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1 / 1)

富贵病 泊烟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9天前

他视若无睹,避之犹如洪水猛兽,却能与他心意相通至此他们是不是曾经在哪里见过否则如何解释她如此强烈的讨厌和他莫名其妙的在意

一声铜锣响,楼下的表演正式开始。

朱景舜坐在林勋旁边,战战兢兢地与他说话。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机会跟林勋同席而坐。绮罗把叶季辰拉到角落里,低声问道:“舅舅,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叶季辰咧开嘴笑:“多亏你提醒,我格外留意了这个人,还去他府上拜访了。”绮罗气结,猛翻白眼。叶季辰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骗你的。他救过我性命。”

绮罗看着叶季辰年轻俊朗的面容,想起前世最后一次在牢里看见父亲时,他披头散发的憔悴模样。她哭着说林勋不肯救他们,问父亲怎么办。父亲只平静地说:“不怪任何人,这都是命。”什么命那个人根本是冷血无情她坐回位置上,扭头看楼底下的表演,不发一言。

雅间里一时之间非常安静。叶季辰接触到林勋的目光,跟着他走到门外。林勋负手说道:“那日追杀你的人,应是朝中大臣派去的,目的是为了除掉你们这些支持革新的试子。我能力有限,且你我立场不同,只能查到这里。”

“若不是林兄出手,我已经成为刀下亡魂。你的恩情,我记在心中。”叶季辰恭敬地拜道。

林勋看着他:“你整日躲在这么闹的地方,虽然可以避开他们下手,但也无法静下心看书。我买了一处庄子很隐蔽,或者我可以派些人手给你。”

叶季辰大大咧咧地笑道:“多谢林兄美意,但不敢再麻烦你。”

林勋微微点了下头:“今日来便是告诉你调查的结果,不打扰你们的雅兴,我先走了。”

“这么急那我送你下去。”叶季辰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雅间里,朱景舜好奇地问绮罗:“六妹妹,你可知道刚刚那个人是谁”

绮罗点了点头:“知道啊。”

“知道他是谁你,你还这样”朱景舜觉得不可思议,“你刚刚的态度已经不是不恭敬,而是完全无视他了。”

绮罗鄙视地说:“他勇冠侯世子生来就众星拱月,高高在上,难道人人都要喜欢他,捧着他吗我就是看他不顺眼。”朱景舜想起京中关于林勋的种种传言,还有朱惠兰和朱成碧看到林勋时的巴结,再看看这个六妹妹果然是很有个性啊。

外面走廊上忽然有人大声喊到:“来人啊,抓小偷快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袋”

绮罗和朱景舜走出去,看见一个人影从他们面前闪过,跌跌撞撞地下楼去了。而那个喊着抓小偷的,绮罗竟然认识,是辅国公的小女儿周敏君。

几个护院模样的男人追了下去,周敏君跟着下楼,丝毫没有看见绮罗。楼下大堂里吵吵嚷嚷的,那小偷像是被人拿住了。绮罗从雅间的窗户看下去,一个人把钱袋交还给周敏君,拜道:“小姐受惊了。”

周敏君看到眼前俊秀儒雅的公子,一时之间愣了神。身旁的丫环拉了拉她的衣服,她才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拿过钱袋,低头道了声谢。

绮罗认出那个公子是多日未见的陆云昭,欣喜地站了起来。可还没等她叫出声,周敏君已经把人带走了。

叶季辰这时返回雅间,颇为神秘地问:“你们知道刚刚楼底下那个人是谁吗”

朱景舜配合地问道:“谁啊”

“鼎鼎大名的陆云昭我在曹州牡丹大会上见过他,那诗才”叶季辰伸出大拇指。

朱景舜微微张开嘴巴:“那竟是陆希文他在发解试上写的策论三冗陈弊都已经被人印出来卖了唉,我竟然没有跟他说上话”

“人家哪有空跟你说话辅国公周海生本来是这次科举的主考之一,因儿子要考试才避嫌。若是能攀上辅国公这棵大树,陆云昭倒也不用怕礼部试有人为难他了我朝历来有榜下择婿的传统,你们知道的吧”

朱景舜一拍掌:“我想起来了六妹妹,他应该算是你的表哥吧你们可曾见过”

第21章 梦醒

绮罗点了点头。何止是认识,简直是熟悉。所谓榜下择婿,就是科举放榜的时候,高官在及第者中挑选女婿,当日便举办婚事的也不在少数。表哥是要娶那个周敏君吗

“六妹妹,他是怎样的人真的像传闻说的一样,才高八斗,不爱与人亲近吗”朱景舜追问道。他对陆云昭实在是太好奇了,他们同样是卑贱的出身,后者这几年却如天上云一般受众人追捧。朱景舜虽然没有陆云昭那样的盖世才华,但也梦想有一日能带着娘脱离国公府这个苦海。

绮罗不知道怎么说。表哥对外人一向很冷淡,对自己却总是很温柔的。大概因为有小时候的种种牵绊,还有因为她知道他日后身居高位,总是下意识地巴结着

“陆云昭那么傲的性子,就算绮罗认识也未必熟悉。景舜你就别问了,快点菜吧。”叶季辰探头看了看楼下的菜牌,“你们想吃什么”

“我,我想吃蟹。”朱景舜抿了抿嘴唇。国公府的每个院子都是分开用膳的,在朱景舜童年的印象里,只有每个月父亲来的那次,娘才会准备大鱼大肉,平常他们都吃得很清淡。

“好。绮罗呢”叶季辰随口问道。绮罗回答:“我喜欢吃虾。”

叶季辰“哦”了一声,笑道:“竟然跟我一样。”

绮罗幽幽地叹了口气,腹诽道:我是你生的你养的,口味当然跟你一样了。

街上热闹繁华,林勋沉默地坐在轿子里,摸出了怀中的一抹白毛,放在手里细细把玩着,缓缓闭上眼睛。有一只浑身白毛的狐狸忽然跃入他的脑海里,冲他摇了摇尾巴。

那狐狸他养了两年,刚开始只会咬他,龇牙咧嘴地凶。后来他耐心地喂它,给它的伤口涂药,把它抱在怀里同睡,它便越来越喜欢他了。他走到哪里,它便跟到哪里,甚至连在军帐中议事,它都要窝在他怀里。左右的副将都说,他再这样宠下去,小狐狸会散失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再也回不到森林里去了。

他明白,它终归是属于自然天地的,他养它是会害了它的。

他有意放它走,它却不肯走。他把它挡在帐外,它便在外面“呜呜”地叫一整夜。后来他没办法了,让人把它带到深山中放养,可没想到过几天,它满身是伤地找了回来,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连士兵们都心软了,让他索性一直养着它,就当是养只宠物了。可他仍能记得第一次在林子里看见它时,它还小,有一双狡猾机灵的眼神,虽然腿受伤了,却有兽的气质,竖起浑身的毛与他对峙。他