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街头冲突
李察和杜蓬展开互相攻讦时,自从进门后就惜字如金的冈瑟看着窗户,忽然挠了挠后脑勺。
“头儿,那好像是咱们的人。”他指着外面说道。
李察凑过去一看,还真是。
自从草原精灵部落并入高山堡后,就一直有七八个精灵侍女为领主服务。姿色气质都不是寻常庸脂俗粉可比,让李察想印象不深刻都不行,眼前这个正是其中之一。
此刻她正转来转去犹豫着要不要进来。
明明已经满脸焦急快哭了,但魔导师这个头衔对普通精灵女孩来说几乎只比神明差一丁点,怎么也下不定擅闯的决心。
领主大人吱嘎一声推开门探身问道:“亲爱的贝西,你怎么来了?”
“大人。”精灵少女赶紧提着长裙三步做两步跑过来,一看到主心骨再也忍不住,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安妮小姐……安妮小姐……”
“别慌。”李察把她让进屋里,“慢慢说,怎么回事。”
“安妮小姐带着我们逛街,遇到一伙森林精灵被缠上了。”贝西抹了把眼泪,“大人,您快去救救大家吧。”
“你们出门没带侍卫吗?”
“带了,但是对方人很多。”
“大师,我先把辛克蕾尔留在这里。”李察板着脸看了一眼正陷入沉睡的小狮子,“如果她醒了,请您帮我照顾一下。”
“用我帮忙吗,我在拂里士还算有点名声。”杜蓬问道。
“别,千万别,我丢不起那人。”李察笑得挺温和,“您就呆在家里,哪也别去。”
熟悉的人都知道,高山堡领主真发火之前向来很和煦。
“我闻到了属于杀戮和毁灭的气息。”这个胖老头沉声说道,“你准备干什么?在拂里士血染整条长街吗?”
“放心,我有数,再说我什么时候那么莽撞过。”李察拍了拍贝西的肩膀,“带路。”
杜蓬的宅子地处平民区根本不讲究僻静,离商业区很近。一路跑过去,两分钟不到就抵达。
这片本应该热闹非凡的市场,此刻一片狼藉。砖石地面上到处都是洒落的零散货物,而主人却已经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两拨人正在对峙。
一边是四五十个森林精灵游侠。
故国覆灭、上位精灵集体完蛋后的几千年里,大部分精灵处境都相当糟糕。比如高山堡那个草原精灵部落,之前就得靠和人类联姻维持生存,怎一个惨字了得。
唯有森林精灵蜗居于西方广袤横断森林最深处,那里是一片其他智慧生命难以涉足的安详净土,反而渐渐发展壮大。一跃成为精灵谱系中最有势力的一支,有好几个人口过十万的大部落。
任何智慧生命,但凡发达起来都会替自己造势,哪怕天性相对淡薄名利的精灵也例外。所以近几年森林精灵开始对外自称正统,号召其他精灵前去投奔,野心路人皆知。
不过在李察看来,就他们那点小打小闹的水平,想恢复往昔精灵帝国的荣光几率约等于尼赫鲁进阶大魔导。
另一边则是高山堡的人。
六七个一起来逛街的精灵女孩挤在墙角,安妮张开双臂像护崽的母鸡一样站在最前面。只是胸口剧烈欺负,一汪清泪蕴在红红的眼眶里,强忍着不掉下来。
她们的确带着侍卫,但只有区区四个。
双方明显已经起过冲突,但正值加冕典礼出门都没带武器,拳头的杀伤力毕竟还是差点意思。
高山堡的四个兵鼻青脸肿,但个个腰杆笔挺满脸狂傲,活脱脱跟他们领主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正互相对同伴使用圣光术,缓解伤势准备再战。
而对面哎呦叫唤着直不起腰的森林精灵游侠起码接近二十,互相搀扶着好不凄惨。
这种悬殊的交换比,让他们哪怕人数占优也没敢轻举妄动。
领主大人一开始还以为碰上小流氓见色起意,赶到一看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想想理应如此,街头混日子的人眼色不会太差,否则根本活不长。
这年头美色和武力都在给权贵当狗,一帮漂亮姑娘带着侍卫出来逛街,瞎子都知道来路不凡,躲还来不及哪里敢主动招惹。
“借过。”李察就那么堂而皇之挤开两个挡路的森林精灵走过去。
贝西吓了一跳,犹豫了半天咬咬牙一跺脚,还是闭着眼睛跟在后面冲过去。
几个森林精灵游侠看他这么拿大,本来想动手来着。临到身边,不知怎么回事忽然就觉得一阵心虚,愣没敢。
“李察。”安妮一张嘴再也坚持不住,哭了个梨花带雨。
“别哭。”领主大人张开双臂把半精灵小妞搂在怀里,捋了捋她头发,“怎么回事?”
一圈莺莺燕燕顿时围上来诉说,叽叽喳喳像是百鸟入林,自然什么也听不清楚。
“草原精灵已经堕落到这个地步了吗?”森林精灵中的忽然有人越众而出,满脸自我感觉良好。
这货也确实有点自傲的本钱,身上元素波动马马虎虎,勉强能算青年俊彦。长相柔美而英俊,奶油小生气质很浓。可惜额头正中一颗粉刺比黄豆还大,涨得锃亮,让人不禁担心会不会突然爆开。
“依附于人类贵族还不以为耻,你们还有点身为精灵的尊严吗!”
“这瘪三是谁?”李察环顾四周,希望能得到一份答案。
“放肆!”奶油小生勃然大怒,“我是高贵的精灵王国王子,安布罗斯。当我出生时,森林里每一棵树木都在为我祝福。”
“精灵王国?”领主大人一愣,顿时感到非常滑稽。
精灵是个特别擅长保持传统的种族,换句话说他们很难学得会审时度势,而且尤其固执。
从古精灵帝国覆灭后,原本身为贵族的上位精灵集体团灭,整个大陆剩下的全是普通精灵。他们明明处境越来越堪忧,本应该报团取暖。却偏偏死守老规矩不放,各分支间基本谁也不服谁。
哪怕最有实力的森林精灵,也维持着精灵帝国时代的格局,分成大大小小几十个部落各自为政,几千年来从无例外。
眼下突然冒出个奶油小生自称精灵王国王子,怎么能让人不觉得滑稽。
第四百零六张 你若撒泼
“无知的人类,我们全体森林精灵已经联合起来建立王国。”奶油小生抱着胳膊,冲着精灵侍女们冷哼一声,“既然都是故国孑遗,你们也应该赶紧通知主母举族向横断森林迁徙,而不是继续不知廉耻和人类混在一起!”
有领主大人在,高山堡的小辣椒们半点也不客气,一块叽叽喳喳顶回去。
草原精灵的嗓音比黄鹂还婉转,哪怕骂起人来也像唱歌似的,一丝一缕直往耳朵眼里钻挠得人心尖痒痒。
她们骂人当然不会带脏字,不过也着实很损。把对方比作荒野的地精、阴沟的老鼠、土灰的麻雀。
李察乐呵呵看着这穷山沟里窜出来的精灵王子,脸色由白转红,额头上青春痘愈发锃亮。
这货也是睁眼说瞎话拿别人当傻子糊弄。
由森林精灵联合建立的王国,权利格局也必然由森林精灵奠定,和古精灵帝国根本不是一回事。倘若有其他精灵抱着恢复故国荣光的念头去,一准会发现自己只能当二等公民。
同属故国孑遗归同属故国孑遗,但在争夺权力这种性命攸关的事上,哪怕相对天性淡薄的精灵也不可能免俗。
要是之前一穷二白时草原精灵还没准会去闯闯,但如今在高山堡日子这么舒坦,他们怎么可能愿意抛下一切寄人篱下。
“自甘堕落!自甘堕落!”小白脸气得嘴唇都在哆嗦,“你们不配当纯血精灵,简直跟半精灵一样下贱!怪不得跟低贱的半精灵混在一起!”
李察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他感觉到安妮的双肩在剧烈抖动。
如果一个种族拥有泛大陆所有智慧种族中最悠长的寿命、最辉煌的历史、最俊美的容颜和最卓越的元素天赋,在绘画、建筑、雕塑等等方面都独领风骚,并且时至今日还备受追捧。
那么他们就理所当然应该骄傲,并且对其他种族的蔑视也在所难免。
而精灵恰恰就是这样一个种族。
所以在精灵看来,和异族结合诞下的混血后裔自然格外尴尬。
像草原精灵这样处境艰难的部落还好些,毕竟吃过生活的毒打,连延续都举步维艰没法讲究太多,对待半精灵也比较包容悦纳。
即便如此,安妮也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自己耳朵实在不好看。要是能再纤长几分跟纯血精灵一样就好了,要么彻底变成人类的圆耳也行。
天见可怜,领主大人还从来没注意过这么细枝末节的问题。
而根据一位哲人的论断,任何玩笑中都存在认真的成分。这分明意味着连安妮自己,都对半精灵身份有些敏感。
至于平时不怎么和其他种族接触的森林精灵,不用说歧视只会更严重。
“别哭了。”李察轻轻捏了捏安妮的鼻子。
“凭什么凭什么说半精灵下贱”安妮抬起头,两个眼睛肿得像水蜜桃。
“在我们精灵王国,半精灵只配当苦力。你们出现在世界上,就是精灵的耻辱。”
“你应该庆幸现在正值加冕典礼期间。”领主大人脸上有种不同寻常的平静,仿佛暴风雨来临前的最后一刻,“所以我只敲断你两条腿略作惩戒。”
“哈哈,就凭你?”小白脸精灵王子不屑地嗤笑。
纷杂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这边。”薇拉在最前面带路。
之前逛街时她也在,作为人类没受到森林精灵关注,偷偷溜走搬救兵。
德古拉带着起码四五十号战士,人手一根腕口粗的榉木棍子杀气腾腾。他们暴力特征实在太明显,以至于拂里士治安官一路跟过来却不敢阻拦,急得差点上吊。
森林精灵那边也没闲着,同样有大队尖耳朵游侠闻风而至。
这次带队的是个冷酷派精灵帅哥,脸颊上一道不太明显的十字型刀疤,不知是哪个对手给他留下的勋章。
李察能感觉出来他算是个高手,不过压根不在意。而对方看着高山堡领主,眼神里是抑制不住的惊骇到他这个水准,才隐约能感受到一丁点那令人绝望的强大!
“君上。”德古拉一身漆黑色礼服纤毫不染,唯独金发在阳光下烨烨生辉,病态而俊美。
李察打了个榧子,竖起两根手指,“两条腿,给他长点记性。”
“就凭这个痨病鬼?”奶油小生仿佛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多米尼克,给他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那个冷酷派精灵帅哥还没来得及说话,德古拉已经脚尖一点冲上来。
“在下德古拉。”
漆黑色液体源源不断从戒指中涌出,在躯体上缠绕、流动、塑形、互相组合、彼此交织,整套尖刺狰狞的甲胄缓缓合拢,直到连面孔也彻底遮蔽。
与此同时,一柄源血剑在掌心中一寸寸成型,闪烁着宛若金属实质般的光泽。
明明可以算作重甲剑士,脚步却宛如猫般轻灵,踩在石板上甚至没有一丝声响。
“在下多米尼克。”
哪怕不想动手,却根本别无选择,只好锵地拔出一柄精致的细刺剑。他修炼的居然是很不符合精灵传统的斗气,而且还是火系。
本身水平相当不赖,手里那把剑也着实好宝贝。剑脊上镶嵌着一溜细碎的绯色水晶,稍一挥舞就在半空中留下一道粉红光带,经久不散,如梦幻般旖旎。
领主大人眼光很毒辣,一眼就看出这是亚菲斯托红莲水晶,最珍惜的几种魔法宝石之一。能有效增进火系斗气精纯度,这把剑足以让中阶剑士越级战胜裸装高阶。
德古拉一挥剑,双刃相格。
他手中的源血剑却瞬间破碎成数十截,变成一道长鞭横甩出去!
凭借对源血的随心掌控,德古拉的打法可以非常花样多变,初次接触没有防备很容易吃个闷亏,但多米尼克的应对却非常精彩。
他的腰像面条似的向后一折躲过长鞭,尔后猛地弹起,动作简直比舞者更灵敏。刺剑最锋锐处燃起一点斗气,不过麦粒大小却炽烈耀眼,直刺对手胸口。
很明显,他对这一剑志在必得。出于避免麻烦的考虑,主动避开可能致命的左胸,而是瞄准右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