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莫慌!
第两百六十章 金蝉脱壳
昔日玉盘城还未经战火破坏时,曾有一道地方特色的名小吃,叫煎小鱼儿。
取的是望江中特产的一种小鱼儿,得过油,去土腥气,但绝不能过久了,否则鲜味儿也就丢了。
所以,当地摊贩做这一道小吃时,往往是以长筷眼疾手快地下油抄碗。
郑伯爷现在在做的,也是一样的事情。
毕竟,他现在所面对的,是一群大楚贵族权贵。
肉食者鄙,但肉食者从不傻。
自己的所有布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抛出然后快速见效,否则他们注定会缓过神来,到时候,自己这一趟的演出就会演变成被“瓮中捉鳖”。
不能谈判,不能耽搁,
求的,
就是在短时间掌握住主动。
当然,
在刀口刺入“阿铭”胸口时,郑伯爷心里也不禁有些怅然,若是此时站在自己面前被挟持着的,是真的摄政王就好了。
那么自己以后无论是行走江湖还是军旅庙堂之中,可能很少再会被冠以“平野伯”的称谓,而是被称之为——弑君者。
讲真,
这个称呼,可能会不吉利,但在格调上,是真没得说。
此时此刻,
郑伯爷、阿铭和四娘三人的眼神,在刹那间交汇,彼此于无声中交流着信息。
可能是因为大家默契程度高了,再者以前瞎子在时也常常精神锁链过,所以还真能互相读懂对方眼神里的意思。
阿铭:主上,你怎么直接捅胸口?
郑凡:难不成蹲下来特意捅你的腿?
阿铭:这个位置伤口修复起来会消耗更多的血液。
郑凡:捅你的腿怕你待会儿跑路时不方便。
四娘:三儿怎么还没来?
就在这时,
一声厉啸传来,
紧接着,
一个人从人群上方飞踩而来。
是的,
就是那种武侠片里经常会出现的出场方式,踩着人群的肩膀直接过来。
“嗡!”
终于,
此人落地。
其身着一身墨色的长衫,眉眼之间,带着一股浓郁的阴煞之气。
这是一个高手,
因为在其出场后,周围其他贵族家里的供奉们,要么低头致意要么微微后退半步。
其实,在这个局面下,这种个体实力很强的存在,真的很是麻烦。
因为这不是两军交锋,而是小型的局部冲突,外加,郑凡这里的人数,其实是劣势。
这也是为什么当郑凡知道摄政王会虚脱不会参加大婚而长舒一口气的原因所在,因为哪怕是将造剑师给排除掉了,摄政王身边,必然还有好几位真正的高手存在,他们,或许在千军万马的对决面前,不是很显眼,但在这种场面下,往往能改变局面。
“呵呵,屈氏屈明轩,见过大燕平野伯爷。”
此人拱手抱拳,
同时,
脚步再度向前。
郑伯爷目光当即一眯,瞬间明白这老狗是想要靠近距离探测摄政王之虚实。
所以,
郑伯爷直接将摄政王胸口里的刀给抽了出来,
而后毫不犹豫地刺入摄政王的肩膀。
“噗!”
“………”阿铭。
屈明轩的脚,停住了。
他不是屈氏的供奉,他是屈氏一员,原本是旁系子弟,但因自幼显露出极高的练武天赋,就被家族当作嫡系子弟来进行培养,现如今,他是四品武者,算是屈氏里德高望重的一位,就是屈培骆的父亲屈天南,在练武时也受过他的指点,平日里,他也负责传授屈氏年轻子弟功夫。
正因为他是屈氏的一份子,所以,在此时,他犹豫了。
他有信心在付出一点代价且不予他们纠缠的前提下冲破面前燕人的阻拦去到行台上,
甚至有信心去将那平野伯给擒拿住,
就算出最大的意外,
他也敢拍着胸脯保证,他至少能做到和平野伯以命换命。
这里,没算其他人的帮助,纯粹是他自己一个人来进行,这是一个巅峰武者的骄傲。
其实也自然,
想当初沙拓阙石可以能在上千镇北军铁骑中不断冲撞,到最后,是力竭而死,真正的巅峰武夫,他们的体魄,确实让人震撼。
但还是那句话,
横的怕愣的!
郑伯爷现在的干脆劲儿,让这个强大武者都有些慌了。
郑凡看着他,
喊道:
“我起于微末,草莽黔首出身,幸得我大燕陛下赏识,简拔以高位,赐封为伯爵,今日,我只为自己心爱的女人而来;
但若是真将我逼急了,大不了在此弑君,与我心爱的女人在此殉情。
上,不负公主对我之情深;下,不负我家陛下对我之皇恩!
你,
大可继续向前,
弑君的是我,
而逼死君父的,
是你屈氏!”
“来,不要犹豫,杀了他,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朕不怪罪你们,朕不怪罪你们!”
阿铭怒吼着。
紧接着,
阿铭似乎是入戏太深了,
甚至还自己加了一句:
“大楚,没有被俘的皇帝,朕死后,传朕旨意,请五弟熊廷山入郢都主持朝局!”
或许是郑凡先前的威胁和干脆起了作用,
又或者是阿铭的自我发挥起了效果,
屈明轩不再前进,反而开始后退。
因为他的身法再快,也没人家的刀快。
其余贵族,在此时也不敢多言语,因为今日的局面一个不好,就是摄政王驾崩,大楚再度陷入内乱之中。
同时摄政王所说的传政于五殿下,也让在场的不少贵族心里一凛。
这句话,再度夯实了这是真摄政王的“事实”。
因为只有摄政王,才能够在这种局面下下达这种旨意。
然而,五殿下身处梧桐郡,他身上所担系的,是梧桐郡本土势力以及山越部族的利益。
也就是说,五殿下的基本盘,和在场的这些传承已久的楚国大贵族们,并非在一路,所以,大家都是不希望给五殿下机会的。
郑伯爷喊道:
“放我等离开,你们大楚的摄政王,我还给你们!”
没人回应。
郑伯爷直接下令:
“金术可,牵马!
谁敢阻拦,摄政王就是因其而死!”
这里的马匹真的很多,别的不说,就是先前屈培骆迎亲时带来的一百零八个白马亲从,可都是匹匹良驹。
在金术可的率领下,雪海关甲士一个个堂而皇之地跑去牵马过来,完全无视周遭楚人的兵刃。
马匹牵来,郑伯爷先上马,再从行台上接下了公主,让其坐在自己前面。
四娘则挟持着摄政王也坐上了一匹马,所有人,都准备就绪。
外围的楚国贵族们,则像是一尊尊雕塑,全程,没人阻止,因为没人敢。
不远处,尘土飞扬,大概两千多青鸾军正军已经赶来,在前方结阵,却没有冲杀过来。
郑凡一只手搂着公主,另一只手攥着缰绳。
公主能感受到,郑伯爷看似镇定,实则,他的身子,很是僵硬,这是紧张的。
确实紧张,
因为生死,就在一瞬间。
这和以前率军冲阵时不同,因为以前打仗不管前途再不测,你总归有厮杀一波去争取生存和胜利的机会,但在这里,一旦翻车,就注定会被倾覆。
这种走钢丝的感觉,很刺激,但郑伯爷觉得这次走完后,他下面应该要更加地苟了。
生活嘛,劳逸结合才健康。
“金术可,放下虎威将军!虎威将军待人至诚,是个好人,好人,得有好报!”
“是,伯爷!”
金术可将自己马背上的屈培骆丢了下去。
屈培骆在地上翻滚两圈后,直接昏迷了过去。
“诸位,山不转水转,日后在战场上相见了,报出名姓,我平野伯,留你们一命,全了你们参与本伯大婚之情!
走!”
“驾!”
“驾!”
燕人策马而去,原本已经赶来的两千多青鸾军正军没有得到来自屈氏上层的军令,犹豫了一下,没有选择阻拦。
屈明轩站在原地,双拳攥紧。
今日之事,屈氏颜面可谓扫地。
但现在还真不是担忧屈氏自家面子的时候,因为摄政王还在燕人手上。
……
青鸾军,还是出动了,皇室别苑外围的青鸾军先行开拔,数支千骑以上的骑兵队伍先行追堵,同时,军令下达到各地,要求设卡拦截。
楚人的贵族,终究还是反应过来了,做出了应对。
先前在别苑里,大家是被郑凡直接向摄政王身上捅刀子的举动给震慑住了,待得郑凡一走,各路兵马也马上行动起来。
只不过,一开始的追捕,必然有些束手束脚,投鼠忌器。
等之后那边的贵族们得知摄政王并未被抓走时,追捕力度肯定会迅速加大,楚人的无边怒火必然会宣泄出来。
这里,毕竟是楚国,是楚地!
但这里头的两次军令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
郑伯爷要扬名,但肯定不想去扬身后名,所以,现在逼也装了,人也亮了,眼下唯一的要素,就是活着回去!
郑凡这一支人马从皇室别苑策马而出后,直奔周县,周县的北城门忽然遭人放火夺门,从里面冲出来一支两百多骑的队伍,双方人马一阵交错后,一路向西一路向西北,分化为了两股开始继续疾驰。
后方追捕的大批楚人骑兵,也马上分割成两股,继续追逐。
……
而在当晚深夜时分,
周县内一家客栈二楼客房的窗户被从里面推开。
郑伯爷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伸了个懒腰。
此时的郑伯爷早已褪去了戎装,换做一个商贾打扮。
在郑伯爷身后床上坐着的是熊丽箐,她正端着烛台,引着蜡油向下滴淌。
是的,
郑伯爷和公主,还在周县。
四娘阿铭一路,薛三领另一路,已经分别开赴齐山和蒙山准备“逃亡”。
而他们,其实都是诱饵,郑伯爷没在其中。
因为逃亡之路,注定会很危险,注定会有太多太多的意外,凶险万分。
不少电影,整个篇幅,其实都是在逃亡以及讲述着逃亡途中的种种。
所以,郑伯爷选择反其道而行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选择先留下,让楚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两支人马给吸引过去,最好围追堵截各种方式都用上,使劲折腾去吧。
此时,
看着天上的月亮,
郑伯爷还真有种自己已经跳出三界不在五行中的感觉。
“嘶……”
公主嘴里传来一声低呼。
郑伯爷转过身,看着正在给自己滴蜡的公主,滚烫的蜡油,正滴淌在她光滑的手臂上。
好在郑伯爷不傻,并不认为公主那端庄贤淑的外表下居然隐藏着这么重的口味。
他看见公主手臂滴蜡那个位置的标记了,那应该是传说中只有皇室核心成员才能拥有的火凤印记。
她正在暂时封印那道印记。
郑伯爷就这么一直看着,看着公主将这些步骤做完。
做完后,
公主斜靠在床上,
身上有汗,
头发散乱,
嘴唇泛红,
衣衫不整。
郑伯爷笑了。
公主看着郑伯爷,问道:
“是不是感觉像是被用强了一样?”
郑伯爷点点头。
公主笑了,
道:
“刚陪你私奔出来,你就这样对我?”
郑伯爷耸了耸肩。
公主咬了咬嘴唇,恨恨道:“我手臂被烫得好疼,快跟我再说说遗诏的事,让我舒服一些。”
“呵呵呵。”郑伯爷长舒一口气,道:“谁会给上了狗的鱼儿继续喂饵料呢?”
“所以男人都是这个样子,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了?”
郑伯爷走到床边,坐下,摇摇头,道:“不至于。”
公主叹了口气,看着自己手臂上的蜡油凝固痕迹,道:“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居然会主动遮蔽这道印记。”
这道火凤印记,是皇室的象征,也是大楚皇室的骄傲。
“就这样子的话,能保险么?”
公主开口道:“应该能暂时封闭住一段时间,除非有巫正就在附近进行探查。”
“那还就是不完全保险。”
说着,
郑凡将一块红色的石头从怀中取出,丢给了公主。
“将它带在身上,可以完全遮蔽你身上的火凤印记气息,就是巫正从你面前走过去,他也发现不了。”
“………”公主。
良久,
公主拿着这块红色石头,侧着脸,看着郑凡,问道:
“所以,我刚刚在滴蜡的时候,你怎么不早说?”
“因为滴蜡时你脸上那略微痛苦的表情,我觉得很美,想多欣赏一会儿。”
“平野伯!”
“哎。”
“郑总兵!”
“在。”
“郑凡!”
“有。”
“臭男人,王八蛋!”
“呵。”
“你非得要本宫跟你的第一天晚上就后悔么?”
其实,公主还真是错怪郑伯爷了。
郑伯爷一开始没敢将魔丸直接丢过去的原因在于,他担心魔丸会控制不住,冷不丁地飞出来给公主脑袋砸碎。
一直以来,郑伯爷都清楚魔丸对自己的杀机;
同时更清楚,魔丸对自己身边亲密异性的杀机,更重!
谁想当我妈我杀谁!
犹豫权衡之下,见公主自己都不能保证这个方法可以完全遮蔽火凤气息,郑凡才下决定将魔丸给出去。
因为根据墨菲定律反推的话,明显是一个巫正恰好距离你很近的概率小,魔丸忽然暴起杀后妈的概率大。
所以选择魔丸,就当是反奶一口自己吧。
另外,郑伯爷心里也不禁埋怨,人燕国皇室一直在大力饲养繁育貔兽,楚国皇室倒好,忙着给自家核心子弟身上装导航定位。
“那两拨人马,就这样被你卖了?”公主将红色石头收起后问道。
“话别说得那么难听。”
“但他们确实是在为你冒险,甚至,很多人都会为你而牺牲。”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你不愧疚?”
“如果我没活着回燕国,才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大愧疚。”
况且,
郑伯爷觉得两路人马,一来有范府的布置,二来那里还有预先留的蛮兵做接应,三来每一路都有魔王在带队,可能会有人牺牲,但应该是能回去的。
自己之所以不跟着他们一起,是想做到万无一失。
诚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郑伯爷怕死。
“你的脸皮真厚。”
郑伯爷回答道:“当我在你寝宫里将你抱在怀里时,你应该就知道了才是。
再说了,我们是相过亲的。
民间相亲,男方去女方家,也就是见个一面,女方偷偷躲在窗户后面瞅一眼男方,再双方父母嫁妆彩礼谈拢后也就定下了。
咱们俩,见面的次数多,互相了解的,也多,不是么?”
“但父母之命呢?”
“等我带着你回去后,会修书一封给摄政王陛下,大楚国书肯定会斥责我,但私底下摄政王陛下应该会给我送来一封亲笔信,叫我贤妹婿。
你哥是皇帝,皇帝这种人啊,最现实。”
“我,现在是整个大楚的罪人了。”
“相信我,等以后我率军进入大楚时,今日那些在场的贵族们,会匍匐在你脚下,将你当作最大的救命恩人和希望。”
公主咬着嘴唇,看着郑凡。
别说,
这神情还挺可爱的。
郑伯爷躺在床上,枕着自己的手臂,道:
“在这里再待两天,然后我们就启程回去。”
公主不言语,
少顷,
她下了床。
郑伯爷抬起身子看着她,问道:
“干嘛去?”
“打热水,给你洗脚。”
“哦?”
“是不是很有贤妻良母的感觉?”公主问道。
“加上‘本宫’俩字,会更有感觉。”
“呸。”
第两百六十一章 夜路
司徒雷是一个传奇,哪怕算上其晚年在雪海关的连番败仗使得野人入了关,也依旧无法完全否定其这一生的精彩。
而传奇的出现,总是需要垫脚石的,也,总是需要衬托的。
司徒雷的发家之地,就在镇南关。
这个一开始不被看重的庶子,在镇南关靠着对楚人的连场胜利,积累了丰厚的军功和威望,这才得以重回颖都去和自己的两个哥哥们在庙堂斗争中一决雌雄。
镇南关所对应的,正是楚人的上谷郡,这里,也是楚人和司徒家曾经数次交锋的战场,因为战事频繁的原因,上谷郡的人口以及各行各业,都不算发达,很多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极为荒凉。
不仅仅是晋人杀进来要掳掠他们,楚军出征时,也会频繁地征调当地百姓为大军服务,这种敌我双方的双重剥削之下,上谷郡还能富饶起来那才叫真见鬼了呢。
原本,在楚人拿下镇南关同时一路青鸾军入晋之时,上谷郡的百姓可谓是喜极而泣,以为自己终于不用再受战事纷繁之苦,作为边境百姓的他们也能摇身一变享受一下腹地百姓的待遇了。
谁知前线战败消息传来,前期颓势战败的燕人,忽然将野人击溃,又将玉盘城攻陷,最后,燕人兵马兵锋直指镇南关。
燕楚大战的一触即发,这种氛围,彻底打蔫儿了上谷郡百姓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热情。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
在这座开在驿道旁的客栈里,老板在没精打采地敲着算盘,伙计靠在那里打着盹儿。
客栈里不是没客人,但客栈里的客人,也一样是这种情绪。
朝廷下令征粮,支援前方大军。
为了省事和节约成本,采用了以盐引换粮食的方式,意思就是鼓励楚国的商贾们从各地采购粮食再组织运输过来,到边关后你交粮食朝廷就给你盐引,等于是给了你一定份额的卖盐资格。
这自然吸引来了很多的商贾组织商队运粮过来,但当大家辛辛苦苦拉了粮过来时,朝廷却忽然变卦了,原本说好的盐引,一下子掉了近四成,同时剩下的六成里,还得加上其他东西去填充。
好家伙,这样一来,这些商贾们刨除了成本后,居然还变成净亏的!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楚国名义上盐铁是专卖的,但实际上,各地大贵族在封地里,其实有着盐铁的自我开发权,甚至有些还能私自铸钱。
楚国朝廷刚刚从夺嫡之乱中恢复过来,一番内耗后国库里本就空虚,户部米尚书本就是想用这个法子来降低朝廷对前线支援的压力,但户部划拨的盐引,名义上是朝廷的盐场,但实际上却大部分是大贵族封地之内的。
这下子贵族们不干了,马上开始鼓噪,迫于压力,户部不得不修改了方略。
大贵族们觉得自己可以为国“毁家纾难”,认了一半,已经算是无比良心和忠君的了,也是给了朝廷和摄政王的面子;
户部一番斡旋之下,好歹保住了一半的盐引份额,也算是将事情继续了下去,维系了朝廷的体面;
至于这些负责运粮的商贾们是赚是亏,就不是大老爷们所关心的了。
亏,是肯定亏了,但你真没地方说理去,朝廷朝令夕改,需要征求你的同意?
同时,你不卖还不行,难不成还要将这些粮食再运回去,那亏得就更大了!
而这座客栈里,现在所坐的,基本都是运粮过去的商贾,大家伙都很是垂头丧气。
“这饭,吃得习惯么?”
坐在角落里,一男子对坐在身边的俊俏小厮问道。
“还成,我没那么娇气,以前你送来的窝窝头我不也吃下去了?”
饭,是一种介乎于炒菜和蒸饭之间的存在,还不是热的,应该是早早地就蒸了一大锅一碗碗盛出来的。
饭上面还铺盖了一层大酱,齁死个人。
问问还有没有其他吃食,店小二说没了,且还笑着说他们东家已经准备再过个一旬日子就将客栈先关门,连厨子都已经开掉了,店小二之所以还留在这里是因为他和东家是同乡,得一起回去的。
也因此,客栈里现在只提供这种饭食以及茶水,连酒都没了,因为粮食贵了,酒坊价格也上去了,掌柜的担心进来后来不及卖。
好在,
公主是真的不娇气;
从周县一路过来,先是自己雇人走,再是跟随着其他运粮商贾队伍一起走,一路谈不上风餐露宿,但也算是车马劳顿,公主也没一句怨言。
每晚睡觉前,还都记得给郑伯爷打个洗脚水帮他洗脚。
公主吃得慢条斯理,
抬头一看郑伯爷,
问道:
“你怎么不吃啊?”
“我吃不惯。”
“………”公主。
这一刻,
公主真的很疑惑,到底自己和他,谁才是公主?
吃了饭,外面天也见黑了,郑伯爷就带着公主上了楼。
因为客栈快要关闭东家准备避难的原因,所以客房里,已经没被褥了,得自己自带,至于客房钱,也就象征性地收了一点点。
铺好了铺盖,郑凡掏出铁盒,抽出一根烟,放在鼻前。
“想抽就抽呗。”
公主是知道这是烟草的。
郑伯爷摇摇头,道:“会在身上留下味道。”
“你可真谨慎。”
“还不是为了我们能平平安安地回去。”
“是呢,我的伯爷。”
“等明早,我就找人将我们带来的粮草给交割掉,然后我们就进山吧。”
镇南关,是晋地至楚地的咽喉之处,但并不是说不走镇南关就完全过不去。
过,还是能过得去的,就是路很难走,根本不适合兵马通行。
“恩呢。”
公主乖乖地躺了下来,开始休息。
郑伯爷也躺了下来,闭上眼。
因为身边除了魔丸,没其他魔王在了,所以很多事情都得郑凡自己去考虑和安排,这个运粮商贾的身份,是范家之前安排好的,但往东行进的路上,郑伯爷就没有再联系范家的人了。
一来,越往东,范家的势力影响力就开始不断降低;二来,郑伯爷现在不相信任何人。
这时,闭着眼的公主开口道:“据说,山里野兽很多的,还有群盗。”
“问题不大。”郑伯爷说道。
这一点自信,还是有的,不管怎么样,自己也是个六品武者。
“嗯。”
公主真的开始休息了,呼吸也变得均匀起来。
郑伯爷也将脑子里其他思绪抛开,睡了过去。
翌日清早,郑凡就起来了,找了个同在路上的商贾,交割了自家的粮食,也和从周县一路跟来的力夫结了账,让他们归去。
随后,郑伯爷就带着公主从这里直接向北不向东,进了山。
中途偶尔休息,大部分时候还是在赶路,等到入夜时,郑伯爷才找了个山洞露营。
青蟒游动过来,张开嘴,落下一大块鹿腿肉。
前些日子,郑凡和公主在路上行进,青蟒则在林子里远远地跟着,待得进山后,倒是可以显露出来了,只不过它真的不喜欢郑凡,所以丢下鹿肉后就转身又游荡开。
郑伯爷升起了火,将鹿肉简单处理后,就开始烧烤起来。
公主则在检查自己的脚掌;
“出泡了?”郑凡问道。
“嗯,有点。”
郑凡取出一根针,放在火上烤了烤,递给了公主,道:“自己小心点挑。”
公主接过了针,不禁有些埋怨道:
“今天应该走慢些的。”
公主是金枝玉叶,初次入山,山路不好走,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偏偏郑凡今天拉着她,走得很快很急。
“我是不想节外生枝,我们一路上带着的用来掩人耳目的粮草,今儿个不是交割给同行了么?”
“是啊,怎么了?”
“交割了些银钱,保不准……”
“不至于吧?”
“这年头,敢行商的,哪里来的什么纯良之辈,难不成你还觉得你大楚民风淳朴?”
“说得像是在你燕国就不会这般一样。”
“都这样,都这样,我早些时候发家也是靠这样抢人家的。”
“没想到平野伯还有这种发家史?”
“其实一直都这样,只不过听起来,以前抢一些坞堡主土财主,觉得丢份儿,但实际上后来也是在抢,只不过变成了抢一个国家抢一个皇室,就成了大枭雄了。”
“好像是这个道理。”
“鹿肉烤好了,洗洗手,吃吧。”
这时,
那条青蟒去而复返,张开嘴,一颗人脑袋掉落下来。
公主目光一凝,倒是没有被吓得叫出来。
郑伯爷则一边啃着鹿肉一边走上前,用脚翻了翻那颗头颅;
“居然是那家客栈的老板,看来是知道我身上有了银钱,想要在关客栈回家前再发一笔横财了。”
公主一边吃着鹿肉一边道:“那他跟得也真够紧的,我们今天都走得这么急了,还能跟上来。”
“嗯,所以,我得去看看,让你的蛇带路。”
“小青,带路。”公主下令道。
“小青?”
平日里,郑伯爷都称呼“你的蛇”,还真不知道这条蛇的名字。
“怎么了?”公主疑惑道,“这名字有问题?”
“是不是还有条白蛇?”
“没见过。”
“那你以后可以问问它。”
青蟒在前头带路,很快就在一片低洼处找到了两具残尸。
“你把弩拿好,我下去看看。”
弩,是郑伯爷在中途淘换过来的,楚国这里虽说是盐铁管制,但因为大贵族在封地里有着较大的自主性,所以不少贵族是贩卖兵器牟利的。
这种弩是仿军制的,虽然比正规弩差点,但也够用了,先前在一处地方有一个一起运粮的商贾要买来防身,特意问了一圈,多采购了一些好砍价,郑伯爷也就收了一个。
郑凡抽出刀卡着缝隙滑了下去,惊讶地发现,在两具残尸旁边还有兵刃以及弓箭。
一具无头尸体,应该是客栈老板的,另一个尸体脑袋还在,是那个店小二。
郑伯爷默默地将那把弓收在肩上,同时伸手在客栈老板身上一阵摸索,这是下意识地习惯了,杀了人不搜搜身,总感觉缺少了一种仪式感。
结果,
摸着摸着,
郑伯爷摸出来一块令牌来。
借着月光,依稀可见令牌上有火凤的印记。
郑伯爷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只能说自己运气太差了,一百步走到九十九步时,居然碰上了凤巢的暗桩。
一路行进以来,可以发现楚人在竭尽全力地围追堵截蒙山和齐山方向的两路兵马,对东路这里,基本没什么追击。
郑伯爷原以为这一趟可以安安稳稳地回去,结果又出了波澜。
只能盼望着这客栈老板只是觉得自己临时割粮有些可疑,所以带着手下追过来看看,没有给后面的凤巢侍发过消息。
“喂,叫你那条大蛇下来,看能不能把他们都吃掉,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怎么能浪费。”
“它已经饱了,它吃不下了,强撑的话不能上路得休眠。”
“那你下来,我们一起把他们尸体处理掉。”
公主下来了,然后郑伯爷挖坑,她拖拽着残尸往里头丢。
等一切处理好后,郑伯爷叉着腰,喘着气。
冬天泥土冻得的,挖坑可真是累人,而且是拿刀挖,也不趁手。
“等回去后得跟人要点儿化骨水什么的,下次毁尸灭迹就不用这么累了。”
“化骨水?”
“嗯,韦爵爷用的。”
“韦爵爷是谁?”
“我们燕国的一个子爵,娶了几十个老婆。”
“那你可不能学他。”
“呵。”
“遗诏名字就写不过来了。”公主微笑着打趣儿。
得,
当初郑伯爷拿来“虎躯一震”的言辞,现在直接成为公主打趣回来的梗了。
“咱再往前走走,找个地方再歇息。”
这里,暂时不能待了,得离远点。
公主没有怨言,跟着郑伯爷星夜赶路。
“伯爷,我发现你这人很惜命,你在战场上也这样子么?”
“战场上的常胜将军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你知道是什么么?”
“精于谋略?”
“不是。”
“武艺高强?”
“也不是。”
“那是什么?”
“没战死。”
“………”公主。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既然如此惜命,为何还要来别苑见我?”
“因为我愿意为了你不要命。”
“虽然知道是假话,但听起来心里还是挺受用的。”
“你高兴就好,得嘞,我背你吧。”
郑伯爷弯下腰,
公主很乖地上了郑伯爷的后背。
“我重不重?”
“不算轻。”
“你说过你喜欢胖一点的,清纯一点的,你可不能嫌弃我。”
“男人说的胖一点的,是指的肉长对地方的;说的清纯一点的,是指的不上妆也是好看的。”
“歪理。”
“总归是有理。”
深夜的林子里,
郑伯爷背着公主继续行进,
那条青蟒似乎也预感到了一些危机,开始时不时地在周围窜过去,像是在保驾护航。
等走到后半夜时,
郑伯爷虽说已经满头是汗了,但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因为他本能地想要距离那俩凤巢侍死亡的地方远一些。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前方,传来了呼喊声。
郑伯爷愣了一下,公主则道:“我听到了声音。”
“我没聋。”
因为这儿是一个峡谷位置,想绕过去不太可能,等于是要走回头路,所以郑伯爷还是决定继续往前走。
终于,
前方出现了一团燃烧着的篝火,篝火旁的一棵树上吊着一个女人,女人衣服有些残破,头发散乱,正在那里挣扎着。
这时,
女人发现了郑凡二人,忙呼救道:
“大侠救命,救救小女子吧;小女子家里遭逢山贼,他们将我丈夫我公婆都杀死了,将我绑到这里来,请大侠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
女人看起来很焦急。见到郑凡后就像是看见了救星,挣扎呼喊得更起劲了。
郑伯爷看了看这篝火,
再看看了被吊在树上的女人,
再听着女人的呼救声,
感慨道:
“俗套。”
“嗡!”
郑伯爷头顶有弩箭射出。
“噗!”
吊在树上的女人中箭,头低下去,死了。
郑伯爷由衷地赞叹道:
“可以。”
背上的公主收起弩,道:
“我是想射断绳子好放她下来的,没想到射歪了。”
“漂亮。”
郑伯爷伸手掂了掂背上的公主,双手在托举的位置用力捏了捏,
道:
“不用解释,做得不错。”
说完,
郑伯爷打算继续赶路,完全不打算理睬这个女子出现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被绑着,双手双脚加脑袋低垂,身子在树下轻微地晃荡。
峡谷里风有点大,吹起了些许回音,宛若胡笳低鸣。
然而,
当郑伯爷背着公主刚从树下经过时,
明明已经被公主先前一箭射死的女人,
却忽然缓缓地抬起头,
脸色铁青地看向斜下方的郑伯爷和公主,
嘴巴裂开,
舌头极为夸张地探出,
用一种极为压抑沙哑的声音问道:
“为什么……为什么不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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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透支了,今天有点萎靡,就一更了,明天争取多写点。
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
走夜路,
碰见吊在树上呼救的女人;
这种开篇,郑伯爷见得多了,若是魔王们都在身边,郑伯爷不介意去救一救,纯当是闲来无事时找点乐子;
但现在,他懒得理会。
同样懒得理会的,还有公主。
郑伯爷是不信公主的弩箭是射偏了的,但他真心觉得自己背上的公主二话不说直接给那女人射死的行为,做得是真心漂亮。
既然你家里人都被盗匪给杀了,你自己看样子也被盗匪侮辱过了,
人间你已不值得,活下来大概也是继续承受着无边痛苦与梦魇,
那我们就送你下去和家人团聚吧。
阿弥陀佛。
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总要让你强行被拉入,明明预感到是个坑,你也打算绕过去了,绕了一半时,才发现这个坑比想象中还要大。
女人此时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厉鬼形象。
这个世界,是有“灵”的,魔丸这种舶来品先不算,就是在不久前,郑伯爷也曾见过摄政王引“灵”入体,而在更早时,郑伯爷也拿到过一块玉人令。
若是再要细究的话,沙拓阙石死后变成僵尸,也是这一现象的一种具体呈现。
但其他的,不管哪样,都很稀有,偏偏郑伯爷现在遇到的这个,就显得有些廉价了。
很早以前郑伯爷就确定过一件事,那就是他并非是什么天选之子,否则无法解释哪个天选之子每次冲阵时都会遭遇暗箭和意外;
所以,郑伯爷并不认为自己背着个公主走个夜路也能讨个头彩,撞见个什么大宝贝。
公主见到女鬼向自己扑来时,本能地抓紧了郑伯爷的肩膀。
在这个时候,公主自然觉得郑伯爷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郑伯爷在公主抓紧自己肩膀时,
本能地喊道:
“儿砸!”
在这个时候,郑伯爷自然觉得自家儿子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砰!”
魔丸从公主衣袖里疾驰而出,直接撞在了那女鬼身上。
女鬼宛若断线的风筝,砸落在了地上。
但落地后,却猛然化作一团绿色的迷雾飘散开。
魔丸悬浮在空中,
身形开始显化,
是一个婴儿的形象。
“灵?”公主惊呼。
她知道自家皇兄身边有一个灵,没想到自家丈夫身上,也有一个。
他身上,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
不过,
刚刚他喊什么来着?
绿雾开始弥漫开,像是融入了四周的环境。
魔丸有些疑惑,目光在周围逡巡,不像是在搜查着女鬼,而像是在找寻着其他的东西。
“嗡!”
就在这时,
一道箭矢破空之音传来。
“唧唧!!!!!”
紧接着,是高频的惨叫声,不是人的叫声,而像是某种动物。
倏然间,
郑伯爷只感觉自己眼前视线一阵模糊,但很快就又恢复正常。
魔丸则直接飞了回去。
在郑伯爷的视野里,前面是有一棵树,树上是有一根绳子,但绳子上绑着的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只黄鼠狼,也就是黄皮子。
树下,是有一团垒砌起来的一圈,但里头的火早就熄灭了,而且看样子熄灭很久了。
那只黄皮子身上有一个窟窿,树上还插着一根弩箭,显然是先前公主射出的那一根。
所以,先前根本就不是什么女鬼,而是这黄皮子弄出来的幻境。
怪不得魔丸一出来就在那里迟疑和搜寻,显然,魔丸是发现不对劲了。
但似乎没等魔丸做下一步动作,附近,就又有人射出了一箭帮忙破了局。
郑伯爷知道,黄皮子似乎是能通过释放出某种致幻的气体来干扰和影响人的心神,而魔丸的能力,一则在于对灵魂体的对决,二则在于进入郑凡体内对郑凡实力进行一种加持。
而这种致幻气体,理论上而言,还是属于一种“物理实际”的范畴。
毕竟,你不可能让魔丸出来就开始学薛三那样研制什么解药帮忙解毒,人家专业不是这个。
“我们,是被祟了么?”公主自言自语道。
楚地多妖,当然了,相较于人的数量而言,妖,当真是无比稀少的了,但类似这种山精野魅对人进行戏弄甚至是戕害的事儿也并不算罕见。
“你们没事吧?”
这时,前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男子头发半白,手中拿着一张弓,看起来,应该快五十了。
“多谢壮士相救。”郑伯爷感谢道。
虽说以魔丸的能力,也就再多要一点时间就能找到目标从而破除眼前的局面,但人家毕竟是出手帮了你的。
男子有些警惕地在前头停了下来,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公主开口道:“我们是逃人,我父不允许我嫁给贱民,所以我让他带我逃出家里。”
这倒是符合二人的形象,也算是最为贴切的谎言。
男子眯了眯眼,目光在郑凡和公主身上逡巡一轮后,道:“我叫江虎,这这山中的猎户,你们先前是被黄狗子祟到了,只是可惜了,先前我那一箭虽说射中了那条黄狗子,但没能射中要害,还是让他给逃了。”
说着,
江虎看了看郑凡,
道:
“贱民娶贵女,呵呵,倒是有胆量有气魄,你们这是在逃亡么,不如去我那里歇一晚?”
“如此,就麻烦虎哥了。”公主应了下来。
就这样,江虎在前面带路,郑凡背着公主跟在后面。
其实,郑凡一直很想问那条叫“小青”的青蟒为何没有事先做出预警?
魔丸属于灵魂体,对灵魂方面比较敏感,但那条青蟒算是妖兽,不管那黄鼠狼叫黄皮子还是叫黄狗子,既然能迷惑人心,显然已经属于成精的一类了。
按理说,那条青蟒应该会做到提前预警的。
但结果,不光没预警不说,就是这猎户出现在这里,青蟒也没反应。
这就是很大的不寻常。
不过,这会儿不是说话的时候,一般来说,猎户的耳朵都极为好使。
江虎将郑凡二人带到了一处木屋前,其推开木屋门,里面传来了妇人的声音。
“可是回来了。”
“黄狗子闹腾。”
“是么,这两年山里不太平啊,咦,还带了人回来?”
“说是逃人,我带回来歇息一晚。”
“好,我去准备点吃食。”
郑凡和公主进了屋,看见一个妇人在忙着给木屋中央的火炉里添柴火,又架起了锅,开始往里头加水。
“这是贱内。”江虎介绍道。
郑凡行礼道:“见过嫂子。”
公主也行礼道:“见过江家嫂嫂。”
“哎哟,干嘛这般多礼数,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们先坐着,我这就煮点汤食来给你们吃。”
江虎示意郑凡和公主围着火炉坐下烤火,随即问道:
“这是要往哪里逃去?”
不等郑伯爷开口,公主就直接道:“还不清楚,本想着先进山躲开再说,现在想想,可能要翻过山,去晋地。”
“去晋地?”猎户有些意外道,“那里可是在打仗。”
公主点点头,有些委屈道:“可楚地,已没我二人容身之处了。”
听到这话,江虎有些咂舌道:“看来,呵呵,看来弟妹出身不简单啊。”
能说出楚地容不下的话,证明女方的门第,真的很高,普通的楚地贵族,还真做不到这种影响力。
“来,让一下。”
妇人走了过来,先将一些切好的腌肉放入锅中,随后,又放入了宽粉条,最后,盖上了锅盖。
“多谢嫂夫人。”郑凡笑道。
“相逢是缘,我们住这山里,也很少能多个人一起坐在这儿吃饭,也没个客人。”
江虎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又开口道:“从这里入晋,得走好远,山路不好走,更何况还得过些密流。”
最好走的路,当然是镇南关了,但镇南关那里楚国大军林立,斥候遍布,郑伯爷自是不可能从那里走的。
不过,郑凡没开口回答,而是等着公主开口,因为从一开始公主自我介绍时,郑伯爷就感觉有些不对。
屈氏大婚的风波,其实早已经在楚地宣扬开了,因为在场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事情的影响也实在是太大,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事实上,郑伯爷一路打着押送粮草向镇南关的名义行进时,周边一同上路的粮商们每天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
有人捶胸顿足,觉得大楚这次大失颜面;
有人幸灾乐祸,看屈氏倒霉吃瘪很有意思;
有人感慨燕人那位平野伯若是这次没将其留在楚地,要是让他带着公主安然回去,那这声望叠加起来,将难以想象。
郑伯爷每每都蹲在边上,听着他们聊,他们聊得很起劲,郑伯爷听得也很起劲。
可能,现在还只是在楚地范围传播,再过个十天半月,这件事应该会传到燕乾之地去,这注定,是今年开年最大的一件“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事儿。
所以,虽说江虎是个猎户,常居山中,但谁能保证他中途没下过山,没听到过这件事?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前日下山,听闻了我大楚刚前些日子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说是一位燕国的伯爷,在屈氏和公主大婚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劫走了四公主殿下。
真没想到,
鄙人深居大山,居然能碰上大燕的平野伯。”
郑伯爷将碗放下,打开锅盖,看了看,道:
“不知道粉条煮好了没。”
他是不打算插话的,让公主说就是了。
对于如何当甩手掌柜这件事,郑伯爷也是专业的。
“公主………公主殿下。”
妇人先对着公主跪伏下来。
江虎见状,目光里有些犹豫。
公主也无视了江虎,转身,主动伸手搀扶起妇人,道:“敢问嫂夫人何姓氏?”
“罪妇姓公孙,名玲。”
“原来是嫂夫人出身于公孙氏。”
“是,罪妇夫君曾是家父麾下亲卫,郢都之变那一夜,夫君护我离了京,躲入这深山中来。”
“辛苦嫂夫人了。”
公孙氏,世袭御兽监掌事,但却在近一年前的一天忽然消亡。
消亡的原因在于,公孙氏追随的是大皇子,先皇驾崩后,大皇子率先起事,想要在京城也就是郢都率先发难,掌握朝政。
公孙氏更是发动族内亲兵连带着不少御兽监内的妖兽加入,然而四皇子却早已得到了皇族禁军的效忠,数路皇族禁军直入郢都,加上巫正们也站在了四皇子身后,大皇子在郢都的叛乱可谓是被无情地扑灭了。
大皇子被故意放出郢都望其继续吸引簇拥好一并收拾,而公孙氏,则在那一夜被灭族。
妇人叫公孙玲,其父应该是公孙氏家主,也就是说,公主的亲哥哥,是眼前这个妇人的灭族仇人。
江虎看着郑凡,缓缓地放下了刀,重新坐了下来。
郑凡拿起勺子,见女人们没功夫,就自己开始搅动锅内,防止粉条打底。
妇人虽是公孙氏族人,但真正有本事的,应该是这位江虎。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青蟒会主动避开他了,因为当年公主以自身火凤精血吸引来青蟒后,按照皇族传统,会将青蟒移交御兽监进行驯服。
青蟒应该是感受到了江虎身上的气息,这才主动避开。
所以啊,畜生终究是畜生,关键时刻就是靠不住。
郑伯爷觉得,等回去后,那条青蟒得交给魔王们好好驯服一下,灌输点“忠诚”意识。
然后,
现在想来,
那黄狗子,应该也是江虎自己的安排,等于是在峡谷那个位置放了一个哨卡,他听到动静后好出来应变。
倒是个人才。
江虎开口道:“阿玲,她是你的仇人,你一句话,我就杀了她,为你全家报仇。”
郑伯爷摇摇头,叹息道:
舔狗一个。
但这条舔狗,应该是舔成功了,因为女人已经家破人亡,不和舔狗在一起根本就生存不了。
明明自己在大楚也是罪人的身份,不得不东躲西藏,在看见大燕的平野伯后,竟然开口说的话是想帮媳妇儿报仇。
这个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野心的。
有野心的男人,在此时才不会去管妇人想什么,他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至于这位妇人会怎么想,
郑伯爷猜到了,
郑伯爷相信,公主也应该猜到了。
东躲西藏地在深山里生活,还不忘戴着首饰,做饭时也没留意到节俭过日子的细节,不知道自家男人下山采购一趟得冒着多大的风险;
说白了,这位公孙小姐压根就不是踏踏实实过苦日子的人。
“不,不报仇了,不报仇了。”妇人忙摆手,“都结束吧,都结束吧。”
家族被灭之仇,她不想追究了。
公主则道:“那是我皇兄做的事儿,与我何干?再说了,那会儿不都是各为其主,成王败寇罢了。
何况本宫现在悔婚在先,已然是和我皇兄决裂,那笔账,再怎么算,也算不到本宫的头上。”
“是,是,不怪公主,不怪公主。”妇人连忙道。
江虎发出一声叹息,道:“公主这是想和平野伯去去晋地?”
郑凡一边继续搅动着锅底一边笑道:“不然呢?”
“我可以当没看见你们,那是因为我和摄政王有仇;但我不会送你们进山,因为我是个楚人。”
“大家其实都是夏人,八百年前都是一家。”
“呵。”
江虎很是不屑。
郑伯爷则开始捞粉条。
公主手牵着公孙玲的手,对郑凡道:“相公,别光顾着吃,说话啊。”
江虎则道:
“说什么都没用。”
郑伯爷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在心里附和道:对,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你家不是你做主。
郑伯爷吃了半碗粉条两片腌肉,放下了碗筷,
道:
“一,随本伯等入燕后,生活上虽说不能和当年公孙氏在郢都时相比,但本伯可以保证锦衣玉食,丫鬟二十个,仆役二十个,厨娘另算。”
这大杂烩,煮得真不好吃。
“二,本伯可对天发誓,保护你们的安全,在我燕境,凤巢的人,不可能放肆。”
前两个,是生活上的。
第三条,
才是重头戏。
“三,我大燕皇帝陛下会为公孙氏新建御兽监,设掌事之职,由江虎兄弟任第一任掌事,第二任掌事,则是你们的孩子,这一职,世袭罔替,重现公孙氏之荣光。”
江虎怒目圆瞪,呵斥道:“休想!”
公主身边的公孙玲却直接对着自己丈夫喊道:
“好,我答应!”
“……”江虎。
郑伯爷继续捞第二碗粉条,不好吃是不好吃,但他是真饿了。
江虎看着自己的妻子,劝说道:“阿玲,我们是楚人,怎么能投靠燕狗,我们………”
“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公孙氏可是大楚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
“你现在是不是要逼我去死!”
“私仇是私仇,国恨是国恨,燕人在玉盘城屠………”
公孙玲摘下自己的发髻上的簪子,
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看着江虎;
先前淡然贤淑的妇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对美好生活有着无限憧憬的女人。
公主则在此时补刀道:
“连本宫都要入燕了,公孙氏入燕,又有何不可?”
“对,公主说得对,公主说得对。”公孙玲仿佛得到了鼓励,簪子刺入自己脖颈,血珠子已经流出,嘶吼道:
“江虎,你答不答应!”
江虎咬了咬牙,
郑伯爷低着头继续吃着粉条,
江虎起身,
后退两步,
对郑凡拱手道:
“参见平野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