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上天怜悯,落绯烟居然来了四海镖局。
当时的他本就是撑着最后一口气,想着如果那一天他再见不到落绯烟,他想他就算是死了,在九泉之下也一定不会甘心。
可是,他终于见到了她,为何现在依旧不甘心,为何心里依旧空落落的,果然,是他太贪心了吗。
苦笑一声,赤末炎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不疼不疼。”
软糯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的眉心被一双柔软细嫩的手轻轻按摩着。
“谢谢你。”赤末炎睁开眼,看着余修踮着脚一副认真的模样,心中一阵暖意。
见赤末炎笑了,余修也很开心,他蹬蹬蹬的跑到赤末炎身后,越发卖力的按摩起来。
“哎哟,我们家修儿什么时候这么勤快了,落姑姑也很辛苦呀,来来来,宝贝儿快来帮我揉揉。”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话音刚落,便见一双纤细的玉手挑开帘,露出帘后面妖艳灼灼的一张脸来。
余修按摩的动作一顿,当即一扬脖,冷哼道,“我才不要。”
落绯烟捂住胸口做伤心状,“宝贝儿,落姑姑这么疼你,你居然这样对我,你就不怕我会难过的死去吗?”
话着,落绯烟走到了圆桌前,身体好似柔若无骨一般,一碰到凳就歪倒下去。
余修瘪嘴,很是嫌弃,“落姑姑你别装了,你让弗宜姐姐背着我去找余四,我都听见你们的话了。”
落绯烟脸上浮过一抹尴尬,但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依旧笑嘻嘻着甜言蜜语,“落姑姑是为了你好,你想想啊,现在外面多危险,你弗宜姐姐皮厚,刀枪不入。你可不一样,你是落姑姑心尖尖上的宝贝儿,落姑姑可不忍心让你去犯险,来来,快点过来给落姑姑揉揉肩膀。”
余修可不是好糊弄的,他现在算是认清楚了落绯烟的本性,这个女人最会甜言蜜语,仗着自己长得好看还老是吃他豆腐,对,白芷姐姐如果别人掐他屁股,亲他脸颊就是在吃他豆腐。
每次都要亲的他满脸都是湿哒哒的口水,啧,恶心死了。
想起这个余修就浑身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这个阁楼都不对劲起来,似乎每次落姑姑跟赤叔叔一见面,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古怪起来。
不行,他还是赶紧离开这里为好。
余修扭了扭身体,从赤末炎身后走出来,朝对方嘿嘿笑道,“那个,赤叔叔,修儿突然想起我的药还在炉上煎着呢,我今天就不陪你了,你好好休息啊。”
赤末炎笑着点头,“嗯,去吧。”
余修离开后,屋里顿时陷入了一场气氛微妙的尴尬当中。
落绯烟搓着扇柄,半晌都不知如何开口。
赤末炎目光淡淡的看着窗外的夕阳,颧骨高突的侧脸格外消瘦,青蓝色的宽袖长袍披在他身上,几乎看不出身形来,好像一阵风就能将他吹走。
“最近外面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赤末炎突然开口问道。
“啊?”落绯烟惊讶的看向他。
赤末炎将目光转向落绯烟,定定的看了对方许久,脸上的哀伤越来越浓,他的眼里甚至涌现出了一抹绝望的神色,他问落绯烟,“我是不是很不孝?”
落绯烟心里咯噔一声,勉强笑道,“为何突然这么问。”
“我父亲的死和颜楼有没有关系?”
他死死的盯着落绯烟,眼睛都不眨一下,放在袖中的双手用力紧握着,骨节泛白。
落绯烟愣住,随即轻蔑的笑了一声,“当然没有!”
“那就好”赤末炎如释重负的轻叹一声。
落绯烟向来性随意,实则骨里却极为高傲自负,虽然她对赤末炎并不见得有多喜欢,但是被他猜忌怀疑,这一点依旧让她觉得很是不爽。
连刀都能帮她挡的人,居然敢不相信她,丫的纯粹欠虐。
落绯烟举起桌上的一串紫晶葡萄,纤长白皙的手腕像是天鹅弯曲的脖颈,她好似啄食的鸟儿一般飞快仰头动了几下,几粒葡萄瞬间就没了踪迹。
“你刚刚是在怀疑我?”落绯烟漫不经心的问道,顺便吐出了几粒葡萄籽。
赤末炎脸色僵硬,随即咬了咬牙,毫不遮掩的“嗯”了一声,算是承认了。
落绯烟眸色一沉,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举着手中未吃完的葡萄,脸转向赤末炎方向,声音微凉,“你不是心心念着要跟我在一起吗?怎么,现在如你所愿了,你倒是开始拿乔了是吧?”
赤末炎脸色白了又白,抿嘴不再话,眼神复杂的看着窗外的斜阳。
夕阳西下,金黄色的余晖照在他的脸颊上,苍白病态的脸上染了一抹暖意,可惜他太瘦了,高突的颧骨,深陷的眼窝以及干燥脱皮的唇瓣,这无一不让落绯烟感到厌恶。
他在想什么?他在看什么?
当他奋不顾身的为自己挡了那一剑的时候,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可是后悔了?
正文 第七十五章何为男宠落绯烟目光深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记不起第一次见到赤末炎是什么时候了,是两个月,三个月,还是四个月之前?
那个时候的赤末炎身材高大魁梧,一袭黑色紧身骑马装更是将他衬的越发俊朗非凡,他坐在高高的骏马之上,神色严谨,一身凛然正气,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不出来的阳刚迷人。
那时候的赤末炎,当真是鲜衣怒马,少年啊。
整个楚州城想要嫁给他的姑娘能从城门口排到四海镖局后院,甚至曾传言有姑娘为了一个给赤末炎端茶递水的活计而大打出手,争得那叫一个惨烈,双双打的头破血流不,还闹上了公堂,当真是可笑又可怜。
而当时的自己呢,嗯,颜楼余孽,天性,完完全全一个反面角色。她对男色有着偏执的爱好,她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她故意接近赤末炎,她对他亲亲摸摸搂搂抱抱,他自然是奋力反抗,可抗着抗着也就莫名其妙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赤末炎习惯了落绯烟的时不时出现,习惯了她的动手动脚,甚至习惯了她的存在,他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沦陷了,“”了。
落绯烟自认为不是个好人,她喜欢刺激,喜欢新鲜,她厌倦一成不变,墨守成规。
其实通俗来,就是喜新厌旧,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当她得到了赤末炎之后,她觉得索然无味了,一个成天板着脸让你改邪归正的男人,你可不可恶,你烦不烦。
反正落绯烟是厌烦了,所以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不过春风一度,图个彼此快活罢了,啧,还能当真不是。
事实上,赤末炎当真了,他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卑贱,一边又不可遏制想要见她,想要跟她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