈夫人。”

“不必谢。”

一群孩子围着赫连启,他们黑乎乎的小脸上,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向他扛着的冰糖葫芦。

赫连启指着冰糖葫芦,他问道:“想吃?”

小孩们点头之后又摇头,其中一个小男孩小声说道:“哥哥,可是我们没有铜板。”

哥哥?

有眼光!

赫连启摘下一串冰糖葫芦,他递给他,“就因为你叫我一声哥哥,我怎么遭也得送你一串。”

小男孩虽然嘴馋地咽了咽口水,但是他并没有立马伸手去接冰糖葫芦,而是看向了容卿,容卿对他点头以后,他才接过冰糖葫芦,并且对赫连启道:“谢谢哥哥。”

其它小孩见了,纷纷效仿。

一个个都叫着赫连启。

“哥哥。”

“哥哥。”

赫连启乐呵呵地将手里的冰糖葫芦全部分发给小孩们,他说道:“就凭你们叫我这几声哥哥,我以后就得常常带着冰糖葫芦来看你们。”

他们无父无母无人爱,让他联想到了自己,竟觉得眼中酸涩。

小孩们吃着冰糖葫芦,一个个甜甜道:“大哥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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