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蝴蝶效应
劳斯莱斯后座, 沈常乐两只脚踩在搁脚凳上,脚趾上涂着闪闪发亮的红色指甲油,衬得皮肤越发白透。
十二月的太阳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 倔犟地散发光热,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车内播放着娓娓动听的粤语老歌, 安静的氛围里带着一丝诡异的暧昧。
劳斯莱斯一路开过盈盈沸沸的街道, 和五颜六色的电车擦肩而过,叮叮叮的声音落在风里,像一串紫藤花。
车子拐进小巷, 在一处私人小楼前停下。
沈常乐冷着脸, 等着司机下来拉车门。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没这么乔张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
长这么大没被人批评过渣和坏。
不对,渣倒是有......还挺多男的在背后骂她渣,但骂她坏的是真没有!路听野是第一个!
路听野用余光扫了眼大小姐, 赶在司机下车之前下车, 绕到沈常乐这边,替她把车门拉开。
沈常乐见是路听野, 也不动, 就坐着。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压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兴, 怎样都行。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 一只手撑着门, 半个身子往车里探, 声音很低很低, “大小姐, 别生气了。”
沈常乐不做声,低头去包里拿粉饼和口红补妆。
路听野抓了抓脖子,有些头疼,余光扫到她洁白的脚丫子,这才懂了。
心想难怪不下车,鞋都没穿。
路听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捞过来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么穿后才冷静上手。
她这双鞋是很复杂的绑带设计,要一圈一圈的绕上去,间距还要保持适中,不然就会不好看,路听野耐耐烦烦地替她穿,手背偶尔擦过她纤细白皙的小腿肚。
沈常乐小腿肌肉紧了一下,随后很快放松,紧接着他温热的手指不经意又扫了一下,软软的小腿肌肉又紧缩起来。
彼此都没有说话,一圈圈绕上去的丝带把彼此安静起伏的呼吸缠在一起。
等两只鞋都穿好后,路听野也没起身,就这样从下往上去看她,“我错了。”
路听野穿鞋的时候,沈常乐就在看他,看他那一头漆黑的短发温顺的耷拉着,没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里动物们柔软的毛发,很是天然。
他浅色的眼瞳里闪着一轮一轮光圈,比雪沫还要晶莹,也像动物,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你,带着摇尾乞怜的无辜。
沈常乐有点受不住被他这样看着,心脏里涨涨的,潮起潮涌似的,心想着真是烦。
若是不看到他这张脸,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这张脸,她觉得他放肆一点也不是不可以宠着。
沈常乐嗤了声,“给坏女人穿鞋心情怎么样?”
“不憋屈。爽。”路听野笑了起来。
沈常乐挑了下眉尾,这才下车。
小楼是一家高级裁缝店,在当地上流圈子里很出名,专为各种大佬富豪订制高定礼服。
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吐槽她坏之后忽然赌气,想着明天赛马会也不带他去见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带他去,她也该无聊,然后才想到路听野居然没有参加赛马会的礼服。
这下好了。
她这个坏女人还得掏腰包给狗东西买衣服。
进店后,沈常乐简单跟老板说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礼服,还包括领带袖扣礼帽,因为来不及按照身量订制,只能在成品里找两套尺码合适的。
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摆放由深色过渡到浅色,沈常乐走到黑灰色系区域,看上的就拿出来放到路听野身前比划一下,觉得合适就让店员去找尺码。
选完了深色,沈常乐又觉得他穿浅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装放在路听野身前。
男人的皮肤偏冷白,不是那种虚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乐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家伙是真的长得好,简直是不挑衣服,什么色系都能驾驭。
“你怎么老是看着我?”沈常乐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
路听野摇头,认真问:“一定要穿这么复杂吗?”
他不喜欢穿这种讲究的手工西装,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领带,有点勒脖子。
沈常乐笑了下,觉得他有时候真可爱,应该是从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也不要紧,她教他就行。
“赛马会虽然说是去看赛事,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按照英国那边传统,dress code是很严格的,女士进场需得着及膝连衣裙,戴礼帽,而男士则必须穿晨礼服。”
“当然,有些赛马会要求没这么严格,大家的兴趣更多都在赌马。不过像傅家办的这场就是社交性质的,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这些人可最矫情讲究了,若是你穿个运动服跟着我去,肯定会被人笑话。”
路听野本来听得很专注,直到沈常乐说到傅家两个字时,他脸色一闪而过的不自然。
“傅家?”他问。
说话间,有店员走过来说试衣间准备好了,沈常乐点头,带着路听野朝试衣间走去。
“就是控股中奥和中宇的,姓傅,他们家这么有名,你平时不看新闻的吗,总不可能没听过这两庞然大物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家老爷子才是厉害人物,前年大选入了常——”沈常乐眨了下眼睛,没继续说。
路听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常乐只当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事。
“不知道也没事,若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带你见见。他家资本上的事应该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来不来。”
路听野:“没兴趣。姐姐,我谁也不想认识。”
他语气恳切,眼神里甚至带着一点点委屈。
沈常乐心里很软,简直拿他没办法,她是有考量的,还是想让他多攒些人脉,以后在上京的路子会更广,也不用碰到一个蒂亚姐都反抗不了。
毕竟她不能一辈子都让他当厨师当保姆,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有更宽阔的人生才是。
沈常乐无奈,挥手示意他去试衣服,“别装可怜。又没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没的,跟着我就好。”
路听野点头,说好。
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
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这家店做的是年入百万千万的精英阶层以及更上的富豪阶层的生意,并不在乎店里是否门庭若市,追求的就是冷清高级感。
柜台上摆着很多精巧的小物件,深紫色的丝绒盒子里铺着几只胸针。有些是大牌的vintage款式,专柜不再生产,有些则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小众珠宝设计师的作品,宝石的品质不见得有多么出挑,但胜在设计和做工都精致,瑕不掩瑜。
沈常乐觉得其中一枚蜻蜓胸针很是可爱,翅膀透光,尾部镶嵌了镂空翡翠,一颗鸽血红点在蜻蜓的脑袋上,尾巴则是用翡翠和花丝黄金拼接而成。
说实话,这翡翠的水头算不上好,比起沈常乐收藏的那些顶级翡翠差的不是一丁点,好在颜色翠,鸽血红也艳丽,四瓣翅膀居然能活动,仿佛下一秒就能飞到小荷上,轻轻点水。
“你会打领带吗?”
寂静的空间里忽然响起说话声,沈常乐还拿着胸针,转过头,看见路听野走了过来。
少年很高,妥妥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平时看惯了他穿简单运动风,没想到穿上成熟绅士的礼服倒是令人眼前一亮。
他肩膀宽,腿长,撑得起,一路走过来,浑身都是锋利冷锐的线条感,帅得明火执仗,令人振聋发聩。
路听野正扣着衬衫扣子,贝母扣很小,不好扣,手臂上搭着一根领带,大步朝沈常乐走来,领带在空中摆着。
沈常乐感到一阵扑面而来的风,是从夏日浩荡的山野里吹过来的,带着一股横冲直闯的劲。是什么装束都束缚不了,压不住的劲。
这劲冲到她的胸腔,心脏砰砰跳了下。
路听野很快走到沈常乐的跟前,把领带递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不太会打领带,你帮我好不好?”
沈常乐下意识说了句好,她帮他打就是,她根本没反应过来,店里随便一个店员都能打领带,路听野又何必跑到这来找她?
沈常乐随手把蜻蜓胸针放回紫色丝绒盒子,接过领带,路听野顺势俯身弯腰,迁就的姿态,方便她把领带套在他脖子上。
人就这样低在她面前,两人的视线刚好平齐。
距离很近,够她看清楚他挺拔的鼻梁是怎样的走势,看清楚他根根分明的睫毛,看清楚他眼睛里朦朦胧胧的热意,看清楚他偶尔滚动的喉结。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沈常乐没动,手指下意识捏了下领带。
“喜欢什么结?”她开口问,公式化的,声音很平静。
路听野抿了抿唇,确实对这个问题不太了解,他就知道一种温莎结,又怕连打个领带都是有讲究的,所以干脆让她决定,反正如今他的一切都是交由她决定。
他抱歉一笑,“.......这我真的不知道,以前都是随便穿穿,没弄过这么复杂的衣服。你喜欢什么结就打什么吧。”
他说的很坦荡,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穿过就是没穿过,也不会故意装腔作势,也不会感到自卑。
说实话,沈常乐挺喜欢他这点。
坦荡。
她从小到大混的这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圈子,大家都有钱都见过世面,但或多或少都有些装。等毕业后进了娱乐圈,装b的人就更多了。
沈常乐垂下眼,看着手中这条暗红色印深蓝小花图案的领带,想到了一种特别的领结,努力回忆着步骤,然后抬手把领带圈在路听野的脖子上。
她从前上礼仪课时,跟着家庭教师学过打各种领带结,但从来没给哪个男人打过,学习的时候也是拿道具假模特练手。
路听野是第一个。
弯着腰,凑过来,让她打领带。
沈常乐手法不算娴熟,比划一下想一下,但动作慢条斯理,格外优雅,白皙的手指捏着暗红领带,鲜艳的对比,路听野只觉得眼睛被刺红。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说实在有些诡吊。路听野呼吸均匀,心跳却是疯狂的,剧烈得像一头藏羚羊在高原上肆无忌惮地奔跑。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乱糟糟的思绪,他想到一句话--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只要她想。
沈常乐正专注地绕着领带,觉得这安静的氛围太诡异了,找了个话题开口,大概聊聊天气氛就没这么诡。
“你以前没穿过西装吗?”
路听野轻轻嗯了一声,“第一次,以前没穿过。”
沈常乐的视线只是在手里的领结,有种过分的专注和冷静,“那我让店员给你量下尺寸,你选下喜欢的面料,再做几套合身的。到时候寄到上京来,日后肯定用的到。”
因为距离近,两人只要说话,气息必定会钻进另一个人的鼻息里,一点点的距离里充盈着各种味道。
薄荷海盐,白檀,乌木,玫瑰,互相交融在一起,混作一团,直到分不清那味道到底是哪一种。
“好。你选吧,都听你的。”路听野滚了滚喉结,低声回应。
“其实上京也有一家不错的工作室,常西的一些西装都是在那做的,等回去了找时间,我再带你去。这家店风格偏传统英伦,那家会年轻一些。”沈常乐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只知道若是不说什么,她整个人就成了木头。
她盯着手里的领结,就无法不去看他滚动的喉结。
不大不小的一颗,每滚动一下,就是一次蠢蠢欲动。
路听野眉心动了动,“常西是谁?”
沈常乐:“我弟。有时间带你见见,算起来他还比你大一岁。”
路听野下意识就想说“你弟弟终于找回来了吗”好在他反应快,猛地刹车。
沈家四年前就把沈常西找回来了,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只有圈里熟稔的几家人知道。
路听野:“嗯。买西装的钱你记得从我工资里扣。”
沈常乐觉得他思维还真是跳脱,这才正眼看了他一下,嗤笑:“你知道一套多少钱吗?就你那丁点工资就敢狮子大开口。”
这种订制的手工西装比大牌成衣要贵的多,至少是几万起步,若是挑小众面料或者选择高级材质的扣子,那少说也是六位数。路听野一个月的工资顶多也就买半套基础款的。
路听野也笑,喉结又滚动了一下,“不知道,反正总有一天能扣清。扣不清更好。”
他声音有种清水般的冷冽感,偏偏语气低低柔柔的,像是蝴蝶在耳边煽动翅膀,轻微的气流滚进耳道,紧接着,在脑子里卷出一场狂风暴雨。
沈常乐听懂了他后面那句暧昧的,只是不做声,心跳继续加速。
她不知道为什么,一面觉得要制止他说这些有的没的,一面却有点儿享受这种令人脸红心跳的暧昧,和一个比她亲弟弟还小一岁的弟弟玩暧昧,是心脏跳到嗓眼口的刺激。
还带着点禁.忌。
这是女人的劣根性吗?嘴上说着喜欢成熟稳重的,但看到年轻帅气的男孩就是会心跳加速。
她继续手上的动作,加快,但又不能太快,太快了打出来的结就不好看了,她有点懊恼为什么要选这么复杂的结,也许是时间太久,路听野维持着俯身的姿势有点僵,刚想动一下,沈常乐诶了声,手指捏着领带,让他不要动,一动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打了。
玫瑰结就是很复杂。
但她觉得路听野这样风华正茂的少年配玫瑰再合适不过。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声音带些宠溺,“好,我不动就是。你慢慢来,大小姐。”
沈常乐垂着眼,呼吸有些重,他这一笑更是像蝴蝶效应卷起的最后一场灾难,鼻息里全是缭绕的香气,分不清是她的还是他的香气更蛊惑一些。
他是真的挺烦。
手中的一朵玫瑰花已经逐渐初具模样,就差最后几步而已,不知怎么,她开始有点心急了,手指关节不小心戳到了路听野的喉结。
他闷哼一声,眼眸变黯,喉结飞速地滑动了好几下。
空气变得晦涩而温热,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十二月的天还能这么燥热,空调似乎停止了运作,沈常乐盯着那颗喉结发愣,仿佛被什么勾住了,她忽然松了手中的领带,手指不受控制地碰上那滚动的,顽皮的小石头。
终于按了上去。
心里有种蠢蠢欲动的好奇。这喉结勾她很久了,挺坏的。
只要她按一下,那东西就滚一下,紧接着,周遭的皮肤居然慢慢红了。
路听野有点崩溃,心脏热得像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敏感的地方被人如此捉弄,他实在是受不了,心里想着死了算了,她弄死他都行。
路听野眼神陡变,倏地抬手,狠狠捉住沈常乐的手腕,低头,精准地咬上她刚刚戳他喉结的那根食指。
“路听野!”
沈常乐神色慌了,可手指已经被人咬在了嘴里。
路听野就这样咬住她的手指,跟野兽一样,锐利地直视她。
沈常乐感觉有电流从身体里窜过,像是被人抓到了隐秘的羞涩,脸红心跳又恼羞成怒:
“路听野,你放手!”
路听野仍旧牢牢抓着,让沈常乐感觉到这个年纪的男孩根本是不受控的。
随时随地能惹出一身躁。
路听野又是报复性地一咬,随后把人搂过来,迫不及待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看着沈常乐呆住的模样,他笑,漫不经心开口:“还不是你先撩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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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抓住机会就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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