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1 / 1)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花蒙蒙 4349 汉字|6 英文 字 28天前

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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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天色还早, 温明曦和韩羡骁又去了雷子、黑子、汪副、方场长家,挨个走一圈。

  因为走得突然,本以为是去隔壁部队, 没想到最后直接是要离开迎春镇, 都有些不舍。

  但去金城是去进修, 为的是前程,不舍之余,也都在恭喜韩羡骁。

  女眷拉着温明曦说话,男眷则是韩羡骁在应对。

  韩羡骁时不时看她一眼,大家都在叮嘱她去远了要如何如何, 都觉得她跟过去是理所应当的,只有他自己知道这里面的不容易。

  他昨天回来,一路上都在担心如果温明曦不跟他去,硬要留在农场该怎么办。

  这年头, 结了婚就分居的夫妻不少,更何况他们这种半真半假的夫妻。

  要是温明曦不点头, 他真的难办……明明该是同意她留下来的, 但他知道自己心里是不愿意的。

  他回来的路上也设想过, 如果她不愿意去, 他会怎么样呢?

  大概是不会同意的。

  离开雷子家时, 曾彩红还拉着温明曦说话不肯放她走, “好不容易有个体贴人跟我说话, 你一走就走这么远……”

  人缘可真好,韩羡骁摸摸鼻子,走过去揽住温明曦的肩膀, 跟曾彩红说, “彩红, 我们该走了,家里还没收拾。”

  走出门口时,曾彩红还在对韩羡骁说,“骁子,好好照顾明曦啊,有空就回来啊。”

  韩羡骁脚步没有变慢,回头应了一句诶,然后揽着温明曦接着走,语带抱怨,“真麻烦,多大个人,还得人照顾。”

  要去一个举目无亲的地方,虽然很好奇,但温明曦还是忐忑多过于期待,闻言低头看着脚下的路,怨念十足地道,“那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确实麻烦,早知道我就不去了。”

  揽着肩膀的手紧了紧,韩羡骁嘴角勾起,“千金难买早知道,以后你就靠我呗。”

  *

  回到家里,温明曦就钻进里屋接着收拾行李,去的地方远,原本想着直接搬到部队宿舍的很多东西都不能直接搬,得精简,要重新收拾。

  大件基本都带不了了,温明曦叉着腰看着屋里的箱子,最后索性全都倒出来,放到炕上,再重新琢磨要带哪些。

  韩羡骁不知又去哪里溜达了一趟,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烤红薯,给温明曦吃。

  温明曦接过手,红薯皮上还沾着点灰,轻轻拍去,从中间掰成两块,露出金灿灿的内心。

  还冒着热气呢!

  闻着就喷香喷香的,咬一口到嘴里,香甜润滑,入口即化,还有烤出来独有的焦香。

  一边吃着,把另一半递给韩羡骁。

  韩羡骁原本说不用,他吃过了,温明曦说自己吃不了这么大的,这才接过手去吃。

  温明曦先吃完,韩羡骁很顺手地去接她手里的红薯皮。

  温明曦也很顺手地就递给他,给完之后,才恍然大悟自己真是越来越进入角色了,这相处得可真自然。

  不去胡思乱想,温明曦又开始埋头叠衣服放到行李木箱里。

  过了好一会儿,韩羡骁又拎着个行囊进来,扫了一眼屋里的东西,“这些都是你要带过去的?”

  温明曦站直身子,用手指点了炕上的木箱子,还有脚边两个木箱,“就这三个。”

  韩羡骁长腿从一堆随意放在地上的大件上跨过,打开两个木箱,又看了眼炕上的小木箱,“就?”

  然后垫了垫自己手里的行囊,甩到炕上,丢在温明曦跟前,他的行囊只有木箱的一半,“我这才叫,就。”

  韩羡骁叉着腰,“不行,你得再减减,带这么多干嘛,又不是传家宝,到时候缺了再去金城买。”

  温明曦撇撇嘴,想想也是,索性只拿出两个大箱子,开始了第三轮收拾。

  韩羡骁脱了出门穿的军大衣,随手搭在炕边,只穿着一件毛衣,往桌子边一靠,两条长腿倾斜,手从桌上摸了一支烟,点燃,开始抽烟打发时间。

  过了好半晌,见温明曦收拾完了,走过去一看,“你这收拾了吗?”

  温明曦肯定地点头,“收拾完啦,就这两个了。”

  韩羡骁直接被烟呛了一口,瞟了她一眼,“你这还不如不收拾,多一个小木箱也不多。”

  温明曦皱眉,抱怨道,“真是什么话都让你说了。”

  “上火车带不了这么多,你这得给你开一列放吧。”说着指了指炕上的小木箱,“就装这一个就差不多了,带些证件材料和必需品,其他的到时再买,什么东西买不到。”

  韩羡骁把嘴里的烟屁股丢到炕里烧,上手解开自己的行囊,里面就一件毛衣和一套贴身衣物,还有一叠资料,“喏,差不多我这样的。”

  温明曦犯难了,“可我的衣服,就都是生活必需品啊,一件棉袄这个小木箱就满了。”

  韩羡骁低头从木箱里翻出一件无袖夹袄,“带那么多袄子干嘛,去了再买不就得了。”

  温明曦从他手里把夹袄抢回手里,“这必须带,这是三姐给我缝的新婚礼物。”

  两人一个站在炕边,一个站在箱子边,互不相让。

  温明曦抱着衣服气呼呼的,“真麻烦,出个远门还什么都不能带,练兵都没这么烦人的,不去得了。”

  你瞧瞧这张小嘴。韩羡骁轻挑眉,心想真该让你看看练兵过的是什么日子,脾气还不小。

  “不行,这些都放到我爹家里吧,袄子穿一件在身上,其他能买的就别带了。”

  韩羡骁说这话,一抬头,刚好对上温明曦那双亮晶晶的杏眼。

  眸子里好像有水,让人瞬间没了脾气。

  韩羡骁薅了薅自己的脑袋,心道:真窝囊。这还不是真老婆呢。

  啧了一身,低头,垂眼,舌尖抵着下颚。

  又收回,抬头看她,微微颔首,看似有些不耐烦说,“那行,你就带那个小木箱,箱子又重又占地方,不好带,你就再带几件衣服,明天用毯子包起来,我替你背,剩下的还想带,就寄包裹过去。”

  温明曦可算露出一个笑脸。

  不过第二天,经过一夜的思想沉淀,温明曦起床后只用毯子包了两套衣服,其他的纸质资料、雪花膏、水壶之类的贴身必需品就装在小木箱里,方便随时取用。

  两人的火车在下午,所以时间还很充裕。

  其他的东西,要么留在屋里,要么搬到方银河家里放着,或者收拾给方石榴用。

  温明曦比较可惜的是韩羡骁结婚前亲手做的那些家具,都还冒着木头香气呢,就用不上了,这些超大件,就是真带不走的。

  东西少得出乎韩羡骁的意料。

  “就这么点?”

  几套衣服因为有袄子,包在毯子里看着很巨大,其实对韩羡骁来说并不重,轻得很。

  温明曦心烦,叹了口气,“不然怎么办,你是军人,我当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韩羡骁满意地隐隐勾起嘴角,又放下。

  最后两个行囊都背在他身上,手里还拎着个木箱,温明曦则是小领导一样空手而行。

  *

  这还是温明曦第一次到迎春镇的火车站里。

  七十年代的火车站,简陋得有些质朴。

  上一世温明曦看过老报纸,知道七十年代的沪市火车站,已经有led显示屏。

  但北大荒的迎春镇到底偏远且落后,有火车经过且停下来已经是超过全国多数地区了。

  别说led,连个显示屏都没瞧见。墙上刷着宣传标语,黑板上用粉笔写着很好看的方块字,写的是火车的车次。

  迎春镇的火车站每天只有四趟火车,人也不多,不像大城市的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

  但因为快到乘车时间,人还是不少,都是扛着大包小包的人,这年头火车站管的也不严格,都可以到站台送别。

  因为脑海里被忐忑和期待占据着,再加上知道未来会越来越好,温明曦并没有很明显的离别的伤感。

  但直到上了火车,坐在火车窗户边,看着月台上和她挥手告别的温家人,陆英子和温明心眼睛都哭红了。

  温明娇和温明雪也是面容惆怅很是不舍。

  温明曦一开始还能笑着和他们挥手告别,但直到火车的咯噔声响起,车轮慢慢朝前滚动,看着月台上的家人的身影越来越远,温明曦忽然鼻子一酸,后知后觉开始深刻感受到,她要离开家人,离开自己的“故乡”了。

  跟着她的“丈夫”,去一个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地方。

  韩羡骁把包裹放好,小木箱放在腿边,坐下来一看,才发现温明曦不知何时已经哗啦啦掉着金豆子。

  这姑娘哭还跟别人不一样,不是那种哗啦啦会出声的哭,就红着眼睛鼻子,干流泪。

  韩羡骁顿时不知如何是好,第一次看温明曦哭,也是第一次应对这种局面。

  轻咳了一声,“怎么哭了。”

  然后追着温明曦的脸看,温明曦眼泪越掉越多,也不伤感,就是看到温家人流泪,她也跟着难受。

  眼泪扑簌簌地掉,不想被人看见,偏头去看窗外的风景,但侧着脸,这个角度,韩羡骁更能看到她长长的乌睫上浸染的晶莹泪珠了。

  那眼泪好似能流进他心里,让他顿时手足无措。

  以前都是混男人堆,哭哭啼啼从来不是男人该干的事,韩羡骁一时也没谱。

  “诶。”他清了清嗓子,“你别哭,又不是以后见不到。”

  结果好像没用,还哭得更厉害。

  “别哭了,姑奶奶。”韩羡骁一时找不到趁手的东西替她抹泪,只能用手指去替她擦眼泪,然后伸手把她搂在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的肩膀。

  温明曦觉得自己矫情得不行,原本只想哭两滴就收住的,可韩羡骁一搂她,她就跟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彻底收不住了。

  韩羡骁一边低头替她擦泪,一边拿手拍她。

  许是哭累了,拍着拍着,人居然在他怀里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天色已黑,这趟车要明早才能到金城。

  温明曦迷迷糊糊睁开眼,韩羡骁察觉怀中的人醒来,才动了动有些发僵的肩膀。

  刚刚就贴着他的胸膛,温明曦鼻尖还有他身上的气息,脸上热乎乎的,有些不好意思。

  韩羡骁目光掠过,倒是没在意也没察觉,十分自然,还从木箱子里拿出搪瓷水壶,起身要去倒热水给她喝。

  回来时,身后还跟了一个人。

  华子也没想到能在火车上碰见韩羡骁,刚刚两人都去倒热水,华子是带了一壶酒,准备温了可以喝。

  他要去空军基地报到,没有直达的火车,只能明天到金城转。

  原本的喝水,改成了喝酒。

  火车里的光线很昏暗,但华子兴致很高涨,不管有没有喝酒,此情此景看见韩羡骁,都有很多话想说。

  在连队一起待了这么久,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原本以为还会一起到空军基地并肩作战,谁能想到……

  华子忍不住劝他:“骁子,你到了金城好好养养身体,下次选拔再去,说不定这次不成下次就成。”

  华子想到那场景,笑了笑,“到时候你就得喊我一声哥了。”

  韩羡骁勾唇一笑,没说话,和华子碰杯,见温明曦杯子里空了,又给她添了一点。

  “不过是金子哪里都发光。”华子看向温明曦,“嫂子,要不是骁子上次出任务受了伤,他的水平可比我高。那天那么多人,都是一群血气上头一时没脑子的人,不怕死的,把外界都切断了……”

  “几百号人,有的就是跟风,我们的人马去了,立刻抱头鼠窜。最后剩几个在屋里,本来有人说直接开枪,骁子不让,顶着压力进去,不想把事情闹大,最后没出一条人命把那几个始作俑者拿下了。我真服他。”

  “上面还给他提了干,现在是副团级了,他没跟你说吧。”

  温明曦看了韩羡骁一眼,倒是没想到,韩羡骁挑挑眉,也不谦虚也不骄傲,像炫耀又不像。

  “所以这次选人去进修,骁子就是当之无愧的,我听政委说全票通过呢,你以后可得好好对他。”

  说到最后,华子还把自己的报到证掏了出来给韩羡骁看,许是喝酒上了头,又像哭又像笑的,“骁子,本来你也应该有一份的。”

  韩羡骁又跟他碰了杯,“不说这些。你既然去了,就好好干,赶明儿说不定还能看你在天上飞。”

  ……

  说了好久,直到乘车员来提醒华子夜深了,别喧哗吵人了。

  华子说醉也没醉,就是今晚知道和战友分别后,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有些激动。

  听了乘车员的话,很不好意思地直道歉,拿着水壶走了。

  而温明曦已经又喝了两杯酒,还是韩羡骁怕她醉,把她的被子拿走不让她喝。

  喝酒暖身,但喝多了待会以为自己太热要脱衣服就坏菜了。

  但韩羡骁觉得温明曦好像有些反常,手搭着他的肩膀,昏暗中一双略微醺的眼眸比天上的月亮还要亮幽幽的。

  “华子,他叫迟中华?”从刚刚看到报到证上迟中华三个大字,温明曦就像失了魂一样。

  韩羡骁点头,说是。

  “他是空军?开飞机的?”

  韩羡骁勾唇,“那还不一定。”

  可温明曦心里却替他确认了,华子以后就是空军,还是个开飞机的。

  火车厢里十分昏暗,温明曦却有种坠入深渊的恐慌,她刚刚看到“迟中华”这三个字,就想起来了。

  原书里有这个人,宋溪和原主提过,说要去参加一位长辈儿子的追悼会,对方原本是空军,后来沉迷于各种极限运动,梦想是实现杰特曼飞行,却在一起翼装飞行中失败坠亡了。

  翼装飞行就已经很恐怖了,但杰特曼看上去有多畅快,实际就比翼装飞行恐怖多少倍。

  它的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四百公里,是世界上最疯狂也是最危险的极限运动,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而原书里宋溪去参加追悼会前,还跟原主说了,和迟中华一起的还有一位,曾经也是空军,和迟中华有相同的爱好,迟中华坠亡那次,他也失败了。

  但因为身份特殊,是宋溪以前在农场当知青的场长的儿子,所以没有对外公布名字。

  想到这里,温明曦身上已经出了一层冷汗,她没想到宋溪说的场长是方场长,还以为是分场的场长,但现在一下子,就全都串联起来了。

  那人就是韩羡骁,他如果是方银河的儿子,那身份一点都不敏感,是因为韩望江才敏感,所以只公布了迟中华的死讯。

  而温明曦之所以对这个情节印象深刻,是因为她上一世的舅舅就叫迟中华,这个姓氏不常见,特别让人印象深刻。

  那这一次,韩羡骁还会英年早逝吗?想到这里,温明曦浑身的血液都在发凉!

  温明曦倒了杯热水拿在手里,直勾勾看着韩羡骁,带着些试探,“你,想当空军?你很喜欢开飞机吗?”

  韩羡骁垂眸瞥了她一眼,两人靠得很近,气息交缠,他难得柔了声,“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